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来人 - 学生家长(3)
下午按约定的时间我们到了移民律师办公室,不久那位律师的助手也到了。移民律师先大概说明了一下程序,包括费用,还特别强调了当时付现金。然后就问了一系列有关学校、课程、学生身份、表格等问题。接着就开始付不同的费用了,家长就从她随身挎的包里连续掏了数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接着那位助手就帮家长定第二天回西雅图的机票,因为还是先得到来时的那个机场,所以第二天早上七点从我家走,还需要出租车送,移民律师就说好了她办公室的秘书/兼职出租车司机(我当时就想:真是“一条龙服务”呵)。
回到我家后还是赶紧查手机,我做饭。饭前她跟我算我的费用。我说就按照律师说的价格标准,小时数只算跟律师见面和去法庭的时间,其他就不说了。她如数给了我钱,又说“我现在没有零钱,在你家的住宿费过后给我寄来”。这时我真的开始鄙视这个人,真想说“我有零钱,我可以找给你”。午饭还剩了不少,我就做了鸡蛋汤,还放了姜驱寒。她喝了一口汤,说“有姜?晚上吃姜,胜过砒霜”!我说我从不信这些,然后接着喝。心想,你爱喝不喝。她却把碗里的汤全喝光了。
饭后我们聊天。 她又提起律师想要她儿子的车,因为是好车。我说律师不能这么干,而且律师们好车见得多了,还看不上你儿子的“阿枯拉”呢。她问我是否知道深圳的某某公司,我说听说过。她说出她老公的名字(第一次见面时,我已经知道她和她儿子的名字),说他是那家公司为数不多的最早的创建人之一,现在是高管。而她本人曾经在某省的一个单位工作,因为普通话说得标准,调到省电视台做主持人,后来被“学院派”的某某某(此人以后调到央视做主持)等人取代。她老公在最困难的时候,她不离不弃,有恩于她,等等。看到我们院子里的玫瑰(是嫁接在乔木上的那种),她说太老了,她在苏州新买的家院子里有刚栽的,开满了花,什么时候我回国告诉她,去她家玩儿;又说我家里的盆景应该这么样这么样;听说我教中文,说要给我寄来有关中国文化的材料;看到我钩织的东西,说要给我寄来一套钩针。。。我只是听听而已,没敢当真。
第二天一早我们吃了简单的早饭。她收拾东西时(其实就是那个包)突然说她的围巾找不到了,我说你仔细想想,最后一次是什么时间什么地方用到了。她想了想,说是昨天下午在移民律师的办公室,然后说那条围巾是在英国伦敦买的,“很昂贵”。看到我没说话,她问我们不走吗?我问去哪?她说去那个办公室找围巾。我说现在不到七点,那个办公室没人上班;等出租车来了,让司机(兼那个办公室的秘书)带你去找好了。然后我拿了一本看,她说:我儿子的车真的很好,开起来很舒服。我没搭腔,直盼着出租车快出现。这期间无意中我路过餐桌,看到桌子下面有什么东西,拿起来一看,是她的围巾!
七点出租车来了。我嘱咐她当心,有什么事给我电话,她来我们这儿之前已经知道我的电话号,后来问了我的地址,还问为什么她儿子在西雅图的地址(他们给儿子买了TOWNHOUSE)比我家得长好多?准备上车时,她问了司机跑这么一趟是160美元,让我搞价,说今后再来时还用她的车,最后搞到130块。看到出租车远去,我长长出了一口气,真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啊!以后再也不滥用我的那点儿同情心了!约半个小时后,电话响了,一看是她:“你告诉律师,让他们还我儿子的清白”!
两个多小时后律师打来电话(估计那时家长已经上了飞机),谢谢我的帮助,还问我翻译费用等有没有问题。我说没问题,但告诉她我快要开学了,不能再帮她了。之后我倒是问了她一个问题:为什么出庭时那男孩身上还被链着?律师说:”Yah, they chained him because this is a case of vio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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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没有。家长再没联系我,她有“业内人士”朋友帮她就可以了。当然我也没有收到“住宿费”、有关中国文化的材料,或者钩针。儿子最终判决?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知道的是那孩子给毁了。事后我上网查了,孩子的父亲的确是那家公司的高管,网上的信息是早几年的,还有讲话的照片,是报道那家公司名下一家子公司的开张仪式,父亲是其子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两天给我的教训?当然有,那就是对国内来的人敬(或“畏”)而远之,特别是素不相识的。那认识的呢?比如同学,家人来了怎么办?那就得另开两篇说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