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讨论《白毛女》,想到几年前网上就有“喜儿该不该嫁黄世仁”的争论,不得不说, 这是个伪问题,是对故事的误解,因为喜儿根本没有嫁黄世仁的可能性。伪问题的提出,一方面有现实价值观的映照,一方面确实误解了白毛女的剧情。
在《白毛女》原剧本(贺敬之,丁毅)的的叙事中,黄世仁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丧偶鳏夫,奉养寡母,是个孝子。他的婚姻观在当时北方农村的社会背景下显得很前卫,因为他根本不想再婚,觉得保持不承诺不负责的单身状态自由自在。
没错,黄世仁是一个“恐婚族”!
这有点奇怪,按说这样的土豪富二代,应该要有个孩子继承家业,所以黄世仁他妈总催他再婚,给他安排了一门门当户对的婚事。
看官,门当户对不是现在的人重新想起来的,本来就是中国传统,黄世仁和喜儿的社会地位有天壤之别,黄家是根本不可能明媒正娶喜儿的,即使黄世仁有一点点动心,他妈也是绝对不会点头的。少爷对丫环始乱终弃的桥段,《雷雨》都写透了。周朴园对鲁侍萍还是很有感情的,周家都要把怀着身孕的她扫地出门,更何况一个抵债的佃户女儿喜儿。
因此,在剧中,喜儿抵债进了黄家,只是给地主婆黄母做丫环。当然,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以现在的眼光看,黄世仁没有做什么过火的事,他简直是在维权!你今天在中国长期拖欠房租试试。剧本为了激起观众对地主的愤怒,故意把收帐安排在大年三十,这其实是不符合中国传统的,因为没有人会在大年三十晚上逼债。黄世仁倒有点想打喜儿的主意,但目的只是性骚扰,并不以结婚为目的,只是临时见色起意。
喜儿被强奸以后,黄世仁也说过一次他想娶喜儿,但这时黄世仁他妈给他包办的门当户对婚姻已经安排好了,以黄世仁的孝顺,不可能违背他母亲的意思,于是娘儿俩也商量如何把怀孕的喜儿像《雷雨》里周家对鲁侍萍那样来个扫地出门。但是,他们竟然担心强奸丫环在周围社区里带来不好的影响,影响黄家的家门荣誉——不得不说,上个世纪的中国土豪,脸皮比这个世纪的薄得太多了。
喜儿自己不知道要被扫地出门,也不知道黄家在安排真正的亲事,她还真相信有可能嫁给黄世仁 (这说明黄世仁确实给了喜儿一个承诺),直到好心的张大娘告诉她, 傻丫头,你是白日做梦, 人家早都把婚事安排好了,没你的份! 饱经风霜的张大娘说, 喜儿啊喜儿,人家土豪怎么可能娶咱们这样的下人?(评: 不经过土改,贫农还真挺自卑的)
喜儿...竟然被黄世仁给忽悠了! 她无助地说,黄世仁不是东西,这我知道,即使他娶我我也过不好,可是现在怀着孩子,我有什么办法,所以,我就想(补:碰瓷解决下半辈子算了)——现在我明白了, 这坏蛋骗了我。
饱经风霜的张大娘说, 姑凉,赶紧跑吧,离开这贼窝,孩子生下来我替你带着(评:这么好的大娘大概只有旧社会才有,这孩子该算什么阶级成分大娘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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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贺敬之原剧本的故事,虽然语言是我临时编的,但没有走样,看官可以找来对照。
这里说明,喜儿没有任何嫁黄世仁的可能性,黄世仁根本不可能娶喜儿,她根本没有这种选择,倒是自己梦想在因奸成孕以后奉子成婚,坐在宝马里哭!那时法制不健全,否则喜儿完全可以找黄家负担孩子生活费,另外,非婚生子女也有黄家田产,房产,金银首饰等财产的继承权。
喜儿竟然想嫁给有杀父之仇的阶级敌人,人家还不要她....这觉悟实在太低了。所以,在田华主演的电影版《白毛女》里,这些啰里啰唆破坏英雄形象的桥段,什么想收养黄世仁孩子的义薄云天张大娘,全都不存在了,只剩下强奸和逃跑。
在后来的芭蕾舞剧里,强奸也不存在了,变成了强奸未遂,因为后来的喜儿比以前的喜儿更有战斗性,不可能让黄世仁强奸得逞。而且,从舞剧特定的需要来说,怀孕也不太适宜,让孕妇跳芭蕾舞,即使无产阶级革命文艺也很难做到和做好。
再说,也不如保全喜儿的贞洁,将来好再和大春见面。否则,大春以八路的身份凯旋归来了,看到喜儿领着黄世仁的骨肉,又是娶还是不娶呢? 让大春养大黄世仁的孩子,或者让喜儿看见自己孩子的亲爹黄世仁被公审枪毙,毕竟都是太考验人性的事情。
但无论如何改,都不存在黄世仁等着喜儿来挑的局面。
当然,作为当代人,也要给大春提点意见:黄家抢走喜儿的时候,大春在干什么?为什么不以死相拼去搏斗?小人书里说是因为穆仁智手上有枪。一把土枪就把大春吓尿了,这是真爱吗请问?
所以,最初的剧本里关于喜儿想嫁黄世仁的瞬间,其实是最符合一般人性,后来的改编拔高了喜儿,只是能让故事更符合革命主题的需要,也更精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