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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关系与在澳华人简史(七)

(2022-11-13 16:28:51) 下一个

中澳关系与在澳华人简史(七)

满清与澳大利亚政府(2)

.清廷第二任驻澳总领事唐恩桐(一九一0年十月—一九一一年五月)期间

清廷第二任驻澳总领事为唐恩桐。他在一九一0年九月底偕翻译和书记等接任视事。

唐恩桐是广东香山人,多年担任驻朝鲜的外交官。不知为何,不懂英语的他却被派到了澳大利亚。不足半年后的一九一一年五月,唐恩桐即以水土不服、诸病交作为由而辞职回国调理(辛亥革命后唐恩桐曾任民国总统府秘书和外交部佥事,一九一二年在北京去世)。

唐恩桐在澳大利亚的时间非常短,他发出的一则告示大意如下:

本地英语报纸近日报道,有街坊向政府抱怨,称有几家华侨种菜,把厨房浊水积蓄成池以浇灌蔬菜,池中之水腥臭难当,旁又有厕所,还堆积各种腐败之物。又有一户将街外沟渠污水截止,流入菜圃,种种龌龊,极不卫生。同日报纸又登有皇家医生调查华人菜圃,发现多为肮脏污秽不堪,急须整顿云云。查我侨民以耕种度日,为数甚众,久为外人所嫉视。现有此瑕疵,外人更有所籍口,万一将来或因此查封菜圃,不准侨民种菜,则菜农有苦难诉,那时虽有领事与官方交涉,恐怕为时已晚。不如趁此机会,各位赶紧自理清洁,免致授人口实。

因为唐恩桐的辞职事出突然,清政府匆忙中令驻新西兰领事黄荣良接替。

. 清廷第三任驻澳总领事黄荣良(一九一一年五月—一九一三年十一月)期间

黄荣良是安徽无为人,于南京汇文书院毕业后留校任教,后赴美国留学,先后入贝克(Baker)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先任驻英使馆二等翻译,一九0九年任驻新西兰首任领事。

黄荣良在一九一一年五月刚到墨尔本不久,椅子还没坐暖,国内就改朝换代了。满清驻澳总领事馆改名为中华民国驻澳总领事馆。虽然新政府留用了黄荣良和他的班子(黄荣良曾一度聘请了当地华人刘光福干些翻译和抄写的活),授意一切如旧,但毕竟流年不利,他也确实揪心事不断。

首先是远在海外、身为晚清外交官的进退维谷。辛亥革命刚一打响,血气方刚的刘光福就扯下了领事馆悬挂的大清龙旗。悉尼保皇派的《东华报》称龙旗乃中华之旗,无满无汉无蒙无回之分,而激进的墨尔本少年中国会则直指黄荣良为“满清奴隶”。在反复踌躇之后,黄荣良决定暂时仍挂龙旗,直至一九一二年八月接外交部电,得悉有大总统令及参议院议决以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为民国国旗以后,领事馆才换上了新旗。

其次是潘如妻离境案。吉朗(Geelong)商人潘如在一八九三年来澳,一九一0年回国娶妻,随即以探亲名义申请其妻来澳,起初获批六个月,经黄荣良说情后延期六个月,其间生下一个女儿。在居留期将满时,潘妻要求留下不走,黄荣良再次与澳外交部商议,但无效,又向英驻澳联邦总督恳请。其间潘妻又多留了半年,并且又再次怀孕。这事导致澳大利亚社会议论纷纷。按当年法律,无论父母是否澳大利亚公民,在澳出生的孩子即自动获得澳籍。问题是潘如并非澳籍,其妻以探亲名义入境,必须先行离境,在数年后才可以再次申请入境。黄荣良无法可依,只能将情况报至民国外交部上交矛盾。最后潘如变卖在澳产业,带妻女回国。

再次是跟厨师阮亚梅之间的私人纠纷。黄荣良上任时只带了妻女同行,到署与唐恩桐交接时,以月薪两英镑挽留了唐恩桐带到澳大利亚的厨师阮亚梅,而唐恩桐本已为阮买了回国船票。没多久阮就发现黄荣良不太容易侍候,加上思乡心切,决定辞工,要求黄荣良为他支付回国船票。黄荣良以阮自行辞工而不允,他许诺每月加薪十先令,希望阮能留下。阮暂时答应了,只是心情不悦,所以怨言不止,惹得众人均不快。黄荣良最后不得不为他买了船票让他回家了事。

最悲惨的是枪伤案。唐恩桐不懂英文,翻译谢德怡是他不可或缺的左臂右膀,而黄荣良是美国留学生,阅读英语文件或与澳大利亚政要往来根本不需要谢德怡,因此谢德怡的主要工作就成了把澳方文件译成中文,这样一来,他糟糕的中文根底就露馅了。谢德怡有公子哥儿的习性,他化了很多时间、精力和钱财追求当地一个名伶,而他家里并没有金山银山,因此难免四处借贷。黄荣良不懂留情面,将事情传回北京,外交部回覆让谢德怡自行告退或将被革职。谢德怡却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大张旗鼓地与女伶结婚。一时间,谢德怡既要在妻子面前显得多金阔绰,又要千方百计躲避追债人。澳外交部则开始怀疑他的外交人员身份。

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一日,谢德怡到领事馆要求黄荣良帮忙:1)因欠款而正在跟债主打官司,他请黄荣良出面要求对方允许延迟还款;2)他要求黄荣良在澳外交部查询他的身份时谎报说他仍在领事馆任职,同时在等待国内另行委任;3)他要求黄荣良为他写推荐信以便在国内谋职。两人谈了三个多小时,黄荣良不肯答应谢德怡的任何一个要求。于是谢德怡从口袋中掏出手枪朝黄荣良射击,不过仅一颗子弹伤及黄的肩部并从臂后穿出,没有危及生命。

经审判以后,谢德怡被判入狱五年,实际服刑了三年。其妻在案发后转往伦敦继续从艺。

该案轰动了全澳,华洋报纸都有持续报导。华语报纸上的评论五花八门,对黄荣良以贬为主。有人说:黄领事肩负保护侨民之重责,竟不能保证领事馆内及自身的安全,简直“骇人听闻”;有人则说:黄领事对外人指责谢德怡汉语基础差,不能称职,但此点与本案无关,却暗指政府用人不当,以致招洋人轻视,这是抹黑母国。谢某在监狱里多过一天,就是母国多失一分体面。

黄荣良和他的两位前任要应付的是自一九0一年以来华人社团中日益滋长的对母国对他们的冷淡漠视的怨愤,个个都承受山大的压力,而黄荣良们对那些冷淡漠视其实并不真正负有责任。无论是清末还是民初的政府,都是内外交困,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哪里有多少时间、精力和能力照顾那些当初不顾风险、自愿远渡重洋希望“掘金搵银”然后衣锦还乡的平民百姓?黄荣良们不约而同地在很短时间里就心灰意冷、告病辞差,实在是无奈之举。下面是当时二则华人报纸上的痛诉:

“我华人以积弱之国民,又不见顾于无心肝之政府,正如失怙恃之婴儿任人苛待。力难与争,悲苦之情无可告诉矣。”

“夫中国地大物博,利源充溢,不能开通百产以为养民之地,坐令大好子民流离海外,受外人之凌辱,被外人所践踏。呜呼!是谁之过耶?是谁之过耶?”

其实黄荣良可算是个在职尽职的外交官。

一九一二年初,南澳一侨商为申请其弟来澳读书,写信给黄荣良询问程序手续,黄荣良往谒澳外交部长乔赛亚·托马斯(Josiah Thomas),托马斯回答说:原有章程本是准许贵国学生入境的,然而有太多人借留学为名而来此打工,经常被警察查出。还有人举报见到华人儿童在洗衣坊干活。现在华商和学生来澳章程的修订还未落实,将来如何处置,希望您能加以操心并提出意见。

黄荣良随即起草了与修改中国商人及学生赴澳章程有关的五份文件送中国外交部审查,同时致函澳大利亚外交部,建议1)中国赴澳人员如持有中国护照和英驻华官员的签名批准,应准予登岸;2)无论是探亲、访友、旅游还是留学,其护照内须注明在澳期限;3)凡华商居澳已满两年、且确系经商者,应准其在华妻室来澳,但必须遵守如1)所述,即有中方所发护照及英方签署;4)凡居澳华商,如因病痛不能营业或竟在澳没故者,应准其子来澳照管或继承其之家业;5)凡居澳华人所生子女,应准其在澳读书,不过不得入籍;6)凡华人居澳已数年者,如欲回国,经澳政府发给凭照,应准其自由往返,届时不能令之留手印,以招耻辱。此凭照可载明最后回澳期限,以两年为度,以便海关易于查察;7)中澳间并未有禁止工人入境之协定,所以凡中国工人来澳,如能通过语言听写测试,应准其登岸;8)澳政府与议会不能特别制订歧视华人的工厂或工作条例,无论什么样的华人在澳,均需与欧洲人一律看待。

对于澳大利亚在事实上禁止中国工人入境,对商人和学生来澳也严加控制,即使准许入境者,也都须留指印掌模,而对日本人却网开一面的做法,黄荣良向澳政府提出抗议。澳方的反应是,因为“华侨工省价廉”,且屡屡违反工厂管理条例,所以为澳大利亚工会所忌;同时华人冒充商人和学生的例子时常发生,而日本政府自禁工人来澳,他们也没有工人冒充商人和学生的情况,因而澳大利亚不予防范。

九月,中澳政府新订《中国学生和商人赴澳管理条例》(Chinese Student and Merchant Regulations),开启了中国留学生有序来澳学习之门。其中关于学生的主要条款有:1)中国男女学生凡年在十七岁以上、二十四岁以下者,如领有中国官方所发之护照并经英国领事签字,准其来澳(原来中国学生来澳留学,不限年岁,也无需申请费用);2)凡持有该项护照的学生,抵澳时可免听写测试。学生在澳时间如超过十二个月,须由中国领事馆代为照会澳外交部,申请延期,延期至多十二个月。如所申请之延期期限又满,须再次申请。在澳总年限不得超过六年;3)学生抵澳后即须在中国领事馆注册。如住址有更动,必须随时报知领事馆;4)学生抵澳后,须提供华侨两人的姓名住址,或两家体面商铺之店号地址,送交澳外交部作为担保人,所有留学资费及期满回国等事,皆归其担保;5)来澳之学生,须在政府认可的学校修习一定的课程。

不久,中澳双方同意,将来澳中国学生之最小年龄改为七岁。

一九一三年,中国外交部又令黄荣良将所有澳政府有关华侨的禁例以及应如何修改的意见直接寄往驻英代表,以便进一步交涉。

黄荣良在任内成功地在侨民中为北洋政府募得“爱国救国捐”二万五千多英镑。

一九一三年六月因脑病从澳大利亚告假离任后,黄荣良先后在外交部任数职。一九一七年天津德租界收回后,他任天津特别一区管理局副局长、直隶管理敌国人民财产事务分局局长等职。一九二0年十月,黄荣良出任驻奥地利公使,一九二六年离职回国,其间于一九二二年还曾奉派担任驻国际联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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