Florence Foster Jenkins(Meryl Streep饰演)是20世纪美国上流社会的女高音歌唱家,她五音不全,中气不足,听到她唱歌的人无不笑出猪叫,她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差的女高音”,“难听到令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多年来她对于自己的缺陷毫无察觉,依然执着地追逐着音乐梦想。
影片从钢琴师麦克穆恩(Simon Helberg饰演)的视角慢慢切入。麦克穆恩前来应聘弗洛伦斯的钢琴伴奏,一曲圣桑的天鹅深深打动了弗洛伦斯,她主动讲起自己的过往以及对音乐的喜爱,麦克穆恩顺着她的话投其所好,并不失时机地推销自己,两人很快建立了雇佣关系,一方需要钱,一方需要伴奏,正好各取所需。
即日麦克穆恩为上声乐课的弗洛伦斯伴奏,他惊愕地发现原来弗洛伦斯根本没有任何音准和节奏可言,奇葩的是,面对这荒腔走板的演唱,辅导其练声的专业老师却不吝送上各种彩虹屁,而如此水平的弗洛伦斯竟要开一场私人演唱会,而且在丈夫克莱尔(Hugh Grant饰演)的精心运作下,演唱会的门票很快销售一空。能买到票的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真正音乐粉”,他们多来自弗洛伦斯成立的威尔第俱乐部,都是些半聋半瞎,彬彬有礼且涵养有加的老年人。演唱会的“成功”让麦克穆恩目瞪口呆也如释重负。此时,在麦克穆恩眼里,弗洛伦斯充其量是个附庸风雅,人傻钱多的富婆。
两人再次近距离接触是弗洛伦斯登门看望麦克穆恩。弗洛伦斯毫不嫌弃地为他清洗碗盘,只要求他随便弹奏一曲。伴着琴声,弗洛伦斯告诉麦克穆恩,她8岁起就为总统演奏钢琴,但左手的病痛使她不得不放弃钢琴转而演唱歌剧,她还像情窦初开的少女般诉说着与克莱尔的相识,对他的欣赏,想念,理解。。。。。。说着她用右手弹起肖邦的名曲,麦克穆恩用左手配合她,一曲合奏后麦克穆恩对弗洛伦斯的态度发生了转变,他开始意识到她的美好,乐观,纯真,善良。
弗洛伦斯富有且慷慨。纽约的音乐人和俱乐部时常受到她的资助,那些受过她恩惠的音乐人、歌唱家、指挥家们巧妙地利用各种社交技巧来回避她的音乐会和演唱的问题,因为他们不忍心摧毁她的自信和自尊,而单纯的弗洛伦斯却真的以为她有歌唱的能力,并乐此不疲地坚持着。
76岁那年,弗洛伦斯决定在卡内基音乐厅举办一场大型音乐会,届时将会有3000名观众出席,其中包括1000名二战士兵。克莱尔非常清楚地知道这次自己无法为弗洛伦斯挡住嘲笑和批评了,他怕她的身体承受不了这么大的打击。一向看重克莱尔意见的弗洛伦斯,在这件事上却表现出坚定的意志。面对丈夫的劝阻,她说“那就让我快乐地死去。”,“我不停地抗争,抗争,抗争,现在我仍站在这里,我要在这里演唱。”,“如果你真的爱我,就让我在这里唱歌吧!”。
知妻莫若夫,克莱尔知道这次自己无法阻止弗洛伦斯,于是他转而去说服惶恐的麦克穆恩和他一起支持弗洛伦斯。年轻的钢琴家无法接受在这么隆重盛大的场合丢人现眼,却又被在顶级音乐圣殿演出的机会所吸引。最终,克莱尔对弗洛伦斯的挚爱感动了麦克穆恩,他答应配合弗洛伦斯演出,因为这时他已经对弗洛伦斯有了敬意和欣赏。
音乐会当晚,面对即将开场的演唱会,弗洛伦斯感到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关键时刻,克莱尔掷地有声的鼓励,以及麦克穆恩坚定有力的支持,令弗洛伦斯感动不已,她甚至当场修改自己的遗嘱,表示身后要为钢琴家留下些什么。弗洛伦斯有一只随身携带的提包,里面放的是她的遗嘱,多年来她知道自己随时可能被病魔夺去生命,所以她时不时会在遗嘱上加一些自己可以帮到的人。
音乐会第一支曲子没唱几句,观众席上的年轻士兵就开始大声嘲笑,另外一些资深乐迷也感到不可思议,人群开始躁动,起哄让弗洛伦斯下台的声音越来越大。这时一位年轻的金发女人挺身而出,她曾在弗洛伦斯的演唱会上笑得连滚带爬,但此时她却被弗洛伦斯的勇气和执着所感动,她请求所有人给弗洛伦斯一个机会,在她的带动下,观众席上所有人都起身为弗洛伦斯鼓掌,鼓励她继续唱下去。音乐会得以继续,只有来自纽约邮报的记者愤而离席,在他看来这是一场荒谬至极的演唱会,并说克莱尔让一个根本不会唱歌的人登台献唱是对艺术的亵渎。克莱尔则反驳说观众们都很开心,而且弗洛伦斯为音乐事业做出的贡献远远超过那些只会写写评论的记者。此时音乐会渐入佳境,越来越多的观众被弗洛伦斯感染,虽然她五音不全,节奏混乱,但她的唱腔和舞台表演却自带喜感,这或许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艺术享受,但却另有一番趣味,她让每个人都感到无比轻松和快活。最后演唱会在笑声和掌声中落幕,弗洛伦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第二天报纸媒体纷纷发表评论,克莱尔买走了报摊上所有带负面评价的纽约邮报,但弗洛伦斯还是看到了报纸上的抨击,众人精心维护的假象还是被戳破,弗洛伦斯一病不起。临终前弗洛伦斯对克莱尔说,“People may say I couldn't sing,but no one can say I didn't sing. 别人可以说我唱得不好,但不能说我没唱过”。最后告别的这场戏拍得非常感人,两位戏骨都奉献了教科书级别的表演。
这是一部裹着喜剧外壳的正剧,看似荒诞不经却引发不同维度的思考。
对爱情的另类解读
克莱尔是弗洛伦斯的第二任丈夫,两人有着真挚又复杂的婚姻关系。弗洛伦斯18岁时嫁给第一任丈夫,新婚之夜染上梅毒。那个年代梅毒是不治之症,所以多年来弗洛伦斯和克莱尔一直保持着无性婚姻。每天照顾弗洛伦斯就寝后,克莱尔会返回自己的寓所,过属于他自己的夜生活,对此,夫妻二人心照不宣。 事实上,克莱尔对弗洛伦斯的爱超越了男女之爱,正如他对麦克穆恩所说,“she understands that love takes many forms. Believe me, there’s no shortage of love between any of us. Our marriage is a thing of the spirit. 她明白爱有多种形式,我们之间的爱一点也不少,我们是精神上的夫妻”。
身为梅毒患者的弗洛伦斯活到了76岁,支撑她的除了对音乐的热爱,还有克莱尔无微不至的照顾,包容和理解。 每晚睡前克莱尔都会为弗洛伦斯朗诵诗歌;当弗洛伦斯突然造访时,他会本能地把情人塞进衣柜以免弗洛伦斯难堪;听到公共场所有人对弗洛伦斯的唱片肆意嘲弄,他会不顾一切地冲上去跟别人干架。20多年来为了支持妻子的音乐梦想,他竭尽全力四处奔走,为她屏蔽外界所有的冷嘲热讽和恶意评论。克莱尔的过度保护让弗洛伦斯活得像一个不谙世事的娇憨少女,她会一本正经地对麦克穆恩说,“我可丑话说在前面,我是很刻苦的,我每天都练习1小时,有时甚至2小时。”,“每当克莱尔外出打高尔夫的那几天,时间就特别难熬。”,“我太想他了。”。表面上,这也许不是完美婚姻的模式,但谁能说这不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呢?
对音乐的另类解读
影片一次次展示弗洛伦斯在不同场合荒腔走板的演唱,这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歌唱的人都是可爱的,即便是跑调的。既然爱可以有很多形式,那么音乐为什么不可以呢?歌唱只能是婉转的余音绕梁吗?难道不可以是粗糙的真情流露吗?即便没有高超的技巧,弗洛伦斯也同样为他人带来了愉悦和治愈,这不就是音乐存在的意义吗。
对梦想和才华的另类解读
以弗洛伦斯的人生阅历和声乐常识,她真的会愚蠢到毫无自知之明吗?她应该知道自己是没有唱歌天赋的,但这并不妨碍她对舞台和音乐的渴望,因为有梦,她才能忍受病痛对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每天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她才能不顾周遭的反对,坚持在卡耐基音乐厅演唱,哪怕这样做可能让她体力透支而死去。人们敬重她不是因为她唱得有多好,而是佩服她明知自己才华有限,却仍然敢于将一生奉献给热爱。她用坚持和热爱告诉人们,如果你的才华与梦想不匹配,你仍然可以去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