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模式“专家”承认自己证词有误,但美国得州最高刑事法庭法官拒绝给乔·布莱恩(Joe Bryan)一次重新审判的机会。(ProRepublica网站截屏)
1985年10月15日,德克萨斯州克利夫顿(Clifton)小镇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凶杀案:当地小学4年级教师米奇·布莱恩(Mickey Bryan)在家中被强奸并谋杀,现场极其悲惨。
当时米奇的丈夫乔·布莱恩(Joe Bryan)在120英里以外的奥斯汀(Austin)开会。
这是一个平安祥和的小镇,除了4个月前17岁的女孩朱迪(Judy Whitley)被强奸、凶杀外,当地人都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这里发生过凶杀案。
当米奇的丈夫乔,一个在当地因关爱学生享有盛誉的中学校长,被作为凶手起诉时,小镇的人们更是目瞪口呆了。
布莱恩夫妇没有孩子,作为校长和教师,他们把自己的精力全都花费在学生身上了。他们俩不仅工作上尽职尽责,而且还经常给予孩子们额外的关心与帮助,包括经济上伸出援手等。尤其是乔的慈爱和好脾气,小镇上大人孩子都是有口皆碑。
有学生说,你能够感受到乔是真正在意你,当你做了错事,对别人你可能不觉得什么,但对乔,你会特别内疚,会无颜面对。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如果对乔来说是命运的逆转,对小镇的居民,则是三观的颠覆。
没有任何人证物证的起诉
在负责调查此案的德州警官威利(Joe Wilie)找不到任何突破口时,受害人米奇的哥哥布鲁(Charlie Blue)与他自费请来的一个私人侦探一起,在乔车子后箱的一个纸盒箱里“发现”了一个隐约带有血迹的手电筒。
这已是乔把车子借给布鲁使用的第4天,在此期间,乔根本就没有接触过自己的车子。案发后,他一直住在他母亲那里,来去任何地方都是坐家人的车。
蹊跷的是,布鲁发现了这个带血迹的手电筒后,不是直接报告警方,而是到当时已经没有人住的米奇和乔的家里去了一次,然后才用一个公用电话与警方联系。
化验结果表明,手电筒上的血迹是O型血,与米奇的血型相同。当然,也与世界上大约一半人口的血型相同。
接下来,事情就发生了急剧转变,以至于威利很快就宣布破案,并在案件发生8天后就逮捕了乔。
庭审中,检方的指控没有任何人证。如果说有物证的话,就是那个手电筒。但那个手电筒其实是一个无法与该案联系上的孤立物体,因为既不是记录在案的案发现场的物证,也没有任何人能够证明与案子有任何关联,所以根本不能算是物证。
事实上,乔从来没有否认手电筒是他的。但他说手电筒应该是在卧室里床底下。乔的律师在法庭上就质疑布鲁,说无法排除是他把手电筒放到乔的车子里。
检方的杀手锏是请来了一位“血迹模式”分析专家索尔曼(Robert Thorman),而索尔曼所用的关键物证就是那个手电筒。
索尔曼以“血迹模式”理论解释,手电筒镜片上看似不显眼的几个血迹斑点对于这个案件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他将血斑的模式定为“倒向喷溅”——即血从被枪击目标高速向与子弹射击反方向喷溅,而且是近距离射击造成的,他说当时凶手手里应该拿着这个手电筒。
索尔曼浑身上下透露着专家的自信,他的话非常有说服力。在他作证之后,人们原先对检方的怀疑仿佛都一扫而空,也全然忘记除了布鲁的证词,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那个手电筒是在乔的车子里,更没有质疑为什么就认为手电筒上的血是米奇的。
布鲁还自费从外州请来了一位检察官。德州的检察官因为证据不足,在法庭上说话都不是用很确定的口气。如果不是布鲁请来的检察官的强烈辩护,很难想象检方能够赢这个官司。
检方提出的杀人动机
米奇生前与乔的合影。(图片来自为乔呼吁的脸书网站)
乔与米奇之间的恩爱在小镇不是个秘密,尤其是乔,用知情人的话来说,他简直就是崇拜米奇。
检方把杀人动机建立在两个可能的基础上。
第一,乔是同性恋。他起杀心,很可能是米奇知道了他这个秘密。
那个年代,同性恋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情。虽然最后没有正式在法庭上用这个作为杀人动机,但小镇的居民中有相当部分的人接受了这样的假设,有口皆碑的乔发现人们开始与他保持距离,他所在的教堂也要求他在判决前不再去做礼拜。乔的慈爱与好脾气,忽然间被赋予了特殊的含义。
那时候在德州,同性恋之间的性行为是犯罪。在这样的环境下选出来的当地的陪审员是不是有被谣传影响到,是个非常值得考虑的问题。
第二,米奇死了,乔可以拿到一笔可观的人寿保险费。这个,最后成了检方在法庭上用的理由。
疑点重重
乔的律师指出,米奇的哥哥布鲁在案发后很快就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声称他应该得到米奇人寿保险的全部款额。
乔在案发当晚在旅馆与米奇通电话直至9:15才结束,第二天早上8:30就参加了会议活动。中间只有大约11个小时的时间。
按照检方的起诉,乔在这11个小时期间,在相距120英里的奥斯汀和家之间,顶着瓢泼大雨开了个来回,除了作案,还有时间把自己、车子收拾得干干净净。而乔的眼睛有一种病疾使他很难黑夜行驶!
这个案子当时公布出来的最确凿的两个物证是现场的一个烟头和一个手印。
乔不吸烟。这个烟头没有给案件调查带来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但是对破案的结论却有极大的威胁。
在手电筒出现之后,负责案件调查的威利则坚持说,这个烟头是他的鞋子从外面带进来的,一位警察也作证说他看见是这么一回事。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当时的调查报告会将此烟头记录为现场物证,而且不做任何这样的说明?
床头板上的一个手印,明显不是乔的,始终没有查出是谁的。
在乔的后车厢“发现”的存放手电筒的纸盒箱里,还有两根头发。不是乔的。是谁的?从来没有人追究过。
乔被定罪并获刑99年
不得不说,乔的律师的辩护比较弱,或者说他们认为政府的起诉几乎没有任何证据,不可能赢,而轻敌了。最后,乔被判谋杀罪,获刑99年。而毫无疑问的是,让乔的犯罪成为板上钉钉的,是血迹模式专家索尔曼的证词。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镇的部分居民开始相信,在米奇被害前4个月发生的朱迪强奸、凶杀案,也是乔的所为。
所谓人言可畏,此处足见一斑。
米奇案重新浮出水面
很多年后,当地一个小报的记者史密斯(W. Leon Smith)受朱迪父母之托,深挖、报道朱迪强奸、凶杀案,目的是希望能够得到一个颇有人气的电视节目《未解之谜》(Unsolved Mysteries)的青睐。
很多案子被《未解之谜》播放后因观众的举报信息而破案。而朱迪父母认为,朱迪案与米奇案很可能是相关的,所以,史密斯也开始调查米奇的案子。
史密斯发现米奇案当时其实有不少有价值的线索,却不知为什么都被打入冷宫,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份报告,说的是10月16日,米奇被害的第二天,午夜后有两名男子出现于当地福特车行——这是在米奇的尸体被发现大约16小时后。
这两人都有长长的不良记录,包括与武器有关的犯罪,一个还曾被指控盗窃和私闯民宅。写报告的警察还特别注明,其中一人当时站在一辆面包车旁,“那辆面包车刚被从白色喷漆为绿色了”。那人说,(漆成绿色)是因为要用这辆车去打猎。
史密斯对米奇案了解得越多,疑问也越多。他驱车去监狱与乔做了长谈。而在他离开监狱时,一个警卫特意一直送他到车旁,告诉他,许多警卫都相信乔是无辜的。
血迹模式分析培训班
米奇案发生30多年后的2017年,也开始调查此案的ProPublica的记者、《纽约时报》作家科洛夫(Pamela Colloff)做了这样一件事:她注册参加了一个血迹模式分析的培训班。在米奇案作证的血迹模式分析专家索尔曼所接受的全部“专业”训练,也就是由同一家公司提供的,一个一模一样的培训班。
这是个一周的培训,总共40个小时,2017年的费用为每人655美金。
用血迹模式分析来确定血液走动的方向。(Image courtesy of Kevin Maloney | Wikimedia)
用血迹模式分析计算血液源的位置、范围。(Image courtesy of Kevin Maloney | Wikimedia)
科洛夫在培训班上发现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不是每种血迹都有明显特征的。经常会有不同行为造成的血迹几乎无法区分。还有,从口、鼻中流出的血,与枪击伤口喷出的雾化的血,血迹看上去也是一样的。这种血迹鉴定方式必然是错误百出的。
培训班的内容还包括根据血迹模式计算出血来自于哪里,既血液源的位置、范围,而这是在几乎没有三角学和流体动力学知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教员一开始就直言:“我们真的不会专注于数学和物理学,因为那只是让事情陷入困境。我会教你按计算器上的哪些键。”
培训班的最后一天有个考试。教员说,无论是否通过考试,每个学员都会获得了“培训证书”。而且,考试成绩不留记录,所以,“不需要担心有律师会来查”。
在培训期间,教员不时警告学员:“并不是你从这里出去就可以成为专家了。你只是初知皮毛使你成为危险的人物。”这个说法令人震惊,因为全国各地的法官都允许只是经过这样培训的人以专家的资格作证。
教员还说,这个培训班只是把学员带进门,要成为专家,必须再参加一个高级班和辅导计划。然而,教员同时又这样指导从这样的培训班毕业的学员如何在法庭上作证:要避免“可能发生”这样的用词,因为后面的追问会难以招架。比较保险的说法是“最好的解释是……”。这样的“指导”,让人毛骨悚然。
而索尔曼是在接受这种40小时的培训班后4个月,就为米奇案作证了。
血迹模式分析有科学依据吗?
从培训班毕业的科洛夫,感觉自己的疑问比参加培训之前更多了。她用学来的知识回头去看索尔曼当时对米奇案子提供的报告,发现漏洞百出。在科洛夫看来,索尔曼的推断根本就没有数据支持。
带着满腹疑问,科洛夫拜访了在刑事司法领域极受尊重的两位科学家:在John Jay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刑事司法的Peter De Forest和在宾州州立大学(Penn State University)教法医学的Ralph Ristenbatt,并给他们看了米奇案的基本信息和材料。而这些材料也是索尔曼作证的依据,索尔曼并没有查看过手电筒等实物,他是完全凭着照片做出结论的。
两位专家首先都被那个手电筒居然可以作为现场证据震惊了。他们还从技术上驳倒了索尔曼所有的证词和结论。
法医和刑事司法科学家长期以来一直把犯罪现场的血迹视为潜在的有价值的线索。但从事这类研究需要扎实的流体动力学和高等数学知识。
然而,在70年代,血迹分析开始从科研实验室转移到警察部门,对此,Forest和Ristenbatt都持严厉批评态度。Ristenbatt说,索尔曼会做出错误的结论,就是这种40小时培训班的结果。“如果你不懂得其背后的基础科学,你也就不会理解这种方法的局限性。”
“普及式”血迹模式分析背后的支撑
最先开始“普及”血迹模式分析的是当时在纽约州康宁公司任职的化学家兼犯罪学家麦克唐纳(Herbert Leon MacDonell)。麦克唐纳自称为现代的福尔摩斯,还出了一本书《福尔摩斯之后》(After Holmes)。他创立了为期一周的课程,到全国各警察局去教授,而他的学员中有些只有高中学位。
从70年代至今,学费由200美金上涨至大约700美金。
麦克唐纳教授的学员中,有些也自立门户开始教授同样的课程,使得血迹模式分析的“学术圈”越来越广。
麦克唐纳在40多年中也经常出现在法庭,帮助建立血迹模式分析的声誉及合法性。
不可避免地,一些辩护律师开始质疑麦克唐纳的证词。然而,一个个州的上诉法庭都维持了他作为专家证人的权力和地位。1980年,当爱荷华州最高法院确认某案中可以用麦克唐纳的血迹模式分析证词时,所用的理由是:(1)麦克唐纳是该领域的领先专家。(2)多个主流学校有教授这个课程。(3)全国各地的警察局都在广泛应用。
但是,所有这一切,其实都是源于麦克唐纳一个人。
换一句话说,那些一周培训班所有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都是由一个人支撑起来的,而这个人既不是这个行业的学术权威,也没有发表过任何相关的论文。麦克唐纳只是出版了一本书,只是开了无数的培训班。
也许更合适的说法是,麦克唐纳善于高调忽悠。出书与发表论文不是一回事,特别是那种要经过同行审核的论文。
麦克唐纳继续成为备受追捧的专家证人。1995年,他为O.J.辛普森的辩护作证。但是,他这次遇到了力量强大的检方阵营。在检察官的严厉质疑和逼迫下,他不得不承认他所特供的只是“基于经验的有根据的猜测”。
事实上,法庭上不时会出现辩护双方请来的血迹模式专家,看着同样的证据,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的情况。这都是“基于经验的有根据的猜测”,可见这样的经验和猜测是多么的不靠谱。
但不可否认,血迹模式分析背后的利益极大。不仅是那些培训班的经济利益,警方、检方可以比较轻松地结束案子,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推手。
纠正错误,其路维艰
80年代后期日趋成熟的DNA测定严重挑战了血迹模式分析。DNA测定的确定性暴露了血迹模式分析和其它一些方法的弱点,使得人们更怀疑它们的准确性。
2009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做了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试图系统地评估法医学科的常用方法。得出的报告非常负面。报告的作者发现许多法医学科——对血液飞溅,毛发,咬痕,鞋子和轮胎印象以及笔迹的分析——并不像被声称的那样科学。那些被普遍应用的分析方法,大多是依赖于当事人的判断,而不是建筑于严谨的数据和经过同行审核的严格研究之上。
这个报告中对血迹模式分析的评估可谓是颠覆的:这类分析产生的意见,通常是“主观的,而不是科学的”,并且带有个人背景的偏见。报告指出,“一些专家的推断远远超出了证据可以支持的范围……”。报告对血迹模式分析的结论是:“血迹模式分析自身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是巨大的。”
果然,随着DNA测定方法的不断进步和费用的不断降低,其应用也越来越广泛。有不少案子就是用DNA测定推翻了各种不靠谱法医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也推翻了案子的判决。
但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那个法医分析方法评估报告已经出来10年了,血迹模式分析方面却毫无进展:既没有产生扎实的科学研究论文,也没有对目前法庭接受的不靠谱的专家分析有任何限制。
服刑的乔
乔现在是个已经在监狱里度过33年的78岁老人。他已经行动迟缓,身体也不好。所有的积蓄都用于打官司,所有的上诉机会都已经穷尽。乔说,幸亏我有个哥哥愿意接纳我,否则,就是能够出去,我也无家可归了。
这33年中,他在监狱里担任一些文职工作,也依然热衷于义务服务,如为每周的教堂服务做钢琴师,为囚犯辅导课业等。用他自己的话说,“那个做教师的我,还在。”
对乔来说,最难以承受之痛,是他没有保护好米奇。他说:“米奇是我的灵魂伴侣。”
他还说:“在美国,这样的事情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如果你是无辜的,绝不要放弃。这是唯一能够纠正司法系统错误的做法。”
相信乔无辜,为乔的重新审判机会和假释呼吁的人们。(图片来自为乔呼吁的脸书网站)
尽管乔在狱中表现非常出色,还非常难得地得到他工作主管的推荐信,但他两次假释机会都被拒绝。
假释委员会的操作是完全秘密的,乔永远不可能知道是谁,为了什么原因,不批准他的假释。也不会知道,他始终坚称自己无辜是否是假释的障碍。
现在,有很多人在为乔争取重新审判,同时也在为乔争取假释。乔希望能够终老于狱外,终老于哥哥的家中。
小报记者史密斯始终没有放弃乔的案子。后来他又获得了新的有价值的信息。
乔的案子也得到了多方面专业人士的关注和帮助,结合史密斯提供的信息,又挖出了新的线索,甚至可能锁定了真正的凶手。但那是在那个凶嫌自杀之后很多年才把一些疑点连上的。如果乔能够获得重审的机会,这些线索都会有帮助。
但是,最新的消息是,虽然当初的血迹模式“专家”索尔曼已经承认自己的证词有误,美国得州最高刑事法庭法官依然拒绝给乔一次重新审判的机会。
结语
笔者曾经写过另一个很可能是被冤枉的凯文·库珀(Kevin Cooper)的故事。库珀被判了死刑,已在死囚牢房度过20多年了,现也在争取重新审判。
库珀说,他在监狱中认识的死刑犯都是穷人,连白人都很穷。他说只有黑人、穷人才被判死刑。
这话也许有一定道理。乔就没有被判死刑。但是,45岁的人被判99年徒刑,不获得假释的话,与死刑也无异了。
个人与一个体制斗,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抗争,哪怕是中产,要赢,谈何容易!我们所知道的华人陈霞芬、欷小星的例子都是证明。乔的例子更告诉我们,哪怕白人也不能幸免。所以,司法系统的公正是如同生命一样重要的事情。
据死刑信息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的信息,自1973年以来,至少有162个死刑犯最终被免除了罪责。一个经同行专家审阅认可的研究发现,在美国的死刑犯中,至少4.1%是无辜的。所以,冤案、错案不少。
问题是,要翻案,为什么就难如上青天?总是旁人都认为应该改过来,应该再给一次机会,但手中掌有生杀大权的人,就是能够无动于衷!为什么呢?
乔、库珀的案子,以及其它很可能警方、检方是犯了错误甚至做了伪证的案子,都面临一个问题:要推翻审判,比一般的案子更多一层困难,总好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阻碍正义的伸张。
笔者也曾专门作文讲过美国警察也有做伪证的时候,里面就有提到缺乏独立机制的监督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本来,法律和法官就是起这样独立、中立作用的。但实践证明,这还不够。刑事司法系统,需要一个改革。
参考资料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8/05/23/magazine/joe-bryan-blood-forensics-murder.html
https://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18/05/31/magazine/joe-bryan-part-2-blood-spatter-analysis-faulty-evidence.html
https://www.facebook.com/justiceforjoebryan/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BPA_ellipse_example.png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BPA_AOIFRENCH.png
撰文:溪边愚人
本文由作者授权原创首发于《美国华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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