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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这样架空刑事定罪原则 (四 )

(2020-06-14 07:49:03) 下一个

美国法院这样架空刑事定罪原则 (三 )

四: 放弃定义,推卸责任

审判法官担心排除合理怀疑有罪证明标准为被告提供太多保护,因此,他们采取了巧妙而有效的方法来最大程度地减少政府在刑事案件中的举证负担。有些法院拒绝在陪审团指令中给出合理怀疑的定义,例如:在联邦,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关于合理怀疑的合理怀疑,重新定位了刑事案件中的举证责任), 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和第九巡回上诉法院。

他们认为不可能定义,所以它是自定义的,最容易理解,每次解释的尝试都需要对解释进行解释,而任何进一步阐明的努力都可能误导改进。 “不需要定义” “难以定义。”

他们完全没有任何数据支持这一立场。他们的逻辑是因为所有这些都是公认的普通英语,他们可以将合理的疑问定义为在证据下并非不合理的疑问。 “ 将清晰的更加清晰会产生复杂性和随之而来的困惑和陷阱。” 他们的逻辑并不正确,因为这是刑事审判中使用的法律术语, 合理的怀疑是有罪证明负担的关键标准, 需要精确的定义,而且必须由法院统一定义,以便陪审团对这种情况下该词的含义有相似的理解。遗憾的是,最高法院支持这些法院,它说:《宪法》既不禁止初审法院定义合理的疑问,也没有要求他们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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