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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我在日本生活了7年多,其间曾遇到过一次假币事件。东京远郊的一家小印刷厂经营不善,濒临破产,老板伙同两名亲信偷印假币赚钱,被警方抓获,判处20年重刑,此生休矣。那时日本NHK电视台介绍了许多关于假币的法律知识和辨认假币的方法。
假币受害人若发现自己手中的货币是假币,并将假币出手,属于刑事犯罪,将被判一年以上徒刑。若报警并协助警方调查,警方调查核实后,会在适当的时候,以协助调查金为名发还同额真币。于是所有假币受害人见到假币后都会立即报警,这使得假币制造者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无处遁形,插翅难飞,自然也使得假币难以在市场上混迹。
2001年,三名外国人持日本假币去大阪旅游,从假币出手到被抓,不到4小时。NHK电视台详细介绍了破案经过及其相关法律,使全世界的日本假币制造者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威慑。有朋友问,假币制造者会不会装作受害人去警方那里用假币换真币?答曰,警察不是傻瓜,谁把警察当傻瓜,他自己就是傻瓜。警方有科学、合理、严格的调查方法和手段,主动去警方那里说假话,必然是自投罗网。
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则与日本不同,银行或警方仅将假币没收,无真币补偿,假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受害人只能自认倒霉。于是,受害人一般都不愿意主动报警,而是竭力将手中的假币重新出手,使自己个人的经济损失尽量减小。其结果是,假币在市场上畅通无阻,假币制造者逍遥法外,而且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投身于假币制造这一极为赚钱且风险很小的行业,国家经济受到损失,市场金融系统受到破坏,最终还是全体老百姓倒霉。日本的经验已经证明,当市场上出现假币时,货币发行者(国家中央银行)出些小钱将假币回收,以此为奖励,鼓励民众协力调查,抓获假币制造、贩卖、使用者,才能使总体的经济损失减到最低。
法律和制度是保障人民利益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制已经有了长足进步,不过在依法制裁假币方面上仍然有所不足。我很希望看到本文的同胞能在国内转发一下,以便让更多的中国人了解日本的相关法律。如果能让国务院、人大、党中央的人也了解到这些法律,并能为中国也制定出相应的法律制度,为中国人民造福,那将是本文作者的愿望。预先谢谢大家的帮助与合作。
但是加成兄的建议在中国行不通。您在美国住久了,以至于说这个:“警察不是傻瓜,谁把警察当傻瓜,他自己就是傻瓜。”
日本紙幣一般都能保持89分斬新度
实际上美国的假币没有那么多。有个美国朋友讲,在过去30年他从来没有见到过假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