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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 我在美国读中学

(2004-04-18 22:37:48) 下一个
我在美国读中学                 ·高 歌·   在美国上学,与在国内大不一样。国内每周在学校呆六天〖编注:国内学校现也已实行五日制〗,这里每周只上五天课;国内课间休息十分钟,这里只休息三分钟;国内每个班都有四五十个学生,这里只有十几二十个人;国内每个班都有固定的教室,这里却是每门课有每门课的教室……而开始最令我不习惯的,是这里竟没有相对稳定的班集体:每个人的课表都不一样,我与这些同学在一楼上数学,与那些同学在三楼上英语,再与另一拨同学在二楼上科学……我有几门课,就属于几个“班集体”!而每一个“班集体”成员都是上课聚首下课分手,建立不起交情,也没有那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凝聚力,弄得我没了归属感。   那年,我在这里升入初中。刚开始真把我弄了个眼花缭乱,换课时走廊里尽是匆匆忙忙跑来跑去的学生,到自己的书本柜里找下节课的课本、笔记,赶往下节课的教室,体育课还必须换服装球鞋……而我这新生初来乍到,不摸东南西北,到换课更是乱了套。   慢慢习惯了,我品出来,美国的教育虽然存在许多问题,但也有许多长处:不是重在灌输知识,而是重在培养能力、锻炼对知识的各种运用方式。这很像我的姥爷教过我的一句话:“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下面就是我在这里上初中的一个小故事。   我从来没想到社会学课还能上得如此扣人心弦!尽管社会学老师布卡斯基先生是个特别风趣的大胖子。   那个学期前八个星期我们学习美国宪法。字面上的内容学得差不多了,布卡斯基先生发给我们每人一份“信实教派”给学校的来信。信中称,根据这个教派的教规,向学校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凡是该教派的学生,都不必按校方要求在体育课、舞蹈课和其他学校活动中,穿球鞋与统一的服装;   “第二,学校必须为该教派学生重新安排座位,因为其教规要求未婚男女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两英尺;   “第三,该教派有自己的‘圣日'。在‘圣日',不上学,不做作业,不考试。该教派不承认其他宗教节日,所以在其他的节假日,如圣诞节、感恩节、复活节、星期日等等,他们不放假。学校应为其学生安排老师上课。”   这都是些什么要求!大家边看边笑了起来。布卡斯基先生也微笑着说:“这个‘信实教派’,是我虚构的(“啊 ……”全班发出了长声。)但是,这些要求可都是根据宪法他们有权提出的。现在,你们就以学校秘书的名义,给这个‘信实教派’作出具体答复。三个人一组,明天每个组派一名代表在班上宣读你们写的回信。别忘了,千万要符合宪法中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和宗教自由这些内容,写得不好的话,‘信实教派’可是要告你们的啊!”   我们这下笑不出来了。可是这个作业还真有吸引力!   我和德娜达、艾美一个组。德娜达一头棕色卷发,大眼睛骨碌碌地转,在我们年级她是出了名的机灵,经常在社会学课上大声和老师争论,抓住老师的漏洞反驳老师。我们三人分了工,她嘴巴来得快,由她上去念信,艾美当记录,我还是老任务:执笔起草。   “该不该同意他们第一条要求呢?”我们激烈地争论起来。“体育课不穿球鞋,伤了怎么办?”“可这是他们的教规呀!”“要不就这么办吧!”……下课铃响了,我的书包里多了几大张记得密密麻麻的纸。这天晚上我可是有事做了。   第二天。老师狡黠地笑着问:“哪个组第一个宣读?”   一名女同学举起手,走上了讲台:“……我们非常抱歉不能同意你们提出的这些要求。体育课穿球鞋是最基本的保护措施,而在学校活动中穿校服关系到我校的荣誉,在课堂上定要让男女同学之间的距离达到二英尺以上是难以做到的……”   她读完了。布卡斯基先生把记录夹往旁边一放,说道:“亲爱的学校办公室秘书,你们不同意我们的请求。根据宪法,我们有提要求的权利。你们怎么胆敢反对宪法、剥夺我们的权利呢?”   好家伙!来势汹汹!顿时一片紧张。有人推敲自己的信件,有的组赶紧秘密磋商。那个女生灰溜溜地走下了讲台。   布卡斯基先生问:“谁接着来?”   德娜达走了上去,我与艾美屏住气看着她。她说:“我想先提一个要求:我可以先请个律师吗?”   这下轮到老师目瞪口呆。他没料到这一招!好一会儿支支吾吾:“这个嘛……”   “宪法附加条第六条中说:公民有权利请律师、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可老师已经缓过劲来了:“你现在并没有上法庭,请什么律师?!你还是先念你的信吧。”   德娜达读起来:“……对来信前两项答复如下:我们同意你们的要求。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校方无法负责。我们将尽量为‘信实'学生安排特殊的座位。如果这样难度太大,我们将把男女学生各分一班。我们将安排两次换课铃,一次给非‘信实’学生,一次给‘信实’学生,以避免换课时走廊上拥挤而不能保证‘信实'学生执行男女两英尺距离的教规。   “但是很抱歉,我们只能部分地同意第三条要求。我们同意让‘信实’学生在‘圣日’不必上课,但他们必须在假期后每天留校一个小时补习拉下的课程、完成所有作业及考试。我们将尽量安排老师在国定假期中为你们上课,但加班费应由你们组织支付。……”   念完了,全班鼓起掌来。德娜达得意地看着老师:“现在我可以请律师了吗?”   老师无可奈何地点点头。立刻几个同学争先恐后地举起手。德娜达选了一个身材瘦小的男生理查,他是我们班的高才生。   “现在我来问你,”老师说,“你们说在‘圣日’后我们的学生必须每天留校一个半小时补习?可是你们的学生在星期天、在复活节、感恩节、圣诞节的假期后额外留校补习吗?你们不用,为什么我们就应该呢?这不公平!想一想我们的孩子在假期后的额外补习时,难道没有只因自己行使了宪法规定的权利而受罚的感觉吗?”   “可是……在公立学校,圣诞节、复活节等等都已经成了法定假日,你们的‘圣日’才刚刚出现,还没被承认为假期呢?你总不能让我们学校改日程表吧?”德娜达沉不住气了。   “你们怎么办我不管,反正你得保证我们在‘圣日’休息,还不能给我们的孩子太大压力。”布卡斯基先生简直有点故意气德娜达了。   “那这么着吧,”理查“律师”忽然插进来说,“补不补习随你便,但如果因为没补习拉了课、留了级,是你们自己造成的,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就是!”“就是!”同学们七嘴八舌地嚷着。   布卡斯基先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我们提供你们老师的加班费不够,怎么办?”   “那就对不起,这要老师完全自愿。如果老师因为报酬不合理不同意加班,我们也没办法。”   “那不行啊!我们的孩子要上课啊!我们不承认你们的节日是节日,所以我们得照常上课!”老师摆出一副看你怎么办的架势。   德娜达气得满脸通红,叫了起来:“你以为光你们宗教组织有宪法给的权利吗?难道我们没有吗?我们也有权利在法定节日休息!你们这也不愿意那也不愿意,为什么不办你们自己的学校、守你们自己的教规?我们这里的教师都是基督徒,没有人愿意在安息日为你们工作!你要告我们?哼!我还要告你们呢!”   同学们哄笑喝起彩来,老师也笑了。   虽然整个的来信、回信都是假设的;虽然德娜达的话有不小的漏洞,并不一定站得住脚;可是我们的课上得真痛快,下课后还意犹未尽。即使并没有得出统一的结论、“标准答案”,可是大家都觉得我们得到了比答案更多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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