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路之蝉

”西路蟬聲唱 南冠客思侵 那堪玄鬢影 來對白頭吟 露重飛難進 風多響易沉 無人信高潔,谁为表余心?!“一千三百年前,骆宾王含冤入狱,写下如此流传千古的名诗;如今我身逢其遇,实录亲经,以为后车之鉴。
正文

在美国坐牢的日子---侯马

(2013-07-05 17:29:32) 下一个

侯马
侯马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虽然说大多数在看守所的囚人们都很复杂,但侯马比大多数人都还要复杂。侯马是一个四十二岁的黑人,个子在一米八左 右,非常精壮,眼神咄咄放光。侯马是我在进黑郡看守所后第一个与我讲话的囚人。他比我早“进”看守所几十分钟。当我茫茫然被送进“holding tank” (临时关押处的时候,他已经在里面来回走动了。木然的我没有跟他打任何招呼,因为当时心中只有一个“死”字而旁无别念了。接下来根据看守所的规矩我们要换掉所有的在自由世界中的衣物,只留下内裤,然后穿上此后几个月不曾太离身的上下连身的桔红色囚服。按指纹,照囚照,我如一团失魂的走肉任人摆布。待一切手续完成,我才蜷缩在靠墙一个水泥墩上的时候,侯马也完成了他的程序,宛然又一个桔红囚服的囚人了。我一定是失神木讷,而侯马沉着和随遇而安得多了--- 后来才知道对侯马来说这早已经不是第一次进班房了。我与侯马的缘分就是这样从我遇难的第一时刻开始了。

狱监甩给侯马和我一人一条塑料薄 垫:大约有80公分宽,180公分长,8公分厚,外加一条有洞的,有味道的化纤薄毯---这就是我的所有卧具。 看守所的规矩:新来的囚人得到的东西最破最脏,待得久了才能从要离开看守所的“老”囚人那里传承好些新些的东西。这是后话,别处细表。

顺 着狱监的指向,我和侯马放下了睡觉的薄垫,举头环顾,我这才发现屋子的东北角居然还有一个钢制的笼子,里面蜷缩着个胡须尺长,肥硕的壮汉,眼睛睁着,主要是盯着天花 板,只偶尔扫视一下我们,眼神如冰。两个睡垫放下了,我的靠着西墙,侯马的则靠着铁笼。我躺了下来,这才注意到天花板上的斑斑水锈与青绿色的菌斑。时间分秒逝去,现实像巨石一 样压了下来,我渐渐于麻木与震惊中苏醒,开始意识到被FBI拘捕麻烦会有多大。这才想起我应该有打电话的权利,于是于惶恐与绝望中与我的前女朋友通了话。 她的震惊你可想而知,声音都在颤抖,一个劲儿问我不是在开玩笑。于极度绝望中,我记得我曾向她讲“能救就救,不行就算”之语。当彼时,只有绝望,万物成灰的绝望。不觉得有多害怕,只有无底的绝望。放下电话,眼望向侯马,发现他 已经舒服地躺在笼子旁的脏垫子上。也许他看出我眼中黑洞洞的绝望:“没事,哥们儿,会好的,先歇会儿吧。” 侯马轻声地召唤我。我顺从地在我靠墙的垫子上躺了下来。薄垫塑料表面触肤如冰,心乱如麻,百感袭来,眼前如一片黑雾笼罩。

“犯了什么事?” 侯马的声音从旁传来,好像隔了很远。

“我,我被警察陷害了。” 泪水一下子要涌出来,带着无数的委屈与耻辱。

“我也是。” 侯马答道。

不 知道为什么,也许是那沉重的委屈与耻辱噎住了我的喉咙,我不想再继续与他交谈,去问他的究竟,世界仿佛已经快速离我而去,我竟然昏昏要睡去。不知过了多 久,看守的吆喝将我惊醒:原来我们要被“提升”到楼上的正式监区。后来方知,我昏昏睡去的这几小时时间即是看守所所谓的“自杀观察期”。过去确有新关进来的囚人,因无法忍受这巨大的落差而有极端行为自残或自戕。房间四角高悬的摄像头无时无刻均有专人监控,犯人的一举一动均在视野之内。我的木讷顺从和侯马的 沉着显然使看守不认为我们会有任何极端激烈的行为,因而我们能在几小时之内就能离开这冰冷刺目二十四小时无时不在别人注视之下的监视区。

这就是我认识侯马的第一天,也是我三百天被囚生活的第一天。

对侯马的指控很严重与龌龊:强奸自己十几岁的女儿,亲生的女儿。正式罪名是“乱伦罪”。这是我后来离开看守所之后才知道的,当时因身陷囚中,我只知道他受的是性罪指控。侯马年轻的时候也像很多出身穷苦的黑人一样,为了攫取暴利而倒卖毒品。事发被捕,坐了十年大牢。因此影响,出狱后的侯马只能作美国重罪刑满释放人员 通常要作的重脏体力活,比如建筑业。经过二十年努力,他自己有家水泥浇筑公司,自己作老板,雇了十几个墨西哥人,生意很好。

侯马是个奇人。首先他歌唱得极好:可以这样说,他是我一生中亲自交往过的人中歌喉最好的一个。尤其是教堂歌曲,低音,中音,高音,均能婉转哼出,一调不走!监区的深 夜,阴森寂寥,只要有人通过墙壁点歌,侯马则欣然吟唱。我记得最深的是“Precious Lord, take my hand” (主抓住我的手),其声清越动听,意境悠长,在空空荡荡的水泥牢笼中回响良久。听他的歌有时会令人想起自己的身世,往往不禁悲从中来,潸然泪下。侯马 的篮球也打得很好。在难得的八个月中仅有的三次放风活动中,有两次看守高抬贵手给我们两个瘪气儿的塑料篮球玩儿。瘪气儿是狱方故意弄的,因为气足的篮球可 以被用来作武器。于是乎整个第二监区的囚人就都玩儿起了篮球。侯马一抬手就显出球技非凡,瘪瘪的皮球被他轻轻松松地就在很远的距离投进了篮筐。其姿势之标 准,动作之潇洒,令人想起NBA的球员。不仅唱歌,运动如是,其他的游戏如扑克,骨牌等,侯马也样样精通,而且作弊也是神鬼莫测。就是这样一个多才多艺的 人,却。。。是个文盲。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和有数的其他几个字。虽然2009年的联 合国公布的各国经济发展报告说美国成人识字率为99%,但由美国政府自己在1993和2006作的两次结果相似的统计调查显示,有21-23%的美国人基 本上“不能从文字材料中获取信息”,即不能阅读。想来美国的经济,科技水平如此强大,对别的国家颐指气使,动辄武力相加,而自己国内的人民还有许多无法完 成学业,最终沦为文盲,尤其是少数族裔如黑人等。侯马就是这样一位小时贫困的黑人文盲。并不是他不聪明, 只是不曾有条件。聪慧而又不甘居下,注 定了侯马要经历很多风浪。风浪多了,人自然变得老练。在这数月的被迫朝夕相处中,我从没有见侯马发过任何脾气,说话总是慢悠悠地。他好像特别喜欢我,没事就找我聊天,聊天聊累了就一起打牌。如此一来侯马就成了我在黑郡看守所中交往得最深的几个人之一了。

侯马因为自己有公司所以家境颇好,有房有车有存款。如今身陷囹圄,公司的生意只好由他老婆打点。他有个女儿,是与他现在的黑人老婆生的,但显然他在以前有过其他女人,也生过其他儿女。他总是给我看他 的全家福。其中有一个很美丽的黑白混血的十几岁的女孩儿,站在他的纯黑人女儿旁边,想来是侯马与他以前的白人女友所生,但奇怪的是侯马介绍了相片中的每一 个人,却从不提起那个混血女孩儿---一次都没有。后来每每想起他的罪名,我个人认为他的事兴许就出在这个女儿身上。侯马的控罪是incest(乱伦), 也就是说侯马被控与亲生女儿发生性关系(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太恶心了!)。这个有关系的女儿一定不是他现在的黑女儿,因为她和她妈经常来探监,依美国法律加 害人是不能轻易见被害人的,尤其在案子还 没有了结之前。因而肯定不是这个黑女孩儿。那是不是那个混血女孩儿呢?到现在我也不清楚。

因为侯马家境 富裕,所以他每次订购commissary (零食补助)总是一大包,有的时候他的那包比全监区其他人所有的加起来都要多,真显得“财大气粗”。侯马一点都不小气,总是在周济别人。每当拿到他那麻袋 般大的零食补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叫我过去,拿给我几袋方便面,或是几包糖果。在自由世界人们的眼中这些东西不算什么,但因所方从中牟取暴利,外面几毛 钱的垃圾食品在狱中要卖几块钱,而且在食物短缺,饥肠辘辘的看守所中,于我当时窘困潦倒之境,这些东西则弥足珍贵,侯马的大方与友情确实令我难忘。侯马有个好妻子,身负如此恶名,她却对他不离不弃,几乎每周都来探望。侯马每次都在铁窗前痴等,因为那里能看到停车场。每次探监之后,侯马也总是指给我看他家的皮卡---他老婆每次也总是贴心地将车停在从看守所的窄窗能看到的地方。。。

侯 马再有钱,零食再丰富,老婆孩子探望地再勤,看守所毕竟还是看守所,正常人是呆不长的。经过了五个月的煎熬,连老手侯马都顶不住了。于是解聘了他“平价” 的律师,忍痛花了巨款请到了当地很有名,但也很贵的一位律师来帮打官司。果然一分钱一分货,这位大律师一出马就使法官降低了侯马的保释金,这样以侯马的公 司与房产作抵押,侯马要保释回家了。
侯马专门从楼下爬楼到我二楼的囚室(他很少上二楼)来告诉我他的这个好消息。当然我为他高兴。也许他看出我眼中的怅惘:“我不会忘了你,博士,我还想让你给我女儿补课呢,她保证能上大学!我到家就给你打电话,我一定!”侯马兴高采烈地回家了,我以为从此就再也不会有侯马的消息了。只是真切地希望他的指控都是无中生有,希望他再也不会回到监狱中来。

侯马出监的第三天,看守说有我的电话,错愕中赶忙去接,原来是侯马!
“嘿,哥们儿,我说过要给你打电话,你一向可好?!我还行,但就是感觉很累,看守所这鬼地方太消耗人了!”
侯马听起来很快乐,又多寒暄了几句,他挂断了电话。我心中热乎乎的。要知道从外面向看守所打电话要多花十几倍的钱,难得侯马记得他对我的许诺,难得他舍得为我花钱,感觉在这诡异而奸诈的人间竟然有一个人能关心我这个在押的囚徒,真是太不容易了。

一 直记得侯马,出监后在互联网上查找了他的案子,才知道他被控的罪名。时光倥偬,一年后再想起侯马,再去网上查找他的案子结果,豁然发现他已经认罪了,罪名 却还是“乱伦”。想必他是真地犯了他被控的罪。我感觉就像嘴里吃了十个苍蝇。人真的很怪,不知为什么会做出这禽兽般的丑行来。最后看了一眼侯马的DOC(Department of Correction, 监狱局)的存档入狱照片,那张熟悉的脸一下子于橘红色囚衣的衬托下凸显了出来:没有微笑,眼泡下垂。从他那凝视镜头的眼中,我看到的是黑黑的恐惧,恐惧的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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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er200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临江县知县的评论:
兄弟说得太对了。佩服您的高见,早认识您好了。
临江县知县 回复 悄悄话 DA 都是政客。都想出花头。我的那位坐牢的朋友,就是撞在了枪口上。联邦 DA 急于要实现高层的承诺,要抓典型,需要有媒体效应。偏偏这哥们给人赃俱获。
能一生平安的,不是什么“好人”。好人被冤枉的多了,小到车祸等事。坏人一身安好的也多了。做坏事没有被抓住的是多数。真正能保平安的,是小心谨慎,是对规则的熟悉和钻研。我在美国,和警察打交道也有一些了,也去法庭上控告过不法奸商,也赢了官司。总体感觉是,这里还是很讲究规则的。但是自己的小心是最重要的。每签一份合同,我都要把那些最小的字都全部通读一遍。一旦你表现出对规则的熟悉,对方立即软下去。有时自己不熟悉的地方,立即去请教律师,出多少钱都不要紧。
loner200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临江县知县的评论:
DA并不是完全选出来的,全美93个联邦DA为总统任命,任期4年。其他州和郡的DA也不是完全靠选举,一半是任命的,但无论怎样,这些人都是政客,您认为这些政客代表选民的真正利益吗?美国当前选民投票率低于45%。政府是人来运作的,有人之处,就会有失误与偏颇,尤其是司法系统,面对政府,个人是极其无力的,一旦被冤,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这就是为什么法院门前公平女神的眼睛总是被蒙着的。希望您好人一生平安,永远不会尝到铁窗之苦。
临江县知县 回复 悄悄话 每个人都追究,是不可能的。完全取决于当时 DA 的态度。DA 基本都是选举出来的,是要向选民交待的。因此,会把注意力集中在直接关切选民安全和利益的,或是有媒体跟踪报道的案子。很希望你能公布案情。当然,我想你也可能有很多的限制,可能不允许公布。
与社会不公的斗争,是要我们来共同努力的。
loner200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临江县知县的评论:
您说的有理,脚正不怕鞋外,政府找你必是你有问题-这想法跟我出事前的想法是一样的。但事情总没有想的简单,常在河边走,哪有不粘泥的,象李文和那样不当心的其实有很多人,每个人都追究,美国司法系统就要爆棚了。有时真的是运气。
临江县知县 回复 悄悄话 “法庭和政府的警察与检控官浑成了一体“。我相信你说的。这些人就算是没有利益的输送,也是经常打交道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不看僧面,看佛面啊。可惜,我们华人很多都是在出了事之后才想到这些。华人根基不深,有不懂得保护自己。比如,做生意前,首先要有个Legal Counsel,就这么件简单的事,很多华人都是到了出事了,才后悔。这个Legal Counsel,就有点像是黑社会的保护费。不过,一切都是明的,你有法律条文没有看到,只能自认倒霉。
临江县知县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oner2003的评论:
李文和的案子,很能看出很多中国人对法律的误解。他的不公平待遇是联邦政府的政治炒作,居然以58项罪名来起诉他,无限上纲地往间谍案上靠,并有借此抹黑所有华裔的嫌疑。但李文和私自拷贝国家机密,确实已经触犯了刑律。法官向他道歉的是他受政治迫害的部分,而正是这位法官,宣判李文和不当处理国家机密罪成立。
我的那位坐牢的朋友,就和你一样,咬定李文和根本没有罪。最后,他居然就是以非常相似的案情,出了事。这回,政府学乖了,就事论事,给治得服服贴贴。
你说的检察官想出名,很对。但是,有什么错吗?人家年纪轻轻,有上进心啊。所有检察官,不是民选的,也是民选官员任命的,都想出名。关键是,他李文和如果没有拷贝机密,检察官再想出名,也拿他没有办法啊。
美国的文化和法律和中国完全不一样,我们来这里讨生活,本来就是要格外小心谨慎才是啊。美国人认为,法律是公民在一起生活而必须要有的公约。
loner200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临江县知县的评论:
兄弟,谢谢您的评论。关于李文和案,我个人认为他没有犯罪,政府是在找事,检控官想出名,右翼议员整预算,FBI吹毛求疵。最后弄得联邦法官向李文和当庭道歉---历史上罕见。政府没有是不行的,太zealous的政府是不幸的。据我亲身经历与观察研究(也算久病成医吧),大约有5-10%的人是冤屈的,是的,比例很高。截至到2011年,1/4的美国成年人有犯罪纪录,约6千五百万人(report from the National Employment Law Project)。太多了,其中有很多问题。本来有很多程序防止冤枉好人,但到执行就满不是这么回事,法庭和政府的警察与检控官浑成了一体,何来司法独立?这种情况越到下面越糟,尤其是county层面,黑暗的很。我会陆续发表更多我会议录的章节,请您指教并探讨,谢谢兄弟。
mingindiana 回复 悄悄话 I am interested to read all your stories. How you fell into trap and end up in jail and got out? I am happy that finally you get out.
临江县知县 回复 悄悄话 举个例子。李文和的案子,大家肯定还记得的。联邦政府对这件事的政治炒作,以及胡乱加的罪名,实在是太过份了。但是,把李文和关起来,本身并没有错。他最后也是被判了刑的,他也没有再上诉。
临江县知县 回复 悄悄话 政府还是要骂的,呵呵。不过,政府对于老百姓的保护,是压倒性的主流。我就和警察打过好多次交道,他们都解决了我的问题,有治安的,有邻居的。
我不知道你犯的是什么事,不敢对你具体的事妄加评论。 不过,很多时候,中国人犯事是因为对文化的不熟悉,以及中国人本身对法律的薄弱意识。比如,在中国,就极少有“social disturbance”这个罪名。但是,在美国,这是一个经常有的事,比如当街吵架,就可以被逮捕,留下记录。
本人的一位朋友,就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被判联邦罪,入狱一年半。绿卡被吊销,驱逐出境。无知啊,犯法了,还以为他有道理。
如果兄弟你能多谈谈这个方面的事,对社会的,对华人族群的贡献将是很大的。
loner200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临江县知县的评论:
您说的有道理,但是请您细想一下,冤案象车祸一样,落在旁人身上是个不起眼的统计学小分数,但不幸落在自己身上可就是100%的痛苦与凄惨。我写下我自己身经冤案的经历,不是想做个“怨妇”,而是提醒身边的人们,一定要小心,社会充满了陷阱与不幸,可要警惕呀。
临江县知县 回复 悄悄话 兄弟,不知道你犯的是哪门子的事。不过,看来政府抓的人,基本都是正确的了。因此,也别再骂政府了,行不?对我们这些个升斗小民,政府还真的是唯一的安全保障。我们每年交那么多的税,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安全感。从现有的资料来看,美国的冤案率,真的是比车祸的比率还要小。这么多的车祸,都没有阻止汽车的使用,是不?
loner2003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耳朵软 的评论:
谢谢您的阅读,我也宁愿相信他是无罪的。但有时事实真的很难搞清楚,尤其有可恶的政府人员参与其中。还是那句话:善良的人们啊,可要警惕呀!
耳朵软 回复 悄悄话 我倾向于认为侯马是被冤的,何不问问他现在的太太?
耳朵软 回复 悄悄话 认罪不等于犯罪!博士竟然不懂?这是政府的老伎俩:先把山一样的罪名压给你,威胁要判你100年,但如果你认其中的一项,其他的可以不指控,刑期可以大大减少。你有时间和资源和政府耗吗,换了你你认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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