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的父亲(5)
我从小就和两个姐姐跟随着母亲,还有两个年迈的祖父母一起呆在老家启东。父亲24岁去了上海谋生,大哥哥15岁时也随着父亲去了上海。父亲每逢学校的寒暑假总会回来,可是大哥去了上海一直在三个舅舅那里混没有回来过。我们的家即使到了逢年过节时也显得比邻居家冷清许多。
我和姐姐特别羡慕邻居家经常有亲戚来往,他们家经常有叔叔或伯伯还或者阿姨夫等领着一家人来走亲戚。此时,我们就常常去邻居家看热闹,时间久了,他们的亲戚也认识了我们。他们也经常一家人都穿着新衣服漂漂亮亮的出去做人客(走亲戚的意思),一年到头总有那么几次来来往往的走亲戚。
而我们家从来没有人来,也没有地方可去。偶然外婆来看望我们,这是我们最开心的日子,可是外婆总是好像例行公事似的呆个两三天就走了,使我们心里一下子感到很失落。土地改革后,外婆家被评为地主而扫地出门都去了上海,我们家再也没有人来了。
我们在感到冷清的时候,不禁要问母亲,人家都有亲戚来往,难道我们家除了外婆家外就没有亲戚了吗?母亲告诉我们,我们家族里也有许多的亲戚,但因为家族里的一些恩恩怨怨都老死不相往来。你们的父亲不想让你们知道这些恩恩怨怨,以影响家族后人之间的团结。
原来,由于我曾祖父的遗产纠纷,导致家族里的人都与我家老死不相往来。我的祖父虽然赢得了遗产纠纷的官司,继承了我曾祖父的全部家业,可是他失去了家族里的所有的人,也感到十分的孤独。而且我家的人丁原来就不多,祖父原本就是个独生子,后来他也只生了我父亲这么个儿子,我的一个姑姑还是祖母从她娘家的亲戚那里领养过来的。父亲长大并知道了家族里的许多的恩恩怨怨以后,觉得人的一生里,金钱、家产都不是最重要的,亲情和友情才是最重要的。特别在那个家族社会里,家族的团结尤为重要。所以我父亲一直在默默的不计前嫌的修补着前辈们所造成的家族里的裂痕。
在我五六岁的时候,我家宅基上突然搬来了我父亲的远房堂弟一家(我祖父堂兄弟的后代)。正是父亲知道了他家房屋被台风所摧毁,正处在危难之时,便托人捎信给他们(因我父亲正在上海工作)让他们搬到我家东头的一间屋子里去住,使他们一家感动不已。两个姐姐和我感到非常高兴,因为我们宅上人多了,热闹了。
我的母亲要我们分别叫他们小伯和小妈。小伯是个瞎子,是个算命先生,家里还有一个领着小伯外出算命的大男孩,叫顺财。小伯没有孩子,他们待顺财如同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般。一家三口,凭着小伯的算命生意,一家的生活倒还可以,但如同一条小船一般,经受不起任何的风浪。
时间久了,小伯成了一位远近闻名的算命先生。晴好的天气,他们常常外出算命,每次回来,顺财总是大袋小袋的背着各种粮食回来。当时农村货币比较少,常常以粮食作为交换货币来使用。刮风下雨天一般不外出,但也有家附近的人为子女的婚姻来请他算命、排八字,小日子倒渐渐的好了起来。
可是在一个夏天外出算命时,小伯突然昏倒在路上(中暑),顺财毕竟还是个孩子,惊吓的不知所措,延误了抢救时间,结果惨死在路上,享年才四十多岁。从此,小伯一家生活无着,小妈妈不得已改嫁共和镇豆腐店姓吴的老板,不久,为他生了个女儿,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她一直牵挂着顺财,好在顺财离开她的时候,已经成人,凭着他的勤快、忠厚老实,温饱问题应该是不成问题的,日久后也就渐渐的淡忘了他。
其实,小伯还有一个亲哥哥叫李士荣,他是个竹器匠,当时老家农村的许多农用工具、生活用品,都是用竹子手工编制而成的。他当时算是个能工巧匠,又有经营头脑,后来成为家族里最富有的一家。在他不惑之年,在启东县向阳村开了一家石灰竹器行,几乎成了镇上的首富。可是他从来没有来看望过他自己的亲弟弟,甚至听到他亲弟弟的噩耗以后也没有来,显示了他们亲兄弟之间的人情淡薄,与我家更是老死不相往来了。
可是我在上海两江中小学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突然有一个歪着头的乡下人模样的中年男子领着一个比我大几岁的大男孩来上海找我父亲,父亲热情地接待了他们,父亲要我叫他大伯,叫那孩子哥哥。
后来知道,他就是大伯李士荣,事先他来信告诉我父亲,老家教育事业比较落后,想让学习一贯优异的小儿子来上海读中学。父亲二话没说,立即回信给他们,一口答应他们来了上海读书,于是他们就来了。
那个大男孩叫李刚,毕竟还是个孩子,他的生活起居都要我父亲照顾,还要照顾我,当时我父亲确实很辛苦,可是他还是装的满不在乎的样子。就让李刚在他任职的私立两江中小学里读初中。从此,大伯与我家开始热络起来,亲如兄弟。那时,大伯经常来上海看望儿子,同时请我父亲去大舞台或共舞台观看京剧,给我们买好吃的东西。
后来我在上海读完小学二年级的时候,父亲让我在一个德国医生那里治愈了我的哮喘病以后,我已经成了一个顽童。经常与几个贪玩的同学在隔壁公共体育场(后来更名为沪南体育场)踢小洋皮球,几乎每天都玩的满头大汗,显然身上的衣服都弄的很脏,衣服和鞋子损坏率极高。父亲要照顾我又要照顾我堂兄,又要工作确实不堪重负。只能让我母亲把我又领回了老家,让我在家附近的育才初级小学读书,以减轻父亲的负担。
有一个夏天,我家突然来了个身穿旗袍的时尚少妇,操着一口上海话来我家。她叫我母亲为妈妈,母亲让我们叫她秀珠姐姐。母亲烧了很多菜来招待她,这是我和两个姐姐第一次见到她。她走后,我们急着问母亲她是何人?母亲告诉我们才知道,原来她也是我们家族里的后人。她的父亲是个有文化的人,后来在上海的一家洋行里任账房先生,俸禄优厚,生活富裕。虽然他们知道我父亲在上海,但他们始终没有去看过我的父亲。父亲知道他们来了上海,曾试图去看望他们,后来知悉她父亲在上海混的很好,而我父亲与他相比显得很卑微,又有以前的隔阂,唯恐见面时出现很尴尬的局面,因此而却步。
可是她的父亲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染上了毒品,并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结果流落街头。一次被我父亲在街头发现时,他已经皮包骨头,几乎认不出来。还是他先看到我父亲,发着嘶哑的声音,喊着我父亲的名字,才认出他来。父亲忙问他,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的下落,然后设法救他。他奄奄一息的告诉我父亲,他的妻子不久前去世,知道自己也在世不日,拒绝救助。但他恳求我父亲帮助他照顾、安排好他的三个孩子。毕竟是一个家族里的弟兄,看到这番情景,我父亲不由得流下泪来,点头满口答应了他的恳求,他才慢慢的闭上眼睛,客死在他乡的街头。
父亲处理了他的丧事以后,通过与一些朋友的联系和介绍,对堂兄弟的三个孩子作了这样的安排:大女儿李秀珠已经到了当婚的年龄,把她嫁给了父亲朋友的弟弟曹启华,他一直在上海做洋伞生意,算是当时上海滩的小生意。虽然可以衣食无忧,但上海滩上一般的女人还看不上眼这种生意,所以他已经三十出头了还是个光棍。父亲对他知根知底,他是个忠厚老实之人,通过他哥哥的介绍将秀珠嫁给了他。他见秀珠年轻貌美,疼爱有加,过着还算美满的生活。然而,这毕竟是个小生意,且这种生意谁都会做,于是做的人多了,竞争激烈,使他做不下去了。他又没有其他的技能,只能回启东的老家—曹家。曹家在老家毕竟还有一亩三分地,凭着他的勤劳,生活是不成问题的。曹家离我家只有一华里之遥,秀珠姐一回到老家,便想起了我家—她的伯伯妈妈的家,总有自己家的感觉,想着就来了。
父亲又亲自把他的堂兄弟的二女儿秀珍和小儿子毛毛带到老家启东,秀珍刚年过十六,但当时在老家一般年过十五结婚的也比比皆是,于是经人介绍嫁给了一个年长一些的国家公务人员(税务局)。因她年轻貌美,又温柔,深受他的宠爱,过着很美满的生活。毛毛还小,父亲有点舍不得让人家收养,想自己收养,可是遭到了我母亲的反对。但并不是我母亲缺乏怜悯之心,只是我当时还小;两个女儿还未成人;祖父母已年迈需要照顾;田地还要耕种;而父亲又一直在上海。增加一个孩子的照顾,做母亲的确实不堪重负。父亲还是体谅到了母亲的苦处,托人介绍在距我家有几华里之遥的曹家镇附近,物色了一家比较殷实而又开通的人家—薛家。将毛毛送去的那天,再三要他们善待毛毛。薛家夫妇因没有孩子,非常疼爱毛毛,如同亲生一般。他们马上送他去学堂读书,毛毛果然聪明、懂事,读书成绩优秀,更获得养父母的喜爱。
可是,孩子毕竟已到了会记事的年龄,总是忘不了自己的姓氏,总是把我家当成自己的家,想着自己家的人。所以,每逢礼拜天和寒暑假总是喜欢来我家玩。我母亲虽然拒绝收养他,但在她的意识里,总认为他是李家的后代,又出于他的怜悯之心,他每次来,我母亲总是烧许多孩子们喜欢吃的菜,毛毛也很机灵,总在我母亲面前妈妈,妈妈的叫。让我母亲高兴。
他比我大好几岁,喜欢与我的两个姐姐玩,他几乎每个礼拜天都来。当时也没有什么可代步的工具,只有靠他自己的两条腿。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天来回要走十余华里的路,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他的养父母也总是对他不放心,但让毛毛试着走过几次后放心了。他也似乎习惯了。
平心而论,薛家两老思想算是比较开通,并没有对毛毛管的很严。主要毛毛这孩子也比较乖巧,首先读书读的不错,其次他从来不说谎,譬如想要来我家玩,也都是征得他们的同意后再来的,并按说好的时间回去。反正已经是十多岁的孩子了,自己走来走去的也从来没有出过什么差错。再说他们也知道,我们都待他很好,他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他小学毕业以后,在我们农村他可算是个小伙子了。意味着可以迈出独立生活的第一步,他又毕竟在上海呆过,尽管当时他还小,但上海的繁华景象早已根深蒂固的铭刻在他的脑幕了,觉得整天与土地打交道并不是他的愿望。况且,他认为自己最亲的亲人—我的父亲也在上海,只有他能给自己最大的安全感。于是他与自己的养父母商量,准备去上海谋生。养父母确实是个开通又明白的人,知道孩子已经长大成人,强迫他留在身边还不如随着他的意,况且,他的伯伯、堂兄弟及其许多亲戚都在上海,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于是,为他准备盘缠和衣物用品,让他去了上海。
毛毛乘的小火轮靠上上海十六铺码头时,我父亲已经等在那里,两人见了面,父亲对着毛毛浑身上下看了个遍,含着泪花喃喃的说:“长大了,也长高了!”可是他还没有到工作的年龄,就与我小舅舅商量,先让他在小舅舅家里打个杂。
当时,我小舅舅是上海隆盛锯板厂老板,家住在上海南市区蓬莱路万象新村的一幢三层楼洋房里。家里已经有四五个孩子,家里虽然有两个女佣,但家里杂七杂八的事比较多,所以,增加一个打打杂的人,也正需要。毛毛是个很机灵的孩子,也很勤快,与外婆和舅妈的关系相处的非常好,深得她们的喜欢。到了后来,顺理成章的进入了上海隆盛锯板厂工作。给自己取了个李春林的名。虽然他没有用薛家的姓,但在上海结婚生子后,依然经常回老家看望他的养父母,在乡下也接受他们给他取的薛家的名字,很让养父母感到欣慰,算是没有白白的疼过他。但这些都是在毛毛临走前,我父亲对他叮嘱的,幸好毛毛很听从我父亲的话,始终没有使薛家养父母失望,伤过他们的心。
我们家族里的许多恩恩怨怨,在我父亲一辈子的默默修补下,除了其他一些我父亲寻找不到的家族后代外,其他的家族后代都和好了,亲如兄弟姐妹相互一直保持着联系。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家族里的后代都飘落在这个世界的各方,家族的观念也日趋淡薄,即使你与他们住在同一个城市或国家里,也不会像我父亲那样去设法找到他们,作为还遗传着我父亲基因的我,只能在我的心里暗暗地为我家族里的人祈祷,愿家族里的后人都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