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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我为什么要为父亲翻案?

(2005-04-22 13:24:11) 下一个


作者:陈定炎

────公仇私恨都可遗忘,历史教训必须记取。

香港《信报》本年(一九九八年)三月十一日及十二日,连续两天刊载了马失途先生的大作『陈炯明也可以翻案吗? ── 一本有争议的新书发表会侧记』(下简称「马文」)。

去年(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本人由美国来港参加与高宗鲁教授合著的『一宗现代史实大翻案 ── 陈炯明与孙中山,蒋介石的恩怨真相』新书发表会。细读「马文」对这发表会内过程的记述,多与事实不符,令人骇异!举一例:当日参加发表会的来宾在三百人以上,据说是香港近年来新书发表会的盛会之一。本人在会中,解答来宾提出的问题,约有四十五分钟之久。「马文」却说本人「顾左右而言他,两分钟后。。。。人们便一哄而散了」。这次发表会,全部现场均有录影为证,岂能为一人闭门造车,随意捏造事实?!马先生用意何在,令人难解。

「马文」提出先父(陈炯明先生)「不可以翻案」的理由,全是七十多年来,国民党史中,诬蔑先父,片面之词的老调。「马文」所引证的五本中文书籍,全是同一时期,同一单位,口径一致的出版物。拙作所引证的大量在香港中立派的中,英文报章,和英,美两国驻广州,汕头等地领事馆,「及时当地」的报告,「马文」对此只字不提,视若无睹,就重唱老调,断言「陈炯明不可以翻案」。马先生的用意何在,更令人难解!

兹就「马文」所提出的几个重点,在下面一一作答:

 

联省自治与北伐统一

「马文」说:「孙中山同令尊的分歧,绝非政见不同那么简单。。。。但令尊纵兵谋叛,荼毒生灵,则有负国人了。」

先父于二十年代与孙中山因政见分歧而决裂,孙主张「中央集权」,要以武力「北伐」统一中国;先父主张「联省自治」,要建立与欧美民主国家相仿的联邦政制,以和平妥协的手段来谋求中国永久的统一。那么,谁的主张和实际行动,会引致「荼毒生灵」「有负国人」呢?

一九二二年广州发生「六一六事件」,即是国民党编写的历史所指的「陈炯明叛变,炮轰观音山,孙大总统广州蒙难」的事件。事变前十三天的六月三日,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暨北方知名人士二百余人致电孙中山,请孙实行与北方总统徐世昌同时下野的前言。事变前两天的十四日,粤军全体官兵通电响应,请孙中山停止北伐,谋求全国和平统一。十六日微晨,孙中山预得粤军总指挥叶举的警告,走避永丰舰。所谓「炮轰总统府」,是府内守军拒绝被粤军缴械解散,粤军开土炮「三响吓之」。本人在当年香港出版的中,英文报章,遍找不到粤军有「炮轰总统府」的标题新闻,而是有孙中山于次日(六月十七日)下午,以海军大炮,乱轰广州市区大标题的新闻报导!

十七日午后一时半,孙中山率领永丰等七舰,「在省河海珠,天字码头,士敏土厂前各处开炮轰击,又向白云山,观音山,大沙头(广九车站),沙河等处遥远射击」。午后五时,又重行开炮,两次炮轰,计「炮声前后将及百响,子弹横飞,四散堕下。。。房屋损失估计总共不下五百万元,平民死伤,总在百人以上」。(详情见拙作第三一六页至第三三七页)。那么,谁是在这次事变里,「荼毒生灵」,「有负国人」呢?

至于先父是否「纵兵谋叛」,那就必须探究这「六一六事件」的前因后果,才能作一公正的判断,维护历史的尊严。七十多年来,国民党史家一直避免讨论这个问题,现在马先生如果不是蓄意诬蔑先父的话,则恳请参读拙作(第二六三页至第三一六页;第三三七页至第三四八页)之后,再作评断。

 

邓铿之死的真相

「马文」说:「孙中山的亲密战友,粤军参谋长邓铿雷厉风行查缉鸦片,断了以陈炯明之弟粤军警备司令陈炯光为首的鸦片集团之财路,因而被刺身死」。

事实的真相,邓铿是孙中山派人刺杀的。刺杀后,嫁祸于先父。(详情见拙作第二九五页至第二九七页,第三七二页至三七四页。)

孙中山在其三民主义的民权主义第一讲里说:「你看他(指先父)的部下,像叶举,洪兆鳞。。。。那一般人,没有一个是革命党,只有邓铿一个人是革命党,他便老早把邓铿暗杀了。陈炯明是为做皇帝而来附和革命的,所以想做皇帝的心,至今不死」。日后国民党的记录里,又说邓铿是负责筹备北伐经费的人,因为先父反对北伐,故把邓铿杀掉。所以在国民党的记述里,虽然口径一致,诬指邓铿之死是先父或先父的亲族所为,但是对要刺杀邓铿的动机,为什么先父要把自己亲信重用,「代拆代行」的参谋长处之死地?就有各种不同的解释了。

一九九零年留美历史学者汪荣祖博士,依据湮没已久的史料,包括有英,美两国国家档案局里的情报,对邓铿之死的真相,作一仔细的研究与分析。汪教授的结论说:「孙中山谋害邓铿,是北伐军改道攻赣回粤时,对付陈炯明『杀鸡儆猴』的一着棋』(见拙作第三七三页)。

 

广州商团血案

「马文」说:「一九二四年八月,广州发生商团事变,商团团长陈廉伯受英帝国主义与陈炯明的煽动,从香港私运军火入境,图谋不轨」

商团事变的真相是一九二四年五月,商团曾以一百万元向丹麦商行订购步枪及大小短枪各四千余枝,另配子弹,合共军火一千三百余箱,并向孙政府军政部领取入口证(许可证),该入口证,有原件照片载于香港报章(见拙作第四一六页注五十八),史实昭彰,岂容后人随意诬指为「私运军火入境」。八月中旬,军火运抵广州,孙中山因需军火北伐,即手令军政部取消入口证,把军火扣留。商人不愿与政府武装冲突,实行罢市政策,要求政府交还依法购买的军火。八月下旬,佛山首先罢市,随着当时在孙政府控制下的南海,番禺,顺德,台山,东莞,增城,新会,清远,高要,曲江,阳江,罗定等二十余县属内的一百三十八处乡镇,先后罢市,响应佛山。广州市内商店,闭门关户的,亦在十分之九以上。十月十一日,孙中山仿效苏俄办法,组织「革命委员会」,决定全力围攻西关,一鼓扑灭商团。十五日晨,以三百罐火油,放火焚城,大火蔓延两整天,十七日晨,才自行烧尽。焚毁房屋三千余所,焚死无辜平民一千七八百人。(详情见拙作第三七七页至第三八九页,及西关灾区图片)。

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香港《华字日报》的社论结语说:「我尤愿我三千万粤人,世世子孙,毋忘此民国十三年十月十五日伪革命党孙文等焚烧奸掠屠戮广州市人民之伤心纪念!」

商团罢市索械运动,用不着先父「煽动」,而且当年粤军困处粤东一隅,实是「爱莫能助」。英国(香港政府)方面,他们虽然同情商团,也是处于「爱莫能助」的境地。(详情见拙作第三八一页至第三八二页)。

 

为什么要为先父翻案

马先生说本人「为先父鸣冤,份属孝子贤孙,那也无可非议」。马先生这样体谅本人的心情,实深感激。但是本人和高宗鲁教授合写这本书的动机,并不单是为「陈炯明」个人翻案,而且是要为「联省自治」翻案,为二十年代的广东商团,广州市同胞鸣冤,为中国现代史实的评论,打开一个天窗。

「联省自治」的目的是要以和平统一的手段,来建立与欧美民主国家相仿的联邦政制。可是今代中国人(包括政治领导者)知道的已不多,知道的也大都误解为在军阀时期,给「武人割据作护身符」,拥兵自保的藉口,(孙中山在民权主义第四讲里之语)。这是什么缘故呢?,追根究底,就是几十年来,国人深受「党化教育」所影响的恶果。从小学生开始阅读历史,直接间接的都以孙中山为中心。凡是孙中山的「异己者」,不是「军阀」,就是「叛逆」;不论他们的政治主张如何,都是邪说,不值一谈,也深怕国人明了。先父不幸是孙中山一生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的最大敌人,先父所主张的「自治省联邦制」,当然是邪说,更是只字不提了。这也就是治理中国现代史实,「人治」史观祛除不掉,「法治」史观遥望不来的大悲哀!

所以为先父翻案,必须先也把孙中山「非偶像化」。五四运动的主要人物胡适曾解释为什么要领导批评孔子的理由。胡适说:「我们批评孔子,是要去掉孔子一尊。。。。如果不打倒一尊的孔家店,没有法子使得思想解放,思想自由」。以中国现代化来说,如果不去研究讨论「真正的孙中山」,摆脱任何一家独尊「偶像政治家」的观念,就没有法子使思想解放,国家民主。

「六一六事件」,今天国人只知道「陈炯明炮轰观音山总统府」,不知道「孙中山炮轰广州市」,炸死无辜平民过百人;广州「商团事变」,国人只知道商团谋叛,政府合法镇压,不知道商团罢市,要求政府交还非法扣留之军械,也不知道政府放火焚城,焚毙无辜平民一千七八百人;更不知道孙陈因政见分歧,其前因后果,重大影响中国的近代政治。「一国两制」,如何统一,「人治」或「法治」,兵戎相见,或和平谈判,殷见不远,能不慎乎?!

拙作第四一二页引用了一句西谚。恰巧最近出版,名播中外的张纯如(Iris Chang)女士名著《南京大屠杀》的引言里,也引用了同样一句的谚语。这谚语说:『忘记了历史的人,定必遭受历史的重演 (Those who cannot remember the past are condemned to repeat it)』。

换句话说,维护历史尊严,不为政治利用,也就是

公仇私恨都可遗忘

历史教训必须记取

的道理。愿与马失途先生,海内外读者朋友们,祖国同胞,共勉之!

(一九九八年四月写于美国维州定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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