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城外

现在没什么好介绍的.
正文

无题

(2005-09-14 19:05:07) 下一个
几百年前的诗人愿意用"无题"作为题目来写诗,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样的诗是有一个明确的主题的,那就是"爱情". 几千年来,中国人被压抑惯了,即使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美好感情,”爱情”,也羞于启齿.这就是中国灿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很佩服,一个现代女作家,池莉;仅仅看看她的小说的题目吧,有了快感你就喊!真他妈过瘾!借题发挥,爱就爱了,怎么了?! 很想写东西,但,懒惰又总是使人在贪图舒适的那个瞬间,就那么轻易地让一个美妙的感觉和想法从你的指尖滑过....当你精神振奋的时候,你的那一丝丝的惆怅和感动早已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知去向了..... 我生于1970年,如果归类,应该算是70年代的那一群据说没理想的人堆里.是呀,30多年过去了,也没干什么太正经的事情.改造地球,听说过,没经历过;上太空飞行,看到了,但也没我什么事儿.小时候,老师总在说,到了2000年,就实现四个现代化.当时给我的感觉就像是盼新年一样,好像到了2000年,现代化就来了.我们不用做什么,只要等就可以.可是,真的到了2000那一年,我们没有一个人提到这个曾经的理想和口号.记得那是,新西兰时间凌晨4点,我在睡梦中,迷迷糊糊地接了一个哥们儿的拜年电话,说是,北京时间新世纪到来了…..我哼哈了两下,接着睡去了. 倒也不是什么事情都没做,从15岁起就早恋,确切地讲,从那个时候就开始体会,爱,这个崇高的字眼,在中国所带来的特有的压抑. 不,应该说比那更早,我就已经体会到了这种由爱造成的压抑!不是在我自己身上;是父母们,他们宁愿自己一辈子不和谐地生活,也要维持一个家庭,理由是为了爱孩子,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如果站在中国人的文化背景里,这是正常而让人感动的,可以理解值得同情.但,奇怪的是,在我魁北克城的咖啡店里,我的5个白人店员,全都是单亲家庭长大的.他们有的在上大学,有的在业余时间里,自学戏剧;周末的时候,他们会和自己的亲父母,及父母们各自的男女朋友一起聚会去……他们的快乐不是装出来的,我可以从他们迫切地想提早下班上看到:在逃离那个fucking coffee shop的时候,甚至忘记了拿走自己一天的小费. 话扯远了,还是从我的初恋讲起吧. 第一篇 初恋 第二篇 我的大学 • 初恋 看了电视剧”血疑”之后,忽然有一天,发现自己班里原来也有一个幸子. Damn it, 我怎么这么眼拙呢? 直到今天才发现. 她是语文课代表,我是代数和几何课代表. 什么是课代表? 这可是一种荣誉,说明你这方面的学习是班里最出色的. 长大后, 我一直在抱怨我的语文老师,如果她能看到我写的情书,估计这语文课代表的头衔也应该是我的.但如果让教导处的那些傻差看到了, 估计我就只有进少管所了! 发现她的可爱是在84年,当时我们全校都在为35周年大庆做着准备.初中的同学们只配在天安门广场翻花和组字:说明白一些就是通过我们用手中不同颜色的花束,组合出类似”祖国万岁”等等口号来.这是大白天在太阳地底下干的苦活.而那时上高中了的王焘他们已经可以在晚上跳集体舞了.那多美呀,可以假公济私地拉自己喜欢的姑娘的手.也许,这就是我当时学习好,想跳级的动力吧. 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她鬼使神差地穿了一件桔红色的上衣,配了一条墨绿色的裤子.棕色的皮鞋,好象是系横带的那种.总之,在其他土妞们还穿和男生相似的黑布鞋和兰布直桶裤的时候,她已经可以说是鹤立鸡群了.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了神不守社这个成语的含义.上课的铃声响了很久,我的眼睛却总也离不开她的左右.老师在讲什么,大致是没有听到.只记得,语文老师在解释鲁迅写的”一件小事”的时候,把原文中”压出我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其中的”小”字,解释成自私和渺小.其实,长大后才知道,鲁先生是用了一个象型文字.老师的这种回避式的解释,自然成了我长大后,逢人就讲的笑话之一. 心说了,那个男人的皮裤子里面,会有什么自私和渺小呢????自私和渺小能看见吗? 我们的发展要源于班主任老师的例行公事:记班日志. 班日志是要每个同学都参与写作的大事.每人轮流写一天班里发生的事情.比如,某某某,上课的时候打磕睡了,谁没交作业了,等等.基本上是一个泄私愤和公报私仇的机会.每个写日志的同学都有一个特权,那就是要坐到全班的最后一排,以便于很好地观察到班上每一个角落的情况. 哈哈,正是因为有如此种种的条件,才促成了有一天,她可以因为记班日志而坐到我的身旁.那时候, 我的个子高,而且视力好,再加上不是明显爱捣乱的坏学生,所以,老师把我放在班里的最后排,是一个老师不需要为维持课堂纪律而费心的死角里. 哪成想,就是因为我平日里老实人的假象,使我近水楼台先得月地开始了我的初恋. 记不清那天是怎么过的了,只是记得,我把一年能说的话,那天都说了.我给她看我平时记录的格言,像什么:让别人说去吧,走自己的路……还有,就是把我爸爸书架上的所有书目拉出一个清单,让她从里面挑出喜欢的来.从莎士比亚全集,到毛选.从红楼梦到苏联民歌200首,总之,只要她喜欢,随便挑.那年我不过15岁,10年后看了小说围城,才知道,借书是多么地有助于这种来来往往的关系的发展呀.看来,我在谈恋爱上,确是有天份的.那天,因为我的滔滔不绝,她是没法完成任务了,当然,这可乐坏了我斜对面的那几个流里流气的小兄弟,因为,没人在班日志上扎他们的针了.当然,他们对我的”掩护”工作一点也不令情,末了,一个叫三蛋子的小混混,嘻皮笑脸地跟我说,”嗨,哥们,我看你今天是晕了……..” 是呀,我今天是晕了,就像喝高了3量二锅头,然后又走在了棉花堆里,飘飘的. 从学校的大门到家门不过15分钟的路,我却一个人走了45分钟.一边走着一边哼着”乡间的小路”, 好象街道两边的商场一下子变成了稻香飘飘的田野.夕阳下,一个貌似忠厚的男学生和一个身穿桔色外衣的女孩子骑在老牛的背上,一起讨论着今天的数学作业和朱自清的春.那头牛走的那个慢呀,就像电影 ”甜蜜的事业”里的慢镜头一样,越慢越浪漫….这些描绘已经是我在那个年代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感觉. 还能怎样吗?又会怎样呢?要是有email就好了………有msn就好了…..有QQ就好了…. 但是,没有电脑的日子也有它的好处,那就是你不得不练出一手好字.我一直为自己写的字而自豪, 因为我知道,一个再难看的男孩儿,如果,文章和汉字写得好,当女孩子读你写给她的信的时候,她们会把你想象成费翔,郭富成,和F4的. 如果,字难看,估计就只能让人想起XXX,哎,丑的就不点名了.省得,今后有人找来打官司, 其实我对冯小刚叔叔的文笔是非常佩服的….可是,徐帆姐姐的人又长得那么好看呀….所以,我一直觉得冯导演的字一定也写得不错! 呵呵…..这么写总可以了吧! 这些泡妞技巧, 当然是成年之后总结出来的. 那个年代的我,哪里有这么多的理论依据;一切的行为都是跟着感觉走罢了. 跟着感觉走是美妙的,但往往是波折的.晚上回到家里,要帮着妈妈先把饭做了, 然后陪爸爸看新闻联播,如果他老人家喝了两口就一定是要把文化大革命拿出来骂一遍的!老人家在骂文革的时候,做儿子的一定要陪着,否则,听众没有了,演讲的还怎么进行得下去呀.现在的三陪,起码还有一个可以用来计算工资的”钟”的标准吧,我那时可是要一陪到底的.如果稍流露出不耐烦的情绪,估计这文革的帐就会转到自己的头上.当所有这些routine 完成之后,是我可以写作业的时间了.8点钟左右,我走进自己的小屋子里,屋子门永远不许关上,否则,家长不知道我在干什么.其实我又能干什么呢?!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今天,我还就偏要做点什么.写完作业,已经是11点了,他们都睡了吧?我蹑手蹑脚地巡视了各个房间的灯.然后,拿出了一张数学作业纸,准备给她写点什么.可是,这一准备就浪费了半个小时,因为,这称呼该用什么呢? “亲爱的”, 这是一个呼之欲出却想也不敢想的称为. 因为,如果写出来了,别人会把自己当流氓送到教导处的,然后是工读学校,再然后是监狱….何况,这样写即肉麻,又让自己脸红. 写名字吧,太乏味了!算了,不写名字!.那这算是写信呢, 还算是写一篇作文呢?没称呼应该是不算写信了,可说是作文吧,是要有题目的.用什么标题和写什么内容呢?总不能直接写上”情书”这两个字吧……既然想不好题目,就让它”无题”好了!!!!!!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一定特想知道我的这第一封情书写的是什么吧.说实话,我忘了.如果仅仅为了写现在的这篇东西,我或许可以再编写一篇感人肺腑,或是朦胧和浪漫有余的佳作.可是,你们相信吗?一个35岁的熟男,模仿出一个15岁孩子写的东西,不是心理有病就是东施笑颦了. 亲爱的,如果,你也写过第一封情书的话,那么此时,就让我留下500字的空间给你们,你们把那份情书填补在这里,内容和对象肯定是截然不同的,但,我们的感觉是相同的,这就够了. 不幸的是,这第一封信就被家长看到了……. 没办法不被看到,15岁还不懂得欺骗,门不许关,抽屉不能安锁.作业随时需要家长签字等等….所以,我一直在想,什么时候,中国的家长能够知道在自己孩子15岁的时候,给孩子们的抽屉上上一把锁头,那么,中国的文化就真的革命了!!! 不过,爸爸没有马上揍我,还是很客气地在第二天的晚饭过后,把我带到了什刹海公园的花园里,进行了一次意味深远的谈话.用他,后来多年的话来讲,那次谈话的性质仿佛是尊宜会议.不过,我猜想,他更是把自己enjoy在扮演毛泽东的角色里了.什么,一个男人应该事业第一了,什么你的年龄还小呀等等,我听的似懂非懂,云山雾罩,但是要不断地点头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其实,我更希望他能告诉我,为什么自己在看电影”苔丝姑娘”的时候,我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怎么偷偷地变”大”了…..可是他什么也没告诉过我……..真他妈烦,我去问我妈妈,她只是告诉我,你别碰它……..这就是我所有的青春期教育!当然,我也从没放弃过自己寻找答案. 物理学里不是说过热胀冷缩的原理吗,我于是把自己泡在了凉水里,结果是:It doesn’t work!晕! 谈话归谈话,文章既然已经写了,就是冒死也要送到她手上的.我不是数学课代表吗?发作业的时候,把信夹在作业本里是再easy不过的伎俩了.然后,是漫长的等待.等待的感觉就是听罗大佑的 ”童年”的感觉.心里痒痒的….”想泛舟于爱河,又担心自己不是个好水手,心切切地盼,身缓缓地行….”这是我大学室友小于的处女作,被我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当然,我和她之间哪里有什么爱情,初恋,仅仅是恋罢了.离爱,还早着呢.可是,那时的我,哪里有那么多的认识,一切都是模糊的,与其说是在恋爱不如说是在自恋和自怜. 这第一封信不是没有激起波澜.在女孩儿那边,看似平静,其实,应该也是让她度过了几个不眠之夜的.再后来,她给我的回信里,她一再阐明我们的关系,只是比较其他人更好的同学罢了.我当然对这样的言辞非常欢迎.一方面,回复这个形式本身就很有意义了;更何况,我也不知道事情应该沿着什么样的轨迹继续发展下去.”比其他人更好是一个什么定义呢?”在我看来,可以理解为,把我对父母的不满,向对方倾诉吧…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我们彼此的一些烦恼相互倾诉吧. 正是从那时开始,我知道自己是一个很有倾诉欲的人. 尤其是许多不能和同性朋友说的事,发的感慨,和异性说起来就可以大言不惭.比如,对那些名言警句的体会了,如果和同性朋友分享,那只会招来他们的嘲笑,起码那个三蛋子会眯起小眼睛,问我:”你不会又在装雅亭吧,真TMD酸!” 这第一封信不仅仅在女孩那边激起了波澜,在我家里,我可以感觉到,大家对我的注意的目光,一下子多了很多倍.新的法律法规在家里马上颁布和执行起来:下学要准时回家,晚上熄灯时间提前到11点.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可是我什么都没干呀. 其实就算干了什么,又能怎么样呢?我那时候还不知道这样自己问自己. 这样的问题是在今年,我好奇地看着我的一个17岁的店员,在和我谈论着他的14岁的女朋友的时候,我才想到的. 我的店员当时很兴奋,因为今晚,他的女朋友会来他家住. 我说, ”才14岁,你就….”我没好意思说完,”你就把她上了”,这句话. 他坏坏地笑了, “才14,可看起来却像19的呦.” 我问他, ”那女孩的父母和你的妈妈不管你们吗?” 他不屑一顾地回答:”Who cares!” Bullshit, 老子到了24岁才打了人生第一炮.惭愧和浪费青春呀! 然而,和店员的经历比起来,哪个才算是正常的人生呢,我现在还是不知道……. 我的家庭是比较传统的那类.父母都是搞歌剧的.是言必称希的那种老古板.听音乐, 只能听贝多芬和莫扎特,邓丽君的歌那是靡靡之音. 所以,我只能借着听 ”梁祝”的机会,偷着抒发自己的”爱情”.可是听着听着,我发现,祝应台之所以化装成男孩子,不是为了考大学,其实是为了有机会和梁山伯私混起腻.发现了这条真理后,我不禁为现代社会的装束无法帮我男办女装而痛苦.觉得,还是封建社会比较好,虽然在精神上男女之间不可亲溺,但装束上大可以蛮天过海,鱼目混珠的. 哎,说了这么多,大家一定觉得我是一个花花公子了.其实,很多见解和感慨都是马后炮,是成年之后的总结和后见之明而已.当时的我,还是满天真的.我当然也知道,学习和事业的重要性.什么是事业,对我来说就是从这个普通中学,考到重点中学去.而且,在发出第一封信后,我的目标明确了:要比翼双飞. 我不是数学课代表吗,就让我们从提高数学成绩入手吧. 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道那个数学老师真的是伯乐呢,还是他在偷懒.总之,班里的数学作业在上初三以后,都是交给我判的.我可以代替老师写评语,给成绩. 这种做法很超前.我仿佛提前体会了北美大学中,TA的资格和感觉.俨然有一人之下50人之上的快感.当然,这种特殊待遇,直到我读了王朔的”看上去很美”,其中方枪枪的经历后,才知道,原来我的脖子上挂着的阿Q的那个银桃子,不过是大家都有过的东西,没什么可以炫耀和光荣的.但,这份TA的工作,却着实地帮了我的大忙.其他同学的作业,我只要看个结果就可以了,而她的作业,我要看每一个推理步骤.为了证明两条线是平行的,用一个方法显然不够,我要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方法都用红笔批在她的作业本上.仿佛在告诉她,茴香豆的写法还有很多很多咧!不过所有的这些评语,批改无非都是想证明两点:一是我很聪明;二是我很在乎她.完了! 偷偷藏藏地做事,可比光明磊落地做事,能带来双倍的快感.越是不可能的任务被你完成了,越是让人兴奋.父母们,你们不是反对吗,我就偷偷地做.那份发自心底的窃喜是不可言喻的,虽然,这样的代价是换来了冷言冷语,甚至失去自由. 可是,什么是自由呢?按我20岁前听到的解释是:自由是家长给予的!我还以为是与生俱来的呢…..fuck off! 爸爸盯我的下学时间越来越紧了.记得有一次放学后,在学校里和同学打篮球,也就是40分钟吧,出了校门,就看到父亲的那张邓世昌一样威严的面容.我魂飞魄散了.他老人家怎么亲自到学校接我来了????我让小哥们走先,因为,即使每个小兄弟都会挨爸爸的骂,但没有人愿意在众人面前受辱,15岁,也是有自尊的年龄了.可是,就像所有文学作品里描述的那样cute, 所有父母都永远觉得自己的孩子是孩子,whatever孩子们是15,20还是70,80. 骂你,打你还用考虑你多大吗?还用考虑是人前是人后吗?谁是家长呀!!!!!我觉得自己很冤枉.如果,我真的约了女孩子逛公园,如果我真的牵了她的手,我被打死,我也会觉得快乐的!可是,我没有!爸爸,你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你当然不会在人前打我,你来接我,可比打我还让我难受……我他妈的到底做错什么了?!我不应该喜欢一个女孩子吗?罪孽! 那晚,爸爸去京剧院看演出.我有机会偷偷地跑到了一个哥们那里,告诉他,我想离开这个家.我们坐在后海的长椅上,望着那没有月的漆黑的湖面,我流下了自己15岁的第一次眼泪.我设想着离家后的种种生活,像个乞盖,扒火车,走四方.多年以后,也许可以发达了,像”万水千山总是情”里的庄天崖,依旧怀恋着汪明荃一样.而我想象中的女主角,自然已经换成了我的小慧. 小慧,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肉麻地称呼一个女孩子,在心里轻轻地呼唤,没有人知道…. 革命没有成功,我也没有勇气离开那个家.这当中的失落感,使我早早地就理解了 ”哈母雷特”的那段著名的内心读白…..哈王子放弃了自杀,我放弃了出走,不是怯懦,是因为优柔寡断!优柔寡断可以使一项伟大的事业最终化为子虚乌有的….不是我说的,是莎翁说的! 但是更大的厄运就要来临了.那是中考的到来.我们每个人都要填写志愿.普通中学为了追求高考的升学率,从初中起,就要欲留好能上大学的学生储备.这个时候,老师们开始施展他们的外交手腕了.用温情感化的方式是比较行之有效的方法,比如说家访了.比如说,把平时学习好但纪律不好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了…..现在看看很小儿科.但,老师们很认真,也充分表现出了他们对学校的忠心.我的数学老师,他不是我的班主任,但他特意跑到我的座位上,伏下身,轻轻地告诉我,”我明年,是会代高中的班级的,你很有组织能力.”那眼神仿佛在告诉我,如果,我留校,他会让我当个班长什么的,绝不会仅仅才是个课代表! 我心想,班长不班长的,我其实不在乎,如果,你能把小慧也给要到我们班,我就考虑留校.可话到了嘴边,毕竟是年轻,没好意思说. 然而,回了家,父母没什么不好意思和我说的话.”第一志愿, 当然要报考四中了.古楼中学嘛,要嘛放最后,要嘛我看也别报了.”我还想和他们理论,说什么师生感情云云.却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传来一个刺耳的声音, ”我看你是舍不得那个小妖精吧.”听了这话我的脑袋嗡的一下….你可以骂我,打我;但,你不能侮辱我心上的人.我第一次摔门而出了,骑着车,在暴雨里狂奔.不报古楼,就不报!我要让她和我一起考上四中! 考试的三天,是北京最热的三天.我只能尽量把试卷答得完美.同时,期盼她可以发挥出更高的水平.但,结果是遗憾的.两个月后,我们不得不面对分手的结局.相信我,我是纯洁的,或者说我是傻差的,因为直到分手的那天,我也没有勇气告诉她:我喜欢你!我没有能力使我们两个在一起.我没有勇气违背家人的意愿,我没有能力把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带在身边.我要是阅卷老师就好了,可我不是.我也没有什么计谋.1999年,当我看完韩寒写的 <三重门>之后,我一个人嚎啕大哭了好一阵,小说里的女孩为了那个承诺,在考试的时候,毅然放弃了选择填写最后几道考题.这是何等的勇气呀!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为了儿女情长,而放弃事业是遭人耻笑的.但,我想说,一个人如果拥有了那种执着和勇气,还有什么事业做不成哪?!这就是我的初恋. • 第二篇 我的大学 我的文章的第一个读者是我现任老婆.第二个是我的发小.(北京话,从小长大的哥们.) 我不是一个同性恋,但我这个哥们如果愿意把自己阉了的话,我就一定离婚,娶他当老婆. 话说在我第二天就要上火车,奔赴我的大学的头一天晚上,我的这个叫”小人书”的哥们约我到他家一叙.有什么好叙的,无非又是看他臭显佩他那几本新买的小人书. 就因为爱看小人书,找的老婆都像小人书里画的似的:身高1.5325米. (数字摘自: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php?blogID=6193) 哈哈…….. “我说,我们别在屋里呆着了,到院子里溜达溜达吧….”小人书,同意了. 我们的院子非常大.据说清朝的时候, 是婉容娘娘的妹妹家. 小时候,也就是院子的格局还没被破坏的时候,那里根本就没有高楼. 大院子里住了很多家人.因为,院子门口有两对石头狗雕像,所以,附近的居民都叫我们院为大狗子院. 后来,因为,要盖塔楼,大狗子院的大红门拆了,石头狗也被移到了马路对面的煤场里.这个院子可真大,前前后后,分成三个套院.院子里有假山,有回廊.还有很多树.最大的一棵老槐树就长在我们家的门口.我小的时候,总爱在树下尿尿,边尿边震震有词地念道:施肥! 这棵老树被我施了很多年的肥,居然还见在.直到199x年, 我听爸爸说,那棵树终于死了.爸爸强调”终于”这两个字的时候显得非常快乐. 因为,就是有这棵古树的存在,院子里的平房虽然推掉了很多年,可是歌剧院的剧场还是不允许破土动工,只因这棵树而少了园林局的一个红章.当然,如果按园林局的意思,这个剧场也可以建,只是建好后,观众席的第13排13号的座位上,应该坐着的就是这棵大树.诚然,想想都觉得园林局的同志们更有艺术家的慧眼和创意!!那时你会觉得我们国家的一些公仆是很有幽默感的一群人! 话说,小人书同意之后,我们就一起来到了这棵作古的大树下. 那晚的月亮可真亮呀!一切的景在那洁白的月光里,都变得只有了黑白两个颜色.沉浸在这样的月色里,我好希望,我们的身边能有一片荷塘,这样,我就可以大言不惭地把朱老先生的那篇名文copy paste到这里来了.可是,现在,我不得不说,当夜风穿过那棵老树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那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不对,根本没有什么歌声,在我的记忆里,一切都是静的.记忆把夜色中的声音通通过滤了,一切的行为都似乎是默片时代的杰作. 我和”小人书”,就在这月色下发现了一种有趣的游戏:用我们的影子组字! 两个皮影不断变换着各种身姿,组成A, B, C, D…..X, Y, Z…..英文组完了,组中文. 当他两腿岔开成性感状时,问我那是什么字, ”大字呗!” ”错! 是木” 我愣了片刻,恍然大悟,笑骂道 ”我忘了你Y皮袍下面藏着的小了….” 一年后,我和我大学时候的女朋友津津乐道地说起这段故事,她一瞥嘴来了句 ”…你们真流氓….” 靠,我流氓吗?难道花前月下的浪漫只存在于男女之间吗?你吃醋了,我不是gay, take it easy baby! 也是在那个晚上,我告诉我少年时代的朋友,我其实是可以留在北京上大学的,留在父母身边.但是,在填写志愿的最后一瞬间,我把志愿的顺序更改了….. 谁能给我更温暖的阳光 谁能给我更温柔的梦想 谁能在最后终于还是原谅我 还安慰我那创痛的胸膛 我的家庭我诞生的地方 有我童年时期最美的时光 那是后来我逃出的地方 也是我现在眼泪归去的方向 -- 罗大佑 不知道现在大一的学生还军训吗?对我来说,那挺好玩儿的.刚刚结束高考的疲劳, 不用上课,先和天南地北的同学摸爬滚打两个星期,多美呀!再加上,开学的第三天就在哈尔滨收到了一封来信,真让我摸不着四六.心想:按5天平信的邮件速度,我妈估计在我离开北京前两天就把信寄出了!不会吧?????? 当我用因激动而颤抖的手打开信封后,发现,是我高中的英语课代表写来的.哈哈,是个女地! 我真的破涕为笑了.原来,她……… 说真的,我非常吃惊! 首先,她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因为连我自己都还不知道我的地址呢.第二,怎么在上中学的时候,她一点点暗示都没有呢?第三,这信来的也太早了吧,大有捷足先登,”强占域名”的架式. 第四,是我在工作后,回想时候发现的.那就是,在信里,她暗示了,她小时候在香港呆过很长时间,毕业后要到加拿大定居.其实,把这四点综合起来看,一点也不费解.只能说,在18岁的时候,或更年轻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很有心计和成熟的女人了. 说真的,我天生就害怕这样的女人.这样的女人的共同特点是: 智商大于情商. 我在她们面前很自卑.所以, 对她们从来是,只远观,而不可卸玩焉. 可是,处于礼貌,我还是回了一封信.然而,错误的是,我礼貌的过分了.我在信里把她的种种优点描述了出来,虽然,按描述出来的人物更像我的另一位高中同学”王天后”.但,我想,一个女孩子对任何错误的赞美也是可以接受的.起码,这种错误总比真实诚恳的批评看上去更美,更舒坦! 幸好是两地,我们没有过多纠缠就草草谢幕了. 另外一个原因也是我的那个她已经走进了我的视线. 先等一等,还是让我多罗索两句男生们的无聊话题吧. 给女同学打分,不是空前的行为,也不会是绝后的行为. 就连我刚刚结束的工作里,一个60多岁,德艺双馨的摄影老前辈,还和我一起把当今影视圈里的小花旦们打了一遍分呢.在他眼里,每个明星似乎都像卢浮宫里的维那丝,都有美的缺陷!当然不是断臂了;而是平胸了,腿短了,没臀了等等…..总之,我们没有把气质和风度这两个参数考虑进去.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也就不必费心考虑了. 可是,我在88年设计的平分表格里,居然列举了气质分.那时候,电脑里还没有excel软件,微软也只是停留在ms dos 3.0的水平上. 然而,我已经用手画的表格,将评分工作表格化了. 帮助男同学们,对本班的女同学的认识数字化了:把一张张模拟的,模糊的脸,数字化地钉在了表格上. 评分标准如下:姓名,目测身高,目测体重,目测胸围,腰围,臀围,肤色,口音, 发质,气质,其他. 无聊吧,可当时觉得有趣的很.现在,也没觉得不能理解.毕竟,我们的探索,比那些研究生都毕业了,结婚后却以为亲亲嘴就能生出孩子的成功人事强. 表格确定后,我,阿于,小信,老狗等等,一帮男生,操着京片子,上海矮屋,死窜话等等方言,一窝疯地从黑暗的宿舍楼里冲了出来,奔向图书馆,奔向电化教室,奔向大阶梯教室,再奔向学生食堂,为的就是把评分工作报告做的更准确,更严谨一些.当然,做报告是个幌子,把白天里没有看清楚的女同学们,大大方方,真真切切地再看一遍;这才是每个人心里不能告人的目的…… 关关雎鸠 •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求  诗经 我不是什么君子,因为我怕自己没学成君子,倒把自己学成个伪君子了.伪君子比小人还讨厌. 也正是有了这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我才敢继续把文章写下去. 因为下面的东西,写起来是要有点勇气的.这勇气在于,我是不是能够客观地,冷静地而又不失真情地对待自己和别人,是不是会对现在的人们有负面的影响. 顾虑,顾虑,顾虑太多,就会造成压抑.反压抑,是我的文章的主题,再说一遍,我的文章的主题不是谈爱情!! 从小,我妈妈就摸着我的后脑勺说,”青都,你的脑后有反骨,像魏炎, 就是三国里被诸葛亮死后砍了的那个.” 紧跟着又说:”你要多听妈妈的话呦….!” 现在,我一边摸着自己的反骨一边写着这篇东西.”妈妈, 真的是我有反骨吗?”…. 就像所有的爱情,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两个也经历了一个学期的试探,摸索后才确立关系的. 要说爱情中, 最有韵味, 最燎人的阶段, ,应该就是这个模模糊糊,心想而事不成的初期时光了. 我一进大学, 便被系里老师指派为班里的团支部书记. 这种指派,当然是被我假老实的伪装蒙骗的产物. 而她,因为能歌善舞而自然地当选了班里的文艺委员.插一句,我们身为班干部的门当户对,并不代表着后来,父母对两个家庭的门当户对的认可.这是后话. 但是,我们在同学和老师的眼里,是比较班配的.这种好的口碑也无疑助长和提供了一个滋润的小氛围,它坚定了我们要长相守的信念,似乎我们是天作之合. 公认的 ”金童玉女”,往往不是一见钟情的. 我们在第一个学期里的相处,甚至还不能说是比一般同学更好的同学. 因为,我们彼此心中在暗暗较劲,也许因为一个是家里的最小的儿子,一个是父亲都40了,才得到的千金;所以,都有那么一点点任性,都有那么一点点的谁也不服谁吧.总之,这样的开始,使我们后来在争论”是你先追我,还是我先追你”的哥德八赫猜想的时候,没有了标准答案. 举个例子,你们就知道我们的小脾气了. 那是在筹备第一个新年晚会的时候,在休会期间,她有点臭显佩地说,她那40岁才第一次见到她的爸爸要从欧洲回哈市了. 88年那会儿, 出国归来人员都是可以带几大件的:什么菲利普的冰柜,先锋的音响等等….她说,她家里有钢琴了,那个电子琴的指标用不上,可以转给哪个同学. 这话听上去是好心,可你想想,开会的同学里,除了我是北京的,很多同学都是从农村来的,哪里知道什么是电子琴,连简谱都不认识呢. 我的一个从莫河考到哈尔滨的同学,甚至以为计算机就是他中学时代用的计算器.当他看到机房里的电脑屏幕的时候说了一句可以放到赵本山小品里的台词:我的妈呀,这家伙还配个电视呢……… 文艺委员的热心,似乎没有引来太多的共鸣.为了不让她尴在那里,我说:”不如, 我帮你把指标卖了,还能挣个三五百的.”其实,是玩笑话了,可她却更来劲了 ”我家不差那几百块钱.” 得,我好心给她一个台阶,她却把我放在空中楼阁里下不来……我心想,”去你大爷的,这新年晚会也您自己办得了,我不管了,何况本来就是你们班委会主办,团支部协办.” 朋友们,试想想,一个班里领头的男生如果撩挑子,那只占三分之一人数的女生是什么也干不了的. 这架式当然急坏了班长了.可他急在心里,嘴上却什么也没说.到了晚上,班长来到我的宿舍,约了付班长,体育委员,和团支部的宣传委员等等到黑大饭店,由他做东,理由是:他是本地人,要在年前进一下地主之谊. 这是我第一次和大学同学进饭店,在我们还在专心研究菜单的时候,班长不抬眼皮地对服务员说, ”来个锅包肉”. 嘿, 锅包肉,这三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配合着那一脸镇定的神态,这个洒脱呀,只有在香港黑社会电影里才能看到. 多年后,当我进了外企,宴请客户的时候,嘴里喊着 ”来份鲍鱼”,那脸上的表情和心理的得意,一直还保持着对我的老班长当年颐指气使的模仿和崇拜.仿佛,这家饭店就是我开的,我常来,吃鲍鱼跟吃麻婆豆腐一样,家常便饭! 吃这种鸿门宴,是少不了喝酒的.喝酒的目的是让我们赶快放下伪装,把该讲的话讲出来. 我们东北人特能喝,一顿饭每人吹个一箱啤酒那是小菜. 可我这个假东北人不行,刚吹到第二瓶,就已经认可老班长对我们几个班干部的排名了. 班长年龄最大,是当仁不让的老大,我是老二,付班长是老三…后来发现,排位的名次巧合地和职位的联系有着correlationship! 老班长意味深长地说:”兄弟们以后也别互相称呼什么头衔了, 就按今天的大哥,二哥或老大,老二这么叫吧.不好意思,龙龙, 你最小,就叫你八哥儿了,吭…” “八哥, 八哥儿….”, 有人学着鸟叫,大家哄笑着.气氛空前的团结.于是,在喝下第三瓶酒的时候, 我这个二哥,喊着口号似地说:”放心,大…大哥,这新年晚会的事,就是团支部主办,班委会协啦…..”大哥用他那高杭的男中音说了声”好!买单” 之后,我就被三哥四哥们背回了宿舍. 多年后,在大哥入党宣誓的时候,八哥告诉我, ”青都,其实老大的年龄比你小,他是不愿意当老二,因为老二这个词,在东北话讲,就是那活儿的意思…” 八哥的告密,多少打消了我为大哥祝贺他在大学期间就能入党的心情. 不过,想想他当初团结班委会和团支部的贡献,对他可以入党的资格,还是心服口服的. 心说了,这样的人才不入党,谁还有资格入呢?! 其实,如果按入党的年龄看,老班长不是我所认识入党最年轻的一个. 我上高中的时候,就有同学入党了.那年,我才17岁. 不过,我对那位同学可是毫无景仰之情.也许,因为他也是我的发小,从小学就在一个班里上课,知道他很多不齿的事迹. 最令人难忘的是,小学班主任的荒唐和无知居然得到这位同学的力捧. 当时,我的那个可爱的小学老师居然在课堂上声称,”云彩是不动的”;而我的那位同样可爱的同学不但马上连说了三个”是,是,是”还仿佛做过GMAT的考题一样,加强了对老师的论点的支持,举例曰:大家看到云彩动,那是因为地球在自转呢……………嘿,我还能说他们什么呢? 北京话讲,就两个字送他们:傻波一!!!!(这不是三个字,是两个字, 我没喝高.) 摒弃前嫌的结果是,我和文艺委员关系的冰冻,突然遇到了暖春,那冰封千尺的大地上,好像一夜之间汇集了无数的小溪,这一沟沟春水,一路跳跃着从”电工大”的校门,穿过了和兴路,穿过了南岗秋林,来到了太阳岛,容入了松花江……. 她的名字叫贾小茉. “茉”字是取了”末”的谐音, 是贾家最后一个孩子的意思.因为是女孩,所以,用了茉莉花的茉. 她的上面除了一对比她大40岁的父母外,还有一个比他大13岁的姐姐和大16岁的哥哥. 说起来即使在分手后我也一直很佩服她的爸爸. 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医术高明的内科大夫,更因为他居然在40岁的时候, 还敢让自己老伴儿怀孕.而且,顺利地生下了这个小冤家. 当然,这么大年纪才要的孩子多少都会有点与众不同. 比如, 小茉的情商明显大于智商. 我当然,是喜欢这样的女孩子了.因为,如果女孩的学习太好,男孩要么为了保持尊严而刻苦用功,要么就必须忍受世俗的说法, 去抵抗男才女貌学说的压力. 两者都是很痛苦的. 新年晚会的效果是爆炸性的.因为,几乎从那晚开始,所有男同学和女同学都惊奇地发现,这里是大学不是中学了,我们有了更多接触的空间和可能,我们都那么年轻,我们都爱听张行的太阳雨,和黄莺莺的雪在烧,我们可以交流怎么不让查房的老师知道我们在宿舍里用了电炉子的技巧等等,我们太需要沟通了,我们应该经常在一起! 打牌,输了的人要么顶枕头,要么脸上被抹上牙膏. 广东来的靓仔, 要教河南南阳的妹妹怎么说那些只有配上音乐才好听的粤语. 班长的地主之宜还在延续着. 在他的带领下,全班同学来到了松花江上,看冰灯.打冰耙梨.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简直不能控制自己对往事回忆的兴奋. 应该说,人这辈子应该过一次那样的集体生活. 那种大学上下铺兄弟般的亲切和打闹,是多年后,我在北美求学再也体会不到的. 在北美,我们各自租住公寓,可以和女朋友同居,有性生活,但没有了那种共同成长过程中一起的磕磕碰碰. 当我和我的外甥聊起我的大学生活的时候,他听得那么乏味,因为他从高中到大学都是一个人在法国度过的. 他也有他的生活经历. 但,我为他失去这种集体生活而感到遗憾. 是的,我们玩的太疯狂了,以至于期末考试的时候,有几个兄弟姐妹被老师抓住了. 也许因为我们学校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名校吧,没有人太在意考试成绩.因为,没人指望我们学校能出个国务卿,或中央委员什么的.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好说.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们学校的学生还没人往黑熊的嘴里倒过浓硫酸. 我知道小茉对我也有意思是从滑冰梯的时候开始的. 那时候,我们还是全班集体活动.不像到了大三,开新年舞会,最后曲终灯亮的时候,教室里剩下的三对舞伴分别是班长及其女友,付班长及其女友,团支书及其女友. 那场景即尴尬又好笑.当然,现在回想起来也很惭愧,愧对全班其他兄妹们.但大一滑冰梯的时候,我们全班30来人是连成了一条长龙的.大家手搭肩,呼啸着从二三十米高,用冰浇铸的滑梯上冲下来.从滑梯的顶端,一直冲到了松花江的江心. 冲到江心的时候,队伍已经散了,你就看吧,帽子,手套,围巾撒了一江面都是. 惟独没散的是小茉,她的双手牢牢地抓着我的后衣领子,和我一起滚到了江心的雪堆里.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抓我那么紧,她说是前一次我滑下来的时候,也是那么抓着她的.我问她, ”那再上一次呢?” 她脸红的像山楂一样, 说了句”不知道”笑笑地跑开了…. 噢, 原来那天,我们俩一直是连在一起的….. 其实,她除了舞跳的好,歌也唱的不错,而且可以自弹自唱.字迹清秀,文章写的也可以.错就错在,她学了自动控制专业. 我一直觉得她如果学中文或者英文专业都会是她人生的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是…. 我没有问过她为什么学了自动控制,因为那样无疑是在说,你不适合学自动控制.这是很不礼貌的问题. 其实,我不问这个问题,她自己应该也是知道的.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被老师抓到的兄弟姐妹中,就有她老先生一个.虽然沮丧,但被抓的人不少,也就减轻了沮丧的痛苦,因为,真的没人在乎考试成绩. 再说的明白一点吧,像我们那样团结的集体里,甚至评奖学金都是大家轮流做庄的! 所以,真正麻烦的是,第一不要让家长知道考试成绩;不过,这不难,大学里,毕竟省了家长签字这一环节; 第二,假期里要看看书准备补考了. 这也还说的过去,因为一般补考都让过; 第三,补考时间是在开学前的三天. 这个对我来说有点tough. 倒不是我被抓到过,我是大学我们班,唯一没被抓过的三个人之一. 真正的原因是, 我要至少提前三天回哈,陪她一起渡过那个阵痛的日子. 这三天的先行,在我父母那里不太好交代. “你为什么要提早回去, 妈妈都想了你一个学期了….” 您说,老妈要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着?! 我最怕我妈问我的问题,居然和我女朋友想问的问题一样. 那是这样一个愚蠢的假设:当你老婆和你妈同时落水的时候,你先救谁呢? 这是哪个son of bitch 想出来的问题呀!!!!对一个20左右的年轻人来说,如果你不想太违心的话,还真他妈没法回答. 但是亲爱的,当问题想清楚了,对一个35岁的人就没那么难回答了.其实,回答这样无聊的问题的时候,只要耍耍两面派就可以了.即在老妈面前的回答一定和在老婆面前的回答是相反的就可以了.你的,明白拉! 当然,你要一定抬杠说,如果母亲和老婆同时问怎么办? 我的经验可以告诉你,迄今为止,我还没碰到过这么傻的女人. 女人们不傻,可是一个20岁左右的毛头小伙子却是太傻了.因为,他真的不会说谎.当我妈妈在寒假的最后几天问我为什么早回去的时候,我居然把实话说了.我只记得,妈妈瞪着大眼睛,嘴巴不能合拢,好像不认识我的样子, 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反应,未来的,可能的儿媳妇居然会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人. Unbelievable! 现在,我才理解为什么人们常说恋爱中的男女都是傻子! 其实,妈妈的吃惊和伤心,不仅仅是来自于我的所谓交友不慎,另外的原因是,儿子居然不顾老妈的心思,跑回到那个小妖精身边去了. 婆媳还没见面,这梁子已经就接下了,你说这下面的故事还能是全家福式的喜剧吗?! 多年之后,当我把现任妻子领回家见公婆的时候,我们之间只有欢笑,没有眼泪和哀怨. 因为,我事先考虑了各种可能性,运用充分的智慧和技巧,铺垫了那一天的见面. 我老婆那天也很高兴,夸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很和蔼的老人. 可是她哪里知道,我的成熟和进步以及她今天的欢笑都是用我曾经的血泪换来的呀. No pain, no gain! 寒假返校后,父母大人一起给我写了封长信.大意是,我已经上大学了,恋爱可以谈.但,还是要把精力集中在学习上云云…信的末尾,着重谈到了,毕业后一定要回到北京来.这最后一点是措辞强烈的,无可争议! 我把这封来信也给小茉看了,高兴地告诉她,爸爸妈妈一点都没有反对的意思. 可是,她看过之后,一点高兴气儿都没有,因为,信里只说了,不反对谈恋爱,但一个字也没提到和她有关的话.好像,父母在说,你谈你的恋爱吧,whomever!而且,他们关心的是儿子回京的问题,至于那个女朋友嘛,whatever! 我听她这么一说,也觉得是有那么点味道.但,也怪她没必要这么多心.于是,两个人瞒了一整天,谁也没再理谁. 就算是体会了一下,恋爱中闹点无关痛痒的小矛盾的情趣.这种情趣的意义在于,甜品吃腻了,,给你上一杯小咖啡,虽有点苦和涩,但却是使你保持舌头上的新鲜感觉的最好的添加剂. 然而,谁成想,往后的日子却几乎天天要喝咖啡了. 大一的第二个学期已经进入1989年了,我不想刻意回避这个年代所发生的大事. 因为,一个好人的死,成为了中国历史上一个震撼事件的导火索. 可是这些正在发生着的大事,并不能阻碍我的恋爱的进行. 因为,我并不真的关心那些所谓的大事.我不知道所谓的高干子弟的黑幕,我也没体会什么叫做”官倒”,我才18岁,除了完成作业和天天盼着上课--为了见到女朋友,没什么伟大的思想. 为此,我还招到了高年级同学的耻笑. 那个年代,大学里分三派:托派,是考托付准备出国的;革命派,就是现在俗话说的”愤青”了,(其实,哪个年代都有这帮人,因为,荷尔蒙作用的结果呀.);另一类荷尔蒙作用的帮派应该是鸳鸯胡蝶派:就是什么都不干,只谈恋爱的. 我就被我爸爸错误地划分到了这第三类里了. 说他错误,是因为,我自己并不认可对我的分类.在我自己的意识里,我没这么多帮派和阶级的概念. “游行去!” 杭州来的那个酷似鲁迅的小平头, 从门缝儿里向我们宿舍的同学们招呼着, 那感觉就像小学时候看过的一部电影: 大浪淘沙. 又像是阿Q正传里,有人高喊 ”革命去”的感觉. “怎么,不上课了?”我傻了吧几的问 ”谁上课呀,老师都去游行了…..” 不上课? 我没听错!那太好了.这就是我, 一个大一学生游行的最初动机! 一走出楼道,就容入到了 ”革命群众”的队伍中. 人们的表情都是坑奋的.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相互打着招呼,不约而同地做着丘吉尔二战时候的标志性手势. 有人喊口号,但记不清是什么内容了. 我们从宿舍汇集到了操场,从校门涌向了大街,从各个方向一同奔向了市政府的办公大楼前. 楼前,早就聚集了很多人,不只是学生,还有各行各色的人. 广场的中心,有一个临时搭起的主席台,当一个坐着轮椅的人,接过主席台上的话筒准备发言的时候,台下的人们发出了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那是一个残疾人,对另一个有了名气的残疾人的抨击.我对这两位都不了解,但从这个演讲的人的嘴里,我听到好像另一个人做了很多错事,但是听着听着,我倒觉得,这个人似乎更想做那个人的爸爸的儿子.因为他末了的一句话好像是: ”他不就有一个好爸嘛!!!!!”那份妒嫉之情难以掩饰,尽在不言中. 看看手表,才下午四点半,现在回学校已经没公共汽车了.因为, 公共汽车司机好象和我这个不爱上课的学生一样,不爱上班.看来,人的本性是懒惰的,游行只是给自己偷懒找到的借口. 我这么想着,同时向小茉使了个眼色,我们就脱离集体向着来时的路飞跑而去. 哈尔滨,上海,魁北克城都是我喜欢的城市.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部分街道和建筑很有欧洲的风格.在这样的城市里谈一场恋爱,很有电影罗马假日的感觉.说到罗马假日, 这部电影是我上大学的时候看的,至今觉得以浪漫为题材的电影,没有能出其左右的. 就说铁达尼号吧, 除了烧钱和那首主题歌,没给我留下任何印象.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店员们竟那么热爱它,也许在现实的西方社会里,已经没有人愿意为了自己的爱人而付出自己的生命了;而爱情二字,对现在强调独立和个性的西方青年来说,已经是a piece of cake. 所以,人们开始在电影里去寻找和体会那种不现实的感动. 我的一个店员告诉我,他的x girl 已经和他的一个哥们住一起了; 而他又看上了他另外一个哥们的老婆…..这都什么事儿呀, 难怪人们说加拿大已经是共产主义国家了呢! 当前年,格里高里派克,和早些年,赫本去世的时候,我伤心了好一阵,好像我的初恋情人死了一样. 可是,当我问我的白人同学的感受的时候,他们反问我, ”你说的这两个人是谁呀????” “我靠!” 我当时就是因为看了太多的活李荷的电影才梦想着来北美的, 来了之后发现,现实和电影里的竟完全的不一样! 所以说,还是少看电影吧. 我和小茉就穿梭在那一座座欧式的建筑群里.回去的路是漫长的,因为我们根本不愿意挑捷径走. 我说过,她特别爱唱歌,而我因为青春期的时候,模仿麒麟童的嗓音把声带憋哑了. 唱起流行歌曲来,像个鸭子. 所以,在她唱歌的时候,我只能充当伴奏带的角色. 她会唱的歌真多.很多我都是第一次听到. 就像刘文正的那首 ”春夏秋冬”,是我那天第一次听到的,也是贯穿了我俩整个大学时代的一首歌. 你似微风吹醒我心灵 羞怯还带着惊喜 默默递给我一朵小野花 带给我喜悦的春 你伴着我带着老吉他 吟唱在山颠水涯 深情注视我笑在艳阳下 漫溢我欢畅的夏 你难忘记流浪的岁月 挥挥手只留下背影 弹着老吉他我依然吟唱 潇洒我清愁的秋 你已远去无处觅游踪 寄语浮云传珍重 多情应似我此情与谁共 凋零我孤寂的冬 啦啦啦 6年后, 当她远渡澳洲, 撇下我一个人蜷缩在联想软件中心位于中关村小学的破楼里编写程序的时候, 我突然听到了广播里在放这首歌的原唱, 我哇的一下就哭了……………… 回去的路那么长,因为到学校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可是,那条路却又是那么的短,短的以至于在我的印象里,即使是那6年的时光都不过是昙花一现的事儿,更何况是一条路呢….. 校园里,游行回来的同学们仿佛意犹未尽,也就是荷尔蒙作用下的精力还没释放彻底.于是他们又打开录音机办起了周末舞会. 藏在远处的花丛里,看着教室窗户上那人头蹿动的剪影, 我忽然问了她一个很傻的问题, ”小茉, 你爱我吗?” “爱呀” “那我可以亲你一下吗?” 话刚出口, 就意识到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她窘的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才是,我更不知道该如何往下进行. 一切都凝聚在空气里.也许是出于女孩子本能的安全意识, 她默默地离开了花坛,来到那一片月光下;这时候,远处的教室里刚好播放出”月亮代表我的心”的舞曲. 要感谢上帝,这乐曲播放的时机刚刚好,正是因为那段优美的旋律给了我们继续下去的勇气. 她抬头看了看皎洁的月亮,悠悠地问我, ”反正我们也是相爱的, 对吗?” 我低着头,用只能自己听到的声音回答 ”那当然.” “反正, 也会早晚发生的, 对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心里说,”是吧” 然后, 点了点头, 仿佛我已经做了什么错事似的.接下来的又是一片沉默, 万籁倶寂. 当我再次鼓起勇气抬起头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张平静而美丽的脸,她轻轻地闭上了眼睛,那神态无疑是给了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将她温柔地拢在了怀里,轻吻了她的前额. 这就算我的初吻吧. 后来,她告诉我,她以为我会吻她的嘴唇呢,我记得我的回答是 ”我没敢” 那天分手后,我一路蹦蹦跳跳地回了寝室. 那时候,我还没看过Singing in the rain这部电影.但是,我想,男主人公的那段再知名不过的歌舞,最能代表那晚我的心情了.”I am singing in the rain, just singing in the rain, what a glory feel, I am happy again…” 我们的爱情在燃烧;革命的游行也在燃烧. 那一年的六月四号晚上,当我们两个从学校的后门,进到校园里的时候,忽然发现了一种和以往完全不同的气氛. 学校的路灯早就被激进的同学砸烂了,一片漆黑中,远远的,操场的中心聚集着密密麻麻的人群.一团熊熊的沟火,跳跃在人们的脸上. 不知是谁,带头唱起了国际歌. 那份肃杀之气,让我多年都不能忘记. 有人在哭,有人在喊口号.有人用红色写上了标语, 然后缠在了头上…我的心乎地一下就提到了嗓子眼儿上,我预感到,出大事了… 我们二话没说,匆匆地往她家跑去,因为,我不能相信我的耳朵,我宁愿相信那是恶作剧和谣言. 我要给北京的家里打电话,我要知道我的亲人们还都活着!!!!!!!!!!!!!!!!! 谢天谢地,爸爸妈妈,姐姐姐夫,小外甥都在,姐姐家的保姆也在. 我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在电话那边,家里人显然还是没有从惊慌中摆脱出来,每个人说话都还是语无伦次的,而且因为猜想着有被监听的可能性,他们说话的内容自然就很不连贯. 因为年代的久远,我无法记住他们说话的内容. 只是在我知道家人都平安后,随嘴说了一个当年的少数民族的肇事学生的名字,电话就突然失灵了.电话的另一端传来呧呧的忙音声. 正是这突然间的失灵,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口无遮掩可能会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不过,老练的贾伯伯,还是安抚性地宽慰我, ”这样的断线,应该还算是保护性的.” 我当时不明白他指的深意,但即使是现在,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法门,还是觉得世事的可怕,正是人行江湖如履薄冰的感觉. 当天晚上,贾伯伯没有让我返校. 他是怕我年轻冲动,回到学校被坏人利用了. 毕竟是经历过文革的人,在任何动荡下,都能泰然处之,认清形势,冷静应对. 我很感谢他的一片心意,也就没有推辞地住在了客厅的沙发上. 一夜的辗转反侧,根本没有睡觉的心情. 期盼着天快快亮, 好给家里再去个电话. 第二天一大早,我在大家吃早餐的时候,迫不及待地挂通了北京的长途. 这一次我学乖了,不问政治,东拉西扯地说些无关痛痒的家常话. 可谁成想,正是这第二个电话,让贾家和我们王家有了第一次交锋. 在我讲电话的时候,贾伯母让小茉提醒我, “贾伯伯也在电话旁边呢.” 她的意思好象是让我把这句话传到我爸爸的耳朵里. 我想也没想,就从了. 但是,电话那边好像没有想按照这个提示进行下去的意思. 我当然没在意了.小茉也没有. 然而,就是这么一点点小事,却能体现出两个家庭在我们关系上的态度. 有这么复杂吗? 当然了. 那还是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贾家对我家这样的”装傻充愣”的反映很是不快. 我想父母那边也有他们的无奈,但如此种种都是大人们的伎俩, 我的想法很单纯:恋爱是我们两个人的事, 我才不考虑你们的想法呢. 我的想法是太简单了些.不,应该说,是我们两个的想法! 可问题是,如果我们能够一直坚持我们的这样简单的想法,自然也没有什么做不到的. 我们坚持了,而且坚持了很久,就在几乎让我们的”敌人”投降了的时候,我们自己却失守了. 这样的结果大家是可以猜到的. 但其过程还是让我一步一步地写清楚,大家就会更明白了. 还是先让我来分析一下那个电话吧. 贾家留我过夜的事,表面上看,是无可非议的好心.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是贾家先做出了一个向王家示好的姿态. 按常理讲,王家是应该感谢一下的,起码的礼貌也应该是在知道贾家家人在场的时候,主动在电话里表达这种照顾了犬子的谢意. 然而,另外一种常理却是:在双方家长对我们的关系还处于观望阶段的时候,一方主动打破这样的格局是有一点点迫使另一方就范的嫌疑的. 这嫌疑如果没有第二天,贾伯母在电话旁边的提词儿,也就是说,贾家好心留我过夜,真的就甘做雷锋了,日后由我见到父母当面秉承,那贾家的做法则显得非常自然而且透着非常高尚的情怀和气度. 可惜,就可惜在,贾伯母和贾伯伯有点欲速则不达了,他们的行为被另一方理解或者误解为”趁人之危,顺藤摸瓜”. 如果是这样, 那贾家”打电话事件”的做法确实是有点画蛇添足,不够聪明! 比较这两种”常理”,第一个只是形式上的;第二个是定性的. 大人们当然知道利害得失,孰轻孰重了.所以,贾家在这个事上只能算是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自讨没趣,自己忍了. 可问题是为什么贾家要这么做呢? 可能的原因有三个: 一是,贾家真的向王家假想的那样,想利用子女恋爱的机会,将女儿送进北京;进而全家迁至北京; 一是,贾家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伙子,觉得他是大白天里打着灯笼也难找的附马;再一是,他们太疼爱自己的女儿了,也算是爱屋及乌吧. 其实还可能有第四种原因,那就前三个原因都同时存在,交织在一起,各占一定比例. 但不管怎么讲,贾伯伯是支持我们恋爱的,我当时哪里管他还有什么动机呢?! 在我父母这边,他们似乎认定了那第一种原因. 虽然,贾家一再解释,凭他们在哈市的能量,晚年可以过的衣食无忧,不用去其他任何地方. 我当时相信了,因为,一到过年,贾伯伯的学生们,病人们就往他家送整只整只的山羊,因为大家都知道老爷子爱吃羊肉. 记得,有一年,她哥哥还没从德国回来,在我放寒假前,我一个手无束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居然用一把大菜刀卸掉了7只大肥羊. 当我把第七只羊的后腿放进冰箱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够格去演”新龙门客栈”里的那个土番了. 时过境迁,老爷子最终是没到北京来养老,倒是听说在99年,随着二女儿去广州颐享天年去了. 当我知道这样的结果的时候,心说:如果时光倒退18年,我更应该相信谁的呢? 然而,对于一个才18岁的青年来说,谁能支持他,他就崇拜谁,就相信谁.不管这种支持的背后有着什么样的目的. 也不管这种支持的结果是对一个年轻人好,还是不好. 可是,在1989年,6月4日的前后,我们还不懂得这些.现在,明白一些了,告诉后来人,希望大家不要像我们当年那样的笨! 这话一语双关,你们听明白了吗?! 不过,话还是要公正地说的.即使没有我和贾小茉的恋爱关系,我也会崇拜贾伯伯的.因为他确实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 医术方面的东西,我不懂.但,从他的病人的眼光里,以及从我哈市的亲朋好友那里,我都能听到人们对他的赞美之词. 他的医德也是有目共睹的. 起码在家里,在饭桌上,他对子女的教育是:鄙视那些收人红包的大夫! 在家里,我从来没看到过他和老伴儿红过脸. 周末了,子女都回来的时候,他会集合大家开个音乐会. 贾伯母弹”红霉花儿开”,他会带着我们一大帮小的,跳交际舞. 这场景,让我一个文艺世家子弟,常常汗颜! 也许,我的童年在太多的争吵中渡过了,我多么渴望有这样一个家庭,它不需要给孩子们无尽的物质满足,它不需要,也不可能保证孩子们都万事如意,但它会在你摔倒的时候,轻轻地扶起你,帮你擦干眼角的泪.这就足够了. 一是吃了个哑巴亏,一是贾家的涵养功也的确高. 对于电话事件,当时竟没说什么.因为,他们也知道,事情还没到结束的时候. 不是青都已经跟他父母说了吗,这个暑假,王家请我们家小茉到北京玩. 而且,在青都的说法里,是一定也要住在他们老王家的! 局势不清的时候,还是以静制动吧! 请小茉也住在家里,其实不是我家的意思,是我强夹给他们的意思.因为, 我被贾伯伯的面子给居在那里了,好象小茉到了北京不住我家,就是一种外交上的不对等. 家里迫于我的紧逼,以及对前面电话事件的心虚,也算模棱两可地答应了. 有了他们的答应,我就假传圣旨地知会了贾家,于是自作聪明地导演了一出小茉北京游的闹剧,从而将事情办的一错再错. 89年7月的北京是一个多雨的季节. 那一年, 我在北京城里算是玩了个遍. 虽然,我的这种行为与当时的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看起来都很不协调,但既然人都到北京了,何不既来之则安之呢?! “…我生在鼓楼, 位于北京的中轴线附近. 离红墙金瓦的紫禁城只有一箭之隔. 上高中的时候,放了学我经常会一个人,真的是一个人哟,跑到景山公园的山顶上去看落日. 每每傍晚6点钟的时候, 我会听到从长安街的方向上传来一首悠扬的乐曲,乐曲声中,华灯初放犹如一朵朵绽开的梨花.而这时,西边的那一抹斜阳还没有退去. 映在北海公园的湖面上,依稀地还能看到火烧云的倒影,那里就是著名的燕京八景之一:太液秋波了…” 我一边如数家珍地介绍着北京的各种轶闻趣事,一边我把手中的雨伞交到了小茉的手上,从兜里掏出了几毛大钱,买了门票,走进了”故宫博物院”的后门:神武门. 要说故宫,我不知道来了多少次了.只有两次,是我记忆最为深刻的. 一次是这次陪女朋友. 当然,不是因为浪漫的原因记忆深刻.而是,我见识到了故宫的一种肃杀之气. 我说过,那天是下着雨的,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那天的故宫可以说基本没有游人,因为那年的7月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整个北京都没有游客了. 就在我们俩从东六宫拐出来的时候,在倾盆的大雨中,我看到了一队队身穿深绿色雨衣的军人,连衣的雨帽全都翻到了头上,让我们分辨不出他们的面孔. 他们一队队地,齐刷刷地从一道门跑向另一道门. 整个三大殿的汉白玉广场上,你能听到的只有那哗哗的雨声和胶鞋蹋在水里的回音. 那场面仿佛让我走进了李翰祥的电影”倾国倾城’.光绪皇帝变法失败后,身边的大臣们在雨中被禁卫军们架出城楼的镜头. 电影是二维的,我的眼睛看到的是三维的,我听到的声音是立体的. 而我的感觉却是麻木的. 此刻的故宫,真的不应该是一个旅游的地方,它又一次充当了中国历史的见证人. 对故宫的另一次感受与我的故事其实没有一点关系. 但,不写出来就没机会臭显佩了 那是1996年的时候,我因为工作原因和一个西班牙来的工程师,一起帮故宫博物院安装一套世界领先的小型工作站. 工作的时间已经超过晚上6点了,公园的大门已经关闭,没有游人,只剩下我和那个老外.我们骑着工作人员的自行车从故宫的摄影部沿着后六宫的围墙来到了三大殿. 我笑嘻嘻地告诉老外,除了一个世纪前的溥仪皇帝和他的英文老师庄士顿先生一起在这大殿里骑过车,剩下来的就应该是我们两个了. 虽然,这说法一定不准确,但这么想想也是人生一大乐趣. 记忆中的那天,没有雨,夕阳穿过金色的硫璃瓦,映在了我们的脸上. 薄薄的一层雾蔼浮荡在金殿的顶上.蓝天中,一群鸽子在头顶盘旋游弋. 一切看上去是那么的宁静与祥和.也许,这才应该是一个”天子”居住的地方,一个真正的皇宫吧! 穿过三大殿,沿着中轴线继续往南走,要经过武门和端门,最后是天安门. 那是故宫里最见气魄的一段路.走在这条路上,你的脑海里随时会跳出蒙泰奇式的闪回,有穿清服的光绪,有穿民装的李自成,有穿明服的崇祯等等,个个都是可以一声令下人头落地的君王. 他们就是走在这条路上,接受着京官大臣们的三扣九拜. 那人前的威风,不可一世. 可是,在89年的特殊时期里,这条线路被封掉了. 据当地百姓讲,那里住满了东北开来的33军. 我猜,这种说法一定是谣言,如果哪个军队,什么编号都让你一芥草民知道了,这个国家可就真的到了东周列国,天下大乱的时候了. 但,这条路不让走确是真的. 于是我们从劳动人民文化宫那一侧出去,穿过东华门,来到了长安街上,因为,我坚持要带小茉看一看这个世界最大的广场上的一个标志性建筑:毛主席纪念堂以及供奉在那里的毛主席的遗体. 一边走,我一边告诉她:在天安门广场上,瞎子都能找到毛主席纪念堂,因为几乎隔着一里地,你就能听到一个高音喇叭的广播:”参观毛主席纪念堂不收费!” 这样的广播,周而复始, 每每在骄阳似火的夏季里,只能让人心烦. 而且,广播的内容很不严肃, 仿佛是农贸市场里的小贩,在推销着自己的西瓜:”尝一尝,看一看了哦, 新到的大西瓜,不甜不要钱….” 你说,毛主席虽然逝世了,但他能是西瓜吗?! 毛主席纪念堂没看成,因为广场也被封起来了. 当我们试图接近它的时候,一个荷枪实弹的解放军战士,把扛在肩上的自动步枪,一下子端到了胸前,黑洞洞的枪筒对着你的眼睛,同时嘴里发出了命令:回去! 于是,我们二话没说,转身回家了. 因为玩的晚,回到家,家里人早就把饭菜摆了一大桌子. 大家都在等我们.而且这种等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换句话说, 我们的错误犯了不是一次两次了. 直到我们将要离开北京返回学校的前一个晚上,家里人要找我正式地谈一谈.看来他们是忍无可忍了 (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当我再次回到电脑前,从新开始写作的时候. 我忽然意识到,我不应该在接下来的文字里去折磨读者的眼睛. 不应该把我自己剩下5年的苦涩恋爱的所有细节,裹脚布一样地抖落出来,折磨大家的神经. 因为,在那次谈话后的5年里,也就是直到我们两个正式分手的时候,我们自己的神经也都已经磨疲了. 我们从天真烂漫的一对,变的郁郁寡欢,眼睛里失去了年轻人应该拥有的光彩. 灰灰地,仿佛每天在计算着世界末日的来临.更可怕的是,我们渐渐地开始脱离集体,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这个世界的核心主题只有一个:怎么能够毕业后一起比翼齐飞回北京. 那个年代,大学毕业生还是国家统一分配,是哪里来的学生回哪里去的原则.所以,一个外地户口的学生要想进京,得到一个北京的户口指标完全可以用李白的一句诗来形容: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这种因户口束缚而不得不劳燕分飞的情侣其实又何只我们一对呀. 我的一个师姐,87级的北京女孩爱上了一个86级云南来的男生. 可是在90年,男孩子毕业分回昆明的时候,他的老乡也是我的同屋阿俊去火车站送他. 阿俊回来说,看到我的那个师姐和他的老乡在火车站抱头痛哭的场面. 我听着他的描述,心中一阵阵的发虚,仿佛那场景就是两年后的我和小茉. 于是,每当我收到家信的晚上,我都会做这样的恶梦:我和小茉站在18次列车的站台上,我们面对面,我想伸手去拉她,可我怎么也够不到,我们之间永远隔着一层薄雾,火车的汽笛鸣叫着仿佛催促着我赶快离开! 我急了, 开始喊她的名字,告诉她”等着我!”,可是我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就是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 我把嗓子喊哑了,于是从梦中醒来,发现枕巾湿了一大片.……然而, 多年后,不是我呀,是你,就那么残忍地离开了我……..还记得,在首都机场的那个口哨声吗,那是我们都喜欢的my fairy lady里的曲子,那是最后一次你听我吹它,对吗?从那以后我们就天各一方了,也许,我现在想见到你的话,是非常容易的事,但一切的往事还是让它随风而去,不要再提………. 户籍制好像是秦始皇时代开始实行的. 两千多年过去了,现代的中国仍然延续着这个古老的传统. 始皇帝当年用它是为了,六国统一后,加强中央集权的管理. 生怕好不容易统一了的大业,转眼间又被颠覆了.可越是担心什么,就越会发生什么.秦王朝结果连秦三氏的年号都没等来就做古了!活该,谁让你发明了这个挨千刀的户籍制的! 2001年, 当我登陆温哥华的时候,我不无担心地问移民官,我的移民纸上写的目的地是Toronto,但我要去Quebec city可以吗?言外之意,就是这样做,会不会违反加拿大的户口政策? 移民官和蔼地告诉我:加拿大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你作为居民,可以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 是呀,人类总是愿意把自己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标榜性地在自己这种动物的名称前面加上”高等”两个字,可是,当我看着一只麻鹊可以在蓝天上自由地飞翔,一条叫Nemo 的鱼可以在大洋里任意地穿梭,我宁可自己变成一个低等动物,而换取那份自由自在的感受. 有人说,Brave heart这部电影里有数不盛数穿帮和出错的地方,可是,没人能够否认Mel Gibson临死前那撕心裂肺的呐喊所带来的震撼:Freedom! 我觉得自己还是幸运的,在我们分手后,我居然还有勇气再恋爱,并且最终步入婚姻的殿堂.我的一个大学的兄弟就没这么幸运了. 他一直没能摆脱”背叛”带来的心理上的阴影,他的前任女友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可他老哥儿一个人还飘在王老五的队伍中! 是的,没有家庭负担,有的是钱和自由支配的时间,但是当一切繁华落尽,曲终人去的时候,当他一个人回到那宽大的卧室,独自面对那一轮皓月的时候,他又会想起谁呢? 就像一篇早年间的小说的题目那样:空空荡荡! 让我再一次握你的手 让我再一次亲吻你的脸 顺着我脸庞滑下的 是我的泪 在我胸中刺痛的 是我的心 爱人的心是玻璃作的 既以破碎就难以再愈合 就象那只摔破的吉它 再已听不到那原来的音色 - 玻璃心 我忘了告诉大家了,我除了擅长谈情说爱之外,还擅长跑步. 我的中长跑成绩还不能让我参加全国运动会,但以800米能跑在2”04秒以内的成绩看,应该也是二级运动员的水平了. 其实,我的成绩应该更好.因为,我自己除了参加系统的训练外,还经常找来专业运动员的比赛录像观看分析. 这种对自己喜爱事物的痴迷,常常让自己感动.我最崇拜的中长跑偶像是英国的賽巴丝笛安科,他的个子不是特高,但他的两条腿的内径很长,所以步幅比一般运动员大. 他的上身的倾斜角度非常好. 重心的投影刚好在两腿交替的中间.而且,我发现要想跑的好看,一定要步幅大,膝盖尽量向前提. 后腿蹬地要充分,然后要自然地向后伸展开,这样腾空的时间就长.脚掌落地的时候,不是用脚根着地,要用前脚掌再稍靠前一点的部位. 这样支撑腿再蹬出去的时候,就会用上更多小腿的力量.观众看了,会觉得你的步旅富有弹性,很有美感. 但是这样跑是很费体力的. 多年后,我也观察过”张”军霞的跑步姿态. 应该说,整个”驴”家军的跑步姿势都很相似,就是那种实用而难看的跑步姿势: 上臂摆动很小,仿佛腋下永远夹着别人的钱包在跑. 步幅小的可怜,让人怀疑是在竞走但频率奇快. 她们身体的重心都略微靠后,好象屁股坐在马桶上. 这样跑起来,尤其是跑长距离,是最有效节省体能的方法,但换来的就是”难看”二字. 我当然不会选择这样的跑步技术了. 所以,成绩也就难有质的飞跃.然而,我的成绩在高中和大学里已经是足够好了. 这种体育上的好成绩也让我年轻时候,得到了许多妹妹的瞩目. 大学里,我是学校田径队的队长.记得在上大三的时候,我的教练告诉我,在我入校的这三年里,他发现学校里热爱长跑的女生越来越多了. 我的一个队友不无调侃地补充道: “可不是吗,早上我们做热身跑圈的时候,青都跑在第一个,后面一大帮女生狂追他,他整个就是一个红常青呀………” 得意归得意,我也毫不示弱地回他:”难怪队里你总跑最后,原来是想离女生近点儿…..” 因为,跑的快,没少给女朋友挣面子. 记得大三的运动会,800米第一是肯定的,问题只是我能不能破记录和能拿几个第一回来.那感觉真有”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的感觉.因为,那时候我们都一人兼多项, 集体项目除外,最多不能超过三个项目报名比赛. 所以,我只能报400米,800米,1500米和4x100米接力. 其实,这样报名是很不科学的. 因为,在短短的1天半的运动会里,剧烈的比赛是很容易造成运动伤害的. 受伤对一个运动员来说很常见. 但我没想到的是,我伤的却那么重. 没能参加一个月后的省运会是小,我还差点因此命丧黄泉. 当然,也许那个时候死了,也就不会看到后来的这么多人生遗憾了. 让我当时耿耿于怀的是,以我那年的训练水平和状态,在省运会拿前三名是很轻松的事情. 这份遗憾一直保持到1994年,我在成都参观武侯祠的时候,看到了一首杜甫一千年前写给我的诗”出师未杰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于是我又为自己感动了一次. 那是一次非常意外的伤病. 在我做完一轮高抬腿跑的准备活动之后,忽然觉得胸部奇痛. 我以为是局部肌肉拉伤了,就没再坚持活动下去. 先回到宿舍里,以为在床上静静地躺一会儿会好. 可是,翻了一个身,竟把我给吓坏了. 我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胸腔里好象有一个铅球从左边掉到了右边;我惊醒了,试着再把身体翻回来.结果,是同样的感觉:那个铅球从右边撞到了左边. 与此同时,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非常困难. 一个小时后,当我从X光室出来的时候,贾伯伯拿着我的X光片一边看一边焦急地对身边的护士说, ”快送急救室,这是自发性气胸,左肺已经被压缩了80%,只有拳头大小了.” 原来,胸腔里的那个铅球是被压扁了的肺! 关于这个伤病的病理介绍我就省了吧.因为,在病榻上,我已经给中医院里来实习的学生们讲了无数多次. 主治医师每次带着学生来,都会说:”自发性气胸的起因,症状,和治疗方法,以及今后的恢复注意事项等等,就请这位病友同学讲解一下吧….” 我从小就好为人师. 这也是我初中那个数学老师给我惯出来的臭毛病.所以,一边拿着自己的X光片,一边口若悬河地”白活”,对我而言是很惬意的事. 我从那时候起就相信,如果自己选择学医应该也是不错的出路.因为,我发现我对解剖呀,病理呀等等很感兴趣.而且,在解剖方面,我是有童子功的.据小人书的姐姐告诉我,还是在我四岁的时候,她就看到过我一个人站在公共水房里收拾黄花鱼. 后来,一夜卸掉7只羊的成绩在贾家也是个记录,连她家那文革下乡十年的哥哥都对此佩服不已.因为,我可以像镇关西大人一样,把7只羊卸的骨肉分明,肥瘦分明.而且,我用的菜刀连一个小口子都没有”奔”过.牛吧?! 当然,卸羊和宰鱼离开刀给人动手术还有一段距离,但在自我得意的时候,我总觉得”那距离差得不是那么远”. 大家还记得高中化学课里提到过一个”排水取气法”的试验技巧吗?我的肺就是用这个方法康复的.一只胶皮导管插到我的胸腔里,导管的另外一端会连着一个玻璃瓶子.瓶子里装了半罐子水,而那个导管就没在水面下.因为压力的原因,胸腔里的残气会不断地通过导管被排挤出来,于是我的肺才能复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认为,这个小瓶子是我的呼吸系统的延续, 是我的一个体外器官.可以想象吗,在病床上的一周里,我吃饭,睡觉,上厕所都要带着那个小瓶子. 吃饭要靠女朋友喂; 上厕所,无论大小都只能用一只右手工作,左手就拎着我的宝贝儿瓶子,生怕打碎了它,空气就又都灌到胸腔里了. 更困难的是,我同时还要保证不要让污物浅到瓶子上. 最后是睡觉,不能百分之百地睡熟,因为,我不能让自己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翻身压到我那宝贝瓶子.Come on, it sucks! 一天前,我还是一个活蹦乱跳的运动员,一天后就几乎是一个离不开别人照顾的人. 这种精神上的打击,比生理上的打击来的更强烈. 所以,出国前,当我知道一个足球运动员在黄金时期就病卧轮椅的事情,我的心情非常的沉重,我知道他的痛苦,而且他的情况比我的要糟糕的多. 我真的希望那个人,能够振作起来! 那时候,我的病在系里算是一件大事. 老师,同学都纷纷来帮我振作. 他们总是能给我带来很多笑话: 1. 工业造型专业的两个天才同学,因为不满意学校食堂饭菜价格造成的通货膨胀,自行画了很多饭票. 吃了多天,终于,因为工作人员的手潮,发现接到手里的饭票掉色,而将该同学扭送保卫科. 学校以这两位扰乱校园”金融秩序”为名,将其留校察看一年,杀一儆百! 2. 我班的小于同学因为百米成绩优异,被选入校短跑队.他带来的信息是,短跑队的教练发明了一种新的训练方法,让7,8个队员,每人身上系上一条麻绳,另一端绑在一个特大号的汽车轮胎上. 发令枪一响,每个人拖着这个轮胎跑. 那场景就如万马奔腾似的,不对,应该是一个受惊了的独轮马车在狂奔,每个人身后都是一溜烟….很滑稽,仿佛是三国里,猛张飞用计在长板桥吓退曹操的那一幕.小于说,他第一次跑的时候,轮胎没掉,倒是裤子差点掉下来. 3. 还有就是我们宿舍的那个铁岭来的”大气功师”,整天的神神鬼鬼的不睡觉,晚上在上铺打坐.他妈的,老子大学四年,梦话里的隐私都被这家伙偷听了…他从来标榜自己都是百毒不侵,就等着开第三只天眼给凡夫俗子看病了.可谁成想,一天早上大家都该上早操,他却赖在被窝里不起,大骂昨天晚上是谁睡觉不关窗户,以至于让大师练功时候着凉了….咳咳,大师都能着凉了,那我们这些处男不都该得艾滋病了. 4. 郑琐事同学有了一个新的绰号:郑断眉. 新的名字很复合他大侠一般的个性和行为. 那是因为,有一天,他在足球场边看管理系踢球,被球砸在了眼镜上,一道大口子从额头开到了眼皮上. 大家赶紧把他送医院,挂了外科的号,可是外科大夫说,这是五官科大夫的事儿. 又去排队看五官科,可五官科又说这还是应该归外科大夫管. 这么几个拉锯战下来,郑同学的口子就那么开着,后来即使被不知道哪科的大夫缝上了,(估计不是妇产科和肛门科的for sure)但是在眉毛中间留下一个大疤瘌,将一道剑眉生生地分割成大陆与宝岛. 从此混了一个江湖上的绰号:郑断眉. 5. 另外一个有了新绰号的就是那个跑的快的小于. 小于其实还是个诗人. 作为诗人,是应该有个笔名的. 他给自己的姓后面加上了”相思”二字,构成了”于相思”的浪漫称呼.没承想,新名字使用的第一天,就被资中来的阿铁改成了个日本名字,四个字:”鱼香肉丝”. 6. 七哥的脚底板被老狗等人涂上了牙膏,因为大家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涂上了牙膏,男人就会遗精. 不幸的是,在开始这个话题之前,七哥先睡着了.所以,试验的对象只能是他! 第二天早上起来,七哥不但滑了个大马爬,还害的一天都没涮成牙,因为头天晚上,大家把牙膏全用光了…… 7. 昨天,数理逻辑的老师搬家,班长带着心腹们去帮忙,临走的时候,老师记下了帮忙搬家的同学的名字. 8. ……明天,是数理逻辑的期末考试…….有人要哭,有人要笑了! 不过,小茉从来没给我带来什么笑话.倒是总给我带来鸡汤. 因为,她觉得鸡汤最能帮助病人恢复体质. 说真的,那段时间非常难为她,上下午都上课.下了课就往家赶,做完饭再往医院送. 这些是我父母永远也看不到的. 他们看到的只是大一时候的那个爱玩的疯Y头. 看着她这样忙碌着,同时还要受着我家里的委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她才好. 就是让我在她家卸一辈子羊,我也愿意! 晚上,夜深人静,想起了父母在我大一暑假时的那次谈话. 于是忘掉了白天的笑话,又变的忧心忡忡起来. 他们的论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 外地户口很难进京,搞不好儿子会因为不成熟的感情留在东北边陲; 2. 两个家庭不是门当户对,一个是京官儿,一个是地方官儿; 3. 女孩子的自身条件较差(相貌了),如果和剧院里刚分来的巩利的同班女同学们比较; 4. 女孩子是家里的老小儿,不懂得照顾人,而且任性.等等…. 好像就这些了.其实,不用讲这么多,随便拿出其中的任何一点,都可以给我们的爱情判死刑.这四个”基本点”,就像四座大山一样,压的我喘不过气来. 对于我父母的上述四点,我从写信到行为都给予了强烈的反击: 1. 不能进京,也不留哈,我们就一起去上海,广州;再不成就考托付,出国; 2. 看来不是我们两个小的要努力进京的问题,而是她的父母要努力,再努力让自己当卫生部部长才可以了; 3. 漂亮的女优多的是,从电影学院到中戏,让她们做一个二元二次方程组,解对了,我就娶她一个,两个的回来给您们当儿媳; 4. 我现在生病了,是谁在照顾我呢……?! 如果按照父母的要求,我的恋爱似乎更应该经过这样一个模式:首先把恋爱的基本点一二三四地枚举出来;然后,再设计一套multiple choice式的试卷,将所有的重点和选择填上去.接下来,按照这个标准,进行research的工作. 诚然,恋爱真的就不是一个emotional 的事情了,而是变成了一个job,它需要我们非常rational 地分析好每一个对象,然后再将自己的”感情”填空似地放进这个对象里. 如果是这样,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那份感情可以放进去……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西方,家长们也是会有不同的建议的,但在执行的时候,大家的意见各自保留.可是,在我们家,或者说,在我们的国家,父母不干预就是不正常,不负责的表现. 其实,如果他们不干涉我们,也许我们也可能早早地就会发现彼此并不一定合适而朋友般地分手吧. 但,当我们面对这份压力的时候,我们的心愿却变成了战斗,战斗!为了证明和抗争,我们也必须在一起. 所有的这一切反应,其实已经完全背离了爱情的主题和意义.那么,我们这算是在干什么呢? 第二天一大早小茉就来了. 她笑笑地拎着一个保温瓶,让我猜里面装的是什么. 我没回答她,倒是先问她: “怎么不上课?” “笨笨,今天是星期六.” 我说,我都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星期了,根本不记得是哪天.她说,送完早饭,她还要替我去给工大幼儿园的小孩儿上英语课. 是呀,因为生病我都差点忘了,这帮小活宝了. 当英文老师,是我课余时间打的一份工. 因为,毕竟谈恋爱了,开销一下子大了很多. 中国的大学生,不可能像国外的学生一样,到咖啡店,到超市工作,如果可以的话,这样的廉价劳动力群不知又会造成多少同志下岗. 能找到一份家教的工作已经是非常好的了.即增加了收入,又还算是一个知识分子面子上说的过去的工作. 听上去,好像比在国外涮碗要高档许多. 要面子和清高是有中国特色的知识分子从年轻时候就伴随着他们的学识的积累,一起培养起来的臭毛病之一. 我当时就被这种价值观包围着,比如,考研究生是一件光荣的事,而不管自己的个性适合不适合做一个研究人员.考研究生是可以帮助自己改变命运的事,而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把钻研科学作为一生的追求来pursue. 正是由于这个根本起因的不同,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部分学习成绩非常优秀的中国留学生,工作之后,干不过那些真正热爱自己学科的老外的原因. 因为,一些中国学生在选择他们的career 的时候,太功利主义行事了. 当一个level或一个短期的目标达到之后,他们缺少了那种伴随一生的motivation. 即使他们可以成为博士,博士后甚至大学教授. 但是他们中能够成为居里夫人的就凤毛麟角. 一不小心,话题又被我扯远了.关于我的英文老师的工作.其实是非常有趣的. 我有十个学生,最大的10岁,最小的4岁. 一个四岁的孩子,连中文都听不太懂的情况下,我用什么来给他解释英文呢? 这样的难题,其实还很多. 比如,怎么维持课堂纪律拉,怎么安排休息时间拉. 上课时间长了,小孩子坐不住;上课时间短了,家长觉得我在偷懒. 为了解决小孩子理解力差异的问题,我想出了用”画代说”的方法. 因为,我觉得自己10岁以前就是对图画的东西,比对说教的东西有兴趣,理解的快. (也许,我父母应该把禁止我早恋的言谈,信件画成小人书, 和着”鸡毛信’,”东郭先生”一起给我看.) 我的这个方法很有效,而且得到了家长们的欢迎. 欢迎的结果是,我发现,我上课的人数扩大到了15个,年龄增大到了35岁,因为,有的家长借口:等孩子,没地方去,也凑在课堂里一起听英文.而且,下了课还来问我一些单词的发音,搞得我哭笑不得.因为,这额外的传授,应该算是免费的了. 小茉把她做好的豆腐脑喂给我吃,一边喂一边像小时候,我妈妈一样,先把烫的东西放在嘴边吹一吹. 看着我把带来的东西都吃下了,她让我睡个回龙觉,就去当她的代课老师了.临走前,从包里拿出了一封信,撕开后,放在了我手上说: “是你家来的,我就不方便帮你念了….” 她走了,我很不情愿地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的尽头,迟迟地才将目光移到了信上. 可信还没看完,我就怒了. 在信里,他们责怪我不应该接受贾家的”恩赐”; 还暗示我,不要拿自己的病来试探父母的态度和原则. “父母是爱子女的,我们听到你的病情自然很心痛.但是,我们不会因为迁就而放弃我们的观点,而和贾家进行妥协,甚至像你说的那样,表示什么感谢了…” 这是怎么了,国共打了几十年后,都要谈判呢. 不必摆出这种态度吧!好像我的病是伪装的,而且是一个可以和父母进行交易的砝码!我靠,他们一定把自己想象成刘帮和项羽了. 当年,霸王抓到沛公的父亲,把他绑到了两军阵前,告诉刘绑,你不投降,我就把你爹放在锅里煮了. 可是,刘帮回答道”分我一杯羹”. 我觉得病床上的我,就是他们眼里的那杯羹! 于是我做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决定:这个大学最后的暑假我不回家了. 这个决定是一枚重型炸弹,因为大三的暑假和大四的寒假是非常关键的. 对一个在校生来说,它几乎是最好也是最后的机会去寻找自己满意的工作.如果我不回去,北京那边爸爸拖人找的工作单位就没法见我! 这是破釜沉舟,鱼死网破的一招.是两军对垒,弱者对强者使用的背水一战的策略. 没人指使我这么做,是我的情绪加分析后觉得不得不走的一步棋.如果说,在接到家信之前我还是一个喜欢感情用事的大男孩,那么从现在起,我不得不像家信里对我的猜测那样,我应该多动些脑子做事情了. 我的这个行动的潜台词,家里当然是再明白不过的. 我是在逼他们和贾家对话. 否则,别想让我毕业回到北京去. 北京,在很多人的眼里意味着一个年轻人事业的起点. 那里有比”地方”更大的舞台提供给年轻人竞争.有更多的机会. 谁不想在一个更广阔的天空里施展拳脚呀. 我当然愿意回到那里,何况那里有我那么熟悉的街道,有我儿时的玩伴.可是,我又怎么能够在小茉全家将我救活之后就这么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呢?! 比较起事业,我应该活得更像一个”男人”. 在夜里,我无法入睡:我祈祷我的家庭不要因为狭隘和偏见真的让我做出那个我并不心甘情愿的选择:留在外地,从此漂泊. 我希望,他们能够来哈市,和贾家开诚布公地谈谈. 哈尔滨和北京就这么僵持着.几乎是一个月的等待,那可真是度日如年呀.忽然,有一天,我在哈市的表哥来到宿舍找我.告诉我,我家派我姐姐亲自来哈了. 我真的要感谢你,亲爱的姐姐,我知道我有救了. 因为,我预感到下面将要发生的一切. 我知道,这次的谈判将是一边倒的局面,因为贾家有我这张王牌在手里,只要出合理牌,我是赢定了! 我的大学生活就那么匆匆地溜走了. 当我和小茉一起蹬上18次火车的时候,我们没有一点因为这四年的消逝而产生那么一丝一毫的忧伤. 因为,恶梦没有成真. 可是,为了这最后一刻的欣慰,我们是如何渡过那一分一秒的大学光阴的.我们的代价是那么的巨大. 多年后,当我知道了我们故事的最终结局, 从新审视这段生活的时候, 我甚至不知道,我的那种曾经的抗争的意义在哪里. 我觉得自己的4年大学生活应该是更有光彩的,天应该是更兰的,笑容应该是更加灿烂的. 可是,我没有! 我觉得,自己失去了很多,失去了更多获取宝贵知识的时间,失去了和同窗好友嘻戏的时间. 而我换来的却是一个短暂的结果和一段苦不堪言的感情. 也许,朋友们会来宽慰我,毕竟爱情曾是美丽的. 可是,当”爱”在那种封建家长制的压迫下,已经开始扭曲的时候,恋爱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品尝到甜美的感觉. 朋友们,你们能够想象吗,我和小茉谈了6年的恋爱:其中4年的大学时光,一年在北京一起工作,还有1年后,她远渡重洋,我们是通过书信维持往来. 在前面的五年时间里,我们是守身如玉的,我们从来没有越雷池一步. 你们相信吗? 我没敢把这个事实和Alexander,我的店员也是我的朋友进行交流,因为我怕他说我和小茉是一对病人. 是吗?我们真的是病人吗? 我们上学的时代已经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了,可是,我们的思想里却还有那么多的禁忌. 我们当时不是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但是,有几个宏沟是我们无法逾越的:如果我们发生了性关系,那么将来万一不能终成眷属,作为男方,我不是很不负责任吗! 作为女方,今后还怎样面对生活. 如果再和另一个男人结婚,怎么去面对那新婚之夜的尴尬. 也许,这就是中国几千年留下来的处女膜情节在作祟吧! 我们无力去承担那份压力,所以只能像个教士和修女般地进行着无性的恋爱. 也许,我们各自都对得起将来的妻子和丈夫吧,但我们对的起我们自己吗? 我们对的起对方吗? 当我们直面我们的爱情的时候,性和爱到底是抵触的?还是统一的?谁排在前面?谁又排在后面?我们完全的不知道. 没人告诉我们这些,没有书本可以遵循,有的只是五千年古老传统的延续. 我操他妈的传统:一个艳若桃花的东西,却不过是你我嘴边上长着的那个脓包! 记得是1994年9月14日的晚上,我加完班,匆匆地骑车赶到和平里,她姨妈家的楼下. 因为,第二天她就要上飞机飞走了. 在很远处,我就看到她站在阳台上翘首向我来的路上眺望着. 当我们彼此看到的第一时间,我看到她飞奔进了房间,然后冲下楼…我们在昏暗的楼道里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我们谁也没能说话,因为,我们知道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明天大家都要到机场去送她,我们连个单独说话的机会都不会再有. 我们就那么紧紧地拥抱着,谁也没有话,任邻居们从身旁走过,我们毫不理会…我们都哭了.我们不知道将来会是怎样的,也不敢去想将来是怎样的. 我们多么希望时间可以就此停止! 我颤抖地,告诉自己,大学时代的恶梦终于还是来了……… 晚上,我拖着疲惫的身心回到了姐姐家,她拉我到绒线胡同看”阳光灿烂的日子”剧组的现场拍摄. 我们一路走着,她忽然问我,”……你和她有过吗?” 我说没有. 姐姐告诉我,”作为一个中国女人,女人的归属感是很强的.” 我明白,可是我和小茉走到今天已经没有意义那么做了. 我不想为了纪念性地做什么事情或者为了所谓的不产生遗憾而做那件事情. 我们曾经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过---我们一起来到了祖国的首都. 为了一个共同的承诺坚持过----我们不到结婚的时候不去吃那禁果!也许那份承诺是愚蠢和落后的,但,我们热恋中的男女做到了! 然而 ,回头想想,这样的承诺的结果是多么的苦涩和毫无价值呀! 我的小说就快写完了. 就在我准备为这篇”无题”收尾的时候,我看到报纸上的一篇文章. 那是对允许当今中国在校大学生结婚的一篇争论性文章. 我也不知道,争论中的那个新条例的颁布是不是可行.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起码,中国现在的社会开始关注”人性”了. 虽然,接下去的路还很长,但这种关注的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是更有意义的事情. 如果说我的恋爱是一个人为的悲剧,是一个受到封建礼教和世俗观念压抑的典范,那么希望我的同龄人们,你们看了这篇东西之后,好好的反思一下,不要让自己的儿子,女儿再经历我们那样的悲剧! 还给他们一个自然的,人性的空间! 不再写了, 就到这里,到这里吧! (本文纯粹虚构,如有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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