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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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的人和事(4)我和一个退休厂长的恩怨(一)

(2013-12-26 08:27:23) 下一个

我和一位退休厂长的恩怨     

 一、

大概是两年多以前,业主们刚刚搬进小区不久,七八个热心业主凑在一起,找负责小区卫生和保安的物管公司头头对话,地点是在售楼部大厅。

40多岁的物管公司郭经理带一副白框眼镜,神态自若地坐在对面,倾听几个业主的意见。对话中,一位脸阔身材魁梧的汉子侃侃而谈,他的发言给我留下与一般人不太一样的印象,比如参加座谈的人里,有的只关心与自己家住房有关的问题,像烟道倒灌等等,而这位汉子谈的则是小区一些业主共同关心的问题。他在座谈中的发言声音洪亮,有条有理,一副领导的气派。会后得知,他姓周,原在某地区一个化工厂当厂长,已经退休五六年,我们叫他老周。

后来小区B5一楼的六家业主扩展屋后的花园,侵占公共用地,老周发现以后,他主动和电视台联系,亲自动员小区一些业主出面,向电视台记者介绍反应情况,对着话筒和摄像机发表意见,指出这是违规侵占公共物业,然后又找到物管公司郭经理,质问他为什么不制止这种违规行为?这件事使我进一步认识到,老周很有正义感,他面对小区里发生的不良现象敢于站出来说话,这在当前中国社会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去年四月份,我们小区连续发生七八起入室偷盗事件,广大业主议论纷纷,十分不安,对小区物管工作很有意见。在这种形势下,大家觉得有必要成立小区业委会,来督促和监督物管公司的工作,于是以老周和我为首,六七个小区热心业主揭竿而起,又是跑社区中心反映情况,又是召开业主大会,同时学习有关政府文件,诸如《物权法》、《省物业管理条例》,同时也开始注意报上发表的有关小区业主与物管公司如何正确处理存在问题的文章……就这样,我们紧锣密鼓开始筹划成立南苑小区业委会的工作。

当一切准备工作就绪,我们在物管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业主大会。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长江社区派了一位姓陈的公务员到场视察监督,另外还有驻社区的两位警官到场,说明在当前体制下,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出现,是非常注意的。另外,房开公司派了一位潘经理,来观察小区成立业委会的动向,看挑头的几个人是何许人等,物管公司的郭经理自然到场。到会人数大约三四十,对一个有500多户居住的小区,到会人数可以说寥寥无几。不过,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一盘散沙的社会,在人们都是各扫门前雪的现实生活中,能有这样一些业主到会,我认为已经算可以了。

我自动扮演的是主持人的角色,由老周做主题发言。由于老周有准备,并且已经写好发言稿,他对我们小区物管公司的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做了分析,然后对小区建立业委会的必要性等等,也发表了意见,会议开得比较成功。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老周不仅热心公共事务,而且还很有水平。

就是在那次会上,正式宣布成立小区业委会的筹备小组,按法规规定,筹备小组组长由长江服务中心的派员刘全担任,成员共27人。从筹备小组成立到业委会正式成立,主要是老周,老杨,老张,小于,小曹、大张,还有一位女将胡萍,我们七八个人动手操办。由我提供一台旧针打机和纸张,老周负责打印选票和各种文书,诸如选举办法,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等,这些文稿都是出自老周的手下。然后,利用周六和周日时间,把桌子摆在小区门口,对路过小区大门口的业主,一个一个征集他们在选票上打勾选举。

因为中国社会一直是臣民社会,而不是公民社会,从建国以来的许多选举都是走过场,所以,小区里这种业委会的选举,也自然是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虽然如此,按法规规定,参选人数必须超过小区居住户数的一半以上,选举方为有效。就是说,我们必须征集250位以上业主打勾签字,才符合法规要求。因此,选举虽然是走过场,但工作量却相当大,很辛苦。可是我们一伙人热情高,有干劲,忙到八九月份,业委会的选举基本完成。在这个过程中,老周虽然经常和大家争论,有时甚至争得双方很不愉快,可是争归争,工作却没受影响。

 

选票统计出来以后,在15个候选人中以票数多少为准,产生13名委员。在13名委员里,年纪最大的是72岁,就是我,最小的是29岁。其中退休人员不到一半,多数人是在职。委员产生以后,就要考虑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我觉得业委会主任的职务,由老周来担任最合适。首先他对公共事务热心,有正义感,有干劲,肯钻研有关的法规和政策,手能写,嘴能讲;其次从他的经历来说,他的基本情况表格中填写的是:1963年工学院化工专业毕业,从技术员到车间主任,到副厂长、厂长,多年搞企业管理,而且还荣获过国家民委颁发的“优秀厂长”的荣誉称号。我在他家,他曾满脸喜悦地把那块铜质奖牌抱给我过目。我问为什么由民委来颁发?他说他是少数民族。第三,他比我年轻7岁,身体也好,家庭也没有任何负担。为了小区第一届业委会的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选一个能干的主任,至为重要。为此,我曾经两次登上他家居住的9楼,动员他出来挑起业委会主任这个担子。没想到,他听了我的想法以后,却一口拒绝。   

我以为他是客气,就问:如果大家都选你怎么办?他说,你们选上我,我也不当,我要马上写辞职报告。看他的态度如此坚决,我就有些不明白——为什么开始他那么积极主动,而现在却如此这般?他拒绝主任这个职务的真实思想是什么?莫非他想如诸葛亮那样让大家三顾茅庐求他出山?还是觉得在建立业委会过程中,和几个核心人物都进行过争吵,怕大家不投他的票?……总之,我对他的真实想法猜不透,只觉得自己头脑太简单。

就在这个时期,有四个业委会委员来我家给我做工作,他们是老杨、老张、小颜和胡女士,他们希望我来出任业委会主任这个职务。老杨是退休司机,一辈子在监狱系统开车;老张是省水利系统退休职工,会开车,会上网;小颜是铁路局调度室职工,还在职;胡女士是科研单位退休工程师。他们在和老周相处一段时间以后,都认为老周为人太霸道,不适合。

我说,我的确不太合适,理由是:一,我家庭有困难,老伴偏瘫需要我照顾;二,我已经70岁出头,年纪太大,应该由年纪稍轻点的人来干。同时我做他们的工作,建议他们还是选老周。不错,老周在前一段与大家一起工作中,常常爱和人争论,而且争论起来太认真,太动感情,有时就弄得彼此不太愉快。不过,这些争论都是工作方面的不同意见,如票箱究竟是当众开启,还是有两三个人就可以开启?业委会建立以后,是立刻炒掉物管公司,还是看一看和等一等?……诸如此类。显然,老周有些爱争强好胜,在争论中声音大,气势足,有点咄咄逼人的味道,使对方有点受不了。我想,这可能和他长期在国企中搞管理有关,特别是当了厂长以后,他爱讲的一句话就是:“是我说了算?还是你说了算?”,不免养成土皇帝的作风。这种性格和作风肯定不好,但我想,给他做做工作,只要他注意点,问题也不大。另外我又说,一般能干的人,都有个性,我们对这些人要采取包容的态度。但大家不同意我的意见,并且说我的家庭困难,他们尽量帮助我解决。

就这样,在社区派员监督下,选举时到会13个委员,我得了12票,老周得了9票,阴差阳错,我就勉为其难地当了小区业委会主任。

有人可能要问,你为什么没有像老周那样坚决拒绝?的确,在这个问题上,我的态度不像他那样坚决。这一方面和我的性格有关,就是我轻易不愿意拒绝别人的好意;另一方面,如果我再像老周那样拒绝,又有谁出来干才合适呢?在找不到更恰当的人选之前,我就同意试着挑起了主任这副担子。

另外,从我的思想深处来说,自从八九年“六四”事件以后,我在绝望和痛苦中,渐渐认识到,中国的专制社会不会像苏东那样迅速土崩瓦解;民主社会的到来,需要中国人一点一滴地去争取。业委会虽然是在政府严格控制下产生,但它毕竟是个民间组织,他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有了业委会,就可以对小区的物管公司形成制约,使物管公司的头头在经营理念上发生变化,由高高在上地管小区广大业主,而转变为受聘为广大业主服务和行使物业管理职责。其次,对房开商的种种违法和违规行为,也可以形成制约。再其次,对政府的一些有关部门如城建局,也可以形成既依靠又监督的关系。

总之,业委会应该是一个小区业主自治性质的组织。因此,按我的理解,业委会的建立和运作,如果真正按有关文件执行,应该说是一种由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过渡的社会实践。所以,我想把自己脑子里那些民主理念在现实生活中去实践一下,体验一下,同时参加业委会的工作也会使我的老年生活内容更丰富一些。   

 

   应该说,业委会成立以后,我和老周的配合还是比较默契的。不管是和物管公司的两个经理对话,还是和房开商的座谈,老周仍然像成立业委会时期那样,积极准备对话提纲,在对话和座谈时,当仁不让地出头露面,充当首席谈判代表的角色。

在业主入住小区的时候,每个业主都得到一份印制精美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这份合同的最后一条是:一旦小区业委会成立,小区业主和前期物管公司的聘用合同即行终止。这自然是依照《物权法》里的有关规定写进去的。因为从许多小区来看,房开商在开发小区住宅用房的同时,还修建了不少商业用的门面和地下停车场之类的物业,因此,房开商都是要选派自己信得过的物业公司来管理,这样物管公司的头头就会对房开商言听计从,按房开商的意志办事;而往往不能站在小区广大业主的立场来为业主考虑问题。所以,在制度设计即法规制定上肯定已经考虑这一点。

我们小区的前期物管公司,恰恰就是房开公司的一个附属公司。这个物管公司的营业执照里的注册资金是房开商投的,正副经理则是原来在房开商手下的工作人员。后来知道,物管公司的郭经理就是南苑项目处的罗总的同母异父兄长。所以,几年来,小区的两个经理对业主都是一副大总管的样子就不奇怪了。

再者,从郭经理的经历来看,他原来就是在一家国营柴油机厂工作,上个世纪末,黄河区的许多国企不景气,大量国企改制或倒闭,昆柴也不例外。恰在这时,郭的胞弟罗俊浩搞商品房开发,就把自己正在困境中的胞兄郭惠国拉进房开公司,待遇是每月薪金上万。而南苑小区建好以后,就把他的胞兄郭惠国派到小区任物管公司经理,月薪则减了一半。所以,郭经理对小区的物管工作并不安心,几次要求回房开公司。这也可能是小区物管工作半死不活,以致连续发生六七起入室盗窃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副经理小刘稍微有些能力,但他心态也有问题,他对某些个别业主的居高临下的态度,以及出口伤人的言辞,一直耿耿于怀,提起来就非常气愤。

不过,客观一点讲,这位郭经理表面并不令人讨厌,他文质彬彬,带副眼镜,像个知识分子,只是因为长期在国企中工作,国有企业是培养庸人和懒人的场所,他郭慧国自然也沾染上国企干部那些坏习气,诸如游手好闲,敷衍推诿,不干实事,一旦有个一官半职还爱摆架子。郭经理在我们小区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偶尔在小区露面,业主向他反映什么问题,他作出一副领导倾听群众意见的样子,一般也不反驳,可是听了要么推,要么拖,所以老周说他是“不作为”。

面对这样一个物管公司的经理和副经理,业委会该如何办?有人主张干脆炒掉更换新物管公司。但经过慎重考虑,还是先采取对话的方式,彼此经过交流沟通,然后再做决策。

和物管公司两个经理对话时,每次老周都写好提纲,在我的开场白之后,他做主题发言,指出小区物管公司完全是沿袭国有企业那套经营方式,经理和会计几乎无所事事,把业主的诉求当成耳旁风,这样怎么能搞好小区的物业管理?怎么能保证小区的安全?今年发生的多起入室偷盗事件,能说是偶然的吗?……老周毕竟是当过厂长,那气势,那口才,还有政策水平,使两个谈判对手不得不肃然恭听。我作为会议主持人,自然也和老周配合,并且能从理论高度对所讨论的问题进行一些分析概括。比如物管公司两个经理之所以对小区存在的一些问题表现十分麻木,迟迟不解决,关键在于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有问题。

   经过与物管公司郭经理和刘经理的多次接触,大家觉得这两个经理对我们业委会采取的是不合作的态度,因为他们有房开商做靠山,觉得我们对他们物管公司无可奈何。根据《前期物管合同》和有关政策法规,我们准备重新聘请其它物管公司来小区服务。为此,业委会几个委员在附近,对一些物管公司进行了调研和考察,发现确实有些物管公司从经营理念到经营方式比较先进,如青云祥物管公司,该公司一共管理16个小区,人力资源比较充足,经营理念比较新,管理经验比较丰富,总经理姓周,学的是法律专业,能够从法律角度来处理与房开商和业主之间的关系。经过几次座谈了解,业委会的同志一致认为聘请青云祥物管公司来我们小区服务,比较合适。

     就在这种形势下,房开商在和我们座谈对话中,提到郭经理在南苑小区四五年来,连年亏损,达到近200万(实际上就是地下停车场收的费没有按比例上交),准备换人。业委会的委员们根据有关法规,准备按程序采取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物管公司来我们小区工作,当然郭经理的恒庆物管公司也有投标的权力。经过协商,正在我们取得南苑项目处的刘总和罗总的同意时,没想到,项目处的上级房开公司老总林农突然提出:只同意换经理,不同意我们所选的青云物管公司来我们小区,并且他指定一位姓莫的经理来代替原来的郭经理。否则的话,地下停车场就不交给青云公司来经营。在中国社会,长官意志是不能违背的,房开公司南苑项目处的罗总、刘总对公司老总林农也只能服从。林农的做法也进一步说明房开商为了维护他们的利益,是不会轻易让小区广大业主按政府文件精神选择自己满意的物管公司的。

由于春节临近,换物管公司的操作程序也比较麻烦,业委会只好向房开公司的法人代表林农让步。

不过,经过一番较量,把官气十足而又庸庸碌碌的郭经理撤换了,把大家印象不佳的物管会计也撤了;业委会争取到自己应有的办公室;争取到业委会应有的公共物业收费的每月2000提成;在消防部门的支持下,赶走了B2栋地下停车场对环境构成威胁的印制工厂……。所有这些,初步显示出业委会在小区维护业主权益的主导作用,这使留下的李副经理对业委会的态度也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过去的那种应付和不合作的态度逐渐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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