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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方知粒粒明 - 寻找高山露珠草

(2018-06-05 09:49:11) 下一个

我不是个喜欢睡到日上三竿的人,但也绝对憎恨早起。除非迫不得已赶早班机去外地出差,谁要是建议我旅行时一大早从热被窝里爬起来看日出,我一定大声回一句:“省省吧,起不来。”

细数浮生,本人只有两个时期是自觉自愿早起的。第一个时期发生在我五岁那年的春末,因为父亲要陪着身患重病的母亲去上海接受治疗,我被两个舅舅接到了闽中山区的小乡村,与外公一家一起生活。我们家前面的小土坡上长着一排木槿花,外婆不时采下几朵新鲜的紫色花,将一片片花瓣和地瓜粉搅拌在一起,做木槿花煎给我配午饭。这是一道可口的乡野菜,尤以清晨沾着露水的花朵最为甜美。为了采到新鲜的食材,我几乎每天五点多钟就从二楼阁子间的小床上一打滚爬了起来,拿了一条干净手绢,飞快地爬下窄窄的楼梯,一眨眼功夫就跑到小土坡,站在那一排木槿树前。

此时太阳还尚未发威,树叶和花瓣上闪着晶莹的露珠,当我踮起脚尖,用手轻轻触碰树枝时,树叶上和花瓣上的好几颗露珠站不稳了,晃晃悠悠,失足跌落在地上。我采下两三朵刚开的花,包在手绢里跑回厨房。外婆在灶台前忙碌着,早饭差不多备好时,外公和两个舅舅才起床。我们坐在简陋的厨房里吃早餐,看着天边的彩霞穿透了云层,发散出绚烂的异彩,预示着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我从纯粹为了一道木槿花煎而早起,自然而然过度到留意晨光间一切美好的景象,包括一粒粒生命短暂的小小露珠。它们是不小心跌入凡间的精灵吧,只在草尖、叶脉和花瓣上悄悄挪动圆圆的身体。它们是如此脆弱,只求那个摘花的小女孩的脚步再慢些,小手再轻些,不要晃动它们的梦和呢喃,毕竟,每个带着露珠的清晨都充满了柔情蜜意的可爱……

回城后,我开始了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家离小学和中学很近,我几乎每天是被爸爸揪着耳朵才醒过来的,匆匆洗完脸吃完饭赶去学校,还是错过了早自习。上大学时就更不济了,学校要求每天早晨五点多钟起来跑步的,系里还派专人来监督。为了杜绝赖床现象,校园广播一大早就哇啦哇啦地响了。晨跑时间一到,我将宿舍的门窗关的死死的,捂在被窝里照睡不误。我甚至为自己的懒惰找了个借口:本姑娘乃嗜睡体质,每天必须保证八九小时的睡眠,睡不够,要出人命的……

我因此错过了一个个带着露珠的清晨。

工作五年后,我终于下决心去国外闯荡。在北欧读MBA时接了一份送报纸的工作,每周送六天,每天两个小时,平时送晚报,周六送早报。送早报的时候,我必须清晨四点起床,在微亮的晨曦中骑着自行车,车后挂着塞满了报纸的两个橘红色大袋

我听到了林子里的鸟叫声,第一声惊动了我的耳膜,第二声惊动了树叶上的露珠,滚落在脚下的泥土里。接着是此起彼伏、悠扬婉转的鸟鸣啁啾,林子里一下子充满了生机。路边的一朵朵不知名的野花含笑看着这一切,花瓣上的露珠一闪一闪,发现我注意它们时,赶紧一低头,将瘦瘦的身子躲进了绿色的草丛中。

我愉快地哼着小曲,一路踩着单车在蜿蜒的山路间行进,任北欧的风和阳光将我的皮肤打造成健康的小麦色。

我尤爱送早报的工作,薪水是平时的两倍,一边骑车“健身”,一边还有人给你发工资,多美!北欧人工高,每月送报的收入足够我的房租和饭钱。这便是我的人生的第二个自觉早起的时期,前后大约四个月。我沉浸在北欧小镇的绿色天籁里,让一粒粒晶莹的露珠筑起虚拟的童话世界,鸟儿快乐的鸣唱是幕后的乐章,托起美丽的爱情幻想……

毕业后我来到加拿大定居,又开始了朝九晚五的打工族生活。我每天上闹钟准点起,匆匆忙忙地吃早饭,然后开车送两个小儿上学。几年前换了一份不需要坐班的工作,通常是忙里偷闲,趁着业务的空档到家附近的森林公园里散散心,观察各种植物。我的体质、生活习惯和工作性质决定了,到户外去拥抱一个个带着露珠的清晨是一种不可能的任务,同时也是一种奢侈。

所以我不能理解,为什么某位植物学家在台湾的山上见到高山露珠草时,认为花小又无特别之处(没什么药用功能),他只是顺手拍了几张照片挂在博客上。我认为能被叫做“露珠草”的植物,往往带着烂漫的夏天的气息,内心酝酿着动感的生命乐章啊。

高山露珠草也是加拿大本地的一种常见野草,五月底开花,洁白的花儿小的几乎看不清,每朵只有几毫米长,两片深裂的花瓣和两枚花蕊。国人称它为“露珠草”,应该与花朵的形状有关。与微小的花比起来,此草的叶子显得硕大,每三片成一组,顺着柔嫩的茎有序向上排列。叶子顶端的花梗又细又长,托着一粒粒“露珠”花。那些“露珠”各有各的位置,不会互相挤压,也不会在日头出来后蒸发,比由水凝结成的露珠更加“皮实”,是不是可以将希望和微笑留得更久些呢?

 

国人不了解高山露珠草,坊间书籍无甚记载,也不熟悉它的药性。它在欧美却是一种神奇的草,英文名字叫enchanter's-nightshade (巫师茄),与露珠没有半点关系。属名源自希腊神话里的女神色琦(enchantress Circe),她是女巫、女妖、巫婆等称呼的代名词,最擅长运用魔咒施加于药草,将人永远变成猪等动物。据说她就是将参杂了高山露珠草的药水放进食物里,将奥德修斯的船员们变成了一只只猪仔。另一方面,此草又和特洛伊王子帕里斯(Paris)扯上关系,被称为帕里斯的巫师(Sorcerer of Paris)和帕里斯茄(Paris Nightshade)。

其实高山露珠草本身并没有什么毒性,也不是茄科的,欧洲古代植物学家在采集植物标本时,误以为它和一种叫苦甜茄(sweetbitter nightshade)的毒藤是同属的,给它取名“巫师茄”。它老是和古欧洲神秘的巫术联系在一起,外表却一点也不“高大上”,高不过六七十厘米,薄薄的心形叶,花朵一点也不起眼。而且它还特别低调,远离人群和阳光,只长在林下潮湿阴暗的角落,与舞鹤草(false lily of the valley)等喜阴植物为邻,默默地织出一片绿色的地毯。不留意者是不会看到仙草的存在的,它们行走在岁月长河里的身影总是悄然来去,如一滴滴露珠寂然无声,却滋养了梦想的花瓣。

巫师茄?高山露珠草?我还是喜欢叫它高山露珠草,这个名字给爱的灵魂增泽添辉。为了与它在花期日日相见,我可以再次自觉地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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