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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宪回忆录摘评(完)》:林彪集团的“罪状”有些讽刺意义

(2018-03-22 11:06:37) 下一个

【布周山评】八七年九月,吴将军接到了公安部的“释放证书”,终于结束了十七年监禁生活。对八一年最高法院给吴将军的“判决书”,吴回忆录认为是不能接受的。吴将军和其他几位林彪元帅的老部下的头条“罪状”,均是“以林彪首的反革命集团和以江青为首的反革命集团,都是以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为目的而进行阴谋活动的反革命集团”。林彪元帅成为中共党章规定的接班人,是由毛主席提出经过中共九大民主程序通过而确定的,怎么成了“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为目的而进行阴谋活动”?联想到华国锋先生领导的“粉碎四人帮”事件,华先生的目的无疑是争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华先生采取的手段却是一系列的秘密活动。因此不得不说,八一年最高法院给吴将军等林彪集团成员的“判决书”有些讽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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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引用吴回忆录“写在最后面的话”一节的部分内容)

先说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问题。不错,林彪在我们党内曾经到过很高的位置,拥有很大的权力。当年,他身为中共中央唯一的副主席、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党章上明文规定的接班人,所拥有的,就算不是“最高权力”,也是“次高的权力”了。但这些权力,都不是林彪夺来的。林彪之所以能有这样的地位,我认为主要是两点。

首先是由于他为中国革命立下了巨大功绩。几十年来,在井冈山创建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中、在长征中、在抗日战争中、在解放战争中,林彪为新中国的建立,为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为解放军的发展和壮大,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方面我已经看到了很多书籍和文章,有许多客观的描写和论述。因为林彪的出逃而否定这些,起码不是历史唯物主义。

其次,林彪地位的上升,同毛主席的赏识和一手提拔分不开的。从井冈山起,林彪就一直在毛主席的赏识和提拔下,不断高升。一九五九年八月庐山会议,毛泽东解除彭德怀职务后,亲自提名林彪为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兼国防部长,让他出来主持军队工作。一九六六年八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毛主席决定把刘少奇拉下马,周恩来亲自要我派飞机把林彪接到北京,由毛主席亲自提名,使林彪成为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和事实上的接班人。“九大”期间,毛主席决定在党章中明确写上“林彪同志是毛主席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这一切,都不是林彪夺权得来的,而是毛主席亲自选择和安排的。

如果所说的“阴谋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活动,是指一九七O年庐山会议期间我们主张设国家主席的意见,这就更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这一点,我在前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现重申如下:

一、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林彪本人想当国家主席,相反,林彪几次说过他本人无意当国家主席。再说当时的国家主席也不是最高权力,毛泽东本人担任的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才是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事实上,国家主席只不过是一个名誉上的国家元首,刘少奇担任这个职务多年,还不是被毛泽东说打倒就打倒了。再有,“文革”期间,担任国家代主席的是董必武,但他当时的排名却远远在林彪的后面。林彪已经是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和党章上法定的接班人,他还有必要冒着和毛泽东对抗的风险,拿着实权支争一个虚权吗?

二、不论是从当时看,还是从现在来看,林彪和我们坚持设国家主席的意见起码不能说是犯罪。法学家张友渔先生早在一九八二年就曾说过:“设国家主席是我国一九五四年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在十年动乱不正常的情况下,把设国家主席的规定取消了。本来,对国家主席制度来说,对内对外代表国家的国家主席都是不可缺少的。”王德祥先生在《试论我国国家主席制度》一文中也说:“从一九六六年以后,由于十年动乱,国家主席被迫停止了活动,当时担任国家主席的刘少奇同志被迫害而死。一九七五年修改宪法时,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制度,使我国元首制度处于不明确的状态。粉碎“四人帮”以后,一九七八年《宪法》仍然坚持不设国家主席的决定。这两部宪法在设置国家主席的问题上的指导思想都是不妥当的,因为它把设国家主席看作是一种人为的结果,这就不能不给我国机构设置带来消极的影响。”

我想,林彪之所以坚持设国家主席,是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表明国家秩序已经恢复正常,“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已经结束。他只认为,一个泱泱大国需要设立国家主席职位,不设国家主席则“名不正、言不顺”,不像一个正常的国家。坚持设国家主席,即便当时不合毛主席的心意,也只是不同意见之间的争论,并不违反党纪国法,何罪之有?到了一九八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里,不是又恢复了国家主席的设置,而且一直延续到了现在吗?这不是充分说明,我们坚持设国家主席的意见是正确的吗?!

三、就算是林彪想当国家主席,通过正当的竞争、竞选来争取,这也应该是一个党员、一个公民的正当权利,绝不是什么犯罪行为。自建国以来,有哪一部法律法规,或者我们党的哪一部党章,曾经规定过想当国家主席就是犯罪,就是违反党章?所以说,不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把想当国家主席作为一种“罪行”,都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如果说的“阴谋夺取党和国家最高权力”这件事,是指林彪“谋害毛泽东”和“另立中央”,那么就请拿出有力的证据来。从一九七一年“九一三事件”以来,我十分希望看到,但是一直没有看到过有直接的或者是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林彪直接策划了“政变”和“谋害毛主席”的行动。如果有这样的证据,(我不是说林立果、周宇驰他们的活动的证据,而是指直接证实林彪个人直接指挥和策划的证据),为什么一直不让我们看到?直到今天,林彪是不是直接策划和指挥了这样一个“政变”,在我心里一直是一个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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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成 回复 悄悄话 绞肉机里的失败者,多说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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