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天,据传北京给外地回京的戴手环。此手环可以定位。佩戴者去哪里了,都会记录下来。一时间有人指责这是侵犯人权,侵犯隐私。告诉我这个消息的人和文学城上发布这个消息的说法一样:我要是去吃鸡,那政府不是通过手环知道了,这不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吗?如此理由我真是不知道如何能说得出来,写得出来!也许我不够聪明,我还真想不出来,如果去的地方是说得出口的,为什么会成为隐私,不想让政府机关知道。而且只要求戴七天,又不是一直都戴。
北京政府所做的是基于防疫做出这个要求的。说实话就法律上来讲,这个要求并无违法之处,也谈不上侵犯人权。加拿大人权宪章的第一款就明确地讲,所有该宪章的人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也就是说会要受到合理的限制。美国的Bill of Rights里的人权和宪法权利也不是绝对的,比如言论自由就不是绝对的,联邦刑法典的Title 18 U.S.C. Sections 875(c)和876就是打击所谓言语威胁的。这两条法律就制订的很模糊,打击面很广。如果你因为气极而对人说出你会死,那么恭喜你,做好坐牢的准备。即使精神病人也会为说出的话付出坐牢的代价。宾州就有一个疯子说要把一颗子弹放进希拉莉克林顿而坐牢。华盛顿州也有一个说要给华盛顿一个机场放炸弹的住在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被判刑。
在一般情况下,政府是无权监控无罪或没有受刑事指控的人的行踪的。但是现在是疫情期间,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些特定的人的行踪完全是合理和合法的。有些人在检测时,还是阴性,但带有病毒。几天内转阳,那这几天他或她去了什么地方,所接触的人就有可能被传染。那有些人会说,到时候告诉他去过那些地方不就行了吗?你肯定她或他能准确地记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