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安 |
明代科学家徐光启《甘薯疏》写道:“薯有二种:其一名山薯,闽、广故有之;其一名番薯,则土人传云近年有人在海外得此种。”前者为我国本土所固有的,古籍称薯、艹诸、薯蓣等,晋嵇含《南方草木状》称“甘薯”(与今“甘薯”名称所指有所不同);后者是从海外异域传入的。
番薯原产于番地,是福建人从菲律宾引入的,而菲律宾又来之于美洲热带、亚热带地区。番薯既冠名为“番”,当然有别于中国本土所产,因此,徐光启指出:山薯、薯蓣与番薯类近,然非同一。如今,我们已辨不清番薯与中国本土薯之不同,甚至连名称也混起来了。晋代嵇含所称的中土“甘薯”,现代汉语成为“番薯”的别名,此外,还有地瓜、红薯、红苕等,都成为番薯的别称。到底中国本土所产的薯品种、形态、特征如何,与来自番地的番薯有什么不同,只好留待专家考证。
(一)
番薯的首传人是福建长乐侨居菲律宾的陈振龙。陈振龙长年经商于吕宋,眼看当地遍种番薯,生吃熟食,皆可口甜美,适宜福建贫瘠山地种植,功同五谷,可以接济家乡粮食缺乏。但当地官府也视同国宝,不许他移,振龙不得不暗自私买薯种,乘船七日运抵厦门。
那时福建巡抚金学曾是个很有心志的官吏,陈振龙之子陈经纶在他门下供职,向他禀告父亲移入薯藤之事,禀中请求:“薯堪与谷并济民食,行知各属效法栽种,功成食足。”具禀时间是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六月初一日。金巡抚批复很谨慎:“所献薯藤是否可种可传,尔父既为民食计,速即觅地试栽,俟收成之日,果有成效,将薯呈验,另行通饬。”陈氏一家立即在屋后纱帽池边种植,收获番薯又于同年十一月呈禀检验。金巡抚当即批示:“准饬各属依法栽种。”万历二十二年,金巡抚又下达《通饬栽种》文书,正式予以推广。
中国农业史无论如何也不可泯没陈振龙一家的特殊贡献。仅从吕宋冒险暗地运入薯藤一节,便可见陈振龙的良苦与艰辛。当时吕宋也处于粮食匮乏,仰赖番薯作为主要民食,严厉禁止番薯种苗外运,凡引运薯种者,一经查缉,必予严惩不贷。陈振龙引薯心切,只得想尽办法遮翳官员差吏的视眼。他的办法传说不一,其中较为可信的说法是:“密截其蔓,置小盖中。”因为事后他及其子孙也曾采取类似办法,传及北方诸省,所不同的是用木桶而不加盖。另一种说法是将薯藤轻搓入绳子当中,绳子湿水。至于运途之中如何保鲜保活,虽未见详载,那当然也需费一番苦心苦功。
为着弄清番薯的首传人和首传地,我们曾经查阅几本旧县志,及至于台湾府志、《闽小记》等书,但都只见断语,不见详细过程的记述,语焉不详;有的或许存在即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所批评的“夸饰乡土”之嫌,不加考据的将首传地归于本乡本土。唯独长乐陈振龙传薯过程记载得十分具体,而且有历史档案、官方文书可作稽据。
查考史料,我们还可获知,自陈振龙之后,陈氏子孙世代都为番薯的北传做出辛劳的贡献。
陈家五世陈振龙——涉险带种,远渡重洋,引薯入闽。
六世陈经纶——上禀巡抚金学曾。与父合力试种成功,并得到金学曾巡抚的首肯,饬令所属依法栽种。
七世陈世元——乾隆十四年(1749年),陈世元商旅于山东胶州,此时当地已连续遭受虫、旱、洪灾三年。次年,他与同籍友人携同薯农抵胶州古镇,传授当地农民种植、耕犁、藏种之法,拯救粮荒。乾隆十五年、十六年,因当地天寒地冻,薯种仅活一二成,世元立即派人回闽采购薯苗补植,并着力传授藏种之法。乾隆三十三年,世元著述《金薯传习录》(1982年农业出版社重印其影印本)面世,流传至今,仍不失实效。
八世陈云、陈燮、陈树——乾隆十八年(1753年),陈云受父命到胶州州治传授种薯技艺。乾隆十九年转山东潍县。乾隆二十、二十一年又转河南南北及通县一带。乾隆二十三年转青豫等省。凡有心求学者,陈云一概免费传授种薯技艺。乾隆二十一年冬,陈燮与陈云同行抵河南朱仙镇,后转河北数县。乾隆二十二年,陈树邀同农友,由胶州运种到京师农郊,传授耕农番薯种植、藏藤诸法。三兄弟所到之处,番薯蕃植,百姓无不受益而称颂不已。
九世陈以柱——到浙江鄞县,利用当地荒废的盐碱地和坚硬贫瘠土地,教农人种植番薯。本不敢寄予厚望,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料不到收成不错,甚至有的还胜过福建老家的产量。自此之后,鄞县大大开拓荒废土地的利用。
至此,据清人施鸿保《闽杂记·甘薯》记载:番薯已广传到浙江、河南、山东、顺天各地了。
陈家子孙致力于番薯引种与传布,功绩卓著,受到乾隆皇帝的嘉奖,同时也受到后人传颂,道光十四年(1834年)何则贤为此在福建省会建置“先薯祠”,以供凭吊追思。
于今,大江南北番薯遍布,亿万人民深受其益。
传布番薯首功当推陈振龙及其子孙。陈振龙以广传番薯为夙愿,发扬“愚公移山”精神,“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子孙世代更迭,传薯接力不已。他们当中,有的奔走他乡异地,孜孜不倦地授业解惑,授他人以知识,教他人以技艺;有的刊印种薯法则,免费赠送;有的著述成书,流传后人。陈家世代子孙将番薯传植四省直至于京师。足迹所至,“家传户习,青葱勃勃,被野连岗”。
其次,当地官员的推导也为传布番薯发挥了促进作用。清代官吏有的也以关心民瘼、改善民生为己任,倡导番薯栽种。福建巡抚金学曾即是其中之一,他通饬所属各地推广番薯栽植,并亲自写了《海外新传七则》,以利广泛推导,番薯因而借其姓被称之为“金薯”。有人推崇金氏为移种番薯第一功,其功固然不可没,但如果论功绩之座次,金氏无非起了行政推助作用,还很难被推为首位。
其他如当时山东胶州知州、山东省布政使、山东按察使陆耀(著《甘薯录》)以及相关的县令等,他们也都在各自行政岗位上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史志家们决不会忘记为他们记上一笔。
难于枚举,我们只要举两个到外省任职的福建籍县令,也许可见其一斑。一个是四川县令翁若梅,另一个是无极县令黄可润。
翁若梅曾于乾隆年间先后出任湖南黔阳、四川黔江县令。在黔阳时,开仓赈饥,未能解困,此时,却意外获得陈世元赠与《金薯传习录》,立即倡导当地农民栽薯。到了黔江,他亦推广种薯。四川《黔江县志·食货志·物产》附录有一篇《国朝邑侯翁公若梅〈金薯传习录〉书后并颂》,述写番薯引进及入川经过:“万历甲午,入我邦土。亦越于今,爰及齐鲁。齐鲁孔硕,爰及畿辅。”“自南徂西,施于巴蜀。我树其苗,黔阳之曲。”翁若梅任内,推广番薯入黔阳、黔江两县。
黄可润,福建龙溪人,乾隆四年(1739年)进士,乾隆十一至十五年,任直隶无极县令。无极与山东德州接壤,气候、土壤相近,为了将番薯成功地扩种至无极,他特意再次到山东德州,向百姓详询栽培、藏种的方法。
乾隆皇帝倡导之功也不可没,皇帝令动四方,他的推动作用当然不止一省、一县。
乾隆五十年(1785年)河南连年受旱。为挽救灾情,六月,传谕闽浙总督富勒浑从速采选闽省薯种,并附带栽种灌溉方法,由驿站递交毕沅,并令毕沅转饬灾民依法种植。七月,传谕福建总督雅德:不失时宜选择薯种,务必于霜降之前驿送至河南,而且“必须觅根藤本,用木桶装盛,拥土其中,如法送豫,方能栽种易活。”同月,又下谕旨嘉扬陈世元携同孙璞自愿到河南教种番薯;另谕令毕沅速即饬令所属官民,广予如法栽种,待陈世元教种有效,据实奏闻,酌情赏给世元举人职衔。八月,批阅山东按察使陆耀《甘薯录》,谕令广为刊布传抄,使民间知晓。十月,陈世元病逝,下谕赏给陈世元国子学正职衔。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十一月,传谕江浙各督抚,推广番薯种植以济民食。
为广植番薯一事,两年之中下了六道谕旨,尤其在乾隆五十年,一连下了五道,仅七月就下了两道,急切心情由此可见。
自明、清两代以来,番薯一直成为福建主要民食,尤其遇到天灾战祸,福建百姓更是不会忘记番薯度灾济贫之功效。泉州著名慈善家、教育家、清光绪进士、宣统内阁中书吴增曾为吟颂番薯写了197首诗,集成《番薯杂咏》一书,书中有句:“滋味虽微可救贫,活人可作稻粱看。”饮水思源,口享番薯甘味者永远勿忘引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