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楼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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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离婚能保留多少财产?

(2021-05-15 08:33:02) 下一个

离婚时如何分财产(续)上期文章上说离婚如何分产取决于你住在哪个州、是哪个州的居民 (resident),如果住在那9个community property州,法律规定简单、粗暴,婚前财产各自保留,婚后财产平均分配,各拿50%;如果是另外41个州的居民,则按照公平(equitable)原则来分产,怎么算公平就给双方和他们的律师留下了很大的讨论空间,要考虑很多因素,但中国大陆新闻和电视剧常常宣传的那种一方放弃财产,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大多数人的离婚案件少的一方也能分到三分之一。而且美国的离婚案件并不会因为一方的过错(如出轨)就给对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是平均分配好还是公平分配好,取决于你在婚姻中的地位,如果你是不赚钱或少赚钱的一方,你肯定想平均分配,相反如果你是赚大钱的一方你会希望公平分配。就盖茨夫妇离婚案而言,如果他们夫妇不是住在华盛顿州,而是住在某一个common law property 州,比尔盖茨也就不用分一半财产给梅琳达。当然最后结果不一定是比尔与梅琳达平分那高达1200亿美元的财产,各拿600亿走人,如果他们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也可以不平分,只要他们俩人愿意,法庭不会干预。像亚马逊老板贝佐斯的离婚案也是在华州进行的,他们的财产就不是50:50 平分,而是贝佐斯保拿了大头,主要是亚马逊75%个股份,其前妻小说家麦肯琪分到了亚马逊25%的股份,价值380亿美元,但自愿把投票权给了贝佐斯。按说贝佐斯夫妇也没有签婚前协议,亚马逊是他们夫妻俩最早在自家车库联手打造起来的,如果麦肯琪非要平均分配,她拿一半于法于理也是说得通的,但如果那样,也就意味着双方撕破脸,为争产而在法庭上斗个你死我活。注重隐私的富豪大部分是不愿意走到这一步的,一般都会在正式离婚前谈好一个和解条件(Settlement), 再呈交法庭批准。所以尽管盖茨夫妇财产庞大而复杂,我相信他们离婚前就财产分割一定已经达成某种协议。根据贝佐斯夫妇的离婚协议,我大胆推测一下,盖茨夫妇离婚分产也不会是50:50对半分,而是比尔拿大头,梅琳达拿小头,至于以他们夫妇名字命名的基金会早已经独立出去了,不在分产之列。

婚前协议(Prenuptial agreement)不论是9个平均分配州还是那41个公平分配州,如果你有婚前协议,婚前的财产不用拿来分割,但盖茨夫妇并没有婚前协议,大多数美国人也没有婚前协议,一是签这种协议很伤感情,二来大多数人都是白手起家,结婚时多半还没有什么资产,没有签的必要。但如果一方或双方都从家长那获得了可观的财产,或者是有纪念意义的东西,那最好还是签婚前协议,当然双方要进行充分沟通,获得对方的理解和同意。

     那么签了婚前协议,婚前财产就万事大吉、就一定可以避免离婚时被对方分一杯羹的命运吗?回答是不一定。举例说,婚前你父母给你一栋房子,房契上写了你的名字,婚前协议也标注了这个房产,一旦离婚你的配偶一般是不能分这个房产的,但如果婚后你把配偶的名字加进房契,或者是你从夫妻共同收入中拿钱去付房贷,又或者这个房子拿去出租,你的配偶也参与管理,日后离婚你的配偶就有理由也要分割这个房产。所以保险起见,如果你签了婚前协议,婚前带来的财产一定要与婚后获得的财产分别开来,收入要进独立账户,报税也不要与夫妻联合报税混在一块。

     总体而言,夫妻在美国被视为单一的经济共同体(Economic entity),除了婚前协议外,婚后的财产都要拿来分配,不论这个财产在谁的名下,所不同的是“平均分配”还是“公平分配”。后面的文章我们重点讨论不是夫妻分产问题,而是探讨做什么样的安排、什么样的计划不会受债权人的追讨,放在什么地方的财产有官司保障,如果惹上官司乃至输掉官司,对方拿不到这些资产。                 

在美国打官司是快速致富捷径之一 有人总结了在美国快速致富的三条捷径:中彩票、离婚、打官司。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太低,而离婚、打官司则是常有的事,而离婚一旦牵涉到财产分割最后也往往走到法庭见真章的地步。美国是个官司泛滥的国家,全球70%的律师在美国,全世界80%的诉讼案件都发生在美国,要想一夜致富,打官司是一条捷径。打官司尽管表面上理由都是冠冕堂皇,但背后的理由大都是为了钱,所谓“匹夫无罪,罪在怀璧”。我有个医生客户, 曾卷入车祸,对方年轻力壮,什么事也没有,但一年后给她发律师函,称 “精神受伤害、失眠” ,向她索赔100万美元,其中原因就在于后来发现她是个医生,可以敲一笔。所以对高资产、高收入人士来讲,资产保障尤其重要。如果做好了安排,可以减少被告的可能,即使惹上官司,对方要知道你做了周全的安排,就不会狮子大开口,甚至知难而退。

何时做资产保障 曾有好几个读者或客户出了车祸了或者是已经有人起诉他了,然后打电话问我可不可以现在买大额人寿保险,把钱藏在保险中,以免被人告走。我告诉他,事情已经发生了再做这些安排为时已晚。事情发生后再来转移财产,法律上叫“欺诈转移”(Fraudulent transfer),不仅没用,而且罪加一等。就是在夫妻离婚案件中,离婚期间未经双方同意的财产转移也是非法的、无效的,在加州,离婚法庭会直接把这种非法转移的财产全部判给另外一方。所以第一条原则是任何资产保障的安排和财产转移都必须在官司或有关的事件发生之前进行。发生之后你只能自求多福,请个好律师帮你打官司,争取荷包少出血。重申一下,本人不是律师,本文不构成任何法律咨询。 (范琦勇原创,2021年5月12日,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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