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正文

我在美国做伴娘(二)

(2011-02-08 16:09:06) 下一个

 

二,永远的珍藏

 

   第二回当伴娘,是在2000年的夏天。我们在纽约州读书时结交的好朋友小燕子,来信告诉我们,她终于答应嫁给深爱她的美国青年麦克。“来做我的伴娘吧。”她热情地邀请我飞往东部纽约的布法罗,参加他和麦克的婚礼。那个时候,我才进银行上班,不想为了婚礼请假,况且,路途要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颠簸。犹豫之下,最后还是拗不过小燕子三番五次地邀请,终于被感动答应了下来。于是,我又买裙子又买鞋,精心准备了一番,破费了一把银子,最后,怀着一份美好的心情,从硅谷飞往纽约州的布法罗,当了一次小燕子的伴娘。那其中的故事也很有趣和感人,但是我不想今天叙述,还是等我下次再娓娓道来吧。


   话说第三次做伴娘,是二零零三年的金秋十月。值得一提的是,那个时候我已经老大不小的了,两个孩子都快十岁了。这要感谢我的好姐妹阿萍,是她的热情邀约,才让我有机会做了今生今世最后一次伴娘,而且保存了那么精美的照片,让我拥有一生的回味。


   2003那年的十月,我情如姐妹的阿萍,终于找到了她的幸福归宿。她要结婚了。

 

   西洋婚礼通常选在教堂举行,庄严而神圣。无论是主持的牧师,还是观礼的宾客,无不例外都是见证这一幸福时刻的目击者和参与者。婚姻,从这一刻开始,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无论是疾病还是健康,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都要相守在一起。它是一生一世的承诺。


   阿萍和她的爱人打算把婚礼办成西式的,地点就选在桑尼维尔的一家教堂举行。阿萍说,她希望我做她的第一伴娘。我本能地推辞,因为那个时候的我身材都有变形,一副妈妈样,况且年龄也不合适,我儿子都十岁了,女儿也九岁了,怎么可以再做伴娘?这样的好事情,应该让位给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去做,那才叫锦上添花。


   当我告诉阿萍我的想法时,阿萍仍然执意要让我来做。她真诚地对我说:“你我相识相知十余年,缘分相投,亲如姐妹。这一路的风风雨雨都有你相伴左右。虽然你我是朋友,但是你对我最了解,我也一直把你当作我的姐姐。你们一家人,就像我的娘家人一样。有你的祝福,就是我的幸福。”我听后无限感动。此时此刻,做伴娘的意义似乎变得更加深远了。


   阿萍也有同样的问题,那就是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都在中国大陆,无法前来参加婚礼。阿萍不但要我做她的伴娘,而且让我的儿子和女儿做她的花童,更让我的老公亲自领她走过红地毯,把她交到心爱的丈夫身边。可惜,那时我家老公正在中国创业,无法如约回来完成这项使命,最后只好请我们共同的朋友- 老肖来代替。


   由于阿萍的夫婿是马来西亚的华侨,所以这场婚礼是中西合璧式的。 婚礼仪式是西洋式,在教堂举行,有牧师主持,有第一伴娘和伴郎在证婚书上签字;晚宴是中国式的,去的是中国餐馆,吃的是广式海鲜大餐;游戏则是新郎的马来西亚朋友想出来的点子,我把它们称为马来式的,其实形势上和中国的差不多。比如,把一个生鸡蛋从新郎的衣领里放进去,新娘要从新郎的裤脚管里捣鼓出来,鸡蛋不能破,要完好无损,这需要功夫。还有一种,让男士们站到前面去,转身。用红色布蒙住新娘的眼睛,让新娘挨个摸男士的屁股,要找出哪一个屁股是新郎的。。。我们的阿萍心细胆大,一点都不犯憷,所有的捉弄新娘的游戏都漂亮地一次通过。最后,在新郎和新娘的带领下,大家一起进入舞池翩翩起舞。。。直到新郎和新娘在大家的祝福声中,坐进漂亮的汽车,离我们而去欢度新婚夜晚。。。婚礼就此结束。


   按照传统,伴娘由新娘挑选。除了我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属于特例,另外两个伴娘都是她社区大学的同学,人家可都是黄花大姑娘呢,年龄比我小一大截。伴郎也是由新郎挑选的。有幸来做伴郎的男士,都是马来西亚人,他们也是新郎知根知底的最要好的朋友。


   不可例外的,和前两次做伴娘一样,每次音乐响起,每次看见新娘踩着婚礼的音乐节奏从红地毯上飘然走来,我都止不住眼泪一次又一次地流。。。我自己都搞不明白,怎么自己比新娘还要激动,一点控制力都没有。


   我这个第一伴娘要随身跟好了新娘,为她补妆,为她提裙摆,为她做她想做却无法做到的事情。阿萍的婚礼,我和伴郎作为证婚人在证婚书上签上了大名。阿萍的婚宴,我作为她的娘家人对她的人品作了简短的介绍。


   这次最后一次作伴娘,最让我难忘的,就是一直陪在我身旁的、英俊潇洒的绅士 - 阿萨先生。他和我相挽着步入礼堂,他和我共同作新婚夫妇的见证人,他和我分别代表各方的家人出面讲话,当然啦,他和我有好多合影。


 伴娘和花童

 

伴娘红花正为新娘提着婚纱裙摆。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