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最好玩的part是可以接触到各色各样的人,虽然一年也就见这么一次,却能知道对方最privacy的一些信息,譬如家庭,经济状况,及其他细节等等。自从2013年同性婚姻被Federal tax承认并合法实施以后,同性恋客户中报married filing jointly(已婚联合报税)的一年比一年多,我今年做了好几对same sax的税, 每一对都有他/她们独特的另类的爱情故事。
当我把他俩的出生日期敲入电脑时,我还真有点shocked,两人差了足足30岁,55和24,老的一看就是成熟稳重型,也可以说老奸巨滑,小的很帅气很阳光,刚刚从加拿大搬来,听到我也是from Canada,多了几分亲切感,攀谈之中,得知他们去年才相识于网上,很快地小帅哥把加拿大非常好的工作辞了,搬过来和老大哥结婚。看他俩的W2(年度工资表),差一大截呢,老大哥年薪不到小帅的一半,因为他们是married filing jointly(联合报税),他们有refund(退税),但老大哥居然欠政府的钱,到时他俩所有refund的钱都会被IRS没收去还欠款。出于好心,我问小帅哥,你要不要和他税务分开,这样你就可以拿回属于你的那部分refund,不用全数给政府没收去,没想到小帅决然说不,说“我的钱就是他的钱,他的债就是我的债”。哇塞, 这老大哥哪来的福气啊,娶到这么白富美又讲义气的“老婆”。当填家庭成员时,老大哥的前个婚姻的孩子,与他们同住,那男孩今年19岁,和小帅哥差不多年龄。设想一下,父亲娶了和孩子同龄的同性伴侣,一家三口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呢。
这一对是俩中年大妈,五六十岁,听office老同事说,这是最早来file MFJ(married filing jointly)的同性couple,她们说她俩从小青梅竹马,感情笃定,以前偷偷摸摸,不能公开,这近一两个decades,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北美大地,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使得她们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她们说,我们等这一天(合法结婚)等了好多年,就像童话故事里的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两人都戴着十字架的项链,说是天主教徒,然后跟我说圣经里没说人只有男女两种,人有六种不同分类,还有经文为据呢,对于这种完全BS的理论,我都懒得和她们争辩去。
又有一天,来了一中年白男,60多岁,去年刚从DC搬到我们这儿,在政府工作了一辈子,刚刚退了休,报税要问的最重要几个基本问题之一就是“are you married(已婚)?”,他说yes,但要file MFS(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即和配偶分开来报税。当填配偶信息时,我title那一栏习惯性地选了“Mrs.”,他纠正我说是”Mr.”,我马上明白这又是一个同性恋。他人看上去非常decent,话不多,很有内涵的人,在DC政府任的是要职,退休金丰厚,他说他提前退休离开DC搬来这里的原因就是为了结束多年两地分居的生活,来和他的partner一起过日子。之所以分开来报税,是因为他的另一半财务混乱,他不想卷入,和前面那小帅哥比,这个老练有智慧多了,姜还是老的辣呀。
那天还有一个父亲,带着一个年轻人来到我们office,说他儿子有收入,需要自己独立报税了,那年轻人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如果不是这父亲一再说my son和He,绝对看不出他是男的,他留着卷的长发,穿着完全女孩的衣服,拎着一个漂亮的LV皮包,涂着口红,指甲染粉红色的,讲话的声音是女的声音,穿着高跟鞋,走起路来扭扭捏捏的。他父亲倒是很decent的一普通人,是我们office多年的老客户,也不知怎么儿子是这个样子的,从他的眼睛里,我看到了为人父母的那种无奈和忧愁。
记得我小时候,妈妈教书的学校有一年轻男老师,长得很帅,他爱上了他的亲表妹,周围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强烈反对,因为谁都知道,近亲不能结婚,可他俩实在太相爱,真爱挡不住,他们结婚了,婚后没多久,生了个儿子,是个严重残疾儿,后来听说这男老师不到五十岁自己得病去世了,至于残疾儿命运如何,不得而知。
这个世界的人和事,正常本份的,荒诞怪异的,无所不有,无处不在。人类固有的追求自由,摆脱束缚的本性和欲望,也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可是,我总觉得,亘古以来,冥冥之中,一些的律法(laws)和规则(rules),已被安放在这人世间,你否认也好,忽略(ignore)也好,它们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顺天者存,逆天者亡,道理好像就是这么的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