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2006-02-24 08:55:31)
下一个
胡歌死了!
死在血泊中!
凶手是谁?
如果陈凯戈现在出面澄清,“和我无关”。那就叫此地无银三百量。陈凯戈没有这么做。只有傻子才那么做。
但,胡歌真的死了。而且偏偏就是死在这个结骨眼上。谁最为这件事着急?
选择:
A. 公安局
B. 网友
C. 陈凯戈
D. 胡歌的女朋友
选择C,回答正确!
杀人罪的成立需要两个基本点:动机与行为。陈凯戈拥有可能的杀人动机;而且,人已经死了。
陈凯戈最需要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无言和保持沉默是唯一可以证明自己的最佳策略。
但,这很痛苦。
几个月前,为了新片子的上映,“我已经花了1个亿了。钱都给了tmd的媒体,目的就是让他们把用在大便干燥上的呐喊,用在《无聊》的宣传上。” 才过了几个月,“我还要花至少一个亿,用在同样的人身上。目的是让他们即使在睡觉讲梦话的时候,也不要提到我的名字。”
让人们知道自己很难;然后,再让人们不知道自己更难!
事情才发生了一天,网民们的跟贴已经上了10万条。最讨厌的是,那个臭狐狸网站还搞出了个讨厌的民意测验:
认为此案和影片《无聊》有关的:99%
认为此案和影片《无聊》无关的:1%
TMD,老子花了1000万才买来个1%的“无关选择“。娱记真黑!收了钱不干事!比胡歌还讨厌!
其实,胡歌死没死,公安局并没有下定论。因为,公安们只是收到了一个电影光盘,上面记录了一个貌似胡歌的年轻人倒在血泊中。而巧合的事,当公安机关和胡歌联系,意图证实情况的时候,忽然发现此人失踪了。
所以说,没人知道胡歌是不是真的死了。但,网民们认为他死了。不,应该说,网民们更希望胡歌死了!因为,只有他的死,才能让我们所有人觉得兴奋。大家可以关注陈凯戈的反映。大家可以在饭局上谈论。大家可以在BBS里哭泣,甚至对骂;或者给死者点上一个虚拟蜡烛。。。。。。。。总之,太好玩了!电视台可以跟踪报道,甚至有人开始为“大腕的葬礼“写续集,而且行动之快:冯老刚导演的案头上已经有了为新片投资的文案和发行计划。投资方是,铁岭市河东区无官镇殡仪馆。老刚影视工作室的文案策划,小刘,兴高采烈地对大导演说,“冯导,这个本子接了吧。一接,中国银行和中国移动那边肯定又能拨款加贴隐形广告了。。。。。如果,您觉得本子基础差,那就您来拍,挂我名得了。”
冯导回答道“滚蛋!”
是呀,冯导和陈导虽然不是一个林子里的鸟(此处用语,参见冯导自传——我把清纯献给您),但也有兔死狐悲的惆怅。怎么能此时落井下石呢?不能!
最急的还是陈导。陈导是太恨那个小胡歌了。的确有心杀了他,但杀没杀这个问题是个法律问题。换句话说,就是杀了,但法庭没证据,那么我就没杀。我没杀,但哪个法官判我杀了,那我也就是杀了。这个道理古往今来包括民主的西方都是一样的。所以,对我来说,问题不是杀没杀,而是怎么证明自己没杀。陈导应该是这么想的。
那么怎么证明自己没杀胡歌呢?
最好的办法不是登报澄清,不是请法官喝酒同时让老婆坐陪,甚至给法官的女儿签名拍照。而是把胡歌这个王八蛋找出来。无论是死是活,一定要找出来!
北京现在特别流行改名字。改名大师那里好久没去了,应该算一算陈凯戈和胡歌这两个名字有没有“对冲”的因素?!
大师曰:陈凯戈名字不好。命犯小人,今年忌讳吃“馒头”。
陈凯戈虔诚地问道:那以大师之见,我应该叫什么好呢?
大师闭目片刻,忽睁圆眼,大喊到“叫宋祖德吧!”
陈导“啊!”的一声惨叫,背过气去。。。。。。。。。。。
20年后,一个海棠花开的日子里,一个消瘦的中年人,手中拿着一个血馒头,来到了宋祖徳的墓前。墓碑前站着一个银发飘飘的老人,端详着墓碑上的文字:宋祖德。曾用名:陈凯戈。著名世界级大导演。
两个男人的目光相聚了。
岁月的无情,并没有阻挡他们相互的识别能力。刹那的震惊后,彼此恢复了平静。
老人说:我诈死了多年但一直在找你,就是因为我相信,你没有死。
中年人道:“我当年诈死,就是怕你杀我。”
两个人停顿了很久没有说话,忽然间哈哈大笑。中年人接着道:“那这个墓里埋的是衣冠冢了?”
“错” 老人说:“那里确实有一个死人,他的真名就叫宋祖德。是二十年前的一个娱记。”
中年人说,“我听说过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很红。但死的时候,报纸上连个豆腐块大小的新闻都没有。。。。”
老人没接话。
中年人疑惑地问道:“他怎么会被埋在你的墓里?”
老人转过身去,背对着胡歌,似是而非地回道:“因为他就应该被埋在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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