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云书笺:示痴呆(八)
(2014-11-05 04: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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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无我,法无我
应思宗门一法,得则疾证圣果,不则疾堕三涂。何故?知而不行,轻法、贱法故。
正法绝非知识、见解、神秘、奇怪,正法乃“百千万劫难遭遇”,更况“传佛心印”之殊胜因缘?若不实修,罪莫能赎,惕之!
当机不授名失机;所传非器曰贱法。
无人、无我、无众生;似痴、似呆、似木人。
他人滔滔不绝时,当思我本心上原无斯般法尘,“但有言说,都无实义”故。
今后莫问道理,“但自却非心”为基础,去净自心原无者,即是究竟行法,虔心保任如事佛天,如临君父,须臾莫失,时至自然水到渠成;若向外觅丝毫道理,纵得亦是眼内着屑,愚不可及。
学法,得师甚难。既得,当信师千分之千,不然难获法益。凡自作主张者,每见功败垂成,惕之。
除垢之法,只是彻底斩断命根—— 我执。若无我时,垢向何处着,罪向何处安?若真肯决本来面目时,便清澈明见本来无我。今之识神为用之我,不过类似电脑之前尘缘影而已,盼思之、味之、肯之、决之,则一了百了矣!
唯此是最难一着,人皆执我不舍故,坐在百尺竿头为足者比比皆是,肯放身舍命者迄得几人?学法难在此。若尽向枝节上着力,何劫能了?经云“人无我,法无我”,实修行之主题;舍此不由,十足外道。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廿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