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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无锡市市长的几封信

(2014-08-25 18:34:36) 下一个

   《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二十)
   
   
   一, 前言
   

   我远方的家(位于无锡市“二核”(地域核心和商业核心)地带的太湖广场周边),分别在2014年的6月和8月遭到第四次和第五次偷拆,现已被毁成一片废墟。
   
   但对上述案子,地方公安机关目前仍处于“如何写立案告知单”、“如何鉴定当事人身份”和“能不能立案”等方面的“调查研究”阶段。为此本人也踏上了家乡“上访”的路,根据必须逐级“上访”的规定,现已访到了“市”级。下面是我近日写给市长的几封信:
   
   
   二, 写给市长的信件
   
   第一封信件:我远方的家遭到第五次偷拆(接收时间:2014/8/20 7:37:14)
   
   尊敬的无锡市市长:
   
   您好!
   
   我在锡的合法房屋,无锡市南长区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西(位于太湖广场旁的京杭大运河的西边),在2014年8月4日早晨又发现该房屋被严重毁坏。这是继在2014年6月26日夜里房屋被严重毁坏后的第五次被严重毁坏(我认为五次都是偷拆),现房屋已似乎被夷为平地。
   
   当地公安机关已对6月26日的偷拆事件刑事立案,但对8月4日的房屋被毁坏事件至今没有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我被告知公安机关将根据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作房屋破坏原因鉴定后才能决定。为此本人向您作如下请求:
   
   (1) 如公安机关对8月4日房子被毁一案作出决定(立案或不立案)时,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人(当事人),尤其是不立案的决定,这样我就不会错过公安机关规定的7天时限内能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的机会。
   
   (2) 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将倒塌的和未倒塌的房屋的外围筑设较坚固的围栏,并在房屋周围树立危险警示牌,以防次生灾害的发生 (如小孩去里面/周边去玩藏或流浪汉在里面居宿而发生意外人身伤害)。
   
   (3) 其倒塌的和未倒塌的房屋仍都是我们的财产,希望警方和当地相关部门继续保护好我们的财产。
   
   我是一名澳大利亚籍华人(现在美国定居和工作),感谢无锡市政府保护我在家乡的房屋。
   
   致礼!
   
   (后略)
   
   
   第二封信件:公安人员电话里的推诿忽悠术(接收时间:2014/8/22 7:24:12)
   
   尊敬的无锡市市长:
   
   您好!
   
   我远方的家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西(位于太湖广场旁的京杭大运河的西边),在2014年8月3日或4日天再次遭到偷拆,这是六年中的第五次被偷拆。
   
   这六年多来,我(合法的房屋屋主和当事人)从美国向立案部门(无锡市南长区公安分局)和主要办案部门(无锡市南长区阳光派出所)打了估计有几百次电话,要求他们告知我房子被屡次偷拆案子的立案和办案信息,但基本上被他们在电话里推诿忽悠,至今基本上还是杳无音讯,剥夺了我(当事人)的知情权。作为一位当事人和爱国华人,觉得有义务和有责任向您曝光和投诉这些“推诿忽悠术”,详见附件:我以笔名“三鞠请安”写的文章《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14 “公安人员电话里的推诿忽悠术”。
   
   希望祖国家乡的公务员有则戒之、无则诫勉,希望在以后的通话中,我能感觉到他们的守法、诚信和敬业。
   
   致礼!
   
   (后略)
   
   
   第三封信件:房屋遭严重毁坏是人为毁坏还是自然毁坏?能立案还是不能立案?(接收时间:2014/8/25 6:06:45)
   
   尊敬的无锡市市长:
   
   您好!
   
   我远方的家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西(位于太湖广场旁的京杭大运河的西边),在2014年8月3日或4日天再次遭到偷拆,这是六年中的第五次被偷拆。这次偷拆毁坏了上次(在2014年6月26日深夜)偷拆后唯一幸存的南边的第三间房子。现在整栋房子似乎全被毁灭,已被夷成一堆废墟。
   
   目前公安机关仍未对上述案子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处理决定,8月13日市公安局通过无锡市长公开电话给我的回复是:“阳光派出所针对你所说的二次毁坏的情况均依法立案,但是经过二次房屋的毁坏,房屋主体结构已被破坏,房屋的屋顶呈悬空状况,房屋内没有其他物品。经调查走访,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诉求人许爱萍所报称的屋顶被人偷拆的情况。同时根据无 锡市气象局通报,2014年6月27日后至今总共有十七次下雨,屋顶的损坏不能排除自然情况的影响,同时派出所已准备联系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房屋的毁坏情况作鉴定以此来确定是人为毁坏还是自然毁坏。所以目前该案件不能根据当前情况以予立案侦查。”
   
   但我个人认为这是明显的人为破坏和应该及时立案,我的具体观点请见附件:我以笔名“三鞠请安”写的二篇文章《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17和18. (“房屋是被人为毁坏还是被自然毁坏?”和“房屋被毁坏后能立案还是不能立案?”)
   
   希望您的政府能参考我的观点,如有不同观点,请回复阐明。
   
   希望我能早日得知公安机关的(立案或不立案)处理决定。如公安机关在作出不立案决定时,也请在第一时间告知本人(当事人),以便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谢谢帮助!
   
   (后略)
   
   
   第四封信件: 我远方的家遭到第四次偷拆(接收时间:2014/8/25 7:19:40)
   
   尊敬的无锡市市长:
   
   您好!
   
   我在锡的合法房屋,无锡市南长区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西(位于太湖广场旁的京杭大运河的西边),在2014年6月26日深夜又被偷拆,这是第四次严重的被偷拆事件。现在除了南边的第三间房子的主体结构没被毁坏外,其他房间都被毁成一堆废墟。详情请见附件(我以“三鞠请安”的笔名写的《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6:“远方的家遭到第四次偷拆”)。
   
   希望您的政府保护好我们无锡籍海外游子的“根”。
   
   谢谢帮助!
   
   (后略)
   
   
   第五封信件:三份张冠李戴的“立案告知单” (接收时间:2014/8/25 10:03:12)
   
   尊敬的无锡市市长:
   
   您好!
   
   我在锡的合法房屋,无锡市南长区扬名镇扬名街道盛北许巷16西(位于太湖广场旁的京杭大运河的西边),在2014年6月26日深夜又被偷拆,这是第四次严重的被偷拆事件,似乎已被毁成一堆废墟。
   
   被告知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但我本人和我在锡亲戚收到了二次共三份张冠李戴的“立案告知单”,我们均向公安机关交涉,但阳光派出所和南长区公安分局均声称其“立案告知单”中没有错不能更改。详情请见附件:我以“三鞠请安”的笔名写的《我远方的家》系列报道7和8(匪夷所思的“立案告知单” 、越告越黑的“立案告知单”)。
   
   我还是认为公安机关的三份“立案告知单”中都是有问题的。而且可能是故意的:因为以前就有过相似的“前科”--- 以前的“拆迁告知书”中故意不写给我本人(被拆迁人)而是写给我当时已故的母亲!就是为了避免可能的“涉外”问题。
   如果我的观点是对的话,请重新给我一张更正的“立案告知单”,否则,恕我直言,可能会陷入“为了起初的一个谎言,要用百个谎言来覆盖”的窘境。
   
   谢谢帮助!
   
   诚实于您的
   
   (后略)
   
   
   三, 结束语
   
   上述信件都成功提交到了无锡政府网(www.wuxi.gov.cn)中的“市长信箱”,目前的处理结果均为:“您提交的信件已受理,请等待答复!”见附录:写给市长的信件照片。
   
   
   三鞠请安
   
   2014年8月25日
   于美国新泽西
   
   附录:写给市长的信件照片。
   
   写给无锡市市长的几封信

   
   写给无锡市市长的几封信

   
   写给无锡市市长的几封信

   
   写给无锡市市长的几封信

   
   写给无锡市市长的几封信

(2014/08/2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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