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亲爱的,我到了。小镇很漂亮,很多雪,挨着海,我太喜欢了。小木屋就在灰狗车站对面,一下车就看到了。我在三号,旅馆办公室右边的第二个屋子。等着你。
她进了屋子,脱下沾着雪的靴子和羽绒服,放下行李之后就立即给他发了一个短信,让他知道此刻她已经来到了小木屋。每次她都是这样,无论去了什么地方,第一件事就是告诉他,她在哪里。她怕他担心。他也是这样,无论出差到了什么地方,第一时间都会短信或者打电话给她。她经常忘了给母亲打电话,但是总忘不了他。母亲总是抱怨说她给家里打电话少,要她每个星期至少给家里打两次电话。她想着想着就给忘了,直到看到手机上显示母亲的号码,才想起又忘了给母亲打电话。没有一次她能跟母亲愉快地结束电话,每到结尾,母亲总是要提起她最怕提起的事儿。她总是行行行,好好好地一边应付着母亲,一边琢磨着怎么想个借口好赶紧把电话挂断。但是母亲不会让她轻易逃脱。她没有办法,只好听着母亲把千百次说过的话重复来重复去。她有一次在电话里跟母亲急了,她气恼地说,我有办法吗?人不娶我,我能把自己绑人身上吗?母亲说,你可以跟他分手。
她能够跟他分手吗?
她把白色的iphone放在床头柜上,拉开旅行箱的拉索,把两套牙刷牙膏拿出来,摆放在洗漱台上。小木屋里弥漫着松木的清香,四面墙壁都是一整根一整根的圆木搭成的,里面有一张很大的双人床,一个床头柜,一个电视柜,一个情侣双人座沙发,还有一个长方形的小茶几。说是小木屋,但是里面有电源插头和暖气,有很现代化的卫生间和洗漱台,空间也大,比一般旅馆房间还要大一点儿。她走回到床边,打开放在地上的行李箱,翻腾着箱子里面的东西。她把里面的化妆品拿出来放到洗漱台上,鞋放在门口,几袋零食和一条烟放在靠窗的桌子上。这些零食,是她平常爱吃的,那一条烟,是他爱抽的牌子。箱子里面还有几套衣服,其中有一件很性感的蓝色丝绸内衣,那是她在燕莎的二层买的,平时没有机会穿,她想穿给他看。她把内衣放在床上。她喜欢蓝色,喜欢丝绸摸上去的凉爽光滑的手感。他一定会喜欢的,她想。
她收拾完东西,把箱子盖上,洗了个热水澡,换了一身舒适的内衣。她站在洗手间边的洗漱台前,拿着牙刷刷牙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面孔,发现自己的脸庞有些憔悴。再过一个月,她就该三十岁了。可恨的三十。她现在很怀恋二十岁的时候。那时她年轻。那时她心高气傲。她曾经喜欢过外班的一个男生。她不知道那是不是爱,因为在他们之间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他们没有过约会,甚至也没有单独在一起过。她没有告诉过那个男生---她没有告诉过那个男生她喜欢他,她不会告诉他。其实她曾经暗示过那个男生,但是那个男生没听懂。她不知道是否有男生像她一样,也在偷偷的暗恋她,但是不敢告诉她。毕业以后,男生去了上海,她去了北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她去了北京,成了北漂中的一员。她天资聪颖,人又漂亮,外语一直是她的强项,不久就靠自己的本事在外企找到了一份办公室文秘工作,成了这个城市里的一个小白领,拿着一份不高不低的薪水,做着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单位里有几个男的喜欢她,其中还有一个食堂的厨师。她不喜欢他们。她觉得他们离她心目中的爱人差得太远。那时她年轻,她不怕等待。母亲总是爱打听她单位里的男同事,问有没有人追她。她不愿跟母亲讲这些。母亲经常拿没嫁过人的姑姑的事例告诫她,如果不趁年轻时把自己嫁出去,将来后悔都来不及。母亲告诫她说,姑姑大学毕业时也漂亮得像是一朵花,找对象挑剔着呢,最后高不成,低不就,年龄越大越找不到好的,一辈子孤独,连个孩子都没有。那时她听不进母亲的话。她喜欢姑姑。姑姑有洁癖,宁肯不嫁人,也不愿跟一个不喜欢的人凑合过。姑姑说,她不喜欢收拾一个不喜欢的男人的满地乱仍的臭袜子。她有些像姑姑,对于不喜欢的人,即使那个人对他再好,她也不领情。她没有交过真正的男朋友,直到遇见他。
屋里的双人床很大,也很干净整洁,雪白的被单一尘不染。她走到床边,把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掀开一角,坐了进去,让被子围住身子,盖住脚。自从上了飞机以后,她一直想睡一觉,但是总是睡不着。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和几个小时的灰狗的颠簸,她早已疲累不堪,渴望着好好睡一个黑甜的觉了。但是她的头发还有些湿。她想坐一会儿,等头发干了再睡。此刻的北京,应该正是下午吧,她想。现在,他在干什么呢?是在开会,还是在去机场的路上?她知道他最近很忙。公司的业绩不好,股票下跌,董事会对CEO很不满,想换人,要他顶上去。他在全世界各处飞,到处给公司员工打气,想要把公司重新振作起来。快到圣诞了他还在到处奔波,忙得焦头烂额。而她,非但不能分担他的忙碌,却要逼着他做出一个决定。一个要他放弃自己的不结婚不要孩子的决定。她觉得有些难受。但是,她没有办法。她有办法吗?再过一个月,她就要三十了。她耽误不起。如果他不愿意跟她结婚和生孩子,那么这个圣诞节,就将是她和他在一起的最后的日子了。
她是在三里河的酒吧一条街上遇见他的。五年以前。
五年前,汪峰还没有现在那么有名,还经常到酒吧演出。那是一个周末的晚上,汪峰带着他的鲍家街四十三号乐队,在一家酒吧演唱。她喜欢这支乐队的名字。鲍家街四十三号。普通,简单,神秘。她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灵感取了这个名字。后来她听说,鲍家街四十三号是中央音乐学院的地址。她的闺蜜曾经说,汪峰---就是一个吊丝歌手。《春天里》就是吊丝的歌。可是她喜欢汪峰。她是汪峰的粉。她喜欢台上的汪峰,长头发,拿着一把吉他,带着有些嘶哑的歌喉。她很早就来到了酒吧,在靠门口的一个墙角找到了一张桌子。她看见汪峰的女友坐在舞台侧面的一个角落里。她听说,《你是我心爱的姑娘》这首歌,就是汪峰为坐在台下的那个女友写的。她很感动。那首歌旋律优美,她听的时候总能感觉到里面的温柔的爱,如同潮水一样滚滚而来。第一次听,就打动了她。一年之后,她听说汪峰跟别的女人好了,把女友甩了。她很气愤。难道爱可以就这么轻易失去吗?曾经那么动人的爱,在那首《你是我心爱的姑娘》里。
那天晚上,他就坐在她身旁。她没有跟朋友一起来,她是自己来的。她本来就是一个文静的人,身边坐了陌生人之后,就更羞涩不爱说话了。她不认识他。是他来晚了,找不到地方,只有她的桌子边有空位,就坐在了她旁边。五年以前,她二十四岁,正是女人发育成熟,浑身充满魅力的最美丽的年龄。他三十九岁,正处在男人身体和事业上的巅峰时期。他个子高大强壮,风度翩翩,皮肤被西班牙的阳光晒成古铜色,具有西班牙骑士一样的英俊和潇洒。他坐在她身边,谈笑风生,充满了幽默和自信。他显然听不懂汪峰的歌,也不知道汪峰是谁,但是他说他喜欢酒吧里的这种气氛。她在外企工作,口语虽然不是太好,但是还可以聊几句天。他说为了感谢她同意让他坐在旁边的空位上,今天晚上的酒他包了。他问她想喝什么酒。她不知道什么酒好,于是她说要杜松子酒。她觉得杜松子酒这个名字听着很好喝。她没想到杜松子酒这么苦。也没想到后劲儿这么大。她喝了一杯就开始有些晕了。他问她在哪里工作。她没有告诉他。她不想随便告诉别人自己的工作单位。她反问他在哪里工作。他说他来北京出差,住在香格里拉饭店。她觉得他很帅。那天她没有化妆,穿着一件白色短裙,像是网球衫一样的白色短裙。她平时不穿这么短的裙子,但是那天天气闷热,她出门的时候换上了最短的一条裙子。他说话的时候,手不断地做着手势,她注意到了他的手上没有戴任何戒指。酒吧里的人越来越多,空间很窄小,虽然有空调,但是屋子依然很闷热。他扭身找酒吧服务生要酒的时候,身子蹭到了她的胳膊,虽然只是轻轻的碰了一下,她心里还是很有些紧张。那天晚上,她喝得有些高了。都怪那种后劲儿大的杜松子酒。她的脸很红,话也多了许多。他的英俊和帅气,他的幽默,他的开朗的孩子气的大笑,他的天生的绅士风度和强健的体魄,打动了她。她喜欢上了他。那天晚上,鲍家街43号乐队最后演奏得一曲是《绽放》。
让我们再来一次/在深渊里共舞
忘记一些遗憾/忘记一些无奈
让我们再吻一次/就在这一瞬间
穿越所有的痛苦/穿越所有的伤害
就在这灿烂的一瞬间/我的心悄然绽放
就在这绽放的一刹那/像荒草一样燃烧
就在这燃烧的一瞬间/我的心悄然绽放
就在这绽放的一刹那/我和你那么辉煌
那天晚上,她觉得她的心有一种无名的兴奋,在悄悄地打开,绽放。就在这悄悄绽放的一刹那,她知道,她喜欢上了他。后来别人经常问她是怎么跟他相遇和相爱的。她说,只是偶然的遇到了。就在那天晚上,就在汪峰唱完最后一首歌后,她知道,她会跟着他走,跟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去他的酒店。她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也几乎没有来过酒吧。要不是因为汪峰,那天晚上她也不会去那个酒吧,也不会遇见他。但是那天晚上,她去了那个酒吧,因为汪峰。那天晚上,她遇见了他。那天晚上,他问她想不想跟他一起回香格里拉。她跟他走了。
夜里十一点钟,他们从酒吧出来,坐上了街边载客的一辆出租。她告诉司机,去香格里拉大饭店。司机问她说,你们这样的一晚上挣多少钱。她知道司机是什么意思。司机把她当作在这条街上出没的小姐了。他大概也把她当成小姐了,在离开酒吧的时候,问她一晚上多少钱。她愣了一下,说五百元。她不知道小姐们要多少钱,她只是随口说了一个数。那天晚上,她喝多了。她想跟他在一起,她就跟他走了。她跟他上了出租车。她告诉司机去香格里拉大酒店。司机从后视镜里不怀好意地看着她,问她一晚上挣多少钱。在车上他坐在她身边,像是一个绅士一样的规规矩矩地坐着,既没有拉她的手也没有搂她的肩膀。一路上,他只是跟她彬彬有礼地聊着天,问她北京哪里好玩,哪里有西班牙餐馆之类的。她说她不知道。她说她从来不知道北京有西班牙餐馆。她说她从没有吃过西班牙餐。他笑了,他说他可以给她做一顿正宗的西班牙餐,如果她喜欢的话。她说她喜欢。但是她知道,他就是说说而已。他不会给她做,他也没有机会。明天早上,他就会离开她,忘记她。谁会记着一个小姐呢?
她跟着他进了香格里拉的大堂。她不敢抬头看人。她觉得酒店里的人都在看着她,连保安都在看着她。她脸很红,心跳得也厉害。她跟在他后面,觉得心虚得就真像是他带回来的一个小姐。上电梯的时候,她觉得自己很奇怪。她怎么会跟一个陌生人去他的房间呢?她有些害怕,会不会有警察来查房?会不会把她当小姐抓走?要是那样,她就惨了。但是她还是站在他身边没动。她的心一直在扑通扑通的跳,她觉得内心里有一种冲动,有一种刺激,有一种兴奋,有一种渴望,那是一种喝酒之后的兴奋和渴望,从来没有过的兴奋和渴望。他的房间在顶层,她觉得电梯开得很慢。很久很久才开到顶层。迈出电梯的时候。她有些后悔,甚至想扭头就跑下楼,但是还是跟着他穿过静悄悄的走廊,进了他的房间。他打开门,让她先进。她走进房间,很吃惊地发现是一个很大的套间。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旅馆房间。这可是香格里拉,一晚上这个房间要多少钱啊,她想。
他拉开屋子一角的一个小冰箱,问她想喝什么。她说想喝冰水。她觉得头有些晕,想喝些冰水。他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个浅蓝色的瓶子和一盒冰块出来,给她倒了一杯冰水。冰水冒着气泡,有些苦涩,像是她刚才喝的杜松子酒。她有些紧张,一口气把冰水都喝了下去。他带着她去了阳台。很大的阳台。他们在阳台上俯视着北京的街道。北京的夜晚,从香格里拉顶层的阳台上看上去,显得比平时魅力了许多。一道道车灯流成的光柱。一颗颗星光点缀的夜空。一丝丝温柔的凉风。一颗颗黑魆魆的槐树。一串串的街灯。他们在阳台上站着,看着街景。月光照在他们身上。她觉得脸又红了,身上也有一种燥热的感觉。在阳台上,他告诉他,他不想结婚,不想要孩子。一辈子都不想。她问他为什么。他说他也不知道。她问他是不是同性恋。他笑了,说不是。他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婚了的人很少能继续保持爱情的。他说孩子太吵太闹,他受不了。
那你要是爱上了一个人呢?你会为了她结婚,跟她生孩子吗?
不会,他想了一下说。你会亲手去毁掉一个你很珍惜的东西吗?
但是如果她要是想呢?她问。
他没有回答,只是低头看了一会儿阳台下的一道道车灯,带她去了卧室。
第二天早上,她很早就走了。她要去上班,他要去机场。昨晚刚进卧室的时候,他从钱夹里拿出了五百美元,说是给她的。她觉得他很傻。她说得是五百元人民币,他给了她五百美元。她让他把钱放在床头柜上。她知道他误以为她是一个小姐。他带着她回香格里拉的时候,以为她是一个小姐。连出租车司机都误以为她是小姐。她穿了一条很短的短裙,一条太短的短裙,一个人坐在酒吧里。三里屯那一带街头上可以看见许多穿着暴露的小姐,小姐们都是一个人,坐在吧台边。他以为她是小姐,但是他依旧对她很温柔,问她是否可以,问她喜欢怎样,要她不要紧张。
第二天早上,他还在睡梦里,她已经醒了。她起来走了。她起来穿上短裙走了。她只拿了床头柜上的二十美元,这是出租车钱。香格里拉离她的住处太远了。她需要打一辆车,回到自己的住处,换上衣服才能去上班。她走出香格里拉饭店,在保安的注视下坐进了一辆等在门口的出租车。她告诉了司机地址。司机问她,一晚上挣了多少钱,就像昨天那个司机一样。她把头倚靠在车窗上,没有回答司机的问话。她看着清晨行人稀疏的街道,看着街上刚刚支起来的煎饼摊,看着蹬着三轮车运菜的小贩,突然想哭。她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陌生的人。一个陌生的男人。一个把她当作小姐的男人。她觉得自己是个坏女孩。她去了酒吧。她喝醉了酒。她跟着陌生男人去了酒店。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好女孩。但是那天早上,坐出租回去的时候,她觉得自己是个坏女孩。她咬着手上的指甲,把指甲咬出了血。
她以为这只是一夜情,她想他过后就会给忘掉。她没想到他会回来找她。更没想到他会找到她。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地址。她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单位。她只告诉了他英文名字。这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英文名字。外企的许多女孩都叫她这样的名字。一定有成千上百的外企女孩叫这个名字。他居然找到了她,在下一次出差来北京的时候。
他敲她的住处的门的时候,她以为是隔壁的邻居找她有什么事。她睡眼朦胧地打开门,看到门外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她愣了半天才想起来是他。她觉得好像是在梦里一样。怎么会是他站在门外呢?他告诉她说,是来跟她道歉的。在三里河的那天,他错以为她是一个小姐。他说,如果他知道她不是的话,他不会对她做那些事儿的。她说没有什么,那并不怪他,因为她穿了一条很短的裙子,自己一个人在酒吧。她说他不用道歉。她说她喜欢他,才跟他走了。那我们重新开始吧,他说。
她问他是怎么找到自己的。他说如果找不到她,他就白在剑桥和哈佛读书了。她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那次在香格里拉,第二天早上醒来,他的酒完全醒了,突然觉得不对劲儿。因为昨晚的她,太没有经验和太羞涩了,一点也不像小姐。而且,她没有把钱拿走。早上起来,他看见她已经走了,他看见白色的床单染红了几小块。几小块暗红色的圆圆的斑点。他惊呆了。他不敢相信。他说他没想到。他有些惊恐。他数了数床头柜上的钱,发现只少了二十元。他下了楼,已经找不到她了。他到了门口的出租车司机哪里,拿着一千美元,把她的样子形容给了司机们。有个司机告诉他,她上了一辆出租走了。他告诉司机们说,哪个司机载了她,知道她去了哪里,把地址告诉他,他就把这一千美元给哪个司机。他留下了email和电话。两天以后,他在荷兰收到了一个email,里面有她的住处的地址。是那个载她离去的司机特意跑回她家找到的地址。
她从来不相信会真的有一个白马王子骑着马来找她。但是那一天,他穿着一身白,白色衬衫,白色裤子,白色的袜子,白色的皮鞋。他甚至还戴了一顶白色的高尔夫帽。他站在她的门外,英俊潇洒,风度翩翩,浑身充满了西班牙人带着野性的魅力。他就像是一个真的白马王子,来敲她的门,带着她走了。他没有骑着白马来,但是他开了一辆白色的法拉利来。虽然没有白马浪漫,但是她不会抱怨。
明天傍晚,他就会到小镇上来跟她汇合了。圣诞节前,他说要跟她在一起过节。她最怕过节的时候自己在家里,让人看着像是个嫁不出去的大龄剩女。他挑了这个海边小镇上的小木屋,因为她从小就期望着有一天能住在海边,住在一个外面飘着雪的小木屋里,而他希望在一个安静的地方好好休息一下。他说以前秋天的时候去过这个小镇,印象很不错。他说她一定会喜欢小镇上的小木屋和对面的咖啡屋的。自从他说带她到小镇一起过圣诞节之后,她的心情比过去好多了。北京这个让她烦恼的大城市的一切突然变得美好了起来。餐馆的饭菜变得比过去更可口,上下班时拥挤的地铁也不那么拥挤了,甚至出租车也比往日来得勤和开得快。在等绿灯过马路时,总有售楼小姐塞给她一些花花绿绿的小广告,她也没有像过去那样看也不看一眼就仍进垃圾箱,而是蛮有兴趣仔细看完后揣进兜里。
她一直就想跟他说说自己的想法,但是一直没有提,一直憋在心里。她看过一篇很煽情的文章,里面说爱要比婚姻长得多,说爱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内容。五年以前,她很认同这种观点。五年以前,当他告诉她,他不想结婚,也不想要孩子的时候,她并没有觉得怎样,她觉得只要两个人好,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了。五年以后,她不再认同这种观点。对她来说,只有爱的内容而没有爱的形式,太理想太不现实了。她觉得他们已经走到了一个岔口,或者结婚或者分开,只能选择一条路。她累了。她想要一种安全感。她想要一种保证。她想要孩子。她不能像是五年以前那样,可以不担心青春的逝去。她快三十了。她的青春,就要逝去了。
在来小镇之前,她去看了父母,在父母那里住了两天,告诉他们说,她要跟男朋友去国外过一个有雪的圣诞节。母亲叮嘱说那里冷,要多穿些衣服。父亲给她拿了一个信封,里面是家里过去存的一些美元。她说不需要。她说他有钱。穷家富路,拿着路上以防万一,不要什么都靠着男朋友,父亲把信封硬塞给了她。跟父母住在一起,让她又想起了很多小时候的事情,想起父亲从小拉着她的手,送她去幼儿园,在路过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的时候,总带她进去玩一会儿滑梯。那时她总盼着自己长大,现在才知道上幼儿园时的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她觉得有些内疚,过圣诞节不能陪着父母。好在不是春节。出门的时候,母亲看着她,想跟她说什么。她知道母亲想说什么。她没让母亲说出来。她说,妈,我走啦,就迈下台阶走了。出门之后她没有再回头看,她知道爸爸一定在阳台上一边浇花,一边在看着她离去,她只是平静地低头走着,转过楼角的时候才回头看,但是已经看不见那个放着几盆月季花的阳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