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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日珍馐道道忆(3)--狗肉

(2013-07-27 13:55:05) 下一个

风风一直认为,狗是人类日常生活中最亲密的伙伴。传说唐代张打油写过一首【咏雪】诗,打油道:“江上一笼统,井上黑窟窿。 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可见狗在文字游戏中也是常见常用。

在农村,家家都会有一只听话看家的狗,毛色多黑、黄偶尔白色。农家很少杀自己家的成年狗,大多数情况下,迷路走失的狗,会惨遭杀戮。尤其在动物蛋白非常缺乏的岁月,一些所谓的“野狗”,会被一些人屠杀而成为盘中餐。更有一些青少年,游手好闲,专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

每年母狗到了发情季节,总会吸引附近很多公狗。这些公狗为了争夺交配权,就像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一样,群聚在母狗周围,相互狗咬狗。一些人,就会趁机下手,结果一两条公狗的性命。当时农家或城镇人家养狗,很少给狗去势。现代人养狗猫,是纯粹当宠物当儿女一样侍候,吃住都是过得像“上等人”一样;除非昂贵的品种,总会给宠物去势(即去除雄性动物的睾丸或者雌性动物的卵巢)。这样,狗猫性情就会很温顺。未去势的猫到了交配期,发出的叫春声,让人十分为之难受。风风后来在北京求生计,遇到一位不肖子弟。书不好好读,却有一身寻花问柳、偷鸡摸狗的手段。他养了一条母藏獒,曾将一条被情欲之火烧昏了头的公狗杀了。让风风目睹了“偷鸡摸狗”的真实秀,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会有,是十分准确的。

传说朱元璋微服私访的时候,给一家屠夫写了一副对联,“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刀割断是非根”。其中“割断是非根”也可以认为是去势。关于给鸡和猪去势,风风倒是见过很多次。在风风家乡,有专门给公鸡去势的走家串户的生意人。每当家中有开始打啼鸣晨的公鸡,遇到有人叫“割”鸡,就会把那整天追逐母鸡的公鸡逮住,了断其是非根。割鸡人一般是男子,在避阳处的凳子上坐好,交错公鸡的双翅,解开两块黝黑的竹片,把公鸡翅膀和双脚都缠紧固定停当。从锦囊里取出一把锋利的卧手铁刀,在翅膀下没有鸡毛的腹侧,手起刀落,一道一寸半长的口子被两片薄竹篾固定,伤口就被扯开,不过一丁点血都没有流出,因为割鸡时口子都是选在血管很少的地方。从手术包裹里,只见取出棕丝,一头系在顶端有小眼的短细铁棒上,另外一头从公鸡腹腔穿过睾丸周围的系膜,再穿进另外一根小铁棒端系紧。就可以慢慢地上下移动棕丝,割断和取出两个睾丸。在割鸡人脚边,放置一盘清水。伴随着公鸡痛苦的呻吟和挣扎,两次落水声,公鸡过去的风流,已是水打浪淘尽。被割的公鸡,当地叫“献鸡”,就是已经把性别给贡献玩完了!

阉割小公猪很简单,养猪户主多自己动手。将小猪简单固定后,用小快刀片把阴囊皮肤划开,扎紧睾丸索防止失血然后剪断,就可以把猪睾丸取出。如果户主家中有在青春期发育长身子的男孩,常常会把鸡猪的睾丸,用香油煎了,或者和鸡蛋一起炒,做给孩子吃。风风想起了西班牙斗牛士苦战公牛,一旦那对公牛睾丸成为盘中餐,就是斗牛士人生大快之时。不过家居的割猪割鸡,却没有生命之忧。斗牛士时常被公牛那对尖角刺穿身体,甚至一命呜呼。喷着响鼻的公牛,一定庆幸保住了一双睾丸一身疯狂的雄性。不过阉割小母猪,比较麻烦,一般要请兽医。

农村里,当母狗下仔,常有七八只上十只小狗狗。长得毛茸茸,圆圆的奶膘显得非常可爱。母狗很护仔,外人接近时会像闷雷一样发出警告声。母狗保留自然界动物的天然本性;如响尾蛇一般,自己的地盘被外来不速之客入侵,也会摇尾巴发出警告。等断了奶,都会把小狗送给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如果送不出去,也断然不会自己养。如果农家养了母猪,母猪每年要下好几窝,那么为了给母猪催奶,这些断奶的小狗,就会成为母猪催奶的牺牲品。其手段很是残忍,(此处省略100字)。将断奶身体抽条的小狗杀害后,烹煮的汤水加一些当地家酿的糯米酒糟,拌在猪食里,让母猪有更多的奶水喂养小猪猪。断奶后的仔猪,在市场上可以卖出很好的价钱。这也是当时农民发家致富的常见途径。当地认为,最好的催奶食物,不是鲫鱼或者鸡汤,而是狗肉汤和米酒。不过现在动物保护组织反对屠杀狗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要在北美或者西方吃到狗肉是不可能。只有回国在一些地方(譬如有荔枝狗肉节的广西玉林)勉强还可以吃到,或者到韩国去潇洒地满足一下吃狗肉的欲望。

风风不赞成杀狗吃狗肉,但是在年少的时候,生活中缺乏油水,饭碗中少有荤菜,一旦有肉,总是食欲大开,食量顿涨。因为狗肉在城镇人家很难吃上,风风平生有过的几次吃狗肉就显得非常难忘,尤其是那次风风还在小学读书期间的吃狗肉经历,留给风风无法抹去的珍馐历史痕迹。

风风有一个姐姐在县城的医院工作。一天风风放学回家,发现姐姐带回别人送的一条狗腿。这是一条成年狗腿,估计有两三斤重。当时姐姐还叫了一位在医院实习的朋友一起来分享狗肉餐。风风的姐姐学会了母亲烹调的技术,做出的饭菜总是非常合风风的口味。听姐姐说,这条狗腿是单位的一位好友给的。她的好友是司药处的一位工龄很长的朋友,有好多家住农村的亲戚,时常送来一些农副产品和野味。那一次,送来了一条狗肉。姐姐得到一条狗腿,看来是非常丰厚的馈赠。姐姐和邀请来的同事,非常高兴。看到风风放学回家,告诉风风中午吃狗肉,这是风风印象中第一次经历狗肉的诱惑,自然焕发出无限的期待,心生急不可待的好奇,一步不离地看着姐姐和她的朋友如何烹饪狗肉。

风风老家在江南,当地气候湿润,居民普遍爱吃辣椒,常常在菜肴中添加辣椒。主食是早稻、晚稻和杂交稻,还有荞麦,红薯等粗粮。她们把狗肉用井水洗净,用刀剁成小方块。当时风风家里烧木屑。就是在炉灶中间,放一长园木柱;从炉灶口伸进一长条方木,倒木屑后用木棍塌实。取出圆木柱和方木后,立上铁锅,点火就可以炒菜烧饭。烧木屑,火很猛;要控制火候,就用铁片闸关闭灶口或者同时关闭连通烟囱的咽喉出口。完全关闭,火很快就熄灭;半开半闭,火势很快减弱。所以通过调整关闭的多少,可以称心如意地调节火势,控制火候,炒出美味的佳肴。

姐姐还让风风帮忙洗香芹,当地叫“川芎”,也可以入药。这种用作调料的配菜,在老家常用来杀腥去异味,因为狗肉好吃,毕竟上不了正席。川芎在老家一年四季都能吃到,尤其冬季下雪天,也碧绿如常。放进火锅里,炖着红烧肉,亦或扣肉,同明笋片一起翻滚着,在寒冷的空气里冒着诱人的热气和芬芳,勾引了多少年少的风风无穷无尽的口水和食欲。

除了川芎,姐姐还从橱柜拿来米酒(也是常说的加饭酒,酒糟和酒水混在一块),倒在瓷碗备用。风风的母亲非常擅长酿米酒。母亲这一招是从风风的外婆那里得到的秘传。现在拿来贡献给天下如风风一般无二的“吃货”。当然太多的细节风风也不是很清楚,但是大约如此。母亲的酒药是专门从她老家买来的。母亲的出生地和风风成长的地方隔了近200里,虽然风风也是出生在那里,但是三岁时就离开了,来到远离父母老家的地方生活,直到上大学才离开。母亲把糯米和早稻米以7:3混合在杉木蒸笼里蒸熟,然后用新鲜的井水浇凉、沥干水分。酒药在酒盅里用凉开水化了,拌在倒进干净木盆的米饭里。洗净的双手彻彻底底地拌匀后,就可以把米饭移到酒坛。酒坛是陶瓷做的,一定要洗净、太阳晒干放凉备用。在封口之前,在饭堆顶部的中央作一个凹窝。然后把坛子放在阴凉处,半个月左右,就能闻到米酒的香味了。母亲常在秋季天凉时分酿米酒,不容易失败。有时会酿出红色的米酒,这意味着非常成功,也象征家庭会有意外的喜庆降临。等酒糟浮在酒水中,就可以把米酒连着酒糟搅匀后,分装在父亲早已准备好的干净广口玻璃瓶中,够一年吃用。这种米酒,比任何黄酒都好用。风风记得,用米酒烧鲫鱼及其它淡水鱼,其鲜其美其勾引馋虫,天下无它酒可以比肩。

米酒之外,干辣辣椒也是必备的调料。姐姐用棒槌把干辣椒碾碎,连同辣椒籽一起放好备用。那时老家的辣辣椒,细长肉厚。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栽种,都用四川的朝天椒作辣辣椒用。小时候,每到辣椒红时,母亲总会采摘一些晒干,以备鲜椒不当季节时做菜用。当时风风的餐桌上,常常蔬菜横行,很少有油荤。母亲为了让风风多吃几口饭,常吩咐风风的姐姐做捣(音为炖)辣椒。就是用火把青辣椒烤到七成熟,放入厚重的锥形瓦钵里,加些当地的豆豉、鲜姜、大蒜头、盐、味精、生抽,用端园短木棍,细细地捣烂。最后略略点少许芝麻油,就成了一道很下饭的菜。此外,姐姐丝切了一些生姜,拍碎几颗蒜头,堆在砧板上。

当时每家食用油中,多少备有茶籽油,比起豆油、油菜籽油、花生油等油要差不少;家庭经济条件好些人家,主要吃菜籽油和猪油。当地山上有很多茶籽树,在6-7月份就可以采摘,榨完油后的生茶籽饼是一种很好的植物性药鱼材料。水沟里的鱼吃进茶籽饼粉,会短暂地麻痹神经,很容易捕捉到。风风曾经见人这样用过,不过这种神经麻醉物加热后就失效,所以对人不会有危险,因为当地人从来不吃生茶籽油。不过这种油有一种特别的口味,让辣菜吃起来有一种麻的感觉。因为风风吃惯了茶籽油,所以吃起川菜来,感到意外的亲切和合口味。姐姐让风风点了火,厚厚的铁锅滋滋地热着,将最后一点水分变为蒸汽后,就开始干烧起来,很快就热气逼人。姐姐早已心中有数,有条不紊地加够了茶籽油到热锅里,用干锅铲搅匀着,当生狗肉入锅瞬间,姐姐挡着风风,怕被热油溅伤,因为风风一双眼一直盯着油锅。姐姐这次用了一口大铁锅,当时火势汹汹,虽然狗肉不少,油温一点都没有降下去,依然凶猛地爆熟着每一寸接触铁锅的生肉,发出潺潺不断的熟肉清香。姐姐用铲翻动几下,放了碎干椒、碎蒜,逼出辛辣味道。然后连同老抽和米酒哧溜下锅,空气中一下子就混杂着一股浓浓的狗肉气味,其中米酒的糯香馨甜,像一根根银针,扎破浮在空中的氢气球,让口水哧哧地四溢。风风狠狠地吞了几口唾液,盼着狗肉早点熟。

姐姐的同事早已把一炉木炭烧得通红,放到饭桌上,一块厚木板垫着。姐姐把半生不熟的狗肉倒进阔口瓦钵,放在炭炉上。咕嘟咕嘟的声响,伴着不绝如缕的肉香,醇厚酽酽地走门串户,迷漫风风全心身、整个世界。把炒锅洗刷干净,姐姐又炒了几个蔬菜,米饭也成熟在望,整个厨房洋溢着笑声和充满着忙碌的身影,更是流淌着风风垂涎欲滴的希望。

估计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饭菜一切摆放停当,姐姐把剁碎的川芎、姜丝和盐先后放进瓦钵里,调好咸淡,就先让风风尝尝,看味道如何。风风第一次吃狗肉,只觉得好吃,肉不老不嫩,很有咬劲;味道辣、麻、鲜;一股经过调料处理后新生的醇香,像一层蜂蜜,严严实实地覆盖着风风舌头上每一朵味蕾。年少的风风语言无法形容,只说“好吃!好吃”,惹得姐姐及其朋友,嘻笑不止。大家一起盛饭上桌,鼓动腮帮子,边谈边吃。风风只是埋头吃着,体味着不同凡响时分,鲜美集聚的、人生难得的午餐。

风风现在还能感觉入口时,那种美味给人带来的欣喜。俗话说,闻到狗肉香,神仙、和尚都跳墙。所谓狗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非常传神地刻画了狗肉味道,与其它肉食不同之处。狗肉在当地心目中认为是补冬肉食,有点像羊肉一样。尽管狗肉好吃,但是风风的父亲不吃狗肉。听母亲说,父亲小时候会尿炕,听人说吃狗肉可以治尿床,所以父亲小时候吃了那种清煮的狗肉。因为没有佐料和调料,狗肉中的异味没有被遮盖,吃起来可能让人很恶心。估计把父亲吃伤了,后来再也不动狗肉了。

风风那天吃狗肉,只有二姐和她的朋友三人。风风的父亲上班中午不回家,母亲到风风大姐家帮忙。风风的三姐不知为啥很晚才回家。二姐怕父亲回来看到狗肉会生气,基本把狗肉都吃光了,只留了一小半碗。三姐也不喜欢狗肉,但是当她回家时,风风和二姐都不在家。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肉,三姐当时吃完觉得味道很不错,我们都没有告诉她是狗肉,说是猪肉,三姐一脸疑惑。

后来风风在邻居家还吃过一次狗肉,那是一次狗肉宴。由于烹调得不合风风的口味,没有留下特别的印象。在北京的时候,风风有一个东北的朋友送了一些熟狗肉,也领会不出当年风风年少时,那场初品狗肉带来的惊心动魄的风骚。

风风觉得狗肉味腥,陶瓦火锅吃法,才是王道。家乡的调料和配菜,是一件件无法替代的素材,才能最终烹调出,年少的风风心目中无法磨灭的狗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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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fengfeng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闲闲客' 的评论 : 狗是人最亲近的宠物,吃狗肉在领会了宠物的忠诚之后,心情可想而知,多谢闲闲道出内心的真情实感!
闲闲客 回复 悄悄话 这篇读完,我的心情复杂。我家有3只狗儿,待遇和人差不多。从小和狗狗一起长大的孩子,对狗比对人还亲。
当年刚参加工作在外地,随着单位的同事吃过一片路边摊卖的狗肉,一片炸田鼠肉,她们说吃了皮肤不生疮,战战兢兢地快速吞下去,不觉得味道好。玉林狗肉节,太过份了!
chunfengfeng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清清寒胭' 的评论 : 多谢你的留言。已经很久没有接着写这个系列了,你的长周末过得如何,寒胭?
清清寒胭 回复 悄悄话 和你的小说相比,我更喜欢你的随笔。这篇写得好极了,读起来有滋有味,让我想到了金澄宇的《马语》。我自己虽然不吃狗肉,而且因为媒体轮番的洗脑,也无法吃狗肉了,但是我还是挺烦有些人的伪善的。有空时,我会把你的随笔都读一遍。
askyxx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hunfengfeng' 的评论 :

农村长大。农村的狗都是不拴链子,没人管的。小孩上学走过有狗的人家前,总是提心吊胆。我在初三的时候骑自行车路过一个村庄,就被一条狗追着,一口咬在小腿上面,军绿裤子被咬破了两个口,血淋淋的伤口。我死劲蹬车跑了。后来也就回家拿水冲了冲,都没跟父母讲,那时候穷,人命贱,这个小伤口,用不着找医生。还好没狂犬病,人没死,活到现在。

跟周围的人,跟小孩,我都是讲农村的故事,我小时候被狗咬的故事。国内现在还是一样的,我们那里农村的狗还是很危险。我最恨那些把狗看成人,待人不如狗的人,这些人天天装B,总有一天要被雷劈。

chunfengfeng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心雨烟尘的评论:

风风以后不吃了!多谢心雨良言!
心雨烟尘 回复 悄悄话 心雨有狗女儿,她忠诚温存,可爱灵巧,聪颖敏捷。她会柔情似水的望着你;她会百般温柔的依着你;她会勇猛无比的保护着你;她会心甘情愿守候着你;她会默默无闻地伏在你的脚下~~~

风风,从今以后不吃狗肉好吗~~~
要不,心雨会心痛S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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