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媒体常称习近平是党政军一把手。下面我们在宪法层面上分析一下习近平是不是党政军全是一把手。
习近平目前担任的职位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十几个领导小组的组长。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中的规定选出的,根据党章中的规定习近平的确是中国共产党的一把手。
国家的政军一把手必须由全国人大根据宪法选举的有关规定选出,由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领导小组的组长在宪法程序上的没有被认可,所以上述头衔与国家的政、军一把手没关系。
现在来看看国家主席的职權。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章第二节對国家主席的职權作出了規定,而其权責僅包括“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發佈动员令、授予国家勋章;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国事活动,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批准和廢除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而只有第八十一條規定他可進行國事訪問,接受外國使節而並沒有冠上須「根据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的决定」的字眼。因此,国家主席不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个人,不是个人权力的体现,仅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按照《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务院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宪法又规定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所以国家政府的一把手是国家总理,而不是国家主席。因为国家主席只有对国家总理和国务院其它组成人员的任命权,而没有政府机关(国务院)的执行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而习近平目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所以他的确是国家军队的一把手!
所以在法律上习近平不是党政军全是一把手,而只是党军一把手。
目前国家政府的一把手不是习近平而是李克强!
三鞠请安
2017年1月21日
于美国新泽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