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军媒、党媒大力宣传“英雄”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以几乎头版整版、第二版半半版的大篇幅报道一个“英雄战士”刘学保,并配发本报评论员文章对其事迹和精神进行颂扬。
▲《解放军报》1968.04.24头版、二版报道刘学保“英雄事迹”
第二天,《人民日报》跟进,同样以头版显要位置,转发《解放军报》刘学保报道和评论员文章。
▲《人民日报》1968.04.25头版
众所周知,文革中,《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标志政治风向和最高层政治态度。由此,一个特大“英雄”横空出世,热级一时。
在此之后,《解放军报》在4月26、27日还连续报道刘学保事迹,并刊出其日记摘抄,《人民日报》同样转载该日记摘抄。在往后的三年中,刘学保的名字还在《人民日报》被提及或专门报道,共十几次。
▲1968年4月26日,《解放军报》继续报道时所配的刘学保学毛著照片
刘学保的地位,在被《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一路窜升,当年十一国庆日,作为全国286名代表之一,登上了天安门城楼,与国家领导人一起在观礼台上参加检阅。之后,被选为中共“九大”代表。
▲《人民日报》在1970.02.16还对刘学保做专门报导
同时,其“英雄事迹”被编入小学教科书,成为学习楷模。当然,将其“英雄事迹”和日记编成各种小册子的出版物更多。全国上上下下都掀起向其学习的高潮。
但是,荒诞的是,这个《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树立的特大“英雄”,竟然是一个极其凶残的杀人犯,其伪造的“英雄”事迹,实际上就是恶意、凶残杀人,并将自己伪装成英雄。让人无法想像的是,如编造的漏洞百出的“英雄”事迹,竟能通过军方、官方各级组织,一直到最顶层。直到17年后,才被立案侦察,并水落石出。
案件真相
《解放军报》和《人民日报》报道的刘学保事迹是:
刘学保怀着对毛主席的赤胆忠心,以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只身继续追踪反革命分子。前面就是大桥。两面笔陡的大山,把公路和大通河夹在中间,地势十分险要。突然,反革命分子迎面跑来!刘学保大吼一声:“站住!”话音未落,嗖——!一块石头紧擦刘学保的右耳飞过。刘学保一个箭步跨过去,想一把抓住反革命分子。这个受过专门训练的国民党特务,猫着腰向刘学保恶狼似地扑来,一下抱住刘学保的双腿,用头和肩将刘学保顶倒在地。刘学保想起毛主席的伟大教导:“这个军队具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它要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顿时增添了无穷无尽的力量。他猛地翻过身来,用铁一般的右膝盖,以泰山压顶之力,向反革命分子的胸部压下去,一下压断了四根肋骨。
大桥那边有一排排齐整的工棚,那里有修建大桥的工人兄弟。刘学保抬起头来,正要叫人的时候,突然发现前面八十米处的大桥桥拱支撑孔窗内,闪着蓝色的火花。不好!反革命分子在桥上放了炸药包!阶级敌人要毁掉这座国家新建的桥梁!(⑴⑵)
桥上炸药包的导火索冒着火花,刘学保的眼睛里冒着对阶级敌人的仇恨的火花。要立刻冲上去保卫大桥,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他马上掏出腰间的斧子,朝反革命分子头上砍去。由于用力过猛,斧头脱落,飞出去老远。他又顺手拣起身边的石头,向敌人的脑袋狠狠地砸了下去。刘学保代表祖国人民给这个反革命分子以严厉的制裁,砸烂了他的狗头。
在这场同阶级敌人的生死搏斗中,英雄战士刘学保胜利了。但是,更严峻的考验摆在他的面前:桥上炸药包的导火索在燃烧,大桥处于严重危险之中。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毛主席的教导不断在刘学保的耳边回响。他仿佛看见毛主席在指挥自己战斗,浑身热血沸腾,意志无比坚定:“有我在就有大桥在!宁可牺牲自己,也要保住大桥!”
看!英雄的刘学保冲上去了!他以惊人的勇敢,冲上了桥墩下面的护坡,到达大桥桥拱的支撑孔了!
看!英雄的刘学保抱起了炸药包,把它挟在左腋下,飞快地离开大桥,跑下了护坡!
刘学保一边跑,一边拔导火索,拔不下;捻导火索,捻不灭。“多朝前跑几步,大桥就多一分安全!”刘学保只有一个念头,离大桥远一点!再远一点!保住大桥,就是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刘学保一边跑,一边高呼:“毛主席万岁!”“毛主席万万岁!”
《解放军报》《人民日报》对刘学保的定性是:“他怀着对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无限忠诚,怀着对阶级敌人的刻骨仇恨,只身同反革命分子英勇搏斗,冒着炸药爆炸的危险抢救大桥,创造了惊天动地的业绩,谱写出又一曲毛泽东思想新时代的壮丽凯歌。”
然而,真相完全相反。
该案的真相,2013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永登历史》(中共永登县委党史办公室编)有个一个简要的定性介绍:“铁一般的事实证明,‘12.17’事件纯属刘学保编导的一出闹剧。为了达到名利双收的卑鄙目的,刘学保精心策划了‘反革命分子’炸桥的假现场,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于1967年12月17日将李世白骗至池木哈桥南80米,乘李不备用斧头、石块将其击昏,然后到桥南30米处,用雷管炸残自己的左手,编制了李世白炸桥与他搏斗的假案。”
官方塑造英雄经过
1967年12月18日,事件发生第二天,刘学保所在部队,即行文兰州军区,为其请功。
12月29日,永登县革委会常委会议决定“慰问支左英雄刘学保”,并发动全县群众写慰问信。
1968年1月10日,兰州军区授予刘学保英雄称号。
1968年1月22日,永登县革委会发出全县人民学习刘学保“英雄事迹”的通知,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到池木哈大桥参观,并将该桥命名为“学保大桥”。
1968年4月24日,《解放军报》重磅报道和评论。
4月25日,《人民日报》《甘肃日报》等转发军报报道和评论。各地纷纷转载。
之后,刘学保被定为荣立一等功,提拔为副营级教导员,出任兰州军区党委委员。爱慕英雄的女青年,纷纷向其发出求爱信。
1968年国庆,刘学保在天安门城楼观礼台参加检阅。
1969年4月,成为中共“九大”代表。
案件真相查明经过
1978年,连城林场职工和永登县人民群众纷纷给县委来信,提出该案的许多疑点。
1982年9月,永登县委、兰州市委信访怴讨论复查此案。
1983年7月,兰州市委、兰州军区组成军、地七部门联合调查组,作了大量的调查工作。
1983年11月9日,兰州市委决定将此案交市公安局侦察,并对李世白家属子女安置工作作了安排。
兰州市公安局经认真的复查、取证、现场侦察实验,终于查明案件为刘学保精心策划的杀人案件。
1984年4月21日,兰州市公安局将“英雄”刘学保依法逮捕。
1985年7月16日,中共永登县委做出了《关于为李世白同志平反的决定》。
1985年7月1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学保无期徒刑。同日召开宣判大会。
无人为制造假英雄担责
李世白被残害至死,其一家也惨遭迫害,李妻被红卫兵从兰州遣送定西农村,后四处流浪,被迫与一疯老头结婚;李的长子被诬陷烧“刘学保事迹展览馆”而投入监牢;李的长女不堪批斗而过着“黑人黑户”的生活。
刘学保在编造谎言时漏洞百出,要证明其撒谎本来是很容易的事,但军方不顾一切将其树立为典型,以国家权力制造“假英雄”,以致将凶残的杀人犯,当成“英雄”大肆宣传,并使其在政治享有很高地位,这在历史上绝对是奇观,但最后这些制造“假英雄”者,却没有听到被追究责任,也没有看到他们有公开的忏悔,对遇害者及其受难家属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