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博客

地产、投资、生活、学习笔记及总结
个人资料
正文

要赚取【好的】收入

(2023-11-06 02:24:10) 下一个

这篇文章的题目,取自地产税务专家 Tom Wheelwright 所著的 Tax-Free Wealth 的第8章,Earn Better Income。我写的内容跟他写的并不相同,但我很喜欢他这种提法,算是借他个题目用用。

这里所说的收入的好坏,不是指获取收入的手段,不是说抢来的钱是坏的,老实巴交挣来的就是好钱。这里的好坏是指税率的好坏,收入是否是免税、少税、或者是延税?凡是能免税、延税、或者是低税率的,就是好的收入。相反,税率高,又马上需要交税的就是不好的收入。

我们挣来的税前每1元,税后能到手的,并不都是相同的,有的连一半都拿不到,有的可以拿到超过1元。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尽量去挣税后能拿到手多的那种钱。

这里说说几种收入类型。

1. 自雇收入

单从税率上讲,自雇收入是最不好的一种收入。且不说个人税是普通税率,最高联邦税37%,再加上像加州等州税高达13%,这两样加起来,一半的收入就没了。

除了个人收入税外,还有自雇税,自雇税有两部分:1)2.9%的Medicare,无收入上限;2)12.4%的社保税,有收入上限,超过上限的部分不需要交社保税。

如果再加上自雇税,大半的收入就没了。

这就是为什么,即便像演员、体育明星等收入高的群体,单靠收入来积累财富也很难,主要是税太高,辛苦挣的钱到手的只有一小半。

地产中短期倒卖房子(flipping)的收入,大多都属于自雇收入,需要交自雇税。倒卖房子是一种工作,不是投资。投资应该是资产本身靠时间来赚钱,而不是靠人来赚钱。基于这种原因,倒卖房子并不是积累财富一种很好的途径。

我自己有过自雇的经历,本来利润就不多,15.3%的自雇税,再加上个人收入税,赚的钱都交税了,感觉税法对自雇太不公平,甚至有些歧视。

当然,自雇也有好的一方面,有些花费可以从营收中减掉,有一定的弹性空间。

2. Long Term Capital Gain(LTCG)

LTCG享受的是最优惠的税率,目前税率分别是0%,15%和20%。

关于LTCG,这里想说两点。

第一,LTCG的最低税率是0。但是,它的bracket是包括普通收入的。在有工资收入的时候,可能很难使LTCG的税率为零,但是,退休后,若好好规划,使普通纳税收入降低,则有可能使越多的LTCG挤进零税率区间。

第二,既然LTCG是好东西,就要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把别的税率的收入转换成LTCG。在房产投资上,通常有两种办法:

  • 多分出个人资产,加速折旧。这样可以一石两鸟,不仅可以延税,同时可以把未来的Unrecaptured Section 1250 Gain(depreciation recapture)转换为LTCG。
  • 如果当前租金利润太高,可以通过加大杠杆,购买更多房产,这样实际上是把当前的现金流,转换为未来的LTCG,也是同样的一举两得,延税加未来低税率。

以上两点对目前高收入的家庭,尤其有效。

当然,在股票投资上,可以通过长持,避免短炒,来获取LTCG,这个大家都知道。

3. 被动收入

单从税率上讲,被动收入不是什么好东西,属于普通税率。但被动收入的好处是可以人为掌控,包括人为地创造被动损失,用以抵消其它收入。这实际上也是相较于其他投资来说,地产投资最大的一个亮点。

熟悉地产投资的朋友都知道,有的人投资地产几十年,资产增加了有几十倍,基本都没交过一分钱的税。一般租金利润减去折旧后就没了,又有1031 exchange等延税手法,如果去世后再把房产传承给后代,政府根本就收不到半分利润税。

另外,如果你是低收入家庭,MAGI低于10万,比如没折旧前租金利润是1.5万,折旧有4万,也就是说折旧后你的房产有2.5万的租金损失,这2.5万就可以抵消你的普通收入,如果边际税率是22%的话,相当于省了5500的税。本来挣了1.5万,不仅不交税,还帮你减了5500的税,相当于挣了1元,拿回来1元多,这就是投资房产的美妙之处。当然MAGI高于15万,就没这好事了。

4. 卖投资房的利润

尽管卖房可以通过1031 exchange来延税,但如果无法做成1031 exchange的话,有卖房利润也不赖。

有些朋友可能会纳闷,怎么能把卖投资房的利润给独立分出来,好像有点怪怪的。

之所以把它独立分出来,是因为它是一种非常好的利润,至少从我目前有限的这点财务知识来说,我还找不到其它任何一种别的利润能跟它相提并论。

这是因为,卖投资房的利润,有两个优点:

  • 它本身属于capital gain,已经享受了低税率的优惠,并且可以抵消其它任何的capital loss, 无论是股票,还是房产,或者是其它的capital loss。
  • 它可以根据passive activity loss rules(PAL rules),间接抵消被动损失。

自1987年美国税改以来,个人收入被分为三类:

  • 普通收入
  • 投资收入
  • 被动收入

一般情况下,只允许同类收入之间可以相互抵消,不准跨类抵消,除非税法有明文规定允许跨类抵消。

我们常见的允许跨类抵消的有两种:

  • 每年允许抵消的3000股票损失,是允许投资收入抵消普通收入
  • 上面提到允许每年抵消2.5万被动损失,是允许被动收入抵消普通收入

而PAL rules,恰恰就允许卖房利润,间接抵消被动损失,又是一个特例。所以我们得好好利用。

如何好好利用卖房利润呢?

也不过是根据以上提到的两个优点:

  • 尽可能多地抵消当年的capital loss,包括股票等其它投资的capital loss
  • 尽可能多地抵消被动损失

那没被动损失咋办呢?

上面不是已经提到了吗,被动损失是可以人为地创造的,如果提早规划和布局的话。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增加被动损失:

  • 在卖房的当年,或者之前买些房产,可以通过多分出个人资产,甚至通过Cost Segregation等加速折旧
  • 已有的房产也不是不可以做Cost Segregation
  • 有些需要的大修是否可以提前到卖房的当年
  • 等等

总之,好东西就得好好利用,不用就白白给浪费掉了。

建宁 2023/11/3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