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奴隶》与《奴才》!
前几天在这儿转贴了一篇《感受一下那个时代的社会文明!》, 在评论栏中留下了几条, 除了一条如狂犬样乱咬乱骂的被删除外其余几条都保留着.
文章中说:“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是一种时尚,人们的工作表现一般都会用“一丝不苟”、“踏踏实实”、“任劳任怨”来评价。整个社会崇尚节约。“勤俭持家”是家庭美德,迄今为止世界上最为相对公平的分配制度了。极高的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让普通工人也牛气的很。在划定的阶级内部,社会政治官民平等,不存在谁剥削谁,谁压迫谁。干部下乡支农要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走时还要交饭钱。社会善恶分明,大众对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深恶痛绝,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战天斗地,集体主义群情振奋,大庆、大寨是奋斗的样板,学习雷锋, 白求恩, 张思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遇到困难学习愚公移山精神..........这一切”不是文明"那又是什么叫文明? 难不成"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就是文明? 有的人还拿朝鲜说事, 也不看看这里以前有关朝鲜的文章就敢喷, 是否可以读读有关此类文章!
还有人对这篇文章应用了鲁迅的一句话: 《 "鲁迅说“ 做奴隶做久了,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并陶醉,便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不知此人读懂了鲁迅先生吗?! 读懂了这句话的不管是鲁迅或是其他人说的类似的话的意思了吗?! 在这儿且不去说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亦或是鲁迅先生的民国时期所描述的《奴隶》了, 只戏说一下在资本社会中的《奴隶》! 以及由奴隶被洗脑成为奴才的!
现代社会里的《房奴》《钱奴》《孩奴》以及各种各样以资本为《奴》的人恐怕不少吧! 还有些混乱现象如有些人化了大量时间和金钱学成后当上了老师医生护士工程师等等然后又跑到另一个地方去洗碗打工厂劳工帮人家带孩子等等算什么? 有人说, 这是自愿的选择, 当然了无可厚非! 但事实是社会生活是残酷的, 人们的世俗眼光是存在的! 尽管人们尤其是移民们互相之间千万不要看轻了只要是一个工作能挣钱养家糊口就行, 这份工作那怕是洗碗工劳工或是在有钱人家做佣人! 虽然移民来这儿很多人都做过这些低层工作, 也有足够强大的心态以拿人家钱为别人服务的心态来安抚自己, 却也改变不了一个人的阶级层次! 至于爱心捐钱恐怕与身份和贵贼没有多大关系, 几年前中国的一次大地震中一个乞丐用讨来的几十元钱捐给了红十字会与那些富人名人捐几百万同样的伟大充满爱心, 但各自的身份贵贼没有改变, 乞丐仍是乞丐, 名人富人仍是名人富人!
”革命工作不分贵贱之分", 官民平等,不存在谁剥削谁,谁压迫谁以及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的社会中没有律师也就没有在律师家做佣人的职位的年代也就是新中国的前三十年中出现过! 工人阶级出身的孩子做了老师又选择在别的地方到律师家当了佣人没有什么错, 因为是自觉自願送上门的, 拿人家钱为之服务天经地义. 记录一些平民生活的点点滴滴描述细仔到位可圈可点更沒有什么错, 能引起如此之多的读者共鸣更能说明没有错! 这些都是心甘情願的! 而且还能细细品味在那家"好心”的 律师家做佣人的每每许多好处来给大伙分亨更没有什么错, 但突然看到那个评论《 "鲁迅说“ 做奴隶做久了,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并陶醉,便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这句话的前半段说得多么地到位, 为什么还要说出后半句呢! 移民来的有多少人由原来的教师医生护士工程师......来到国外后为了养活自己去洗碗打劳工做佣人......呢?! 没有错! 分工不同能挣钱就行, 那么资本社会的人们会认同吗? 世俗的"丛林法则”能认同吗? 律师和佣人谁是主! 谁是奴!
另外, 鲁迅这话的本来意义还有是在讽刺一些被"洗脑”后又被奴化的奴才而已!
该评论者的意思是说被那个时代洗脑了, 习惯了, 奴化成了奴才了! 且不说发现这种社会科学理论的作者用了毕生的精力作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得出的论述! 这个理论如同发现了电以及现代的互联网一样是有益于人类社会的产物! 当年的马列主义传播到中国, 那些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抛弃了优越的生活冒着生命危险投向延安带领着那些曾经的"奴隶”们为了不当奴才流血牺牲建立了没有奴隶也不需要奴才的新中国! 他们有什么错! 他们都是自觉自愿的! 相比较, 今天的自觉自愿们, 可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 抗战时期有很多中国的奴隶变成了日本的奴才, 大多数的中国奴隶为了活, 为了钱, 为了名.......成了"日本的奴才"! 忠心的日奴也是活得很牛气的!
谁被"洗脑”了! 谁被"奴才”了! 人们自有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