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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2月19日中国与英国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就像是紧箍咒,当香港的反送中运动越来越高涨,逐步将香港变成为颜色革命和推行西方民主的基地,中共在这个《中英联合声明》束缚下,除了出动武警或军队镇压之外,几乎就是束手无策。这说明了当年邓小平先生面对领土回归这样的重大问题,似乎是不太成熟和缺乏足够智慧的。这方面美国政治家们就成熟很多。当年美国政府同中共签订的三个联合公报明文规定,美国出售给台湾的武器应当逐年减少直到最后完全终止。可美国方面的解释是“武器逐年减少”是针对中国大陆武器的质量和数量而言的。当中国大陆的武器发展了,售台武器也可以从质量和数量上增加。这样的解释使得中美联合公报中有关售台武器的部分成了一纸空文。事实求是地说,美国这样的解释的确存在某种合理性。因此,虽然中共一次次提出抗议却无法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和同情。
如果仔细读一下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可以发现其中能合理解释的部分似乎也不少。比如《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第一条是这样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和政策,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这与文件中其它许多地方似乎是自相矛盾的。附件一里面做了诸多政治制度方面的安排,比如香港特首的产生等等,都与1984年香港当时的政治制度不同,怎么能说是“保持香港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是不是可以这样解释,《中英联合声明》包括附件里面所做的政治制度等方面的安排,其中与1984年香港当时情况不同的部分,不受“五十年不变”的约束,可以根据香港社会发展而做适当改变。只有与1984年香港当时情况相同的部分应当“五十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