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旦复旦兮仲夏夜》
春秋之前, 古人去采风, 采了桃、荷、蘋、薇, 集成《诗经》, 却独不見玫瑰之芳踪。
文人咏花咏雪, 咏玫瑰还始于唐朝。唐是胡人的天下, 即使正史只说李世民有鲜卑的血液、是混血, 但胡人凶悍, 皮厚不怕刺。
只是玫瑰不濯锦, 亦无谓牡丹的天姿国色, 不成名诗名词。世间咏菊咏荷咏梅咏兰, 都咏得烂了, 却不見一句咏玫瑰的留传后世。
这也难怪, 長得一身刺, 任凭她锦绣稼艳胜彩绘, 也不是人見人爱的货。宫女临妆簪花, 怕就怕玉手染色, 腥风乍起。一枝芳郁, 落入冷宫, 唯有些浪蝶孤寂地缭绕在左。
玫瑰成为新宠, 也是近代之事, 洋人纷涌而至, 花魁亦落他人。
欧美人钟爱玫瑰, 对她岂止是温柔, 更是痴迷崇拜。爱神阿芙诺迪忒从海里誕生, 白色泡沫成了白玫瑰, 后来她的情人被野猪伤害, 奔跑去見情人的路上, 荆棘刺伤了她的脚, 鲜血把白玫瑰染成了红玫瑰。
多么美的故事!女神、玫瑰、爱, 似梦似幻。
这就是玫瑰的浪漫。朱丽叶的阳台, 必是爬满粉色的玫瑰, the course of true love never did run smooth, 通向真爱的路从不是坦途, 罗蜜欧注定要被刺痛几百回。
爱的伤痛又有何关系!歌德也曾是少年, 也曾莽撞地摘下荒原上的野玫瑰, 只要有情, 甜蜜早已没过了忧伤。
倘若情人节少了玫瑰, 便去了仲夏夜之梦。而这样芬芳的梦, 只属于南方, 因为南方的阳光灿烂, 南方的玫瑰热烈。
多少次曾驱车行驶在亚平宁半岛, 徘徊在意大利古老的大街小巷, 那里绽放着数不清的玫瑰, 肆无忌惮且无比奢华。
这时的我总有些恍惚, 不知是自己在做梦, 还是梦找到了我。
是梦, 总想让它成真。几年前, 我在维也纳打造荒芜了二年的花园, 立志造一个玫瑰乐园。
人各有志、各爱其花。常言道, 牡丹是花中之王, 但我觉得她当之有愧。牡丹花期短, 开得时候齐刷刷的一片, 煞是富贵, 可惜荣华不长久, 二星期而已。
张爱玲描写玉兰花凋谢时说, 大大的花瓣烂在地上, 像极了一块脏手帕, 牡丹也是如此。枯萎的花朵, 像极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 虽已失去颜色, 却还不肯下枝, 在风中搔头弄髮, 看着让人有点恶心。
我更爱玫瑰的理由便是这了。园中不可无牡丹, 一株即可, 以应时插入花瓶, 吟颂二句。而玫瑰却应栽满园, 只因她月月锦缎染琼瑶。
这大概使得玫瑰和月季难以分淆。玫瑰受人喜爱, 自然是品种繁多。粗枝玫瑰大且独立, 花开一枝, 这便是人们常用于送人的, 有高级感, 但香的指数不高。
我最钟爱的还是所谓的英国玫瑰, 种在蓠芭旁, 爬在墙上, 一簇簇的且香气四溢。她个头不大, 圆圆的很是丰满, 花瓣异常繁密。粉红是最平常的色, 淡淡的相当的柔和, 宛如少女的梦。
我种下她时还只有一米高, 三年后就窜上了屋顶, 开得没心没肺, 我想让她覆盖整个小木屋, 打开窗户, 就能触到垂下的花蕾。
在月光下, 做一个仲夏夜之梦。
很久很久以前, 复旦附中进口处有个花坛, 里面長满了玫瑰, 姹紫嫣红、生机勃勃。那时晚自习前半小时是自由活动, 在操场上有跑步, 也有如我喜欢做梦的。
晚上6点到6点半电台节目是世界著名轻音乐, 这时的操场上就会响起《爱琴海的真珠》、《西巴女王》等如梦如幻的弦律。我望着夕阳, 总不能相信世界上还有如此美丽的曲子。
早恋是不允许的, 男女同学间连话也不能讲, 大家都在为考大学拼刺。后来, 我桌后的男同学递给了我一张纸条, 我们就在夜色中的校园里偷吻了。
那时的吻很纯很粹, 只是蜻蜓点水般在脸脥上碰一下, 留下的只是唇的温度, 花的甜蜜。
男孩的父母被发放到山东, 八零年还没平反, 男孩就一个人跑到上海的外婆家读书。我去他家里时, 男孩就给我画兰花, 他画得很好。
当年, 复旦附中的学生99%考上大学, 80%是一流的。不知怎么他不仅没能进复旦, 而且只考进了技校。
再后来, 附中的玫瑰花开了又谢, 旦复旦兮。开得是青春, 落下的是满地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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