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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条波希米亚红裙(七十六)

(2015-11-10 22:22:16) 下一个

七十六

 

出租车在繁华的道路上驶过,她侧头看着闪烁着五颜六色霓虹灯的街头,看着夜色下一间间灯光明亮的橱窗。出租车内光线阴暗,路灯和街灯的光一条条在车窗上闪过,光线扫到她的身上时,她能从车窗玻璃上看见自己脸部半透明的轮廓。车内漂浮着一股淡淡的香气,像是前一个乘客是个喷了过多香水的女人。司机沉默而专注地开着车,车内的收音机里播放着纽约的天气预报和新闻。广播中冒出“中央公园”,“游行”,“天安门”几个熟悉的的字,她听不懂里面说得是什么,只能猜测是在报道今晚的纽约华人大游行。

车很快就开到了林肯中心。她用结结巴巴的英语给司机指着路,来到了公寓楼前。司机把车靠边停下,她从手包里掏出一张二十元的钞票递给司机。司机熟练地给她找着零钱。她接过司机找给她的零钱,小心翼翼地数了一下,留给了司机一块钱做小费,把剩下的钱塞进手包里。她推开车门走下车来,跟司机说拜拜,随手把车门关好。五月的夜风吹来,带着一种透心的凉爽。公寓楼的前厅灯火通明,从落地窗可以看见里面的保安和看门人在聊天,靠近窗口的长沙发上坐着几个人,看着窗外。她穿过前厅走进电梯的时候,觉得心情已经平静多了。

 

我想回去了,她在电话里对徐泽宁说。

再过一个多月排练结束,你就能回来了,徐泽宁说。《卡门》排练是六月底结束吧?

我现在就想回去,她说。

怎么了?不是在纽约挺开心的吗?徐泽宁有些诧异地问她说。再说,排练还没结束,你就溜了,不好吧?

我想回去,她说。我能不能回去啊?

也好,最近你们那里不断有游行什么的,我还真担心你出什么事儿,徐泽宁想了一下说。那我跟靳凡讲一下,反正你也演完了《睡美人》,《卡门》排练的也差不多了。我再给使馆打个电话,让他们给你订机票。你想订那一天的机票回来?

越快越好,她说。

好的,我跟他们讲,徐泽宁说。

泽宁,你对我真好,她说。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过。

你是我老婆啊,徐泽宁说。别人也不能对你这么好,谁对你这么好,我也不答应。

 

离开纽约之前的晚上,她和明宵来到了纽约三十八街上的一家泰国餐馆。他们面对面坐在靠窗的一个小桌边。隔着浓密树荫遮挡的临街玻璃窗,她看见街头青白色的路灯一盏一盏开始点亮,马路两边是鳞次栉比的建筑物和商店,熙熙攘攘的人流和川流不息的车辆。灰黑色的云层揉入了傍晚的青光,占据了主要的天空,一直弥漫到天际,像是凝固了的波浪。云层底部是一长条一尺多宽的橙色的光,在灰黑的云层衬托下,桔黄色的光条显得绚丽异常。本来已经不知去向的夕阳突然出现在云层底部的橙色光条之中,瞬间带来刺眼的光芒,把对面一幢老楼上开始剥落的蓝色油漆大字照得金黄。

混着陌生音乐的柔和的光线在弥漫着香辣味儿的屋子里徜徉。夜幕悄悄降临,玻璃窗变成了一面镜子,明宵拿着刀叉的半透明的影子在镜子上时隐时现。她学着明宵的样子,用刀子把面前盘子里的辣鱼切开,用叉子扎了一块送入口中。味道儿很好,但是比她想象的还要辣一些。

那天你怎么从我宿舍里跑了,煮好的鸡蛋西红柿面也没吃?明宵问她说。

不想告诉你,她端起左手边的冰水杯,喝了一大口说。

你不告诉我,我也明白,明宵笑笑说。

明白什么?

我也不想告诉你。

那就别说了。

其实我们做不成朋友,明宵用叉子扒拉着鱼说。因为我爱你,你也爱我,即使你不承认,我也知道。我觉得吧,我们只能或者相濡以沫,或者相忘于江湖,没有别的选择。因为任何一种别的选择,最终都只能是一个得不到却想要的痛苦的结局。我们只有一种幸福,就是你我在一起的幸福。我们也有一种痛苦,就是在一起却又不能在一起的痛苦---

我不想听,她打断明宵的话说。

 

你好好问问你自己,是真的爱徐泽宁吗?明宵放下叉子看着她说。如果你是真的爱他,那我情愿从你的世界里消失,再也不来打搅你的安宁。但是我不能想象你会真的爱他。他比你大那么多,又热衷于政治,思想和爱好跟你完全不同,跟你完全是两类人两代人,你怎么可能会真正爱上他。如果你不爱他,那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一起呢?

我们不说这些了好吗?她低头看着盘子里的鱼说。

你留下来,在纽约跳芭蕾吧,明宵说。这里有这么好的剧团,这么好的剧场,在这个世界级的大舞台上,你可以尽情发挥你的才智,表现你芭蕾的天赋,不比中央芭蕾舞团强很多吗?这些年来,我一直想忘掉你,但是一直忘不掉,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真正相爱的人,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儿。离开了你之后,我再也没有能够找到一个自己能真正爱上的人。我只爱过一个人,就是你。小曦,留在纽约,跟我在一起好吗?我做导演,你跳舞,我们在国外相亲相爱,也会有钱,会过得很幸福的,你不觉得吗?

我们不能聊点儿别的吗?聊聊你的电影什么的吧。

我以后不想回国了,想就在这里拍电影,明宵说。像我这样的回去可能什么都干不了,他们不会让我拍自己喜欢的电影的,我也受不了像我爸那样对电影没有什么趣味的人来审查我拍的电影。

 

天空黑了下来,早先那道绚丽的橙色的云层已经完全失去了踪影。行人在街上匆匆地走着,脚步声消失在骤然而起的风里。有人举起了雨伞遮在头顶上。一道道雨丝从云层上落下来,在路灯下闪着一段段银色的光。明宵兴高采烈地谈着电影,谈着他毕业后的打算。每当他谈起电影来总是滔滔不绝。她面带微笑地听着,把自己盘子里吃不了的鱼切了一块放进他的盘子里,手臂不小心碰翻了面前的水杯。混合着冰块的水倾倒在白色的桌布上。明宵手疾眼快地隔着桌子伸过手来,把杯子扶起来,用自己的餐巾布擦着桌子上的水迹。一个皮肤黢黑个子很矮的泰国女招待走过来,帮着把桌面上的冰水清理干净。

下雨了,明宵终于停下来看着斜打在窗户上的雨滴说。前边有一家意大利咖啡店,里面的咖啡非常非常好喝。你一定要去尝尝,那里的焦糖布丁比这里的甜点好吃多了,在北京你哪里都吃不到口感这么好的布丁。吃完饭我带你过去,不远就几趟街,正好还可以在雨中散散步。

好啊,她说。在雨中散步很浪漫,我喜欢。

你今晚好像有些焦虑和心不在焉,明宵仔细地观察着她的面孔说。有什么事情让你焦心吗?

没有,她用雪白的餐巾布擦了一下嘴角掩饰说。没有。

她不想让他知道。徐泽宁已经通过使馆给她订好了回京的机票,明天就上飞机。使馆也把机票送到了她手里。她本来应该此刻在公寓里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的旅行。她不打算告诉他。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明天回北京。她会自己坐出租车去机场,悄然离开纽约,悄然离开他。

明宵又继续谈起了电影。她看着他的充满激情的眼睛,知道有一天,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导演,一个出色的导演,一个能拍出让人震惊的片子的导演。有一天。但是她不会跟他在一起。因为她要回北京了,而他最好的土壤是在这里。在纽约。在好莱坞。在美国。

 

吃完晚饭后,他们冒着细雨沿着霓虹灯闪烁的街道散步,在带着紫丁香和新鲜雨水味道的风里走过一条条街道。他们错过了那家意大利咖啡店,却拐进了一家带着怀旧色彩的蓝调爵士酒吧。他们坐在吧台边的高脚登上,要了啤酒和鸡尾酒。乐池里钢琴手在低头抚弄着黑白键盘,一个古巴女歌手站在麦克风前,唱着一首忧郁缠绵的老歌。麦克风的横杆在灯光下散发着银色的光,吧台的一盏向上打的彩灯把酒吧的屋顶不断变换成绿色,紫色和桔黄色,四周墙壁带着彩绘的玻璃上晃动着走动的人影。

他们坐得很近,几乎膝盖可以抵住膝盖。对面的乐池后面挂着一幅画,上面画着一个妖艳的女人,穿着一件银灰色的短大衣,里面是一条红色的衬衣配着火红的裙子,黑色的丝袜和紫色的长靴。这样的颜色搭配让她觉得有些别扭,虽然她也说不出别扭在哪里。调酒师扔过来一盒木质火柴。明宵伸手接过火柴盒,熟练地擦亮一只火柴。一股鲜艳的蓝红色火苗嚓地一声腾起。在红色的火焰闪烁下,明宵俯身点上一支烟,扭头看着她,英俊而成熟的脸上,依旧带着一股孩子一样纯真的微笑。

在忽明忽暗的灯光和蓝色的烟雾下,她盯着明宵的脸庞。这么多年,他的脸庞依然帅气和刚毅,一如当初,笑容依然带着大孩子的天真和阳光一样的明媚。她回想起了十六岁那年跟明宵在前门逛街,逛累了坐在街头喝大碗茶的情景。许多年过去了,那些情景依然栩栩如生,逼真如昨。

 

第二天中午,在乘坐出租车去机场前,她让出租车司机绕道带她去了一趟哥伦比亚大学,在明宵经常看书的一座咖啡馆前驶过。咖啡馆就坐落在哥大附近一幢浓荫遮盖爬满青藤的幽静的老楼边。她坐在出租车里透过车窗瞪大眼睛看着,远远的就已经看见了坐在咖啡馆外面座位上的明宵。他坐在石砌台阶旁的一张黑色小咖啡圆桌边,面前摊开着两本不断被风掀动的书,手里握着一杯咖啡,正懒散地跟旁边的两个同学聊天。五月的阳光流泻过他的全身,他带着开心的微笑,丝毫没有发觉一辆黄色出租车从面前缓缓驶过,里面有一个人隔着褐色的窗玻璃在看着他。

她坐在车后座的暗影里,让出租车慢慢地走,好让她有时间最后仔细地看他一眼。虽然他头上戴的一顶蓝色垒球帽遮住了大部分头发,但是她依然可以从前额,耳边和脖颈上看见那一头浓黑的略微有些卷的头发。他的头发看上去很光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像是早上刚刚洗过的样子。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带着竖条的衬衫,衬衫上系着一条蓝白道的领带,袖口上有一粒银色的扣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的长腿上是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裤腿在脚面上卷起一截,袜子是深灰色和白色的混合体,显得很厚。他的脚上是一双深棕色的船型鞋,鞋底是白色的,鞋面上也匝着一圈白色的边。

出租车缓缓地从咖啡馆前开过,驶过黑色的铁栅栏和浓密的绿树,驶过哥大校园的正门的两尊希腊式雕像,向着机场的方向驶去。她扭身回头从后车窗里看着远去的哥大校园的铁栅栏门,看着逐渐模糊的咖啡馆和明宵的身影,心里涌起一阵忧伤。

她必须得提前离开纽约。五年以前,她爱过明宵,爱得痛心彻骨。明宵跟她分手之后,她花了三年时间才从对明宵的感情之中走出来。纽约的这次相逢,重新唤起了她内心里对明宵的感情。但是她不再是那个为了爱情可以什么都不管不顾的女孩了。她不能让自己再一次爱上明宵。坠入感情的深渊。她已经结婚了,她不能违背自己的婚约去跟别人好。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纽约,不让自己再陷入对明宵的感情之中。

此去一别,她不想再见到明宵了。该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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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拥抱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慕容筱小' 的评论 :
谢谢慕容。友谊可以长久,爱情基本就是得不到就会失去。
慕容筱小 回复 悄悄话 物是人非呀,as time goes by.
拥抱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HP67' 的评论 :
谢谢HP67
HP67 回复 悄悄话 为小曦点个赞! 舍得,舍得, 能舍方能得!
拥抱哥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march2007' 的评论 :
谢谢三月。这一节故事进展得太快了一些,应该分成两节来写。
march2007 回复 悄悄话 红裙写的渐入佳境。好好写。再加点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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