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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年我亦成往事 尘寰千载看如是

(2017-05-05 19:21:25) 下一个

那夜时光如静止。万点萤飘,有人书一纸。但写微之无数次,尘寰千载看如是。

他年我亦成往事。涉彼忘川,谁唤前生字。一往情深深到此,长空落下双星子。

---  摘自文学城爆米花君的《重读与元微之书》

 

快到凌晨一点了,我坐在床上,背部依靠着松软的白色枕头和栗色的床头,在手提电脑上敲着《十一世之恋》的最后一世。这些日子以来,我在文学城的《海外原创》坛子里一直在贴一部叫《十一世之恋》的小说。这部小说写得比较长,主要讲得是一对情侣,男的叫风儿,女的叫雪儿,他们从秦朝开始相爱,生生世世,经历了汉朝,唐朝,宋朝,一直到近代的巴黎,还有在黄泉路上的相恋。每一世,他们都相爱,但是每一世都无法在一起。

这是最后一世了,我已经许诺了《海外原创》里那些一直跟读这部小说的心肠很软的女读者们,男女主角最后会在一起,公主和王子会从此以后幸福的携手走过人生,再也不会分开,直到世界末日。

我的手指在键盘上移动,随着键盘的微弱而清脆的触击声,一行行字在眼前的蓝屏上显示出来。鼠标的箭头在不断地闪烁,蓝屏上的光照着我的指尖,键盘上的开关闪着绿色的光。我瞥了一眼窗外,远处的天空是一片凝重的黑灰色,邻居家的房顶上堆满了一层厚厚的雪,像是满得要溢出来的冰激凌盒子。雪已经下了一天一夜了,白天和晚上我出去铲了两次雪,把车库前面的雪堆到房子前面的草地上,堆了有两米高。草地上一个夜晚照明用的黑色的灯柱在雪里挣扎着露出白色的圆圆的头部,把柔和的黄色的光投射在周围的雪地上,让雪地显得愈加静谧。没有星星的夜空依然在飘着晶莹细小的雪花,雪花不断落到窗户上,顺着平滑的玻璃面滑到窗台上,在窗台上堆起了一个小斜坡。一辆邻居家的车从外面缓慢地驶进来,车灯的两条长长的光柱扫射着寂静无人的小街道,雪花像是野地里围绕着篝火的一团团小飞虫,飞蛾扑火一样地向着车灯撞去,融化在明亮的光柱中。一阵蒙裹着雪的夜风拖着长长的尾巴,绕着路边一颗早已落尽了树叶的紫色的海棠树行走,压弯了海棠枝头的厚厚的雪悄无声息地随风坠落,把地上的雪砸出远看像是一个一个黑色的麻子一样的小坑。窗台上的一大团雪也疲惫地黯然滑落,消失在我的视野之外。我知道雪团就坠落在车库门前铺满了雪的沥青地上,但是我无法看见,只能想象地上已经又积满了一层湿厚的雪,雪团从屋檐上如流星雨一般散落,把平滑的雪地砸出一溜褶子来,像是老妇人起了皱纹的脸。

液晶屏幕上闪烁着微弱的蓝光,让房间里显得更加寂静。床边的台灯在散发着橙黄色的光影,把我的手指的黑影拽到键盘上。床头柜上的小闹钟的秒针在滴滴答答地走着,旁边放着我的一部黑色的手机,一部乳黄色的电话,一个蓝色的长方形盒子,上面露着一张弯曲的白色的纸。两杆黑白色的圆珠笔斜躺在桌面上,一瓶乳白色的Smirnoff Ice酒立在台灯旁边,红色的瓶盖上印着一个像是两只老鹰凑在一起的徽章。桌面上还凌乱地堆放着几本中文和英文书,一盒红色的硬包装红塔山烟,一个黑色的烟灰缸,一个绿色的打火机,几枚圆圆的硬币散落在桌面。已经好几天没有睡好觉了,我在电脑上敲着敲着字,眼皮觉得沉重起来。我疲惫地打了个哈欠,觉得困意如小虫一般咬着脑子,让我无法集中注意力。我揉了一下有些酸疼的眼睛,想敲完最后一段就关灯睡觉。

 

在敲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我听到电脑里响起一声轻微的提示,显示有新的邮件到达。我点开email视窗,看见一个叫“冬季的云”的网友刚给我发来了一个邮件。

还没睡吗,拥抱哥?她在邮件里问我说。

没有,我回复email说。在敲字。

刚看了你贴的第十世,她的email很快回复过来。原来黄泉路上可以这样的浪漫,只是可惜他们在黄泉路上也不能永远厮守在一起。不过总比巴黎那一世好一些,那一世太悲惨了。有个情节,我看了有点受不了,我最怕看到写孕妇咋地啦,因为那个生命不是妈妈的,是另外一个生命,尤其是当胎儿已经超过了3个月,那基本都已经成形了。妈妈不可以自己做主来结束生命,否则,我总觉的跟谋杀没什么两样!就是这点看了,让我很难接受。喜欢巴黎那一世(除了那个结尾,让我吃不消)。我总觉得你这里面写的男主角的性格像是我认识的一个人。他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一个好朋友,曾经向我表示过爱,但是我没有接受。我拒绝他的时候比较粗暴,他很伤心,后来我们就没有多少联系了。你的第十一世什么时候贴出来呢?

正在写,我说。还没有写完。

等着看,她说。第十一世该讲现世了吧?想看里面的风儿和雪儿在现世怎么相逢,怎么相爱。他们一定会相亲相爱,白头偕老的,对吗?说实话,前面那些世里风儿和雪儿死别的我小心脏要受不了了。我是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公主和王子最后过着幸福生活。如果结局不是这样,我就要恨死你了。

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我说。

你什么时候要是到纽约来,我们找个机会见个面吧,好吗?很好奇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天晚了,你也早点儿睡吧,不打搅你了,晚安。她在email最后做了个鬼脸。

我关上email视窗,把手提电脑的蓝色液晶荧光屏阖上,放在枕头的一侧。从床头柜上的皱巴巴的红色烟盒里抽出一支香烟叼在嘴里,我伸手摸索过打火机来,点上烟,深吸了一口,又把烟灰缸拿来放在胸前的被子上。刚才的一些睡意像潮水一样退去了。“冬季的云”说的那句“我总觉得你这里面写的男主角的性格像是我认识的一个人”突然让我想起了雪儿。

 

雪儿是我前世的恋人,我们已经相恋了十世。《海外原创》的读者们以为我是在写小说,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是在写我的经历。我知道很多人都不相信人死后会走上黄泉路,来到奈何桥,在忘川河边,喝一碗孟婆把人的一生的眼泪熬成的汤,忘记世间所有爱恨情仇,走过奈何桥,踏上转世的路程。有那为情所困的,不想忘记自己恋人的,会拒绝喝孟婆汤。孟婆就会让他/她跳下忘川河,在河里等上一千年再转世。这样的人,转世后不会失去记忆,会依然记得前世所爱的人。他/她来到世上,会继续寻找前世的爱人。

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每一世,我都没有喝孟婆汤。每一世,我都在忘川河里等待转世。孟婆人老了,记性不太好,后来有些老年痴呆,数不过数来,也没个计算器,经常算错了在忘川河里的人等了多少年。有个鬼魂告诉我说,人世间经常有天灾人祸和战争,死去的人成千上万。等黄泉路上排满了等待喝孟婆汤去转世的鬼魂的时候,孟老婆子在火炉边给这些鬼魂熬汤忙得焦头烂额,就是提前转世的时候了。那时,你从忘川河里爬上来,告诉孟婆说千年已到,该你转世了。孟婆忙得晕头转向,根本没时间去核对你在河里等了多久,就会不耐烦地挥手放你过桥,让你转世。靠着这个鬼魂交给我的诀窍,我每次都能提前转世,踏上寻找雪儿的路途。

 

自从跟“冬季的云”在网上通过Email聊天以来,我一直觉得她的思维和说话的调子像是雪儿,她偶尔透露出来的一些个人信息也跟雪儿相吻合。我仰靠在床头上,吐了一口烟,两眼怔怔地看着烟雾在房间里徐徐上升。窗外的雪在烟雾的遮掩下变成了雾雪,依然在暗夜里悄无声息的落下,床头的灯光眨着青灰的眼,我的心里有一种恍惚的感觉。我一边抽烟,一边在思索着她刚才在email里说的那句话:“他是跟我从小一起长大的一个好朋友,曾经向我表示过爱,但是我没有接受。我拒绝他的时候比较粗暴,他很伤心,后来我们就没有多少联系了。”

难道真的会是这么巧吗?难道在蓝色屏幕的那一端的“冬季的云”就是雪儿吗?

我伸手关上了台灯,让屋里陷入一片黑暗之中。窗户上一片片雪花在探着头,鬼头鬼脑地窥视着屋内。夜风在轻轻地亲吻着窗棂,在玻璃上留下白色的亲吻的痕迹。烟头的明灭的火光在黑暗里随着秒针的周而复始的走动在不断地闪烁。青灰色的烟雾顺着我的指尖缓缓飘起,一截燃尽的灰白色的烟灰颓然坠落在黑色的烟灰缸里,像是海棠树上坠落的雪团。我的心突然战栗起来,时光像烟雾一样在我眼前弥漫开,把我带到了这一世开始的时候。

 

我爸说我出生的时候难产,护士们手忙脚乱的用产钳把我给硬夹出来,也许损坏了我的一部分脑细胞。冬天的一个大雪飘飘的凌晨,我降生在北京的一所医院里。我睁开眼睛,看见我的母亲躺在手术台上,周围是一些穿白大褂的人。寒风在窗外呼啸而过,窗玻璃上冻的都是呈六角形的冰花。从窗户看出去,外面是一片银白的世界,远处的屋顶和医院的院墙都蒙在白色的雪里。浓密的雪花从天上飘下来,一片一片轻盈地从窗前飘过,有的粘在窗玻璃上,有的直接落到了地上。

从出生我就开始用目光四处寻找着雪儿。虽然身体还弱小得无法走动,但是我的眼睛已经在打量四周的人,打量着医院里的医生和病人,打量着来访的病人家属,打量着医院院子里的过往的人。我总是哭闹着,直到我母亲抱我到病房的窗前才止住哭闹。我们住的病房在三楼,从窗户可以看见医院铺着雪的院子和院墙外街道上行走的人。我在母亲的怀抱里不再哭闹,安静地伸着头,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窗外,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和进出医院的人群里寻找着雪儿。街上一片大雪,行人匆匆走过,他们的头上和肩膀上落满了雪花,有的人撑着伞,有的人用手护着脑袋,有的人在拍打着身上的雪。他们的脚踩在泥泞的雪里,在雪地上留下了杂乱的脚印。这是一个拥有上千万人口的大城市,城市里人来人往,就如这雪上留下的脚印一样纷乱无章。我在自己心里说:雪儿,我会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你的,即使你藏在最遥远最不起眼的地方。

 

四岁的一天,母亲带我去王府井新华书店买书。新华书店坐落在繁华的王府井大街上,这个城市的每个人都来过这趟大街。在新华书店的二楼上,我看见一个小女孩,她怯生生的站在一个书柜前摆弄着手里的布娃娃,在等着看书的母亲。

我第一眼看见她的眼睛,就认出来她就是我从一出生就开始寻找的雪儿。这些世纪以来,她的容颜每次都有一些变化,身材也有些变化,有时高,有时矮,有时胖,有时瘦,但是她的眼睛没有变,眼里的温柔的神情没有变。她的眼睛就像是一眼可以看到底部的一泓湖水,纯洁而清澈。

她穿着一个小花裙子,脚上是一双绿色的凉鞋,头发上带着一个蝴蝶发卡,显得既清秀又美丽。我悄悄摆脱母亲的手,趁着母亲专注的浏览架子上的书的时候走过去,站到她面前,叫了她一声:雪儿。她没有反应,依旧低头专心致志的给布娃娃梳小辫。我站得离她更近了一些,说,雪儿,我来跟你玩好吗?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睛眨了一下,从她的眨眼的神情里我更加确信她就是雪儿。

我不叫雪儿,她说。但是你可以跟我玩。你会给娃娃梳小辫吗?

我不会,但是我可以看着你陪着你,我说。

那好,你看着我梳吧。她笑笑说。

我站在她旁边看着她梳小辫,她的手很巧,一会儿就把布娃娃的小辫都梳好了。

娃娃好看吗?她问我说。

好看,我点点头说。你手很巧,梳得很好看。

你叫什么?她抚摸着布娃娃的头问我说。

我叫风儿,刮风的风。你知道冬天下雪的时候,风把雪吹起来吗?我就是那个风。你记得雪儿这个名字吗?

不记得,我也不叫雪儿,她重复了一遍说。我妈说不让我把名字告诉陌生人,所以我不能告诉你我叫什么,不过你可以叫我雪儿,叫我什么都行,我不在乎的,真的。

我能抱你一下吗,就像你抱布娃娃一样?

你抱吧,不过别挤着娃娃。

我轻轻地张开胳膊抱住她,觉得眼角有些湿润。

你怎么哭了?她抱着布娃娃,抚摸着我的脸颊说。男孩子不哭不哭,哭没出息。

周围的人都用怪异的目光看着我们,旁边的一个阿姨对另外一个人说,现在的孩子可真够早熟的,这么小就知道抱抱。我母亲听见这句话,扭过头来看见了我跟她抱在一起,脸色涨红起来。母亲急匆匆的走过来,拉着我的手把我跟她分开,低下头去抚摸了她的头发一下,跟她说了声对不起,然后拉着我走了。我跟着母亲往书店外面走,回过头来,跟她恋恋不舍地挥手再见。

她笑着冲我摆了摆手,继续低头摆弄她的布娃娃去了。

 

在我的童年和少年,我没有什么朋友,他们都说我笨,没人爱跟我玩。我经常一个人孤单地坐在马路边上,看着眼前走过的行人和车辆。在过去的那些世纪里,有时我出生在穷人家里,有时我出生在富人家里,有时我是一个流浪的孩子,有时我是一个匈奴的王子,几乎毫无例外,我都是处在孤寂之中。我的生命里好像注定了要孤独一样,总是自己呆着。我喜欢看书,不怎么喜欢运动,唯一的体育爱好是游泳。我们家住的地方离龙潭湖不远,湖很荒凉,没有围墙,地上到处是坑洼不平的土路。少年的时候我爱骑着车在颠簸的土路上顺着湖边一圈圈地转,有时在一个木头秋千前停下来悠秋千,把秋千悠得很高,几乎身子和地面都快平行了才停下来。有时骑车热了,我就停下车,脱下衣服,跳进湖里面去游泳。湖里面有很多水草,湖水也不干净,经常在水里面看见小蝌蚪游来游去。小蝌蚪们有着细小的黑黑的身体,大大的脑袋,在水里晃来晃去,为此我游泳时不敢在水里张大嘴,总有一种恐惧,怕黑黑的小蝌蚪游进嘴里。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摊被泡得发软的大便在湖面上飘过,那滩大便的形状就像是腐烂了的尸体一样浮肿,显得异常的粗,让我恶心了好久,从那之后在湖里游泳时我总是把脖子像鸭子一样抬得很高,不想让湖水进入嘴里,但即使这样,那滩大便给我留下了很严重的心理阴影,让我总觉得湖里是个肮脏龌龊的地方,特别是浑浊不清的湖水总让我浮想联翩,以后我几乎很少去湖里游泳了。

从新华书店见到雪儿后,我知道雪儿跟我就在一个城市里,此后每次父母带着我出去的时候,我都在睁大眼睛寻找着她,希望能再看见她。经常在街头站着看来往的人群,希望从涌动的人潮中再一次看到她的眼睛,但是一直没有能够再见到她。我摊开这个巨大的城市的地图,北京有十个区,六千一百零四条街巷和胡同。我把地图按照区画成一个个小格子,把街道标上号,想以后我长大了,能够骑自行车的时候,就一条胡同一条胡同的去找她。曾经有一次我母亲领着我在一条陌生的街头站着的时候,我看到面前驶过的一个公共汽车有一个趴在窗口熟悉的面孔像是雪儿,但是还没有看清楚真的是否是她,汽车就从我面前驶过去,那个面孔就随着汽车消失在街上的人流车流里了。

后来开始上小学我才知道,原来她家里我家这么近,走着只需要十分钟。因为住的地方离得很近,因此都上了同一所小学。她跟我家住在一趟街上,相隔只有半站地。每天我走着去上学的时候,都会从她家的院子门口经过。

她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是学习成绩最好,最聪明的学生。她父亲是中科院数学一类的某个研究所的副所长,听说是著名的数学家陈景润的领导,母亲是个舞蹈演员。她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自小被父母精心培养,能歌善舞,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在少年宫里参加合唱团和舞蹈团,在全市的小学歌咏比赛中拿过第一名,而且她的数学成绩和短跑成绩也是在学校里第一的。她是学校里的优等生,每年都拿回家班级三好学生,年级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的奖状,运动会短跑比赛的奖章,数学比赛和歌咏比赛的奖章奖杯。就像是上帝很偏爱和宠爱她一样,她既继承了父亲的聪明,又继承了母亲的美丽,长得靓丽清纯,是学校里无可争议的校花。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老师的宠儿,学生里的公主。在班里的一群丑小鸭中,她一直就是一只美丽得耀眼的白天鹅。

而我,很不幸地,却是班里最差的学生之一。他们说我脑子笨,我记忆力特别差,好像前面十世的记忆已经把大脑的储存空间都占满了一样,只有前面十世的记忆特别深刻,像是被一把手术刀在脑子里刻了一条条无法抹去的刻痕,剩下别的什么都记不太住。我大概就像阿甘正传里的那个阿甘一样,智力虽然不是弱智,但是处在正常人的智商里的低端,如果再低一点儿的话,就该去上智障学校了。每次考试,我总是成绩很差,特别是数学,不论我怎么努力,总是在及格线上晃悠。其实我本来是应该不及格的,可是我们班主任是教数学的,是一个著名的心肠软的人,每次考试之前她都特意花一些时间帮我复习,但是考试的时候我还是经常让她看着我的卷子叹气。她每次都给我六十分,让我能够及格。我只有古文很好,因为在过去的十世里,我在古文方面受过很好的教育和训练,中过进士,那些古文像是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了一样,我想忘都忘不了。我不仅可以流利地背诵古代的文章,而且可以写一手很好的古文和古诗。我的班主任经常叹息说,要是我的别的科目都能像古文这样好就好了,她说我是古文的天才,数学的弱智。

 

在小学,因为我数学不好,班主任在分配学习小组的时候,把我跟雪儿分在一个学习小组里,让她帮助我。她有些不太高兴,因为我很笨,做数学作业时要比别人多花一倍的时间才能完成。但是她没有办法,老师指定她跟我一个学习小组,她只能听老师的。于是每天放学后,我们一起去她家做作业。她做数学作业做得很快,我才做完一道题,她已经解完五道题了。她把她的作业给我让我抄,我抄的时候,遇到不懂的地方,就会问她。她很耐心地给我讲。但也有的时候,她会很烦,因为同一个问题,她刚给我讲完了,我就会给忘了,下一道题又不会了,还得让她给我讲。她会很烦恼的说:

我说同学,做数学要用脑子,要会举一反三。上一道题我刚告诉了怎么做,这一道题跟上一道题是一样的,你怎么又不会了呢?

遇到她说我的时候,我就低下头来,心里觉得很难受。因为我的确记不住她刚才给我讲的。她看见我低头难受的样子,就会叹口气,继续给我讲。有的时候我太愚钝了,总是做错题,她会很生气,大声的说我,但是过后她会后悔,然后会加倍的耐心的给我讲。

这样我们每天在一起学习,逐渐逐渐成了很好的朋友。每天上学的时候我都去她家找她,跟她一起走到学校去,下学的时候一起去她家做作业,做完作业一起玩。我爸妈都很喜欢她,她父母也喜欢我。在学校里,有一些男孩喜欢她,经常给她使坏来引起她的注意,比如故意撞她一下,或者把她的铅笔盒从桌子上碰到地上去,或者在她走过学校的院子的时候对着她吹口哨起哄什么的。她有时会很生气。在男孩子欺负她的时候,我都会挺身而出保护她,因此我常常遭到一些孩子的报复,他们会把我堵在胡同里揍一顿解气,每次把我打个鼻青脸肿。我因为学习上很笨,经常被一些孩子们笑话和看不起,有时受到一群孩子的挤兑。每到这种时候,她要是看到了,就会护着我,斥责那些学生,然后安慰我说,别管他们怎么说,你很好的,也很努力,将来你一定会比他们都做得好的。

初中和高中的时候,她都毫不费力地考进了我们区里的最好的市重点中学。我的分数不好,离重点中学的录取分差好远,但是我爸有办法,他认识区里主管文教的副区长,跟副区长打电话说我古文方面有特殊才能,曾经在诗刊上发表过两首古体诗,请区长帮忙让我进那所市重点中学。副区长给那所学校的校长打电话,校长面试了一下我,当场出题让我做一首古诗。我前世的时候曾经中过进士,这些小诗不在话下,于是我七步之内就做好了一首诗。校长大为惊讶,认为我有文科的天才,于是以特殊生的身份让我进了市重点。在高中文理分科的时候,我进了文科班,跟她又在了一班。

 

她在中学里依旧很优秀,学习很好。她本来数学就好,后来到高中分了文理科,在文科班里她的数学就显得更好了。她参加了学校的奥数队,在全国的奥数比赛中给学校拿回来了第三名。在学校的歌咏比赛里她依旧夺得了冠军,在一次全年级的文艺演出中,她跳的《天鹅湖》里的小天鹅的一段古典芭蕾轰动全校,在那之后学校里所有的老师和学生都知道了她母亲是中央芭蕾舞团的演员。她的美丽,聪颖,多才多艺即使在这个人才汇聚的市重点中学里也依然是出类拔萃的。就像当初林徽因的父亲从林徽因小的时候就觉得女儿会是才艺双全的绝色佳人一样,她的父亲觉得自己的女儿比林徽因还林徽因,因此对她期望值很高。她在中学受到很多男孩的追捧,在初三的时候就跟我们学校的一个高三的男生好了,那个男生个子又高又瘦,高干子弟,学习好,又努力,经常刻苦学习到凌晨三点,后来考进了北大。她既崇拜,又很爱她的男朋友,觉得他各方面都非常出色:成熟,聪明,家境好,自己也努力。更重要的是,那个男孩也很爱她。

我在中学里上得很吃力。当初本来就是通过后门走进来的,等到跟这些尖子生们遇到一起的时候,我的数学的弱项和记忆力不好,给我带来了学习的很大劣势。除了语文之外,我几乎每一科都在班里最后一名。每次考试,我都尽了很大的努力,但是结果依然是最差。这样的结果对我太打击信心了,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我一直生活在劣等生的阴影之下,自尊心屡受打击,没有一个老师喜欢我这样一个很笨的学生,同学们也看不起我。我不愿意去讨好别人,于是陷入了一种类似于自闭的状态中,每日很少与人讲话,自己默默地学习,上完课就背上书包回家,跟同学很少交往,也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我沉闷的时候,会写一些古体诗来抒发心里的郁闷,我把这些古体诗投稿到《诗刊》和《收获》这类的文学杂志上去,有几首诗得到了发表,慢慢的有了一点小名气。要不是因为我语文好,我肯定会要求退出市重点,因为跟这些高智商学习很聪明的人在一起,我太累了,压力太大了。他们的聪颖差点儿击毁了我的自信心。跟他们在一起,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白痴一样。也许在有些人眼里我就是一个白痴,因为不管我怎样努力,我的其它科目每次都是全班,甚至是全年级垫底儿的。我很恨文科考数学,文科为什么需要数学?那些数学的概念我一点儿也搞不懂。我也很恨学校每次考完试后把学生的排名公开贴在墙上。每次考试榜贴出来,我都是从最后几个人名里找到我自己,而在前几名里找到她。

这种学习的压力和考试的屡次挫败让我觉得很郁闷,觉得自己将来可能考不上大学,更别提好大学,这让我情绪非常低落,因为我知道她一定会上一所最好的大学,高中毕业就会是我们的分别之时。更郁闷的是,她经常用钦佩和爱慕的口气跟我讲起她的男朋友。每次她这样讲他的时候,我的心里都像是受到刀子切割一样的痛和流血。因为我太爱她了,我见不得她喜欢别人,听不得她爱慕别人。

初中三年和高一在不知不觉中就过去了。我们依旧如小学一样的是好朋友。她把我当成一个铁哥们儿来看待,我一方面觉得很高兴,一方面觉得很悲哀。高兴的是我跟她毕竟比许多人都更接近,悲哀的是总要听她说起她的男朋友怎样怎样,每当这时我就心里很难受。有一次在校门口附近的公园里我看见了她跟那个男生藏在一颗树后接吻,我的心都碎了,心里郁闷极了,恨不得想自己自杀。我对自己说,没什么好伤心的,因为你爱一个人,就希望她快乐。她跟她喜欢的人一起最快乐,所以我应该为她高兴,她快乐我也应该快乐。可是我就是快乐不起来。等我好不容易心情平静了一下,在学校门口坐公交车回家的时候遇见了她,她满脸幸福地跟我说,她跟他接吻了,说他很会接吻,说他是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我的脸在陪着她笑,心里难受得像是被扎了一刀一样,泪都快流出来了。她看出了我的抑郁的神情,问我怎么了。我说中午吃饭吃得不好,肚子有些疼。我借故提前下了车,因为我实在无法听她讲述她跟他的事情。我站在车站牌子边,用头撞车站的牌子,引得一个小孩老看我,回头问她妈妈我为什么用头撞车站的牌子。她妈妈看了我一样,肯定以为我是神经病,赶紧领着孩子不等车就走了。可是她总是跟我提起他,好像他是她的一切。每次我们说话的时候没谈几句话,她必定把话题引到他身上,我躲都躲不开。我跟她说最近看了一本好书,她马上说他喜欢什么书。我有时想说,劳驾,能不能不提他。你喜欢他,难道别人也喜欢他吗?有时她也自己觉得不好意思,说不提他了,但是过一会儿她还是会提到他。

我知道她爱的是他,他也一定是很爱很爱她,就像我很爱很爱她一样。她跟我说爱他爱得要死了。我曾经问过她,要是他哪天离开了你呢?她说就不会再爱别人了。我说要是有一个人喜欢你,你会不会改变呢。她说不会了,说不相信有谁能比她的男朋友更喜欢她。我明白了,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是眼里只有那一个人。可惜我不是她眼里的那个人,她喜欢上了他,那是她的权利,我不能怪她,我只能怪自己太笨了。

高中的最后一年的秋天的一个星期一的中午,我走进校园边上的小公园,看到只有她自己坐在里面的一个长凳上。长凳周围的地上落着一地的枯黄的落叶,她好像已经在凳子上坐了很久了。我走到她跟前,随便问了她一句说,周末过得好吗,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他跟我吹了。她哭着说,细长的眼睛眯着,闪着泪花。

我觉得很惊异,有些手足无措地不知道该说什么来安慰她。

为什么啊?我问她。他怎么了?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儿?

周末的时候。她忍住眼泪说,把你的肩膀借给我靠一靠吧。

我跟她并排坐在长凳上,搂着她的肩,让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在我的记忆中,她的身后是一颗叫不上名字的老树,枣树叶子一样的细小的落叶在风中缓缓地飘落着,像是慢镜头下缓缓下坠的雪花。公园里非常安静,没有人,也许其实并不安静和有很多游人,只是在我的记忆里非常安静和空旷无人。我觉得平素她跟我总是有一段距离,无法敞开心扉,但是那一天距离消失了,秋日的阳光下她的泪花像是彗星一样晶莹闪亮。我习惯了自己独自一人思考和说话,此刻跟她在一起却不知如何安慰她。她在低低的抽泣,我抚摸着她的头发,只是一遍遍地跟她说,没事儿的,两个人吵架是经常的,他会回来再找你的。

他跟别人好了。她抹着眼泪说。他跟我承认了,他喜欢上了他们大学里的一个女生。他说他不爱我了。

 

她的泪水再次涌出,把我的肩膀都打湿了。我依旧不知道说些什么能让她止住悲伤。也许,在这个时候,任何言语的安慰都是苍白和无力的,她只需要大哭一场,把心里的委屈和怨气都哭出来。一片黄叶落到了她的脖颈上,我替她轻轻吹去,她缩起了脖子,说好痒。她的黑黑的头发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一片一片的光泽,从侧面看她的鼻子很直很美丽,牙齿洁白,被阳光照着的皮肤像是橘子色。每天晚上在入睡之前,她的面容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是我从来没有这么近的仔细端详过她。她的泪水中的眼神漂移不定,像是心绪烦乱。老树的枝杈在她的背后支棱着,伸向天空,半遮住公园外面的灰色的水泥高楼。我们并肩坐在长凳上,眼前是公园里的一个小花坛,里面的玫瑰花都已经凋谢了,只有带刺的叶茎依然在花坛里竖立着。我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递给她。她诧异的看了我一眼,默默地接过烟,吸了一口。烟雾呛得她咳嗽了一声,但是她没有放弃,继续把烟吸完,然后让我再给她一只烟。烟让她的心绪平静了一些下来,她不再哭泣了,泪水也止住了。我陪着她在公园里坐着,给她讲我小时候的一些丑事,她好奇地听着,忘掉了悲伤,直到快要上课的时候我们才回去。

想开些,进入校门的时候我跟她说。没什么大不了的,千万别太往心里去。一个不珍惜你的人,就不值得去爱他,

她点点头,什么也没有说,跟我一前一后的走入教学楼。

 

那一段她心情很不好,总是很沮丧。她的学习成绩也开始往下滑,上课好像总是心不在焉的样子,有一次老师看见她在轻轻地摇头,以为她有什么没听懂,就问她有什么问题没有。她懵然无知地抬起头,一脸愕然地看着老师,不知老师在讲什么。我知道,那一定是她想起他来了。看到她失魂落魄的样子,我也很难受。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只要能让她高兴起来,能抚慰她的受伤的心灵。我恨不得去找那个男生,劝他回来跟她和好,只要她能够高兴起来。过去她跟我说过她喜欢芭蕾舞剧《胡桃夹子》,天桥剧场演《胡桃夹子》的时候,我周末去天桥剧场排了一上午队买到了她喜欢看的《胡桃夹子》的芭蕾舞票,递给了她,她说让我找别人一起看去,说没心情看。我知道她的心被粉碎了,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愈合伤口。

 

过了几个星期,在她的心情平缓了一些之后,一个周末的时候我们班集体去北海划船,划完船后大家各自回家,我跟她在车站一起等着坐公车回家。她说有些饿了,我也觉得有些饿了,于是到我们到了北海后门的一个小餐馆吃饭,不能喝酒的她要了几瓶啤酒。我说你还不能忘记他吗?她没有回答,只是不断的喝酒。她喝醉了就开始吐,我扶着她走出饭馆,走到护城河边,让她在路边吐,哄着她,就像是哄一个孩子。天渐渐黑了下来,月光照着她的惨白的面颊,吐完后她大哭了一场,然后跟我说:

我错了,我爱错人了。

爱没有对错,我说。爱上一个人不是你的错。

你喜欢谁吗?她止住泪问我说。你要是喜欢谁,不管是咱班的还是外班的,我帮你去说。

我伸出手指,对着月亮在空气中写下了她的名字。月光像是水银一样的照下来,护城河的角楼在月下显得很苍白。黑魆魆的河水上闪着一片一片银白的涟漪,树影在河里飘动,水面上一片片落叶在水里蜗牛一样地爬行,暗淡的路灯光从树杈之间虚弱无力地照过来,照在河边的石子路上和枯萎的灌木丛里。护城河对面的灰色的建筑物的窗户如骷髅的眼睛疲惫地凝视着夜空,简陋得像火柴盒一样形状的高楼在地上留下了巨大的阴影。灯影和月影互相交错地投射着陌生的光线,像是褪色的老照片,把河边的石头墙照得斑驳陆离,墙上面有人刻着歪歪扭扭的“到此一游”,“我爱XX”一类的字。清凉的夜风拂过我的头发和皮肤,空气里飘荡着一股爱恋的情绪,我认真的用手指在清凉的空气中滑动,一笔一画地在空中写下了她的名字,然后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她睁大双眼,愣了愣神,没看懂,浸泡在月光中的脸像是被水银漂白了一样。她眯着眼皱着眉头问,这是谁啊,怎么姓名这么多笔划?

我看着她,想跟她说我爱她,但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是这样杰出的一个女孩,我是这样笨的一个人,如果她喜欢我的话,我们早就好了,不用等到今天。她对我的喜欢是朋友式的,而不是爱。她会找到一个她心爱的人的,我想。

 

我坐在教室里,看着坐在侧前方的她的身影,看着她有时呆望着窗外,迷失在过去的阴影里,觉得很为她心痛。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是能看到光影之中她的侧脸的轮廓,看到她的小巧的鼻子和鼓起来的胸脯。看到她的胸脯我会自己有反应,有时想伸出手去捏和摸一下,但是很快又为自己的这种流氓想法而内疚。我每天看着她,以至于连她经常穿的有几件衣服都一清二楚,知道她什么天气爱穿什么,如果她要是几天没有换衣服,我都会发觉。她喜欢穿一个白色的针织衫,领口开得很大,能够看到她的瘦瘦的鼓起的肩胛骨。她站起来的时候,我能看见她的很细的腰和鼓起的臀部,她的臀部很圆,裹在紧绷绷的牛仔裤里。有时看着她我忘记了老师在讲什么,忘记了时间的存在。我们的教室是一个长方形的很大的水泥地屋子,里面坐着四十多个学生,墙壁上刷着白灰,上面挂着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课桌是陈旧的,桌面上留着以前的高年级学生留下的痕迹。黑板上永远留着灰蒙蒙的板擦抹过的粉笔末,每次大扫除的时候都要用湿搌布擦一遍才能彻底干净。讲堂前面的老师经常能发现我在走神,有时会把我叫起来提问,那时我只好尴尬的请老师把问题再重复一遍,或者干脆说不知道,经常会引起同学们的哄笑。冬天来了,窗户上冻上了冰霜,玻璃下部是一层透明的冰,就像是毛玻璃一样模糊不清。我们的校园里只有槐树,从教室窗户往外望去,外面是一片静止的世界,除了一颗裸露着光秃秃的树枝的老槐树,就是布满愁云的压抑的天空,操场上体育老师的喊话偶尔会传到教室里来。学校有个广播站,上午十点钟的时候,广播站会广播一些校内新闻和放一首歌。广播站的一个男同学是我的邻居,我跟他比较熟,就求他在课间时放了一首《梦醒时分》给她:

你说你爱了不该爱的人/你的心中满是伤痕/你说你犯了不该犯的错/心中满是悔恨/你说你尝尽了生活的苦/找不到可以相信的人/你说你感到万分沮丧/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早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你又何苦一往情深/因为爱情总是难舍难分/何必在意那一点点温存/要知道伤心总是难免的/在每一个梦醒时分/有些事情你现在不必问/有些人你永远不必等

 

我不知道她书否知道这首歌是点给她听的,也没有看见她在教室里听,在我的记忆中,她的悲伤状态持续了很长时间。她本来是一个爱说爱笑的人,经过那一次打击之后,却变得沉默寡言了。学校的门口有一棵老槐树,槐树一定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枝干很粗,夏天是个庇荫的好地方,冬天树干也可以挡一挡风。过去周末的时候,她的男朋友推着自行车经常在这颗树下等着她。她走出校门口时经常习惯性地看一眼校门口的大槐树下面,暗自神伤。校门前的人行道上不断有人匆匆走过,门口不远的汽车站下站着不少学生等车,她喜欢孤零零地站在老槐树下,好像在等着她的那个不会再来的男朋友,眼睛漠然地看着远处的车水马龙,似乎这世界跟她无关一样。

我在槐树下陪着她一起等车,有时我会抽一根烟,她总是要我不要抽,说在校门口影响不好,让老师看见了会批评。我听从她的话把烟掐灭,把剩下的半根烟小心翼翼地塞回到烟盒里,看着天上的浮云和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跟她聊一会儿天,说说学校里的事。我是一个不太会哄别人的人,所以多数情况下我就跟她在槐树下站着,因为她的悲哀,我觉得自己也很悲哀。我知道她在把自己封闭起来,保护自己,就像我一样。我的悲惨来自于我太笨,是一个让人嘲笑的差等生,而她的悲惨来自于她太美丽,所有的人都喜欢她,她不知道谁是真心爱她,谁是只想拿她作为炫耀的资本。她一定知道我对她很迷恋,只是她无法放弃过去的回忆。而我也无法放弃前世的那些记忆,但是我不想告诉她那些前世的事儿,不想让她觉得因为前世她必须得爱上我,不想让她因为前世而觉得疚欠,不想让前世影响她的现世。如果她爱上了另外一个人,就像她爱上她以前的男朋友一样,我宁愿把前世埋藏在心底,好让她有一个更为幸福的现世。我等待着有一天她会自己爱上我,那时我再告诉她前世的那些事。

 

我一直很喜欢你。有一次等车的时候我终于大着胆子跟她表白说。说这句话费了我全身的力气,我说的时候觉得浑身血液都在往头上涌,出了一身汗,眼睛不敢看着她,只是看着脚下的老槐树的露出土外的根部。我知道,任何一个人听到我跟她说这句话,都会觉得我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一个学习最差的男生怎么能指望去获得一个学校里学得最好,最美丽的女生爱呢?

我知道。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能觉得出来。但是你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她说。我喜欢阳光型的,个子高大,能言善辩,聪明能干,学习好,而且要对我特别好,特别能宠着我的那种。你是一个不错的人,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也想喜欢上你,但是我无法做到。我对你真的没有那种感觉。我想要我的男朋友是个十全十美的人,一个能够让我痴心的无怨无悔地爱上的人,可惜你不是我理想中的那个白马王子。你别伤心,我只是想跟你把话讲明白了,你做朋友是个很好的人,我们就永生永世做个好朋友,好吗?

可是,我结结巴巴地说,我可以改变我自己,变成一个你喜欢的人啊。

有些是永远改变不了的,她说。而且,答应我一件事,永远不要为我改变你自己。不要为任何人改变你自己,因为那就不是你自己了。世界上总会有一个女孩喜欢你,爱上你的。你只需要等到她。

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我问她说。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去爱你,也许你也会爱上我呢。咱们一起中间下车去花市电影院看电影吧。

不可能的,她摇摇头说。我们太了解了。不过,我想看看天意 --- 如果咱们等的车五分钟之后还没来,我就答应跟你中间下去看电影。

那辆平时总等也等不来的该死的公共汽车居然三分钟之后就进站了。上车时她冲我苦笑了一下,拨开被风抚在脸上的丝丝黑发,好像是在说,看吧,这就是天意。

 

临近高考的时候,我在校门口跟校园附近的街道上的一群小混混打了一架。他们经常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拦截路过的学生,抢他们的东西。有一天中午她出去买东西,在校外的一条街道上被小混混们缠上了。小混混们抢走了她随身背的书包,要她第二天到校外的小公园去领回书包。我在操场上看见她很沮丧的走进校园里来,在跟一个老师讲着什么。我凑过去,听见她正在跟老师讲书包被抢的事情。老师劝她不要去公园拿书包,说那帮小混混经常以这种手段要挟女学生做他们的女朋友或者非礼女学生。她很着急,因为是高考的最后时刻,书包里都是她画好重点的书。她不知所措,但是听从了老师的劝告,没有去小公园拿书包。我瞒着她,约了几个朋友,在她告诉老师的时间去了那个小公园,兜里揣着砖头,准备跟小混混们打一架,把书包抢回来。那天小混混们人少,被我们给围住了,不得不把她的书包还给我们。我把书包拿回班里递给她的时候,她问我怎么拿回来的,我说你不用问了,只是自己看看里面少什么东西了没少。她看了看,说什么也没少。

自此之后,校外的那几个小混混们就盯上了我,扬言要给我放血。他们在上下学的时候把住学校的大门,在门口等着我,我的朋友告诉我,他们在校门附近和车站附近兜里揣着三棱刮刀等着我,说要给我身上扎几个眼,放放血。

我不得不每天靠翻墙来进出学校,也不敢在学校门口的汽车站跟她一起等车回家了。

有一天我正从学校的院墙翻墙出来,让她在校园内给撞见了。她问我为什么翻墙,我把打架的事儿告诉了她。她说怪不得在这几天在车站看不见我。她拉着我去找了学校保卫处,保卫处的到校园门口把那几个小混混抓了进来,把小混混的家长们叫来,给了小混混们一次严厉的教训。自此以后,小混混们不敢在校园门口憋着我了,但是他们有一天在校外的一条胡同里堵住了我,揍了我一顿解气。他们没有敢像他们扬言的那样给我放血,他们怕学校保卫处再找他们的家长,只是用拳头和脚暴打暴踢了我一顿,把我的鼻子和嘴打出了血来,就扬长而去了。我把鼻子和嘴上的血洗干净了后进了学校,在校医务室要了一些膏药贴上。她看见了我的伤,问我怎么了,我说是下公共汽车的时候被人挤了一个跟头。她心疼地埋怨了我几句,再也没有起疑心。

 

高二和高三很快就过去了。高中三年,每一天我都写日记,在日记里写下自己的心情,无论高兴还是悲伤。我的手在日记本上机械地动着,细细的钢笔在白色的日记本上留下了一团蛛网,我的心里像是有一个蜘蛛在爬,爬得我心神不定,坐立不安。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光阴慢慢地在时间隧道中穿行,季节在变换,生命在不断往前走,每一页日记上都有一段永恒的内容,一个永恒的名字,那就是雪儿。在她快乐的时候我快乐,在她悲伤的时候我悲伤。晚上做梦的时候我会梦见她,情绪低落的时候我会想到她,高兴的时候想把快乐跟她分享。

高中三年,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吻她一下,这是我高中的全部的愿望,但是从小我就是一个胆怯,孤独,自怜的人,一个懦弱的人,在女生面前尴尬笨拙。我不敢问她说,我可不可以吻你一下,不敢把自己内心的想法说出来。夏天她穿着裙子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有的时候坐歪了,露出很长一截浑圆的大腿,还有一次露出了内裤的边缘。我经常忍不住去看她的修长的美腿,心里引起一阵一阵的欲望。我曾经为自己半夜里醒来想把手伸进她的裙子底下的想法而自惭,却又忍不住地想她的面容和身体的曲线,想她的美妙的胸部和臀部,在半夜里辗转难眠。有一天语文老师在讲海伦凯勒的《给我三天光明》那一篇文章,问我们如果我们是海伦凯勒,会用这三天去做什么。我想如果我是海伦凯勒那样的一个盲人,只有三天的光明时间,那我要用这三天的时间去好好看她,一秒钟眼神都不离开她,把她身上的一切都永远刻在脑海里。

高考之前的日子,每个人都很繁忙,总有做不完的习题片子,背不完的单词和政治题。她全力以赴地准备高考,暂时忘记了过去的悲伤。在高考前报志愿的时候,我偷看了她填的志愿,然后偷偷跟她报了一样的志愿,从第一志愿开始,连顺序都是一样的,梦想着跟她在一所大学,一个系,最好能一个班。高考前的挥汗如雨的日子,我经常熬夜,白天神情恍惚,上课时难以集中精神。我看她也是很累,经常在课间疲倦地趴在课桌上打盹儿。她全身心的投入了学习,很少打扮,人显得憔悴不堪,衣服也不像过去那样换得勤了。我依旧在等车的时候跟她在校门口的老槐树下站一会儿,说两句话,一起上车。但是我们越来越没有时间互相交谈了,她利用上车之前的时间在背单词,我在旁边沉默着,感觉一座太平洋横在我们之间。虽然尽在咫尺,我却无法跨过她跟我之间的距离。在老槐树的树荫下,她穿着绿色凉鞋,发丝垂到眼前,手里拿着一本书,眼睛盯着书里的单词,一言不语。我站在她的面前,一手揣在裤兜里,看着她背后的夕阳躲进校园的红砖楼房后面。天空镀上了一层玫瑰的色彩,空气中漂浮着汽油味,汗味和树叶的气味,她从书上抬起头问我说,你怎么不用等车的时间复习功课呢?我知道她一定会考上一所非常好的大学的,我的成绩连一般的大学都很难说,而不同的大学会把我们分开,也许这一生里,我再也没有多少机会能跟她一起站在一起,我像海伦凯勒写的给我三天光明一样,我只愿意把这些时间花在跟她在一起,看着她,珍惜着这些最后的时光。

高考录取通知书下来后,因为分数的差距,她果然如愿以偿地进了第一志愿的学校,我进了最后志愿的学校,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大学的中文系。我们去了不同的大学,好在都在北京。尽管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我的高考成绩依然很糟糕,只勉强过了分数线。要不是我的古文好和在那些杂志上发表的那些古体诗,那所大学的中文系可能都不会要我,那样我只能或者去外地的大学,或者重新复习一年再参加高考。

 

高考之后,学生们都趁着暑假出外旅游去玩了。她搬家走了,不再跟我家在一条街上了。她搬走的那一天,到我家里来匆忙跟我告别,告诉我了一个新地址,叫我以后去她家玩。夏天的夜晚,我跟父母坐在长着绿色葡萄藤的院子里乘凉,心里想着她。银色的月光从葡萄架的绿叶的缝隙里穿透下来,父亲烟斗里喷出的蓝色的烟在月光中冉冉上升,我坐在凉椅上,听着院子里蟋蟀的叫声,心事重重。我陷在空洞的思念之中,神情恍惚,经常发呆和冥想,觉得做什么事情都很无聊。她的面孔经常变换莫测地出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无法忘怀。

假期中我给她写了一封长信,写上她的新地址,塞到邮筒里。等了一个星期没有回信,我给她写了第二封信,投入邮筒。依然没有回音。一直到我开学去了大学报到,也没有收到她的回信。我想,她大概是不喜欢我,但是知道我对她很痴迷,所以不回我的信,在躲着我吧。

我一直是个内向和在女生面前自卑的人,她的沉默让我不敢去找她。那个假期很长,长到每一天都像是一个星期一样。假期中我一点儿心情都没有,我心里在恨她,怎么可以这么残酷,连信都不回。平时我很喜欢假期,但是那个假期我很恨假期,想赶紧结束假期到学校去报到。假期结束,去大学报到的时候,我觉得很伤心,觉得世界一片黑暗,没有一丝光明,像是海伦凯勒一样,我陷入了永恒的黑暗之中。

只是,虽然恨她,但是还是有时忍不住的去想她。晚上的时候,我坐在床前,盯着床前桌子上的一个瓷杯子看着,那是一个细花的薄薄的带着油画图案的瓷杯,圆形的口,呈弧线型上大底小,颜色是蓝绿色的,口上的白瓷边上有一个拇指大小的图案,图案上的一圈一圈旋转的阴云像是手的指纹,橙色的弯弯的细月和周边的浅黄色的光晕像是手指上的皮肤,不仔细看的话就像是一个手指印。杯子上印着一棵橘黑色的枯萎的树干,远处是矮矮的蓝色房屋和一个尖顶教堂,再远处是蓝色的山,山上是绿色和蓝色混合起来的阴郁的天空。天空的云彩像是旋转一样,月亮是桔黄色的,发着浅黄色光,星星是一团一团的像是光晕一样的大大的圆环,就像是梵高的画。杯子的一侧是一个精致的耳朵一样形状的把,外面是蓝绿色,里面是白色。我看着杯子,心里涌起无限的悲伤。这个杯子是她高中时喝水的杯子,平时放在课桌里,我快毕业的时候从她的课桌里偷来做纪念的。

 

十一

在大学的一次校内演出会上,我看见了前世的玉儿。

玉儿在台上表演拉小提琴,她那天拉的是经典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全场都被她的幽怨的琴声打动,在她的手指松开琴弦的时候爆发出一阵热烈而持久的掌声。那天我坐在观众席上靠前的几排,她刚一走上舞台,面向观众时,我就一眼认出了她。舞台的聚光灯打在她的身上,我看到她的容貌几乎没有变,跟前世我在塞外的匈奴见到她的时候一模一样。

后来我在校园里又见过她一次。在一次学生会组织的义演活动中,她在学三食堂门口跟几个同学一起负责卖票。我把门票钱递给他,从她手里接过票来的时候,看到她还是像前世一样的美丽,说话声音很轻很细,性格似乎也还是那样温柔。她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一个马尾,眼上涂了青黛色的眼妆,睫毛出奇的长,像是贴了假睫毛。她对我礼貌性地笑了笑,接着去收后面排队的人的钱去了。我走向礼堂里面,忍不住回头再看了她一眼,她站在买票的桌子前,身材高挑,穿着黑色的演出服一样的长裙,棕色的丝袜,小腿细长。

只是她再也认不出我来了。散场的时候我看见她在食堂门口跟几个留着长头发的流行歌手站在一起,挽着其中一个男歌手的胳膊,样子很亲密。

自从唐贞观年间在桃花林与玉儿一别,算起来已经是一千四百年了,中间我一直没有见过她。也许在烽火连天的宋金交战的年月里我曾与她在逃难路上错肩而过,也许在明末清初的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里我曾与她对流而行。我不知道她后来是否还等过我,也许她已经早就喝了孟婆汤,干干净净地转世了,把以前的爱恨情仇和一切记忆都抹掉了。

 

十二

我再见到雪儿的时候是在大四时的一个舞会上。一个春天的周末,她跟她们学校的几个学生一起来到我们学校的舞厅来跳舞。她打扮得很漂亮,描了眉,画了眼线,身上还喷了香水,穿着一件很合身的掐腰白色连衣裙,脚上是白色的高跟鞋。在舞会的拥挤的人群和喧闹声里,我一眼看见了那双熟悉的一泓清水一样的眼睛,认出了正在舞池中央跟一个男生跳舞的她。那一刻,我呆呆地立在那里,看着她,惊讶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年多没见,她依旧是黑黑的细长的眼睛,雪白的脖颈,饱满性感的嘴唇,翘翘的小鼻子,消瘦的面庞,不高不矮的个子。如果有什么变化,那就是比以前更漂亮了。我看着她,觉得自己好像在梦里一样地不真实。  

我看到雪儿的第一眼,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委屈,这种委屈像湖水的漩涡一样在我的心里翻腾起来,那一刹那,心里的酸甜苦辣一起涌出。多少世的寻觅,只为了在一起相守相伴,但是命运总是让我跟雪儿擦肩而过。这次,我又见到雪儿了,我的眼泪几乎要从眼眶里流出来了。

雪儿,我在心里叫了她一声。我的眼前一阵模糊,想伸出手去抱住她,把她揽在怀里。但那只是一刹那,之后我的头脑清醒起来。对她来说,前世的那些事,在她在奈何桥边喝了孟婆汤之后,所有的爱恨情仇就都一笔勾销了,不再存储在记忆里了。我想起在忘川河里看见每一世她悲悲切切地从黄泉路上走来的时候,她都是哭着,在孟婆的劝告之下,颤抖着端起碗,喝下了她的一生的眼泪熬成的稠稠的孟婆汤。每次我都为她心疼,生怕她不喝孟婆汤,生怕她像我一样在阴森的忘川河里与水蛇和鬼魂为伴,渡过无数个恐怖冰冷的不眠之夜。每一次看见她喝下孟婆汤,忘掉了一切爱恨情仇,毫无表情地从奈何桥上走过,去转世投胎的时候,我都是心中悲喜交错。喜的是她不必在忘川河里受苦,悲的是我要在忘川河里继续忍受多少年的煎熬才能去转世找她,而她不会再认识我。

她跳舞跳热了,从舞厅里出来透风的时候,我跟在她后面走出舞厅,在舞厅外面的一颗树下叫住她。

是你?她惊讶地浑身上下打量着我。太巧了。

是我,我忍不住内心的激动说。还记得高中时那次上公共汽车吗?你跟我打赌说,要是公共汽车五分钟之内不来,你就跟着我走,跟我去看电影。我真恨那辆公共汽车来得那么早,不然我们现在早在一起了。

记得,她诡秘地一笑说。你太诚实了,其实,如果你当时耍赖一下,硬说三分钟是五分钟,我就会跟你走了哦。

你经常来我们学校吗?我问她。

这是第一次,她说。

那我带你在学校转转吧,我点上一支烟,吸了一口说。给你做导游。

今晚不行,她说。改天吧。我今天跟男朋友一起来的。

我看着她,她看着我,从高中毕业快四年了,我们第一次见,彼此都在打量对方的变化。

你还吸烟?她问我说。

嗯,我说,不过吸的不多。

为什么你后来不来找我?她忽然眼睛瞪大了看着我问。我知道你对我一直很好,我们高中也一直是好朋友,可是从搬家后你就没有再来找过我,我好伤心,本以为你会来的。

可你为什么不回我的信呢?我说。我曾经给你写过信,写过两封信,可是一直没有收到过你的回信,我以为你在躲避着我呢。

有这回事儿?你给我写过信?她惊异的问我说,可是我没有收到啊。你寄到哪里了?

我掏出钱包,里面有一小张纸条,上面是一个门牌地址。我把纸条递给她看,她哑笑了一下,说门牌号码有一位数错了。她家是133号,那个地址写得是113号。不知是她当时记错了,还是我写在纸条上的时候写错了。

我给你个新地址吧,她抱歉地说。我宿舍的地址,以后有功夫来学校找我玩吧。我得回去找我的男朋友去了,不然他该着急了。

 

十三

晚上回到宿舍之后,我躺在男生宿舍的单人床上,一直不能入眠。那时我二十岁,带着一副眼镜,长得很瘦,像是一个典型的书呆子,跟着七个男生住在一个凌乱的宿舍里。月亮从窗户里照进来,照着我的脸,我看到月亮上面的山谷的轮廓和月亮周围的一圈黄晕。几片白云遮断天空,月亮周围的云彩被染上浅黄色,云层薄弱的地方被照得像是透明的轻纱。窗外不断有学生嬉笑着从窗下经过,他们的笑声和咚咚的脚步声从敞开的窗户里传进来,让我更加难以入睡。

墙上的钟表的指针指向了凌晨两点,我看着窗外的月光,头枕在双手上,心里依然在想着雪儿。自从再一次见到她之后,我的头脑几乎就没有一分一秒离开过她。她的眼睛依然是过去那样,像是一泓清泉,但是她的眉毛比过去长了黑了,鼻子仍然像过去一样小巧挺拔,两片嘴唇依然暗红和性感,肌肤依然雪白,手依然小巧,腿依然细长。她的头发比过去长了,一个发卡在脑后把头发扎住,前面的头发一丝一丝的整齐的垂下来。她的身材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乳房微鼓,显得很美丽动人。

就像每一世一样,我认得出来雪儿,她认不出来我。每一世我们都从头开始,每一世我找到她的时候都已经迟了,不是她已经嫁了人,就是她已经有了心上人,要不就是我们相差太悬殊。每一世我都痛苦地看着她跟别人相爱,自己受着灵魂和身体的折磨。上帝,为什么不能有一世让我第一个遇到她呢?为什么不能有一世让她记得我呢?为什么不能有一世让我跟她相配,从一开始就幸福地相爱呢?

那个该死的门牌号码,我很恨自己记错了她的新家的地址,恨自己记完后没有跟她再详细的确认一下,一个错误的门牌号码让我浪费了四年的时间。倘若高中毕业那年暑假她收到了我的信,现在的结局也许全不一样了。

我无法控制自己去想雪儿。我头脑发晕,额头像是发烧一样的火热。我觉得在她面前我的心灵太脆弱了,脆弱得不堪一击。十个世纪的等待,今天的重逢,让我无法把持自己。我的心里交织着快乐和痛苦,为终于找到了雪儿而高兴,为不能跟她在一起而伤心。我像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傻瓜,一心只想见到她。我不知道见了她该怎么办,该怎么向她表达我内心的折磨和爱的痛苦。我想跟她直接说,但是我不知道她会怎么想,不知道结果会是怎么样,我内心里陷入深深的恐怖,害怕再一次失去她。

想到此之后,我觉得应该去她的学校找她,至少向她表明我爱她,让她知道。

 

十四

 第二天早上,我骑上车到雪儿的学校去找她,匆忙之中竟忘了带上她写给我的宿舍地址。到了她们学校,打听到了女生宿舍楼,我来到楼前,门口把门的大妈无论我怎么说都不放我进楼,因为我说不出她的宿舍号。把门的大妈看着我耻笑着数落我说,你啊,喜欢一个女孩至少把宿舍号给问清楚了,连宿舍号都不知道,光知道一个名字就想让我给你放进去?没门儿!谁知道你是不是流氓坏人呢。我说我就是忘记带地址了。大妈说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人家女孩儿不想理你,你死皮赖脸来找人家的是经常的。我说您不让我进去,我就在这里等着她,死等。大妈说呦喝你决心还挺大,不过小伙子你别在这里挡道儿,要等去楼门口等去。

于是我站在楼门口的一颗大树下,守在楼门口等雪儿。天阴沉沉的,不久下起了小雨,树上的雨滴了下来,把我的头发给淋湿了。我在细雨里颤抖着,浑身冷得打哆嗦,我想我快被雨水淋病了,但是我不想离开这里。我不知道她是否回来了,是否在她的宿舍里。也许她一大早出去了,去图书馆或者教室里复习功课去了,也许她周末回家了。每当楼门口有女生进出的时候,我都仔细地看,生怕把她漏过去。每次我听见楼里有人出来,我都紧张地盯着门口,希望是她出来,但是每次我都很失望地发现不是她。

天上的霏霏细雨总是沥沥啦啦地下个不停,树上不时有豆大的雨点从树枝间坠下,沉甸甸地滴在我的头上和脸上,雨水顺着额上的头发流下来,凉凉的。我的身上也淋了不少雨水,衬衣上透出一块一块的被雨水淋湿的印子。我从没想到雨水会这么冰冷,小风吹过我的身体时,吹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我越站越冷,想坐下歇一会儿但是地上都是湿的草和肮脏的泥泞路面,根本没法儿坐。我在冷雨里抬眼看着楼上,不知道哪间宿舍是她的。有个胖乎乎的女生探出头来从楼上的窗户往下看,看见了我,头又缩回去了。过了一会儿,还是那个窗户又有脑袋探出来看,我看了一眼,认出看我的那个女生不是雪儿。楼上的一个窗户里飘来了一首苏芮的老歌《请跟我来》,树上的冷雨洒在我的头发上,空气中传来的略带哀愁的缠绵曲调让我的心情很忧伤。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看见她从楼门口出来了。她举着一把红伞,提着一个饭盆从宿舍楼门里走出来,身上穿着一件绿色的连衣裙,脚上是一双绿色的凉鞋,脸上睡眼惺忪,头发蓬松着,像是刚睡醒觉的样子。她一开始并没有看见我,眼睛在看着门口像是镜子一样的一个小水洼,提着裙子小心翼翼地迈过水洼。我在树底下叫了她一声,她停下脚步,扭过身吃惊地看着我,认出了我。

你怎么在这里站着不去宿舍找我?她冒着蒙蒙细雨快步走到我面前说。你等了很久了吗?看你头发和身上都湿了。

她一边埋怨着我,一边打开伞给我遮住雨。看我冻得说不出话的样子,就心疼地说:在雨里淋了这么半天,你一定又冷又饿吧?先跟我去食堂吃饭吧。

 

她带我到了学校的食堂里,买了两个菜和两份米饭。她只有一个饭盆,于是我们就用了一个饭盆吃饭。她吃了几口,说不饿,就把饭盆推给我,我觉得身子发冷,肚子很饿,就把饭盆里的菜和饭都给吃了,一点儿都没剩下。

你饭量很大啊,像是七把叉。她看着我笑着说。

什么七把叉?我边清扫着饭盆里最后的几粒米饭边问她。

一部小说,里面的一个特别能吃的主人公叫七把叉,她说。一个饥肠辘辘的苦孩子,从小就吃不饱,他的母亲有个又大又丰满的乳房,可是他还是吃不够,每天饿了的时候都拼命的啼哭,只有他母亲把奶头塞进他的嘴里才能止住他的哭声。她母亲总是怕他把奶头也给吃进去。他因为特别能吃,长大后人们管他叫七把叉。后来他去参加吃饭比赛,得了冠军,但是撑死了。

我们聊了很多分开后各自发生的事儿,聊起了过去的同学和老师,聊起了大学里的生活。她聊得很开心,给我讲了很多学校里的逸闻趣事。我问她还跳不跳芭蕾舞了,她说还接着跳,在一次学校的联欢会上,她穿着一件长长的红舞裙,跳了一段古典芭蕾,把全场都给震惊了。她就是在那里遇见她的男朋友的,那时她的男朋友在台上表演小提琴独奏,一曲《梁祝》让她潸然泪下。

她还是像是过去一样,聊起她的男朋友来就说个没完。她说他很聪明,学习很好,也很努力,刚拿到了康奈尔大学经济系的全额奖学金,九月份就要直接去美国读书去了。他爸爸是冶金部的副部长,家庭不错,他人也很正直,人缘很好,对她也非常好。

那你呢?我问她说。他出国了,你怎么办呢?

我也一起出去,她说。跟他在一个学校。也是全奖。

噢,我有些懊恼地说。祝贺你们。拿到全额奖学金很不容易啊。

你准备出国留学吗?她问我说。

没有打算,我沮丧地说。没有考托福。我觉得那都是你们那类的一流学校学生们的事儿,我们这种三流学校没什么人能出去。再说你知道我,我从小就很笨,能上大学已经出乎我爸妈和我自己的意外了,哪里敢再想出国留学呢?

那不一定,她说。看你怎么努力了。有志者,事竟成。你要是想出国,我可以帮你联系哦,我有一大堆托福和GRE复习资料都可以给你。

 

这顿饭吃得我很郁闷,因为后来聊得都是她的男朋友和出国。她越讲她的男朋友的好,我就越郁闷,还有她聊的考托福,考GRE,出国留学等等都是我不敢想象的事儿,而她和她的男朋友就要一起到美国的藤校去了。我都不知道我以后能不能跨过那座浩瀚的太平洋,再见到她。吃完饭她要带我回宿舍去坐的时候,我说不想去宿舍了,雨也停了,想看看她的校园。离开了食堂,她带着我在学校里走,走到学校里的一个小湖边。因为刚下过雨的缘故,湖边的地上都是湿的,周围几乎没有人。我们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找了一个长椅,想坐下来的时候,看到长椅上都是晶莹的水珠。我用袖子把长椅上的雨珠擦干,跟她一起坐了下来。

我坐在长椅上,心里很悲伤。我想我没有多少时间跟她在一起了,她很快就要出国留学去了。如果我不告诉她我爱她,以后恐怕就没有机会了。想到此我伸过手去拉住她的手,她的清秀的面孔涨红着,坐在那里不知所措的看着我,嘴角紧抿着。我凝视着她,跟她的目光相遇了,她避开了我的目光,想把手往回抽,但是我并没有放开她。空气中好像流动着燃烧的火焰,我听得见我的加速的心跳和她的咚咚的心跳。我的心灵里燃起了烈火。我的手心在出汗,感觉手掌黏糊糊的,跟她的手心粘在了一起。多少日子的朝思暮想,化成了一种渴望,渴望抱住她,吻她,把她紧紧贴在我的身上。天空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说,吻她,吻她,不要害怕,大胆的去爱她吧。

我鼓起了全身的勇气,伸出手去抱住她,想要吻她。她想挣脱我的胳膊,但是我把她搂得更紧。她的脸涨红的更厉害了,用力抽出一支胳膊,扇了我一个耳光。这一耳光让我清醒过来,松开了手。她挣脱开我,从长椅上站起来看着我说:

我知道你喜欢我,但是太晚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还没有从她给我的耳光中清醒过来,只是呆呆的望着她。

对不起,我懊恼地说。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我一直在爱着你。

我知道,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所以我不怪你。我也想爱上你,我知道这么些年来你对我的一片痴心,可是我就是爱不上你,每当我想起你来,我眼前出现的总是那个从小很笨的,数学老不会做,需要我翻来覆去给你讲,鼻子上流着鼻涕,手永远也洗不干净的那个小P孩。我一点儿也没有爱的感觉,我们太熟悉了,如果我们是陌生人,如果我不知道你的那些过去,也许会更容易爱上你。不过别灰心,你很好的,肯定会有好姑娘喜欢你的,你会遇到一个你爱的也同时爱你的姑娘。以后我见了合适的会帮你介绍着点儿,啊?

不用费心了,我摇摇头说。我只爱你,别人都没感觉。

 

十五

那次在小公园的表白失败沉重地打击了我的自信心,我觉得很伤心,伤心得再也没有去她的宿舍找过她。我知道我配不上她,觉得跟她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我都没有梦想过出国留学,而她跟她的男朋友已经拿到了美国藤校的全额奖学金。从小学开始,我一直在努力的追,想缩短我们之间的差距,但是这差距却越来越大,现在已经变成了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我知道她想让我去找她的意思,她是一直把我当作一个好朋友看待,而我却解不开自己的心结,无法接受她不会爱上我这一事实。我无法把她当作好朋友。我跟她只能是相爱,或者是陌生人一样互不往来,因为我无法看见自己心爱的人跟别人好,那样给我带来的痛苦,远远胜过活在世上所有的快乐的总和,那样还不如杀了我。

她大学毕业就跟男朋友一起出国留学去了。走之前她和她的男朋友一起把一箱子托福书和GRE书送到了我宿舍。她的男朋友看上去是个很和蔼的人,脾气也好,看得出来对她很好,照顾得很周到。

到国外来留学吧,她的男朋友对我说。你是她从小最好的朋友,你要是能过来,她会很开心的。

她的男朋友的这句话说动了我。不论怎样我都希望她能够开心,我也想跟她在一个城市里,能够经常见到她。她到了康奈尔之后,给我寄来一个明信片,上面是绿草如茵的美丽的康奈尔大学校园。

到这里来找我吧,她在明信片上说,还给我留下了一个email帐号。

 

十六

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到国外去跟她住在一个城市里,我开始用功复习托福和GRE。我很笨,那些托福单词和GRE单词我总也记不住。背完了之后又忘,忘完了又背,别人花一个月背完的三千生词,我花了一年还没背完。我整整花了三年时间才把托福和GRE考过,我的英文一向不好,能够考过托福和GRE对我来说就是一个奇迹了。在这三年期间,我郁闷的时候就写一些七言和五言古诗,偶尔也作一首古词,投在各个报刊杂志上,算下来发表的作品有二十几篇。靠着勉强通过的托福和GRE成绩,一份不怎么样的 成绩单,一个长长的发表过的作品的单子,还有系主任写的最好的推荐信,我得到了一份奖学金,圆了我的留学梦。只是,给我奖学金的学校不是康奈尔,也不是任何藤校,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在W城的一个名叫C大的大学的亚洲语系,他们恰好有一个研究中国古诗词的专业,跟我正好对口。

我到了C大的时候,给她发了一个email,她很快就回了我的email,带着惊喜说很高兴听到我也出国留学了。

你看,她在Email里说,有志者事竟成吧,你曾经说你出不了国,现在不也到了国外留学来了吗。

在email里她告诉我说,她马上就要从康奈尔毕业了,要跟她的男朋友一起去纽约华尔街的某个大金融机构工作。他们准备工作后攒一些积蓄就结婚。

两年之后的一个暑假,我收到了她邀请我去参加她的婚礼的email。我纠结了半天,最后觉得还是应该去到她的婚礼去祝贺一下。纽约离W城不远,开车七个小时就可以到,于是我订了一晚上旅馆,开车过去参加婚礼。在纽约长岛的一个教堂里,穿着白色婚礼服的她既美丽又端庄,跟穿一身黑色西装的英俊的先生很般配。我在教堂里祝福他们白头偕老,心里却觉得在流泪。十个世纪的等待,到今天算是划上了一个句号了吧,我想。

又过了五年,她换了工作,在纽约买了公寓。她email给我几张她去阿拉斯加看冰川的照片,照片上的她依旧如当年一样美丽,很幸福地依偎着她的先生,她的先生依旧英俊潇洒阳光,显得更成熟和更有男人的魅力。

你现在怎么样了?她在email里关切地问我说。有没有找到心爱的人?

没有,我给她回email说。前后交过几个女朋友,好像没有任何心动的感觉,后来都吹了。

那几个女朋友,我想起来,竟然都是有一点儿像她。有的是眼睛,有的是脸庞,有的是说话的声音,有的是走路的姿势。但是那些像,都是一开始看着像,后来越来越不像,最后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分手了。

在国外的这七年里,我读完了硕士,又读博士,最后拿到了博士学位,留校教书,成了国外研究中国古诗词的专家。谢天谢地,在国外终于不用学数学了,可以把所有的那些超出数手指头和用计算器之外的数学都还给高中数学老师了。听起来很可笑,在国外研究中国古诗词,但是我们系里就有这么一个职位,由于我有前世那些功底和对古诗词的了解,以及在国外每年发表过的论文和诗作,再加上近水楼台先得月,我毫不费力地就成了这个职位的最佳候选人,拿到了这个职位。这个职位对我来说太容易了,我都不用备课就可以直接开讲,有时我还让学生们当场给我出题,我来做首古诗给他们做示范。教课只用了我很少的时间,剩下的时间我研究诗词,写诗词和写论文,不久就拿到了终身教职,从此后再也不用担心生活问题了。我一直怕我这样笨的人的在国外生活不下去,因为我在别的方面笨得一塌糊涂,比如有次修电炉子的时候差点儿把自己电死,还经常动不动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一个大口子什么的。我用几年工作攒的积蓄当作首付买了一幢房子,买了车,每天有时开车到C大去给选学中国古典文学的几个本科生和研究生讲讲古文,没课的时候就自己在家里待着。

我曾经想过搬到纽约去住,好跟她住在一个城市里,但是又怕到那边找不到工作。像我这样笨的只能找古诗词研究方面的工作,据我所知,这方面的职位少而又少,所以我觉得最好就是守住自己的这份工作,不要轻易丢掉它。

只是我依旧忘不了她,每天我都在想念她。

在空余的时间里,我把前面十世的故事写下来,一字一字敲到电脑里,想有一天能够让她读到,让她了解自己的前世。但是我没有email给她,我想她的生活很美好,不想去打搅她。

 

十七

我把前面十世的故事用小说的形式贴到了文学城《海外原创》论坛,那里有不少写手贴小说和文艺作品,听说写《山楂树之恋》的作者艾米就是在那里贴出了名,后来好像写《蜗居》的六六也在那里贴过小说。

我去文学城去得晚,那些盛世都没赶上。我去的时候,艾米和六六她们都早已经走了。我用了一个笔名,叫拥抱哥,在上面一世一世的贴,每一个星期贴一世,贴了两个半月的时间把十世的故事贴完。我的小说不是很好看,所以没有多少人点击,也没有多少人仔细看完全文。我并不感到意外。那些古时候的事情,没有多少人关心。人们爱看的是现代的题材,那些婚变,那些情感变化,那些在国外打拼的故事。

大概是从贴第三世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个叫“冬季的云”的人的悄悄话,她说她很喜欢这个故事。每一世我贴出去后,她都在私下告诉我她的读后感,告诉我哪些地方她喜欢,哪些地方让她感动,哪些地方她不喜欢。我们开始通过文学城的悄悄话聊天,交换一些看法,后来改成用email聊天。看到第九世巴黎那一世的时候,她在email上对我说,她流泪了,没想到结局那么惨。她说她不能理解我为何在小说里让女主角和肚子里的胎儿一起死掉。她问我是不是有抑郁症。她很为小说里男主角的执着感动,告诉我说,曾经有一个男生,从小学就喜欢她,追过她,但是那个男生很笨,她无法爱上他。她说大学时她有了男朋友了,那个男孩在一次舞会上遇见了她,后来到她的宿舍去找她,他们一起去了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公园去散步,在小公园里那个男生试图向她表白和强吻她,她扇了他一耳光。那个男孩以后就再也没有去宿舍找过她。她说她后来很后悔,觉得不该那样对待他,因为他是一直痴心的爱她。她说她把他伤害的太厉害了。

看到她的这些话语,我的心开始流泪了,我知道她就是雪儿,她说的那个男生就是我。

 

十八

自从我确信“冬季的云”就是雪儿之后,每天都会给她发几个email,即使没有事情的时候,也会跟她问个好,说几句今天干了什么一类的话。我告诉她我的烦恼和快乐,她也告诉我她的烦恼和快乐,很快我们就成了像是知己朋友一样的好朋友。我们聊得很投机,一天没聊就像是心里缺少了什么似的。

她有时聊起她的先生,说他是个很优秀的人,她很爱他。但是有两天她一直没回我的email,我想她肯定是遇上了烦心的事儿。果然,到了第三天的时候,她回我的email的时候告诉我说,她跟先生这两天在吵架生气,因为先生执意要回国去发展事业,而她不愿意离开纽约。她说,她怕先生回国去,如果事业不顺利就会吃好多苦,如果事业顺利了又怕先生变心,跟国内的年轻的小姑娘们好了,或者找个二奶什么的。

不会的,我安慰她说。如果你们两个都真心相爱,他就不会变心的。

谁知道呢?她忧心忡忡地说。但愿他不会吧。要是你回国,你会变心吗?

我不会,我说。我一生只能爱一个人。

 

不久,她告诉我说,她先生最后还是离开纽约回国了。在他的冶金部副部长爸爸的支持下,他联络了国内的十几家大的钢厂,成立了一家大型的钢材进出口公司。公司业务开展的很顺利,每笔订单都很大,里面的佣金很丰厚。

你该回去跟他在一起,我劝她说。第一是能够照顾他,第二也防止有别人加塞进来,他一个人在国内,又有钱,肯定会有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乘机而入。

你说得对。她说。我也是这么考虑,想辞职回国去陪着他。

 

几个月之后,她告诉我说,她辞职了,要回国了。不久她卖了纽约的公寓,离开了华尔街,去了北京。她回国之后很忙,好像连email也经常没有时间回复。慢慢的,我们联系越来越少了,好久才发一封email互相问候一下。

 

十九

她去了北京的两年期间,我几乎没有听到过她的什么消息。生命里有些人不可避免地渐行渐远,即使是十世的相恋,也无法改变这一悲哀的事实。命运总是这么捉弄人,当初她在国外,我在国内,为了能够见到她,费了三年的时间考托福和GRE,等到我出国了,她却回国了。我觉得自己总是跟不上她的步伐,我只能怪自己太笨。我不怪她,其实如果没有因为爱她,想跟她在一起,像我这样笨的人,也许大学都考不上,更不用说出国留学,也不会读硕士和博士,更不会有这一份在国外的适合我的工作和舒适的生活。是她让我这一世变得更好,让我成为了一个我不可能成为的人。

这些年来,我把对她的爱写在日记里。每年换一个新的日记本,本子上的每一页都留有她的名字和我对她的思念。一共十本日记,每一本都是厚厚的.

闷热的夏天过后,九月的天气清爽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了她的一个email。她说她已经回到纽约,重新在原来的单位里上班了,不想再回国了。

怎么了?我回email给她说。怎么突然回来了?没听见你说起过啊?

先生有了外遇,她过了一会儿回email说。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大学生,跟她生了一个孩子。我无法接受,于是我们就分手了。我太伤心了。我们都是藤校出来的,我比他的工作还好,家里的事也都是我主持,难道我配不上他吗?男人为什么都这样,一有钱有势就抗拒不了年轻女孩的诱惑吗?

我的心里感觉咯噔一下,能想象得到她的悲伤。她一直说她很爱他。她一定很伤心,看到自己心爱的人跟别人走了,那是一种多么难受的感觉。何况,他们已经结婚多年,有了这么些年的感情。我都难以想象,从小就是一个美丽的白天鹅的她,过去一直受到老师和家长的宠爱,几乎没有受过挫折,吃过苦,怎么能抗得住这么大的打击。

你当然配得上他,我说。他傻,不知道自己丢掉的是什么。你跟他这么多年怎么没有生孩子?要是有了孩子,婚姻会稳固些。

我们生不了,她的email很快回来说。去医院检查过了,是我的问题。但是我很想很想要一个孩子,如果生不了,我就想领养一个。我想这一世上,如果能有一个永远爱我的人,再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就是最幸福的人了,死了都值得了。过去我一直都是觉得我要找一个我爱的人,为此伤过最爱我的人的心。现在我想通了,我想找一个爱我的人,要一个一直到老都爱我的人。

你都会有的,我宽慰她说。别太伤心了,什么死了活了的,别瞎说好不好?我有些担心你想不开,明天我没有事情,我去看看你吧,好吗?

你来吧,她沉默了一会儿回email说。我正好需要一个肩膀靠一下。

我这就去买飞机票,我说。今天有些晚了,但是我能买到明天早上的机票,我们这里飞到纽约只要一个小时,最早的航班七点起飞,8点钟就能到纽约。你在纽约哪里?我下了飞机就去找你。

你要是明天早上到的话,我在班上。她很快回复我的email说。你先到我单位来找我吧,我在世贸中心南楼95层上班,楼顶上第107层有一个观察台和吃饭的地方,你可以在那里先休息一下和看看纽约全景。你到了107层给我手机打电话,我就上去找你去。

好的,我说,我这就去买机票去,明天早上见。

可是我怎么能认出来你呢?她说。

我会穿一身白色的衣服去,我说。这样你一下就能认出我来了。

太好了。她在email里回了一个微笑说。我也会穿一身白衣服,你看到亚洲面孔的穿白衣服的进餐厅,那可能就是我了。等着你。

 

二十

我拉着一个小手提箱从纽约拉瓜迪亚国际机场坐上出租车的时候,已经是7点55分了。手提箱里放着那十本日记,我想见了面之后,她一定会认出我,我想把我这十年来对她的爱给她看,让她知道我对她的爱和思念,让她相信我是一个会爱她一直到老的人。一路上还算顺利,没有像预计的那样堵车。出租车穿过纽约熙熙攘攘的人流和车流,四十分钟之后就到了世贸中心南楼门口。

在世贸中心南楼坐上电梯到了第107层,看了一眼手表,才8:40分。因为时间还早,楼上人不多。Sbarro比萨饼店的热气腾腾的比萨饼和Nathan's Famous 热狗店里传来的香味儿让我肚子里感到一股饥饿,早上还没吃早点。我本想坐下来先吃块比萨饼或者热狗来充饥一下,但是想到一会儿就可以见到她了,想等她一起吃。我拉着手提箱沿着107层走着,一边看着窗外的风景,一遍掏出手机来给她打电话。电话里传出了她的甜美清晰的声音,这声音还是像多年以前我在北京听到的一样。

你好,她说。你到了?

嗯,我在107层正在看外面的风景呢。你什么时候可以上来?

我处理一下email,马上就上来,她说。给我十分钟,好吗?

好的,一会儿见,我说。

我阖上手机,向着窗外看去,世贸中心北楼的同样高的建筑上的一块块反射着阳光的大玻璃窗户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见一架大型波音767客机向着北楼飞来,飞机的前方用红漆涂着醒目的大字American,后面的机翼上涂着一个红色的A和一个蓝色的A,两个A字上面涂着两条蓝色的绶带,机尾上还涂着一面长方形的美国国旗。我心想,纽约人真会玩,这么大的客机当直升机围绕着城市转。但是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儿,眼看着飞机冲着世贸中心北楼一头撞去,我大呼一声不好,以为飞机失控了。

刹那间,波音767客机撞上了北楼的大玻璃窗户,玻璃粉碎了,一块块撞碎的玻璃向四面坠落。我能看见对面办公楼上的人们在惊恐的奔跑。飞机的肚子擦着玻璃片冲进了楼里,一团巨大的火焰从飞机肚子里冒出,像是机舱里的油着了火。伴随着火焰传来一声巨大的爆炸声,几十面窗玻璃在爆炸声中一起粉碎,像是海浪撞击到礁石上飞溅的水花。飞机带着巨大的惯力继续向着楼里面扎去,办公桌,保险柜,电脑,文件,纸片,各种东西顺着破碎的玻璃从高楼上掉下来,在半空中缓慢地坠落。我看见有一个女职员用手抓着办公桌的一角,办公桌倾斜着掉出窗外,把她也带了出去。她绝望地嘶喊着,身体在半空里飞舞。

我和所有从窗户里看到这一幕的人都惊呆了,惊讶得嘴都合不上。

 

二十一

喂,你看见外面发生的情况了吗?我拨打了她的手机,跟她焦急的说。

看见了,她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伴随着一片嘈杂的背景声音。我们这边窗户能看见北楼,大家都在看呢。

这里有危险,我们赶紧离开吧,我说。

飞机已经撞了北楼了,不会再撞这里了,她说。不过我马上就上楼去找你去。

隔着窗户玻璃我看着北楼燃烧起的熊熊大火,看到一些人在对面的楼上奔跑和呼喊,他们的面目表情看不清,但是可以想象得到他们的惊恐。有些人出现在楼顶,随后更多的人头在楼顶上出现,他们仰头看着天空,似乎在期待着有直升机来救援。但是天上没有直升机的影子。飞机撞的楼层上面,有一些人在一处像是楼梯口的窗户里往外探头,楼梯着了大火,没有人能够顺着楼梯往下走。

我走到电梯间,心情不安地看着电梯顶上闪烁的红灯,等着她上来。过了大概有几分钟的时间,她终于坐着电梯上来了,穿着一件白色的点缀着蓝色的碎花的裙子。

你是拥抱哥吧。她一眼看见我穿的白色的衬衫和白色的牛仔裤,就微笑着叫着我的网名快步向我走了过来。

我看着她向我走来,一刹那百感交集。许多年没见,她依然是那样美丽动人,身材苗条,步履轻盈,面带微笑,长发披肩,似乎比以前更好看了。岁月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刻痕,她依然像是大学时一样的年轻美丽清纯,依然像是一朵盛开的洁白的百合花。

我们在离电梯口不远的窗户前相遇了,拥抱在一起。她把头俯在我的肩膀上,我觉得肩膀上热呼呼的,像是有泪掉在了肩膀上。我抚摸着她的背,紧紧地抱着她,不像是一般的礼节性拥抱,而是像情侣一样的拥抱。我们拥抱了有五分钟的时间,我偷偷的吻了她的雪白的脖子一下,她缩了一下脖子,像是觉得痒痒似的。她抬头看着我的眼睛,嘴里喃喃的说:

我们终于见到了。。。喂,你怎么长得这么像我小学同学?

再仔细看看,我说。

原来是你!她惊讶地说。

这回认出来了吧。我微笑着说。

真的是你!她捶了我肩膀一拳说。我真没想到!要是早知道是你,我才不会喜欢上你呢。

太晚了,我面上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说。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突然由激动变成了恐惧,眼睛移向了窗外。我顺着她的眼神看去,窗外又一架波音767客机从不远处飞来,这次没有撞北楼,而是向着我们所在的南楼直接飞过来。我们恐惧地看着飞机,我能看见飞机前面驾驶舱里的驾驶员,他推动操纵杆,飞机一头撞进了我们脚下的楼层里。一声巨响之后,楼身剧烈的摇晃起来,像是地震要把楼给震塌了一样。玻璃破碎的声音,飞机爆炸声和四周的人们的惊叫声一起传来,像是世界末日降临到这座楼上。

快走,我拉着她的手说。

我们一起向着电梯口跑去,看见电梯的顶上原来闪烁的灯全熄灭了。

不能坐电梯了,她说,顺楼梯走吧。

我拉着小手提箱,跟着她和楼上的人一起向着最近处的楼梯口跑去。打开楼梯口的防火门,就看到一股浓烟从楼梯口冒了上来,像是楼梯着火了。我们跟着人群一起沿着楼梯往下跑,越跑人越多,人们拥挤在窄小的楼梯上,惊恐地向下跑去。跑了十几层后,人群拥挤得走不动了。

前面的楼梯着火了,不能通行,有人在大声说。

那怎么办呢?有人在问。电梯也坏了,怎么下楼呢?

打911,有人在喊。

我打过了,一个男人举着手机大声说。911上说,让我们不要下楼,就在楼上等候,消防队员马上就到,他们会把火扑灭,救我们出去。纽约的所有的消防队都在向这里赶来。

原来是这样,她松了一口气说。那回我们的办公楼等候吧,正好带你参观一下我办公的地方。

不行,我焦急地说。我们还是应该想办法下楼去。

可是没法儿下楼啊,她探头看着下面楼梯上挤在一起的人头说。电梯坏了,楼梯着火了,难道我们跳下去吗?

看看别的楼梯,我说。这楼里不会就这么一个楼梯吧,说不定别的楼梯还是好的。

我一句话提醒了她,她带着我从楼梯口出来,顺着楼道向别的楼梯口走去。我们到了一个新的楼梯口,看到有人正从楼梯口出来。

不用看了,那人说。下不去,楼梯断了。警察说让我们回办公室去,原地等候。

那我们也回我办公室去吧,她看着我说。

再试试还有没有别的楼梯吧。我说,心里怀着最后一丝希望。

我们来到了一处门口标着“A”字的楼梯口,打开楼梯门,发现有人在顺着楼梯往下走,显然这个楼梯没有着火也没有坏。我一手拉着她,一手拉着小手提箱向楼下走,手提箱在楼梯上颠簸着。

你怎么还拉着手提箱?她叫住我说。把手提箱仍了吧,里面又不是金子。纽约什么都有,需要什么再买。

我看着手提箱,心里犹豫着。手提箱里面装的虽然不是金子,但是比金子还宝贵的十本日记。十年的心情,十年的对她的爱,在哪里又可以买到呢?她又催了我一下,我把手提箱放在楼梯的一个拐角处,心里希望以后还可以来这里找到这些日记。我们牵着手往楼梯下走,走了有半个小时才走完了90多层楼的楼梯,中间我们不断看见有防火队员们和警察们往上走。在走到最后十几层的时候,一个警察在招呼大家快走。

快点儿跑,警察大声喊着。这座楼就要倒塌了。

啊?一个防火队员在旁边惊讶地问。这是谁说的?

我刚接到通知要我们撤离这座楼,警察举着手里的步话机说。外面的一架直升机发现这座楼有倒塌的迹象。

我怎么没听说?防火队员嘟囔着说。也没人叫我们撤离。

你赶紧撤吧,警察说。也许通知了,你没听到,你们防火队的通讯设备太落后了,比不上我们警察的。

我们跟着警察和防火队员跑出了楼外。楼外站了很多围观的人,从楼里跑出来的人也都站在楼的附近观看。我们站在一个树荫里,看着北楼和南楼在燃烧着熊熊火焰,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

突然,南楼开始倒塌了,楼顶开始下挫,一层一层的楼开始像雪崩一样向下压来,玻璃和办公室家具从楼里掉出,向着地上砸来。地上的人四散奔跑,我拉着她飞快地跟着人往远处跑,浓厚的灰尘在我们身后卷起,像是突破堤坝的洪流一样沿着街道滚滚而来。我们一口气跑出了一百多米,才停下来。回过身看时,刚才还高大巍峨的南楼已经不见了,只剩下一堆废墟。所有看到这一景象的人都目瞪口呆,有的女人掩面哭泣起来。

她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也哭泣起来。

我的那些同事们可能都葬身在楼里了,她抽噎着说。

好在我们都还活着,我轻轻抚摸着她的背部安慰她说。活着就好。如果我们下来再晚十分钟,我们也就都会被埋葬在里面了。好悬啊。

要是没有你,我可能就死在里面了,她眼睛红红的看着我说。

是你命大,我说。一定是上帝在暗中保护你,派我来带你出楼。你命不该绝。

为什么?她问我说。

因为上帝想让我们相爱,我低下头亲吻了她的头发一下。

她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躲闪,只是把头靠着我的肩膀,眼泪不断地往下流。

 

二十二

当天晚上,在她的寓所里,我们一起干了一瓶酒,作为还能活下来的庆祝。我吻了她,这是我跟她的第一个吻。然后她关上了窗帘和灯,我们在黑夜里做爱了。

在关上灯的房间里的沙发上,我紧紧地抱着她,把她搂在怀里。她没有躲闪,把头温柔的靠在我的肩膀上,一只手搂住我的脖子。她的身上的气息让我着迷,我能感觉出她的呼吸。我抱了她五分钟,她一动不动地靠着我的肩膀,另一只手穿到我的背后搂着我。我低下头去吻了她的火烫的嘴唇。她的身子战栗着,像是有电流通过一样。她的嘴唇湿湿的甜甜的,让我晕眩,好像身子漂浮在遥远的宇宙里。我再一次抱紧她,用手紧紧箍住她的后背,让她的乳房紧贴在我的胸前。她轻声地呻吟了一下,身子倾靠在我的身上。她抬起头,黑黑的眼眸看着我,眼里是一片似水的柔情。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四周一片静寂,连窗口透进窗帘里来的月亮都摒住了呼吸。我们贪恋地热吻着,嘴唇像是粘在一起了一样分不开。

我伸手去脱她的衣服,她在沙发上把腿翘起来,让我把她的裙子和内裤一起褪下来。黑暗中,她的两腿之间的神秘的缝隙隐约显现在我的眼前,带着巨大的诱惑。我把身子俯下来,舌头在她的神秘的森林附近游动,一股咸咸的泉水流到了我嘴里。她的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闭着眼,呼吸急促。我继续舔着她,她的小腹绷紧,腿弯曲着,脚尖绷直,泉水从森林深处的洞口不断的汪汪涌了出来,滴到了沙发的皮面上。

她在做爱上并不像结过婚的人,而像是一个胆小的羞怯的姑娘,变得小心谨慎,格外温柔,呻吟时也只是发出沉闷的喉音。我看着她的脸,突然想跟她说我爱你。她像是猜透了我的心思,摇摇头,像是说,不用说什么,你只进入里面就行了。我亲吻着她,抚摸着她,用手紧攥着她的乳房,把她的乳头放在嘴里轻轻地含着,咬着,嘬着,像是婴儿竭力想把母奶嘬出来一样。她闭着眼,头仰向后方,呻吟着,身子在不停地扭动。等她下面又一次被泉水湿润的时候,我分开她的腿,压在她的身上,用一只手扶着早已膨胀起来的部件,进入了她的湿润的带着渴望的身体。在我进入她的身体的时候她轻声地叫了一声,加紧了两腿。一阵紧握和温热的感觉从底部涌上来,充满了我的全身。她不断低声呻吟着,闭上了眼睛,两手抓住我的胳膊。我低下头,用嘴唇堵住了她的红红的潮湿的嘴唇,嘴唇接触的时候我觉得有一种酥麻的快感,这种快感让我忍不住想吮吸她的嘴唇和舌头。黑暗中,我看着她的熟悉而陌生的面孔,闻着她的身上的香味儿,听着她的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和一片片皮肤上泛上来的潮红,突然感到我对她的从来没有真正消失过的爱在如潮水一样涌来,这爱把我淹没,让我想一次一次的进入她,在进入她的身体和听着她的呻吟中感受征服感,快感和她的爱。只有在进入她的身体时我才真正感受到她是我的,她是爱我的。我像是火车驶入一个深邃的隧道,只能前行,不能后退。她的面容在我的眼前逐渐模糊,我就像是在黑云的顶上踏着雷电行走,脚下是电闪雷鸣的火花。快感一阵阵冲击上来,我像是一个铁匠,浑身充满了力量,在炉火熊熊中抡着锤子一下一下猛烈地敲击着铁跕。

我爱你,她呻吟着对我说,亲爱的,我爱你。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她说爱我,也是第一次听见她管我叫亲爱的,她过去连喜欢我都不曾说过。这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炉火的温度随着撞击不断地升高,通红的火焰把炉子融化了成了喷薄而出的熔岩。熔岩漫过我和她的身体,把我们融化在一起。

 

二十三

从纽约回来,我躺在自己的屋子里,心情快乐着忧郁着,难以入睡。屋子里弥漫着一股死气沉沉的空气,很安静,像是一个寂静的黑黑的雪夜,我像是发着烧在雪上摸着黑行走,深一脚浅一脚,轻飘飘晕乎乎的。思绪像是漫天的大雪随风飘散,被风吹着,漫无边际的在空气里飞卷,一会儿飘到前世,一会儿飘到现世,总是在她身边打转。看着窗外的黑沉沉的夜,我回忆着跟她在一起的分分秒秒,回忆着她做爱后给我的甜甜的吻和迷人的微笑。多少个日子里,在夜里伴随着我入梦的是她的以前的面孔,现在我终于又见到了这张朝思暮想的面孔。

才从机场离开她几个小时,我已经开始想她了。想着在沙发上我抱着她,她扬起头,双眼紧闭,长发垂在脑后,手搂着我的后背和脖子。想着我跟她的第一个吻。有人说第一次吻是一个温柔的试探,第一次吻她的时候我心里忐忑不安,虽然经历了那么多世的爱恋,但我还是一个胆怯的人,不知道她会不会拒绝我和会不会引起她的反感。我不知道她是否喜欢我,毕竟多年之后她才又见到我,而且她不记得前世的那些事。第一个吻让我相信她是喜欢我的,然后我们吻了又吻,每一个吻都胜似千言万语,每一次轻轻的嘴唇接触都是一句我爱你,每一次回吻都是在说我也爱你,心灵的交流好像不再需要言语,只需要一个吻就够了。她的嘴唇既湿润又温柔,舌尖在嘴唇上轻轻划过,既缠绵悱恻又带着激情,让我无法忘怀。

我有些心疼那些十年的日记都葬送在世贸中心的废墟里了,不过现在我不遗憾了。因为我切身的感受到了她的爱。

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天地间一切都不存在了,只有我和她的爱围绕着我们,在空气里四处流淌。记得上大学时我们宿舍里的一个哥们儿说不要轻易的说我爱你这几个字,他说这话的时候显得很有经验的样子。我想这一定是因为他没有真正的爱上一个人,或者已经忘记了爱的滋味了。在爱里面的人,就是忍不住要说我爱你。想起在纽约她的公寓里我傻笑着看着她,她也笑着看着我,四目顾盼,爱似乎不需要很多的言语,只要一个吻和三个字就够了。她的甜蜜的爱和温柔的身体让我晕眩,让我想了又想,让我快乐,让我欣喜,让我痴狂。爱是心里滋生出的常春藤,在内心的最深处扎根,被快乐和悲伤的心泪浇灌着长大,爬满了我的整个心房,缠绕着我,让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

一阵夜风吹过,窗玻璃被风挠得沙沙的响,像是在地上卷起了粒粒轻沙,窗外的不断摇晃的树枝在窗上留下了黑色的痕迹,我呆呆地躺在床上,手里抱着被子,像是抱着她一样,心里在想着下一次何时能够去见她。

半夜里我从梦里醒来,一阵孤寂和苦恼涌上心头,我从没有觉得那么孤单过,那么渴望她在我身边,那么渴望能够再一次见到她,触摸到她,跟她倾诉心里的一切思念和爱恋。我的孤寂的生命被她点燃,像是山野里的一丛篝火燃烧起来,无法熄灭。半夜里窗外下起了雨,冷冷的雨哗哗地冲洗着窗户,在窗户上留下一道道湿痕。看着屋内黑黑的天花板,我心里突然觉得一阵快乐,一阵难过,眼里涌出了一阵泪水,泪水冲刷着我的心底,就像是窗外的雨水一样不停。

 

二十四

周末的时候,我又去了纽约去看她。她带我去了中央公园。秋日的阳光暖洋洋的照在公园里,路边的一排排古老的树的黄色的叶子被风吹落。我眠了一下嘴唇。阳光晒得我有些口渴。我想喝一瓶冰镇的可乐,让凉凉的黑色的发苦的甜味浸润干渴的胃部。我们沿着公园内的小径走去,小径上零落着昨夜的雨打下来的枯黄的树叶。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的时候,我拉了她一下,她回过身来,我拥抱住她,跟她说:

这几天一直想你来的。想了你好久,半夜都没睡着觉。

我也是,她温柔的看着我说。一直也在想你。

微风吹拂着她的长发,她的眼睛凝视着我,眼里充满着温柔和爱意。我把她拉得更紧,紧紧地拥抱着她。我拉着她走到一个树下,把她轻轻地推到树干边,低下头去吻她,她的嘴唇在等待着我。我浑身战栗地吻着她,一股暖流像电流一样传遍全身,所有那些前世都像是在梦里,只有吻着她的时候我才觉得是真实的。

后来你怎么想起写小说来了呢?我们接着在中央公园里挽着手散步的时候,她问我说。你在文学城上贴的那篇《十一世之恋》我很喜欢看。

那不是小说,我说。那是你和我的前世。我一直没想告诉你,你就是里面的雪儿。我在等着你爱上我再告诉你,现在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我不信,她摇摇头说。人哪里有什么前世,都是忽悠人的。不过,要真的像你的小说里写的,那我应该这一世跟你好好在一起,相亲相爱,好好补偿一下我们前世不能在一起的遗憾。

那跟我回W城去吧,我抚摸着她的脸庞说。我们在小城里过一个安稳快乐的日子,天天在一起,好不好?你太累了,也需要好好休息休息。

我也觉得纽约的生活太紧张,压力太大了,她依偎着我说。真想到一个小城去过个舒适的没有压力的生活,一个能跟相爱的人每天在一起厮守,永远不离开的生活。

那就跟我走吧,我看着她说。我的工作很稳定,有我一个人的工资就够生活的了。你也不用上班,就在家里好好休息一段,等你什么时候想上班了再去上班。钱多我们就多花,钱少我们就少花,反正有吃的,有住的,有我爱你。我想让你过一个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

可我生不了孩子,她抬起头看着我说。你介意吗?

不介意,我吻了一下她的嘴唇说。像你说的,没有孩子以后我们可以去领养一个,如果你愿意的话。即使没有孩子,我也会一直爱你下去,直到地老天荒,每天吻你一百次。

这可是你说的,她把脸贴到我的胸膛上说,说话算数,以后可不许反悔啊。

 

二十五

她的公司是在九一一事件中世贸中心倒塌损失最为惨重的一家,全公司包夸两个老板在内,葬身在世贸中心的钢筋水泥的废墟里的有一百多人。九一一之后,她的公司无人经营,剩下的雇员都各奔东西了。她没有再去找工作,而是来到了W城这座小城,跟我住到了一起。我们在当地的教堂里举行了婚礼,组成了一个幸福的家庭。每天我去上班,她在家里做家庭主妇。

在一个爱情被外部的浊流污染的时代,我们像两个孩子一样,坚信着固守着两个人之间的甜蜜的爱情。我们没有红过脸,没有吵过架,她不开心的时候顶多就是不说话,每到这时我就去想尽办法去哄她。每天我们挽着手一起去散步,走到离住处不远的小公园,在公园的长椅上歇息,或是开车去到树林小径的路口,在树林里走上十公里。我上班挣钱,她在家做饭,每天我回到家里来的时候,等待我的都是她的亲吻和可口的饭菜。每周二电影票便宜的时候我们去看电影,在电影院里依偎在一起。周末的时候我们去餐馆吃饭,点她和我喜欢的菜,我把盘子里剩下的最后一粒米粒吃光。在家里的时候我们经常租DVD来看,有的时候我们各自拿着一本书坐在一起看,看一会儿书,我就会说,过来,让我亲一下,她就温柔的抬起嘴唇,跟我亲吻一下。每天晚上我们在一起睡觉,做爱之后总是互相搂抱着入眠。每天早上我们一起起床,一起去刷牙,在刷牙的时候在镜子里互相看着,她刷牙的动作优雅,身子略微前倾,镜子中她的娇媚的面容和胸部总是让我着迷。

我们在的这个小城有一条很长的运河。冬天的时候,运河结冰了,我们到运河上去滑冰,滑累了就坐到河边吃糖油饼,然后把冰鞋挂在身上去看公园里的冰雕。有时我们一起去看画展,或者到艺术中心去听音乐会或看话剧。她有一段在艺术中心做义工,经常可以拿到免费的票。周末的时候,我们有时跟朋友们一起去酒吧喝酒和去舞厅跳舞。

冬天的时候我们有时一起坐在星巴克里面看外面的飞雪。温暖的咖啡屋,手里握一杯冒着热气堆着白色cream的又甜又苦味道像黑色巧克力的摩卡,跟她一起坐在临街的落地大窗户前,静静的看着外面的鹅毛大雪被风吹着斜着从窗前飞过,落在行人稀少的人形道上或者马路上,或者对面的停车场的车顶上车玻璃上。不远处的电影院的霓虹灯在雪中显得朦胧而模糊,雪中有汽车慢慢的碾着雪从窗前开过。她喜欢在冬天也穿裙子,在裙子外面套上长到小腿肚的黑色的皮靴,靴上露出一截黑色的丝袜,腿显得欣长而性感。从星巴克出来,我们走到停车场去上车,她穿着黑色的裙子,黑色的大衣,带着些栗色的头发在雪中飞扬,俏丽的脸在雪中显得更加红润。

一年又一年,我们在国外这个平静的小城里过着平静如水的生活,每天早上我去上班的时候,她都会给我一个或几个吻,等我晚上回来的时候,她会带着一身炒菜的味道扑到我身上,跟我搂在一起,然后一起回到厨房。我站在厨房里跟她一起切菜炒菜,一起把菜和饭盛到盘子和碗里,端到桌子上。她切姜和蒜的时候能切得很细,比我切得细得多。她切姜蒜的时候,我站在她身后搂着她的腰,看着她的手灵巧地在切菜板上挪动。她喜欢花,我们厨房的餐桌的中央总是有一束鲜花。我们坐在黑色的餐桌的一头吃饭,我把椅子拉近,跟她靠得很近,伸手就可以抚摸到她。吃饭的时候我们谈论一些新闻,以及我的单位里的一些事儿,我跟她聊起单位的人和事儿,她津津有味的听着。有的时候我会忍不住放下手里的筷子,搂住她亲她一下,然后再接着吃饭。她总是微微地笑着,听我说话,有的时候用手抚弄着我的头发。

我觉得我太幸福了。我都不敢想象能跟她在一起,每天都像是在梦里一样。她从小各方面就很杰出,是学校里的一只最美丽聪颖的白天鹅,而我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差的学生,高考也考得不好。像我这么笨的一个人,要不是因为想跟她在一起,我压根儿都不会敢想出国。即使到了国外,我们相差的也很悬殊,她藤校毕业,在华尔街工作,我是在名不见经传的W城的小小的C大毕业,倘若不是因为我前世的那些古文和古诗词的功底,而恰好C大又有这么一个研究中国的古典诗词的职位的话,我恐怕在国外都找不到工作。我跟她本来是不可能在一起的,但就像是冥冥中注定了一样,她有了那场婚变,在九一一事件里又失去了同事和工作,恰好在她需要的时候,我能把我的肩膀给她。她疲惫了,需要一个安静的港湾好好休息,而W城就像是一个宁静的港湾,可以供她停泊。

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而且在一起了好多年,甜甜蜜蜜地相亲相爱。在这些年里,她给我的爱,足以补偿我在前面的十世里跟她相错的遗憾。

 

二十六

我在办公桌前透过窗玻璃看着窗外的雪。雪前后左右密集地下着,一大团一大团的像是澡盆里白色的泡沫,落在地上慢慢破裂成一道圆圆的水痕。城市中的一切都在大雪中静谧下来,往日喧哗的街道突然变得很安静,安静得能听到雪落到玻璃窗上的声音。天上的浓云低垂着,阴得像是中学老师永远扳着的脸,压在头顶,似乎伸手就能戳出一个窟窿。路边的树枝上压满了毛茸茸的雪,像是承受不了重负一样地弯曲下来,不时有湿厚的雪团从树枝上掉了下来,把树底下光滑平坦的雪砸出一些沙坑一样的雪痕。一遇到这种天气我就心情很抑郁,经常感到喘不过气来。

看到雪下得这么大,我想早些回家。我把手提电脑放进电脑包里,穿上挂在墙上的棕色的皮夹克,围上了浅灰色的带着方格的围脖,走到电梯前的时候看见了系里的漂亮的女秘书。我跟她点了点头。她夸了一句我的围脖,说颜色和样式很好看,跟我的衣服也很相配,然后问是太太给买的吧。我点点头,心里掩盖不住的幸福在脸上洋溢了出来。电梯口等电梯的有几个人,都是系里的教授和学生,有人在低声说着话。电梯顶上的红灯在闪烁,光亮得能照出人影的电梯不锈钢门打了开来,我跟着等电梯的人们一起走进了电梯。在电梯的镜子里,我看到浅灰色围脖的一头垂了下来。把围脖绕回到脖子上,我觉得一阵阵暖意,这个围脖是她入冬的时候给我买的,她买的东西总是既好看又便宜,总是能买到让我很喜欢的东西。走出电梯门,推开白玻璃门,走进停车场,打开车门,我坐进驾驶座,拧动钥匙把车打着火。踩油门前我看了一眼天空的黑云和停车场边上的积雪,想到回到家里就要见到她了,觉得心情好快乐。

在高速公路的一个较高的路段向外面看去,我们这座带着岁月的皱褶的容颜的小城被大雪覆盖成一座雪城,高速两边一片片房顶和楼顶堆满积雪,在寒夜里闪着苍白的光,连那些多少年都不带变化的路边楼顶上的广告牌顶上也堆满了蓬松的雪。夏日这个时辰经常看见的血红的夕阳早已消失在了布满天空的厚厚的灰云后面,再也见不到踪影。

前面的车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我跟着也猛踩了一脚刹车,虽然车速不快,但是快速刹车的惯力让我身子前倾,重心向前,那时我突然心里有一种预感,好像我身体的一部分从身上脱落,穿过车前窗飘荡了出去,飞过夜色中的雪幕,消失在了城市远方。
 

二十七

我把车停进车库里,在进车库的时候看到往日开着灯的屋子黑漆漆的,心里觉得有些奇怪。从身上掏出钥匙,我打开锁,拧开白色的木门,走进家门的时候,一开门就感觉到了一股异样。屋里显得异常的安静和昏暗,没有厨房里透出的温暖的灯光,也没有往日的她在地上走动的脚步声,更没有往日的熟悉的饭菜的香味儿。我按着墙上的电灯开关把门厅的灯打开,锁上门,脱掉脚上的鞋,把皮夹克和围脖挂进门口的壁橱里。穿过灯光照亮的门厅,走进昏暗的厨房,打开厨房的灯,我一眼看到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饭桌上放着一张橙色的折着的纸条。我用手指轻轻夹起纸条,在灯前打开,看到上面是她的熟悉的字体:

风儿,

对不起,没有跟你打招呼,我就旅行去了。你跟我说《十一世之恋》里面的故事写得是我们的前世,我想去沿着《十一世之恋》的踪迹走一边,追寻一下我们的前世之爱,(看看你讲的是不是真的,你发毛了吧,哈哈)。我不想你在我身边陪着我去,我想自己去会更自由一些,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你不用为我担心,也不用去找我,旅行完之后我就自己回来。

爱你的

雪儿。

 

暖气在屋里沉闷地响着,屋里的窗帘紧闭,显得空荡和寂静。我放下纸条,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牛奶来,倒了一杯。端着牛奶走到挨着厨房的放着沙发和电视的家庭室,我有些疲累地坐在沙发上,沙发的皮面给我带来一阵冰凉的感觉。窗外的雪突然转成了冰雨,一阵阵冰渣敲打窗棂的声音从窗户传进来,屋子显得更加空寂和冰冷。我不知道她白天什么时候离开的,也不知道此刻她在哪里。她在纸条上并没有告诉我她去哪里旅行,只是告诉我不用去找她。

我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电视柜旁边,仔细端详着柜上摆着的一幅照片。她坐在校园湖边一条长长的白色石凳上,背后是一从绿色的灌木和平静的湖水,一座高高的灰色的塔的倒影在水的涟漪里微微抖动。太阳从侧面照过来,把她的侧脸和左胳膊照得很明亮。她的头上戴着一个黑黑的发卡,长长的黑发拢在脑后,俊俏的面容带着微笑。秀气的眉毛,黑黑的细长的眼睛,鼻子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小巧而笔挺。她的脖子细长,下面的肩胛骨在阳光下凸起,显得人很瘦。她穿着一件米黄色的短衫,一条蓝色的很短的牛仔短裤,一只手扶在石凳上,一只手垂在腿边,两只腿细长而又白得耀眼,脚上是短短的白袜子和白色的运动鞋。

地下室里放着几箱她和我爱喝的酒,每次晚餐的时候我打开酒瓶,给她倒满一杯不加冰块的酒。她不喜欢喝凉的,也不喜欢冰块对酒的稀释。我每次在自己的酒杯里放半杯冰块,把酒倒上。无论是喝葡萄酒还是啤酒还是朗姆酒还是龙舌兰酒,我都喜欢在里面加很多冰块。晚上喝完酒晕了之后躺在床上,我突然想起她可能曾经想告诉我她要出门。这几天来,我看到她心神有些不定,几次问她怎么了,她总是对我笑笑说没事儿。早上起床后,跟她一起刷牙的时候,她在镜子里看着我的眼睛似乎有种异样的神情。我刷牙的时候喜欢把头低下去,免得把牙膏溅到镜子上或者洗手池边上,她喜欢站直了刷。她赤着脚,穿着黑色的内衣,头发有些蓬松,但是身材性感诱人。她站在另外一个洗手池前看着镜子,手握着牙刷在不断搅动,一边在镜子里看着我。我刷完牙,用毛巾把嘴上的残余的牙膏擦掉,站在她的身后搂住她的腰。在镜子里,她比我略矮一些,头顶在我的眉尖处。我想起看到的一篇文章说这样的男女身材比例是最佳的,因为接吻的时候女方不必踮起脚来,不禁笑了起来。

你在笑什么?她把头向后靠在我的身上说。

没什么,我说。看到镜子里你很美。

她好像张嘴要跟我说什么,但是我松开了搂着她的腰的手,走出浴室,在挂满衣服的Locker里找了一件干净的衬衫换上,又在地板上的一个放干净袜子的筐里找了一双洗好的黑袜子套在脚上,穿上平整地叠放在地上的一条膝盖处有些发白的蓝色牛仔裤,系好皮带。她从浴室走出来,靠在浴室的门边看着我穿衣。

我看着她有些迟疑的样子,像是有什么话要说但是没有说。我走过她身边的时候,搂住她,吻了一下她的嘴唇,她的刚涂好口红的嘴唇湿润润的。那年的九月十一号那一天我初次吻她的时候,她的嘴唇火烫,身子战栗着,像是有电流通过一样。从那之后我们有过许多次吻,她的嘴唇总是既湿润又温柔,带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每一次吻她的时候她都双眼紧闭,黑色的睫毛卷卷的盖住眼帘,像是陶醉在吻的甜蜜之中。我匆匆吻了她,离开家之后,一直在忙一些事儿,没有再想过我出门时她的神情。现在回想起来,她早上的神情有些异样,那时她肯定已经下定决心要去旅行了,只是在犹豫着是不是告诉我。

 

二十八

我用咖啡壶冲了一杯茶,在等待茶冲好的时候在屋子里走动着。屋子里显得大而空寂,世界好像从喧嚣中一下安静了下来。我总是不能相信她出去旅行去了,总是觉得她要么是在电视前坐着看电视,要么是在计算机房坐着上网,要么是在卧室里躺着看书,要么是在浴室泡澡,要么是在地下室往干衣机里塞衣服,要么是出门去拿信。我怀疑自己刚才是个错觉,于是我上下楼梯在每个房间里都走了一圈查看,想看看她是否呆在某个房间。也许那个纸条是她开的一个玩笑,她藏在屋子里的哪个隐秘的地方在偷偷乐。我打开每一个房间的门,把灯拉开,查看房间,查看浴室。我总觉得这是她开的一个玩笑,一个恶作剧。过去她也曾出去门过,房间里只有我自己,那时的屋子也是如现在一样的寂静,但是她很快就会回来,于是屋子里又充满了她的走路的脚步声和哼着的歌声。她喜欢很多很多歌,能唱很多首歌,她的嗓音好得就像是一个真正的歌手。

在寂静中拉开窗帘,我看到院子里的雪在夜幕下闪着白光,一颗树叶落尽的枯干的苹果树孤零零立在寒风里,树干底下被雪覆盖。一只灰色的野兔子从木栅栏外面钻进院子里来,小心翼翼地在雪上走动着,在雪上留下了一串串脚印。去年冬天的时候,野兔子没有吃的可吃,它把苹果树的树皮啃掉了一圈,到了春天的时候,邻居的树都发芽了,只有我们院内的苹果树没有发芽。听说树的水分是靠树皮传送,被兔子啃掉了一圈树皮的树就中断了水分的传送,雪儿和我悲哀地看着这颗树,以为它注定要死掉了,没想到在快到夏天的时候,苹果树底下钻出了新芽,让我们欣喜万分。刚入冬的时候,她让我用白色的朔料把果树的底部包了起来,以免兔子再把树皮啃掉。院子里靠墙角的地方有一把双人摇椅,那是春秋天时雪儿和我喜欢坐的地方,现在它上面堆满了厚厚的积雪,像是要被压垮一样。寒风吹过院子,随后是一阵轰鸣声,我知道那一定是一架飞机从房顶上云层中飞过,我们的房子在飞机场的沿线上,房顶上经常有飞机经过,有月亮的时候还可以看见飞机的灰色的底部和机翼上闪闪的红灯。她会不会此时正在从房顶上飞过,在从舷窗里向下面看呢?

我回到厨房,坐了一壶水,在电炉旁等着水开。这些年来,我们的生活没有什么变化,每日的生活几乎都是一样,我很早起来,上厕所,洗澡,刷牙,换衣服,下楼吃早点,上班,路上来回一个半小时,回家,吃晚饭,收拾家,看电视,读书,做爱,睡觉。她在家里做饭,买东西,上网,看连续剧,收拾家。周末的时候我们开车一起出去吃饭,逛商店,买一周的菜和肉,看电影,打保龄球,到树林和附近的公园里去散步。夏天的时候利用休假去别的城市旅游,每三年回国一次去看望家里人。我们像是一开始认识一样的相亲相爱,过着平静似水的没有波澜的生活。

水壶在电炉上吱吱的响,水开了。我关了火,在一个棕色的大mug里放进去了一些普洱茶,用开水沏上。手握着mug的边缘,觉得热气顺着手传到身体里来。电话铃响了起来,我以为是她打来的,赶紧伸手把电话抓了过来。电话里是个印度人,讲着印度腔的英文,问我是不是需要一家公司提供的铲雪服务。我很客气的说对不起,不需要。他又讲了一些这家公司铲雪的服务内容。我谢了他,跟他坚决地说不需要,他知趣地挂断了电话。挂上印度人的电话之后,屋里里又恢复了寂静,沉默在屋子里飘荡。平时的这个时刻,我和她应该是边看电视边聊天,我给她讲在公司里发生的事情,她给我讲白天做了什么。

从我们在一起以来,我们从来没有为了任何琐事争吵过,她总是以商量的口吻问我的意见,我总是问她喜欢怎样。即使是周末出去吃饭,她总是问我喜欢去哪里,我总是说你喜欢哪里我们就去哪里,她会说几个地方问我的意见,我会说都好,她会说那这次去这里好吗?我会说很好,我很喜欢那里。她喜欢整洁,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杯子也叠得整整齐齐,屋里摆放的一些画和小饰品都是她买来的,她的品味很艺术,买来的东西我都很喜欢。我们生活在一个安静而和谐的家里,从我们结婚以来的每一天,我们都在一起,从来没有离开过,每一个晚上都缠绵地睡在一个床上,她躺在我的臂弯里,背对着我,拉着我放在她的胸上的手入眠。

我看着窗外黑漆漆的夜幕,对面邻居家的屋檐上装饰了红红绿绿的彩灯,窗口露出青色的光来。我原来一直以为邻居家的灯光是橙色的,现在仔细看时,却发现原来是青白色的。门前的矮矮的路灯是黄色的,在灯罩里射出一缕缕直直的光线来。院子里的几颗雪松只能看出大致的轮廓,一辆车开进院子来,从雪松旁边经过,车的红色的刹车尾灯把雪松上的雪映成一片朦胧的红色。天气好的时候她跟我在院子里的雪松旁边挽着手走过,跟在外面忙活的邻居们打着招呼,所有的人都觉得我们是很般配很相爱的一对儿,即使我们互相观看的目光也含着爱意。每一个晚上我抬头寻找她的时候,都会看见她在我周围,看见她的身影,多数时间是我们坐在一起,伸手就可以触摸到。

我漫无目的地看着窗外,手里的茶开始变凉了也没有觉出来。这些茶叶都是她买的,是她喜欢的茶。她跟我一样不喜欢用茶杯喝茶,而是喜欢用喝咖啡的大mug喝茶,沙发前桌子上的红色的铁盒子里盛的是她爱就着茶吃的小饼干,里面多半盒的饼干都已经被吃光了。喝了一口飘着香味的茶,从铁盒子里挑了一块白巧克力饼干,我心神不安,不知道要等多久她才会回来。我总是为她担心,怕她一个人在外面出什么事情。也许这是她最后决定不提前告诉我她自己要去旅行的原因,我想。因为她知道,一旦她告诉我要出去旅行,我绝对不会同意她自己去,我一定会请假陪着她去。

 

二十九

雪儿出去旅行有三个星期了。这三个星期我一直没有她的消息。自从她出去旅行后,我觉得像是失掉了魂魄一样,每天上班工作的时候也不能集中精神。我无法习惯她不在的日子。在半夜里醒来,我经常习惯性地伸手去摸她,床上她那一半空空的,只摸到了被子。没有她在屋子里走动,屋子显得空荡荡的。我失去了食欲,一点儿也不想做饭,夜里饿的时候在厨房的角落里找到一箱方便面煮着吃。多数时间我只是在屋里呆坐着,眼睛透过百叶窗看着外面的黑夜和飘飘的雪花。雪花有的时候垂直的坠落下来,有的时候倾斜着飘落,有的时候是一团雪花坠落下来,像是浴室盆里的泡沫一样落在院子里。我发现自己的烟抽得越来越多。雪儿曾经劝告过我不要过多抽烟,我也减少了吸烟的次数和数量,但是她不在的时候,我抽烟的频率和数量剧增。每天睡觉前我喝一瓶啤酒,在昏眩的感觉中爬上床,半夜里醒来的时候觉得脑子很痛。我坐在黑暗里,思绪无法离开雪儿。

晚上我到一家CD店去买CD。手里拿着几盘CD,站在柜台前,我一边排队,一边看着窗外的雪。街道上到处是积雪,马路上的雪被铲雪车铲倒路边上来,把路边的雪堆得像是一面面塌倒的墙壁。玻璃窗外的风景被雪墙挡住了大半,穿行在雪墙和玻璃窗之间的不多的行人,像是穿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壕之中。天上的云层厚厚的,夜空是灰蒙蒙的,雪像是下不完了一样不断的从夜空里飘落下来,CD店的房子好像承受不住雪的重压似的,在风中咯吱咯吱的响。

这是一间不大的CD店,店的窗户上闪着紫色的霓虹灯,里面的墙壁被刷成树皮的褐色,屋内被装饰成一个小木屋的样子,显得古老和温馨。靠窗的地方有几个舒服的褐色皮沙发,一个褐色木纹小桌上面放着几本Rolling Stone和流行音乐杂志,沙发后面的墙上镶嵌着几个CD机,上面挂着几副耳机,供顾客坐着选听音乐。店里放着柔和的音乐,墙上挂着歌手的宣传画,房顶的灰色的隔音板把飘荡到屋顶的噪音像是黑洞一样吸了进去,让屋子既充满了音乐的柔和的声音,又没有其他噪音。店内的装潢显得品味不凡,十分考究,这也是我喜欢来这家CD店挑盘的原因之一。

我到这家店里来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雪儿和我过去经常光顾这家店,在这家店里选购CD。雪儿非常喜欢歌,她对歌曲所拥有的知识远远比我多。她既听中文歌,也听英文歌,买到一盘她喜欢的CD经常让她欣喜不已。她对歌曲非常挑剔,每次总要试听好几遍才去买,经常拉着我去试听。我对歌曲没有那么敏感,我喜欢披头士的歌,喜欢一些英国歌手像Bee Gees,也喜欢Jennifer Lopez,Shania Twain, Ricky Martin, Backstreet Boys。她喜欢的范围比我宽得多。不过凡是她喜欢的歌,我听了之后几乎也都喜欢。

透过窗户凝视着外面的被黑夜笼罩的路面,看着被车轮碾过的灰黑色的雪泥,我陷入沉思之中,不知怎么想起了《奇瓦戈医生》那部片子,想起了那部片子里的一望无垠的有着一颗颗白桦林的俄罗斯大雪原。雪原上远去的马车,冬日下山的太阳,心爱的女人。这一切在我心里交融起来,让我抑郁。忧伤在我的血液里生长,像癌症一样无法根除。从雪儿出去旅行之后我一直在想她。记忆里我记得十世,除了黄泉一世,每一世我们都从头开始,像是萍水相逢一样。那些人世的相逢相遇和相别,黄泉路上的赤裸的灵魂相知,相爱和相守的日子,那些冥河岸边的孤独相伴的岁月,想起来依然让我心痛。

在CD店里我看见了一盘法国老歌,里面有一首熟悉的歌《Ramona( 拉马娜)》。这首歌让我想起了她说过她最喜欢巴黎那一世。在她的旅程之中一定会有一站是巴黎,在巴黎她一定会去圆亭咖啡馆,我在那里一定能够等到她。我不放心她自己一人旅行。我想去那里等着她。

 

三十

出了巴黎的戴高乐机场,看到漫天飘舞的大雪和周围的街道,我有一种很陌生的感觉。在机场门口叫了一辆出租车,一个司机打开后备箱,让我把不大的行李箱塞了进去。我回到车里,坐在后排座上,让司机给我拉到一个离圆亭咖啡馆近的旅馆去。司机启动出租车,车沿着机场路冒着雪向外开去。大雪迎面打在挡风玻璃上,雨刷在玻璃上来回摇动,雪被雨刷扫到两边,化成了雪水,顺着玻璃流了下来。司机沉默着,收音机里的一个电台在报道说凯旋门附近一条路上因为雪大出了车祸,警告开车的人要多小心。我看着窗外落在地上融化在黑泥里的雪片,看着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巴黎的一条条窄小的街道,不禁感慨万千。

到了旅馆门前,我付了出租车费和小费给司机,司机帮我把行李箱从后备箱里拿出来。拉着行李走进旅馆,我走到旅馆前台,要了一个房间。进了房间后放下行李,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埃菲尔铁塔的顶端在远方穿过树枝和楼房的顶部显露了出来。上次看到埃菲尔铁塔的时候还是前世我跟雪儿沿着塞纳河散步,铁搭跟那时比似乎没有变什么样子。我还记得铁塔刚建立起来的时候,有很多人抗议这座三百米高的铁塔。在圆亭咖啡馆时,毕加索告诉我说,莫泊桑不喜欢这座铁塔,但是他经常在铁塔的二楼吃饭,因为铁塔二楼的餐厅是全巴黎唯一看不到铁塔的地方。毕加索还有一次找出了一份旧报纸,上面登着三百名巴黎文化界和一些知名人士写的抗议信,称这座铁塔是一个奇怪可笑的建筑:“它如同一个巨大的黑色的工厂烟囱,耸立在巴黎的上空。这个庞然大物将会掩盖巴黎圣母院、残疾人宫、凯旋门等著名的建筑物。这根由钢铁铆接起来的丑陋的柱子将会给这座有着数百年气息的古城投下令人厌恶的影子。” 铁塔建造的时候,巴黎大学的一位数学教授曾经满怀信心地预言说,塔盖到748英尺之后就会轰然倒塌,还有专家在报纸上撰文信誓旦旦地说铁塔上面的灯光会因为把塞纳河通宵照亮,而导致塞纳河中的鱼大片死亡。一些媒体也推波助澜地声称铁塔会改变巴黎的气候,让巴黎变得更加寒冷,更有耸人听闻的报纸说铁塔会把巴黎压得下沉,巴黎警察局也在预言铁塔会给自杀的人提供一个自杀的场所。上面这些预言中没有一个后来被证明是真实的,除了最后一项。吉吉和我曾经在塔底下观看莱昂·科洛架着飞机穿越塔墩,他的这一壮举让巴黎全城轰动,引起了许多人围观。但是不幸的是,在飞机穿越塔墩的最后一刻莱昂似乎被阳光晃了一下眼,飞机向左转,撞在了塔边的一根无线电天线上着火坠地。塔底下的人惊叫着纷纷四处逃避,吉吉拉着我逃到了路边的一个大树下,莱昂当场丧命,尸体最后被巴黎消防队员从飞机残骸中抢救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团枝杈一样的黑炭。

当天晚上,我沿着巴黎的林荫道,走到了圆亭咖啡馆。故地重游,看到熟悉的街道和飘着浓厚的咖啡和面包香味的咖啡馆,让我无限感伤。我坐在咖啡馆摆在街角的小桌子旁,想起面色苍白的莫迪利阿尼曾经在这里大声的朗诵但丁《神曲》,想起个子高大面容英俊的海明威在这里抽着烟斗,想起做模特时穷得买不起内裤的吉吉穿着一件旧大衣在这里倒立时引起的哄笑,想起穷困潦倒的我在这里夹着两幅卖不出去的画赊账喝咖啡,想起圆亭咖啡馆的老板里皮恩老爹发现藤田在家里请客时用的刀叉都是在咖啡馆里偷来的,想起基斯林带着刚认识的巴黎保安司令的女儿在这里招摇,想起那些穷得到处蹭饭的艺术家们一起凑钱让莫迪利阿尼去买大麻,结果他把买来的大麻在路上自己都给吸了差点儿引起公愤。我想起前世里的一个晚上,查拉从咖啡馆的前门出来,把一把椅子放在街角的空地上,站在上面热情洋溢地宣读达达主义宣言;想起阿拉贡在这里念诗;想起苏波牵着一个充气的长长的牛大肠在这里行走,引起围观的人的一阵阵哄笑;想起雪儿跟我站在路边观看者闹剧,随后我们沿着巴黎的安静的街道在月光下散步。她穿着那双她经常爱穿的黑色的浅跟小皮鞋,耳朵上带着两个在月光下发射着幽蓝的光的耳坠,挎着我的胳膊走过灯火通明的咖啡馆和酒吧,走过飘着香味儿的面包店,走过正在关门的时装店,最后走到卢森堡公园的门口,在长凳上休息,然后我吻了她,她给我唱了那首《Ramona( 拉马娜)》:

那个时间,我见到你的时候

我疯狂的,不停

想你,像一个疯狂的人

 

拉马娜我做一个很美的梦

拉马娜我们一起走

 

我在圆亭咖啡馆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的时候,一个满脸皱纹的老人坐到我邻边的桌子边。他见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显得很孤独的样子,就跟我聊起天来。他问我怎么到这里来,我说是来旅游。他说他以前在这里做过导游,知道这里的很多事情。他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给我讲了许多咖啡馆的逸闻趣事,有些虽然是我当时经历过的,但是从他的嘴里讲出来还是很别致有趣。他告诉我说,平均每年有四个人从埃菲尔铁塔上跳下来死去,最早的是一个叫蒙西埃·雷菲尔德的裁缝,披着一个的蝙蝠翅膀的披风从铁塔顶上跳下,在地上撞开了一个30厘米深的大洞。他给我讲起了“蒙巴那斯的女皇”吉吉,讲了很多我不知道的吉吉的趣事,还说有一个漂亮的女孩,在这个咖啡馆里结识了一个穷困潦倒的画家,后来嫁给了他,怀了身孕。那个画家后来得了结核病死了,女孩穿着葬礼上穿的黑色的衣裙,挺着大肚子爬到埃菲尔铁塔的最高层,从上面纵身跃了下来。她带着肚子里的孩子从塔上跳下来的时候,底下的人都不知是怎么回事儿,只看见半空中黑色的衣裙随风飘展开,像是一只缓缓坠落的黑蝴蝶。

他在以平静的口吻讲述着这些遥远的往事的时候,没有注意到我已经泪流满面。他最终注意到了我眼里的泪水,吃惊地停住了口,嘴里说着对不起,心里大概在暗喜他的讲故事技巧能够如此打动人。他不知道,当他一开始讲那个画家得结核病死了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他讲得是雪儿和我的前世的故事。
 

三十一

到巴黎的第二天,我去了卢浮宫,看到了我前世画的血淋淋的牛头挂在一处墙上。我在卢浮宫里待了一天,看到前世跟我在圆亭咖啡馆里的一些画家的画。当初那些挂在圆亭咖啡馆里的走廊和楼梯下的厕所里的画,那些在地下室发霉的画,如今堂而皇之地挂在卢浮宫的大墙上,受无数的懂艺术和不懂艺术的游人的瞻仰和顶礼膜拜。

第三天早上,我来到了我前世住的那间画室兼卧室,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展览馆,里面保持着我和雪儿原来住在那里的样子:窄小的床,几件简陋的家具,小小的餐桌,墙上挂着几张印刷的我前世的画。屋子里没有人,看上去也没有人经常光临的样子,好像室内也没人打扫,窗户上挂满灰尘,空气里飘着一股霉烂和潮湿味儿。

熟悉的屋子一下勾起了我前世的回忆,很多本已忘掉的事件又重新在记忆里出现。多少年以前,我跟雪儿挤在那张只够一个人睡的小床上,每天早晨我在她的身边醒来,看着她的仍在梦中的素颜的脸。我环视四周,墙壁除了那几张印刷的画之外,依旧是苍白的墙壁,一如当初。我看着小床,眼前出现了我跟雪儿在床上的缠绵,我吸吮着她的乳房,抚摸着她的身体,她的低沉的呻吟在空气中流淌着,在墙壁之间回荡。有时她晚上睡不着觉,就睁着黑黑的眼瞳在黑夜里看着我,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伸手抚摸着她的脸庞,把她的脸扳过来亲吻。她的嘴唇带着渴望,舌尖如一条小蛇,在我的唇上游走。她的头发垂下来,发丝垂到我的脸上,带着熟悉的味道。我一遍一遍亲吻着她,抚摸着她的乳房和脊背,她的体温比我的凉,触摸到她的肌肤总是给我带来一股微凉的感觉。她的嘴唇总是给我带来新的感受,我喜欢看她说话时嘴唇的上下蠕动,鲜润的嘴唇总是让我想入非非。她在夜里睁着眼睛,有时给我讲起她做的梦,她总是能做很多奇怪的梦,有些我能识别出是她的前世经历过的一些事情的折射,有时她说到一半的时候,我用嘴唇堵住她的嘴唇,不让她再说下去。她跟我互相抚摸着,探索着,让我进入她的身体。早上的时候,她经常侧身躺在床上,看着我的脸,好像要在脸上读出些什么。我把脸深埋进她的乳房之间,呼吸着她身上的味道。她温柔地用手穿过我的头发,慵懒地靠在墙上,等我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捧起我的脸来,在我的嘴唇上印上深深的一吻。

屋子门口进来了一个解说员模样的胖女人,她打断了我的思路,递给我一份印刷精美的介绍,然后说有什么问题可以找她。我问她是不是每天这里都是这样,没有什么人来。她点头说是,说这个地方偏僻,交通也不太方便,屋子既小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很少有游人到这里。

不过,胖女人说,昨天下午有一个亚洲女人来这里,在这里站了好长时间才离开。

她长得什么样子?我问胖女人说。

个子比你略矮一些,身材不错,胖女人说。眼睛细长,很好看,看着很清秀。

她有没有讲她住在哪里?或者去了哪里?我问胖女人说。

没有。胖女人说。她看着我失望的样子,又补充了一句说:不过,她说她今天下午还会来。

 

三十二

我悄悄跟在她身后走进画室的时候,雪儿没有发现我。她从画室前的马路上一出现,坐在画室对面的一家咖啡馆里等着她的我就从窗户里看到了她。我看见她背着一个小手包,迈着轻盈的步伐,拉开画室的门,走了进去。我从咖啡馆走出来,跨过没有车的马路,走进了画室。

她站在画室内挂着游人止步的隔离绳前,背对着我,专注的看着里面的摆设,像是在凝神思考。她的有些栗色的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露出雪白的脖颈。尽管外面有雪,她依然穿着一个黑色的裙边在膝盖之上的裙子,脚上是黑色的长筒靴,腿上是她爱穿的黑色丝袜,一件短大衣搭在左臂弯肘处,米色的长袖衫上面是一件白色的针织披肩。画室内有些昏暗,她的身影投射在擦得光亮的木质地板上,

我从背后用手蒙住她的眼睛,她一动不动,肩膀在抽慉着,手伸向了手包。我扳过她的身体来,让她的脸对着我。她的充满泪水的眼睛望入我的眼底的时候,我又回到了当年在这个画室里初次见到她的时候。我知道,这个画室一定唤起了她脑海里残存的前世的一些记忆,让她把梦中出现的记忆的碎片拼接了起来,组成了一幅清晰的画面,画面上她和我依偎在这间小画室里。

她把手从手包里掏出来,手上是一个被岁月磨得陈旧的玉镯子。镯上的小刀划过的刻痕依然清晰可辨。“雪儿和风儿,永世相爱”这几个字,在昏暗的光线中闪闪发光。

我离开你后,去寻找你给我讲过前世的踪迹去了。她流着眼泪说。我到了两千年前项羽被围的垓下,看到了虞姬的墓地,看到了旁边的那颗树,树干上刻着“不离不弃,生死相依”,那些字经历千年,已经变成一尺见方的大字了。后来我去了新疆的戈壁滩,到了你说的那个戈壁滩上的荒城,在城楼下的大殿里找到了当初你埋藏在那里的这个“雪儿和风儿,永世相爱”的玉镯子。我还去了扬州,去了南京秦淮河,去了杭州,去了意大利,最后来到了法国。在这间画室里我想起了梦里的一些情景,现在我知道你给我讲的前世的一切都是真的了。

我用嘴堵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再说下去。我们吻在了一起,泪水咸咸地流到了嘴边。我们拥抱着,长吻着,像是初恋初吻一样的热吻着,吻得透不过气来。画室的胖管理员从门口走了进来,看见我们相拥在一起,冲我眨了一下眼,悄悄地带上门退出去了。冬日的太阳从画室的小小窗口懒懒地照了进来,把我和雪儿的身影投在地上,影子重叠在一起像是一个人一样。

 

三十三

人们经常传说和屡次错误预报的世界末日,终于在没人预言,没人想到的时候不期而至了。在朝鲜进行了第六次核试爆之后,美国和日本决定对朝鲜做手术刀式的切除手术。

有个街头开朝鲜冷面餐馆的小老板,找到中国政府,号称自己是朝鲜的国父金日成的孙子,名叫金勇。小老板说,金日成在东北打游击时,跟一个抗日女战士同宿过一晚,生了他的父亲。他奶奶为了保护朝鲜人民的伟大领袖金日成的名誉,这么多年来一直隐姓埋名,没有透露自己的身世,也没有去找过金日成。奶奶去世时把家世告诉了父亲,要求父亲严守秘密。父亲去世时把家世告诉了这个小老板,也要求他严守秘密。小老板说,本来想遵照父亲的遗嘱把这个秘密保守下去,但是现在看见美国要对朝鲜动手,为了朝鲜人民的利益,决定主动站出来,把这个秘密告诉中国政府,以便一旦打起仗来,可以代表整个朝鲜人民去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次抗美援朝。小老板说,为了朝鲜民族大义和中朝人民世代的友谊,自己不惜冒生命危险,准备跟随人民解放军入朝,承担起重建朝鲜政府的重任。

中国政府大喜过望,找到了金日成留在历史博物馆里的一件衣服碎片,通过残留在衣服碎片上的DNA检验,认为小老板具有百分之百的金日成的血统。中国政府决定,美国一旦动手,就派遣二十万人民解放军跨过鸭绿江,占领朝鲜,扶植以小老板金勇为首的亲中政权。在时机适合时,全体北朝鲜人民将举行公投,决定朝鲜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朝鲜人民自治区。

美国的航空母舰对朝鲜的核基地进行了导弹轰炸,目标是摧毁朝鲜已经生产出来的核武器,并炸毁朝鲜隐藏在山底下的核设施。这一计划在执行的过程中出了漏洞,没有人知道朝鲜在地下储存了足够生产几百枚核武器的原料。朝鲜的核武器被炸毁的同时,这些原料也开始了链式反应,同时在山底下爆炸,引起了十二级地震,造成了地壳的剧烈运动。海底和大陆架上的火山开始大规模爆发,地球核心的熔岩顺着几大火山口同时喷涌而出。滚滚浓烟遮住了晴朗的天空,科学家们预测,随着地心熔岩的喷出,用不了多久,地球将像一个抽空了空气的气球一样瘪下来,地壳将随之塌陷,所有的建筑都会倒塌,地球表面将陷入一片火海,在火海燃烧过后,地球将进入漫长的冰川纪,成为一颗无法居住的冰冷的恒星。人类的精明,野心和互相算计终将毁了人类和地球。浩瀚的宇宙将再等上几十亿年才有可能再有人类这样的文明出现。

 

雪儿和我坐在圆亭咖啡馆外面的空无一人的围栏里的一个小木圆桌旁,看着天上的滚滚浓烟和街上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的人。那些最有钱的亿万富翁们和毁灭人类的罪魁祸首的政客们已经买到了去月球的诺亚方舟的票,乘坐航天飞机到那个小小的不毛之地去避难和继续玩他们的政客游戏去了。太阳被黑色的浓烟遮住了,往日阳光充沛的巴黎的街头再也没有了阳光,只有天空落下来的黑烟的余烬。我们坐在小圆藤椅上,面前的玻璃小桌上摆着两杯放着冰块的冰水,这是我自己进咖啡馆里倒的,咖啡馆的里的人都走光了。对面的林荫道边上是一个米黄色的建筑,楼上一排一排的阳台依旧点缀着鲜花,但是早已空无一人;楼下是几个卖花和卖水果的小店,店面的顶部挂着绿色遮阳篷。卖花的小店的橱窗里摆着鲜花,门口放着各种各样的红色的,白色的,黄色的,紫色的和绿色的花与叶子,卖水果的小店门口摆着一箱一箱的橘子,香蕉,苹果和一些热带水果,远远看上去显得色彩斑斓。

我坐在雪儿的对面,隔着小圆桌跟她互相看着,等待着天塌地陷的时刻到来。

可惜我们再也不能转世了,她微笑了一下说,笑容有些凄惨。地球毁灭了,转世也没地方去了。

如果要是能转世,我们还要在一起,我握住她的手说。你这一世跟我在一起后悔吗?

不后悔,她说。你前面的十世都在等着我,你后悔了吗?

没有,我说。如果能再有十世遇见你,我要每一世都跟这一世一样跟你在一起厮守。

那你会不会烦哦?她看着我说。每一世都跟一样的女人在一起。

不会,我凝视着她的黑色的瞳仁说。在我眼里你就是世界上最美的。

 

脚下的地面开始颤抖,桌上的水杯也开始平移,路边传来噼啪的响声,黑色的沥青马路上开始出现裂缝。地上的裂缝越来越大,路边的建筑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轰然倒塌,各种各样的桌子,椅子,沙发,镜子,电视,装饰画,钟表,镜框,石砖,不断地掉入地上越裂越大的缝隙里,地缝沿着地面飞速地向前面和左右两面移动着,把地面撕开一个曲折的巨大峡谷。对面的花店和水果店的玻璃粉碎了,叠落在一起的一箱箱水果歪倒了,红色的橘子和黄色的苹果滚了一地。圆亭咖啡馆的玻璃也开始碎了,楼上的碎玻璃渣掉下来,漫天飞舞,像是在灯光下翻飞的晶莹透彻的雪花。

我爱你,我平静地说。过来让我吻一个。

我也爱你,她在椅子上欠起身子,把头伸过来说。

我的嘴唇和她的红红的嘴唇在小圆桌上方触碰到了一起,她的吻一如最初的吻一样迷人和甜蜜,舌尖带着淡淡的甜味儿。周围的一起都在我眼前消失了,我眼前只有她,我只看见她,连圆亭咖啡馆在身后悄然倒塌都没有感觉到。她闭着眼,舌尖在我的嘴唇上游动,带着温暖和湿润。我闭上了眼睛,像是在时光隧道里穿行,周围涌出一些陌生的面孔,他们穿过我的身体,逐渐远去。阳光快速地从地上扫过,由亮到暗又由暗到亮反复循环着。我好像回到了前世,举着画笔在画室中央往一块画布上涂着牛头上的绝望的眼睛,她在我的身后忙碌着,把一锅土豆汤端到小桌上,嘴里哼着歌。吃饭吧,她叫我说。我放下画笔,洗了手,坐到桌子边,跟她一起用勺子喝起了盘子里的浓浓的土豆汤。汤有些咸了,她尝了一口说。咸点儿好,咸点儿有味,我说。土豆汤的味道已经变得不重要,那只是维持生命运转的养分,重要的是我看着她的时候她也在看着我,我们四目相顾,眼里流淌着穿越时光的爱恋的目光。她的几丝头发垂下来,垂到了脸颊上,我伸手去把她的栗色的发丝绕回到耳朵后,触摸到了她的有些发红的脸颊。她把脸颊贴到我的手上,烫烫的,一股温馨的感觉从我的指尖顺着手掌和胳膊流向心脏,沿着血管流遍全身。

 

三十四

我坐在家里的一间当作办公室用的房间里,敲完《十一世之恋》的最后几个字后,在电脑前沉默静坐了许久。天快傍晚了,房间里有些阴暗,液晶的蓝光照亮了我的脸。电脑旁边是一张她的照片,照片上的她用她的深邃的眼光看着我,面容依然清纯秀丽,像是一朵永远不会凋谢的洁白的百合。照片旁边是那个印着桔黄色的月亮,蓝色的山,阴郁的天空上带着浅黄色的光晕和旋转的星云的薄薄的瓷杯,那个我高中毕业的时候从她的课桌里偷来做纪念的瓷杯。我的手指在照片上抚过她的脸庞,拂过她的美丽的双眼,小巧的鼻子,性感的嘴唇和洁白的脖颈,心里起了一种恍惚的感觉,似乎她在照片里用手抓住了我的手,把脸依偎在我的手掌里。十多年了。十多年来每天我都在想念着她,每天都在看着她的照片,每天都在心里对她说我想她。

爸爸,你又在看妈妈的照片吗?九岁的女儿走进我的书房问我说。

嗯,我点点头说。

你怎么老看妈妈的照片呢?女儿靠在我的身边一边看照片一边问我说。

因为我很爱你妈妈,我低下头说。看见她的照片,就想起了她,就可以跟她说说话。

可是我都没有见过妈妈,女儿端详着照片说。她是什么时候离开我们的呢?

二零零一年的九月十一日。我把照片放回到桌子上的电脑旁边说。那天在纽约,有一架坏人驾驶的飞机撞上了妈妈上班的高楼。妈妈在楼上,电梯坏了,楼梯也都断了,妈妈下不来了,最后楼倒塌的时候,妈妈被埋在楼里了。

要是妈妈现在还能活着就好了,女儿天真的说。

就是,我抚摸着已经阖上了的电脑,眼里湿润着说。所以爸爸写了一篇小说,在结尾的时候,让妈妈跟爸爸一起从楼上逃下来了,让妈妈嫁给了爸爸,一起相亲相爱直到世界末日。其实那一天爸爸飞到纽约去看妈妈的时候,那座楼已经被坏人的飞机撞了。警察拦在楼门口,不让爸爸和任何人进楼,爸爸只能用手机给困在楼里的妈妈打电话。妈妈在电话里对爸爸说,这一世上,如果能有一个永远爱她的人,再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就是最幸福的人了,死了都值得了。在妈妈跟爸爸说,她想以后去中国领养一个女孩的时候,楼就一下子塌下来了。电话里的声音突然中断了,爸爸都没来得及跟妈妈最后说一声我爱你,妈妈就再也没有声音了,再也见不到了。

女儿不说话了,她的两只天真善良的眼睛看着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爸爸每天看妈妈的照片,我擦了一下眼角的泪水继续说,就是让妈妈知道,爸爸永远爱着她。你是爸爸去中国把你领养来的,因为妈妈活着的时候跟爸爸说,她想要领养一个女儿,把女儿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让女儿快快乐乐的长大。

那妈妈要是活着见到了我,一定会很高兴了。女儿扬起头看着我说。怪不得你总要给我买漂亮衣服呢。爸,你该带我去弹钢琴去了,你又忘了吧,老得我提醒你。我们要晚了。

你是一个很可爱的孩子,我站起身来说。妈妈要是活到今天,看见你这么聪明漂亮和懂事,一定会非常高兴非常幸福的,你真的很像她小的时候。钢琴书都准备好了吗?那我们走吧。

带着女儿走进车库,我打开车门,让她坐在后座上,叮嘱她系好安全带。女儿很乖地坐在后座上,手里抱着钢琴课本,身边是一个蓝色的娃娃。把后车门关好,我走到车前面的驾驶座一侧,拉开车门坐进去。我从裤兜里掏出车钥匙来,钥匙圈上坠着一个硬币大小的小圆相框,她在里面透过前排座位之间的缝隙看着车后座上的女儿,脸上带着微笑。慢点儿开车,别着急,回来晚饭就做好了。我仿佛听见她在对我说。虽然我已经触摸不到她的脸庞,但是我知道她就在身边陪着我。把车打着火,我一边用脚踩着刹车,一边伸手拉过安全带来系上。车灯在有些昏暗的车库的砖墙上打出两个明亮的光圈,照亮了车库里堆放在墙角的绿色的剪草机,银灰色的烧烤炉子和煤气罐,褐色的劈柴,盛放垃圾的黑朔料口袋和挂在墙上的冬天铲雪的大雪铲。

我一边倒车,一边想着等晚上把《十一世之恋》的最后一世贴出去。我不知道读者们会怎么想。我猜他们会喜欢这个风儿和雪儿在最后一世里一直相爱,爱到世界末日的结局。不光是为了许诺好的风儿和雪儿在一起的诺言,也不光是为了说好的幸福,我是觉得文字会变成历史,在历史里,雪儿和我会永远在一起,再也没有什么能把我们分开,我们会永世相爱,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直到世界末日。

车咯吱咯吱地碾着地上的雪,向着外面的马路开去。天已经开始黑了下来,外面的街上有些堵车,排成几溜的车的尾灯闪着红色的光,车底下的排气管向外排放着白色的雾气。雪依然在下,透过雪的帷幕,前面的车的尾灯变成一团团橙红色,点缀在密集的雪花中,像是圣诞夜树上穿起来的一串串五颜六色的彩灯。车里的CD里响起一阵吉他前奏和一个男人略显嘶哑的忧伤的歌声,这是汪峰的那首让我每次听都止不住眼泪的《你是我心爱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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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clothtiger' 的评论 :
我觉得人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阶段,对爱的理解不同,注重的东西也不一样。比如年轻的女孩,可能会更注重帅气,有才,有理想这样的,而到了一定年龄,才会觉得性格,脾气,为人很重要。阿甘正传里的女主简妮,年轻时不会真正喜欢阿甘,只会把阿甘当作一个好朋友。只有经历了许多,才会明白生活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才会appreciate阿甘的感情,才会回到阿拉巴马。这部小说里的男主和女主也是这样,只有经历了许多,才会了解和珍惜那些真正的感情,才会觉得这些比别的更重要。
clothtiger 回复 悄悄话 在还没看到拥抱哥的评论回复之前,在看到出生到上学,出国这一段,我的脑海里就在浮现着“阿甘正传”这几个字。刚好拥抱哥在回复中就提到了“阿甘正传”。
阿甘正传是个浪漫主义作品。
其实现实是蛮残酷的,就像王朔小说里的漂亮的女孩子喜欢街上的顽主,坐在顽主的自行车后座,任顽主打骂都不走。还有像“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的为顽主自杀。
拥抱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HP67' 的评论 :
谢谢HP。建议得很对,因为这篇是参加文学城二十周年征文,所以前面要有个因子跟征文相关一些,所以前面有了一些多余的话。这篇题目起得不好,当时没有好好想,后来想改也不好改了。
拥抱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星如雨86' 的评论 :
谢谢星如雨。说得很对,所以女主是爱不上男主,就像《阿甘正传》里的女主一开始也无法接受阿甘一样。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女主经历婚变,感情上受到很大打击,此时男主依然执着地爱着女主,我想就像《阿甘正传》里的女主一样,女主最后跟男主在一起,也是可能的吧。
女主强悍,回到小城后没做什么,我想是因为女主经历911之后,想休息一下,然后就赶上世界末日了。
拥抱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mae' 的评论 :
谢谢mae。这是《十一世之恋》里的最后一世,赶上文学城二十周年征文,看见这篇是跟文学城有关的,就拿来稍微修改一下参加征文去了。
HP67 回复 悄悄话 作者的作品多为沉重深刻的悲剧,这一次的911后的虚拟好结局是独特的写法,给最后依然悲剧的结局带来温暖的亮点,这样对比更加映衬了其中的悲喜。

开头的作者和读者交流,让人有一点不能进入到风儿雪儿的小说中去, 感觉去掉会比较单纯一些。
星如雨86 回复 悄悄话 我的天,谁会喜欢成绩这么差的男生,学无所长,会甲骨文也没用啊,女主根本不可能爱上,也说服不了读者。

其实这个男主的思维方式是错的,不能因为等了10世,就非要人家女主回报这种痴情。
十一世的故事我读过,前面的10世都写的很浪漫很有想象力,唯独最后这一篇我觉得有很多硬伤。包括女主那么优秀的条件,那么上进,婚后忽然成为了无所事事的家庭妇女。男主女主看下来根本没有什么共同之处,穿越和转世应该是灵魂挚爱,可是没有灵魂的交流和默契,肉体之爱倒是写的不错。

在巴黎重逢的那一段很不错。911这段也巧妙。
mae 回复 悄悄话 一气读完了!感慨万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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