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约圣经中,第一次提到“洗脚”,是在《创世纪》第18章。圣经写道:
天正热的时候,亚巴郎坐在帐幕门口,上主在玛默勒橡树那里,给他显现出来。他举目一望,见有三人站在对面。他一见就由帐幕门口跑去迎接他们,俯伏在地,说:“我主如果我蒙你垂爱,请你不要由你仆人这里走过去,我去叫人拿点水来,洗洗你们的脚,然后在树下休息休息。你们既然路过你仆人这里,等我拿点饼来,吃点点心,然后再走。”他们答说:“就照你所说的做罢!”亚巴郎赶紧进入帐幕,到撒辣面前说:“你快拿三斗细面,和一和,做些饼。”遂又跑到牛群中,选了一头又嫩又肥的牛犊,交给仆人,要他赶快煮好。亚巴郎遂拿了凝乳和牛奶,及预备好了的牛犊,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吃的时候,自己在树下侍候。
这段圣经是我最喜欢的一段,因为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想起童年时光。
上世纪70年代的新疆,到处是戈壁滩,几乎没有像样的建筑。我坐在自家平房的院子门口,可以远远地看到天山最高峰博格达峰。那时的道路很糟糕,路上总是布满砂石,尘土飞扬,因为没有人行道,放学回到家,鞋袜和脚就已经满是灰尘了。因为自来水很稀缺。很多户人家共用一个自来水龙头,所以家家户户都备有大水缸和扁担水桶,平时用水也非常节省。洗澡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很多人几个月都不洗澡,讲究点的人会隔三差五洗洗脚。
在我的记忆中,我的童年好像总是土黄色的,没有南方的桃红柳绿,莺啭燕飞,所以上大学以后一直很自卑,往后很多年都羞于跟别人谈论我的童年生活。直到近些年来,我才终于克开始跟孩子们讲述我的童年生活场景。
其实,每次读圣经时,我都像看到自己的童年生活场景,觉得自己似乎过过希伯来人先祖亚巴郎时代的生活:
一个人寂寞地坐在帐篷门口,寂寞地望着尘土飞扬的土路,目光可以直达远处的地平线。当有远方来客在天际出现时,这是多么令人欣喜的事情啊!即使亚巴郎不知道这三人是天主的使者,他也一定会热情挽留他们休息和吃饭。天气很热,树荫下很凉爽,他便把客人们招呼到树荫下坐着。他们知道客人们走了远路,因此殷勤地打水,让客人们洗脚。他让妻子用细面做饼,因为在日子艰苦的时候,人们没有条件每天吃细粮,只有来客人的时候,才舍得用细粮做饼。亚巴郎是牧民,他会挑选又嫩又肥的牛犊,宰了给客人们吃。
我的童年生活也是如此,每次亲戚来访时,我们总是充满喜悦之情,就像过节一样高兴。母亲有时会宰一只鸡,有时会让到市场上打一两公斤羊肉,羊羔肉则是美味中的美味,哪怕用完定量供应的油和白米,也要盛情款待亲友。给亲戚打水洗脸时必须的,如果亲戚留宿的话,母亲会认真准备干净的被褥和枕头,也不忘打水给客人洗脚。
因此,在我的理解中,“洗脚”是一种待客之道,是对客人的款待,也是表达善意的方式。于是,在《创世纪》第19章,天主派使者去毁灭索多玛,罗特正坐在索多玛的城门口。他一看见两位天使,就起身迎接,俯伏在地,说“请两位先生下到你仆人家中住一夜,洗洗你们的脚;明天早起,再赶你们的路。”(创19:1-2)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罗特是个义人,他的举动拯救了他的全家得以逃出索多玛。
“洗脚”的行为,在新约圣经里达到了高潮。此后,“洗脚”成为基督教会的一种象征和礼仪。记得有个神父跟我说过,他们在圣诞节前是要为其他神父洗脚的。
让我迅速跳回到近些日子网上流传的一些教宗亲吻客人脚面的照片、还有美国白人吻脚的照片,让我感到非常不适。我们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无论在梵蒂冈,还是在美国,洗澡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健康正常的成年人不需要别人为自己打水洗脚,可是还有这么多人固守着洗脚的仪式,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谦卑和大爱。我想说,你们忘记了圣经的真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