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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学习笔记(二十一-下) 中共第一任最高领导人陈独秀

(2021-10-20 23:33:25) 下一个

中共党史学习笔记(二十一-下)

中共第一任最高领导人陈独秀

判刑后,陈独秀在狱中每天接见亲友,从不间断,书信更是频繁,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跟他的托派朋友们坐而论道、无休无止、莫衷一是的争论。托派内部对于抗战有严重的意见分歧。一些人机械地套用列宁关于上次帝国主义间大战的理论,对抗战采取失败主义,企图乘机推翻政府,来一次所谓的革命。陈独秀对此严词驳斥,十分肯定地表态:“此次中国抗日战争,我们不能看做南京政府和东京政府的战争,全中国人民都应该拿出力量援助抗日战争。”

陈独秀同时大量阅读古今中外的书籍,潜心研究中国古代语言文字、孔子、道家学说以及世界历史等。他的狱室几乎成了书房,里面有朋友送的两个书架。陈独秀曾有个写作计划,要在两三年里完成《古代的中国》、《现代中国》、《道家概论》、《孔子与儒家》、《耶稣与基督教》和《我的回忆录》等书,他为此还询问过商务印书馆的王云五,表示如果商务真要而且真能出,他就真写。他说:“著书藏之名山,则非我所愿也”。不过在实际上,陈独秀在狱中只完成了几十篇音韵学和文字学方面的学术文章,发表了其中的《古音阴阳入互用例表及其他》和《实庵字说》等十余篇。

国民党一些要人曾到狱中探望劝降。如宋美龄和前北大教授、《新青年》同人之一的铁道部长顾孟余,又如徐恩曾、陈公博等人。

十一月初,胡适给陈独秀写信,表示“此次过京,匆匆不能来省视吾兄,十分失望。两个月后南下,当来奉看”。而有人告诉陈独秀,胡适在南京时其实应酬不少,这让一贯自我中心、火药脾气一点就着的陈独秀大光其火,写信给双方共同的友人表示要跟胡适绝交。他说:“君子绝交不出恶声也。我和他仅仅友谊关系,其他一切不必谈。他现在既不以友谊态度待我,不过旧日朋友又少了一个,如此而已”。好在误会很快就消除了。

时任国防部长的何应钦曾在面见陈独秀时向他求字,他挥毫写下“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也”。何应钦的随从见状也纷纷索字,害得陈独秀“应接不暇”,一直写到“墨尽”才罢。国画大师刘海粟探望他并索要题字时,他以“行无愧怍心常坦,身处艰难气若虹”的对联相赠。

一九三六年三月,陈独秀在《火花》上发表《无产阶级与民主主义》一文,指出“最浅薄的见解,莫如把民主主义看作是资产阶级的专利”。他说“民主主义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种动力”,“斯大林不懂得这一点,抛弃了民主主义,代之于官僚主义,乃至于把党,把各阶级苏维埃,把职工会,把整个无产阶级政权,糟蹋得简直比考茨基所预言的还要丑陋” 。

一九三七年七月,蒋梦麟等人到监狱看望陈独秀,闲谈中问他是否需要冬衣,陈独秀笑着告之众人已经送了他十四件皮袍,他正在发愁如何处置呢。

八月中,淞沪战役爆发后,日机轰炸南京,陈独秀的狱室屋顶被炸坍塌,穿着背心的陈独秀慌乱中钻到桌子底下而无恙。次日,他在北大的学生、时任金陵女大教授和中文系主任的陈钟凡去看他,见到此景,告知当时正在南京的胡适,胡适闻讯大急,多方奔走,商量联名保释。当局示意:“只要本人具悔过书,立即释放”。陈独秀听了大怒,说:“我宁愿炸死在狱中,实无过可悔”,并声明“不要人保”。中共报章则声称陈独秀是汉奸而不是政治犯,千方百计反对国民政府提前释放他出狱;继而又强烈要求国民政府采取枪决韩复榘的毅然手段,以汉奸的罪名枪毙陈独秀!

八月二十一日,国民政府主席林森接到司法院院长居正“请将陈独秀减刑”的公文。公文说:“该犯入狱以来,已逾三载,近以时局严重,爱国情殷,益深知悔悟,似宜宥其既往,藉策将来,拟请钧府依法宣告,将该犯陈独秀原处刑期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林森知道汪精卫和蒋介石已同意释放陈独秀,即批道:“呈悉,应予照准。”司法院随之发出“训令”:“国民政府将陈独秀原处刑期减为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以示宽大。现值时局紧迫,仰即转饬先行开释可也。”

陈独秀在八月二十三日出狱。出狱当天,国民党调查统计局处长丁默邨去接陈独秀到国民党中央党部招待所暂住。陈独秀说:“不妥,我出狱后,必招来社会舆论,不如还我原来面目,做一个平民好。”丁默邨不好勉强,只得让陈独秀住到傅斯年家去了,后来陈独秀又搬到陈钟凡家。

陈独秀在傅斯年家看到《大公报》发表的短评《陈独秀减刑了》,对傅斯年说:“说我爱国可以,说我‘深知悔悟’实难接受。”八月二十五日,陈独秀给《大公报》编辑部写了个短函:“爱国诚意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特发表此书面谈话,以免与新闻界诸君面谈时口耳之间有所讹误。”

在给一位重要的托派朋友的信中,陈独秀郑重声明:“我只注重我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迁就任何人的意见,我在此发表的言论,已向人广泛声明过,只是我一个人的意见,不代表任何人,我已不隶属任何党派,不受任何人的命令指使,自作主张自负责任。”

各方人士前去探望慰问,有送钱的,但除了北大学生和旧友的少量馈赠,陈独秀一概不收。

蒋介石请他出任国民政府劳动部部长,被他拒绝。蒋介石的亲信、国民党中央秘书长、教育部长朱家骅说出资十万元请他另立“新共党”,遭其痛斥。他说,“蒋介石杀了我许多同志,还杀了我两个儿子,我和他不共戴天,现在大敌当前,国共合作,既然国家需要他抗日,我不反对他就是了。他叫我当劳动部长,参加国防参议会,真是异想天开。我要是做他的走卒,不用等到今天。”也有人请他回上海重整托派组织,他郑重相告,如此教条的宗派组织,一点出路也没有。又有人劝他去香港,他表示,既然“拥护与参加抗战,就无论如何得在抗战区。”他在出狱后第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现在的抗战运动,就是政治运动,我能够不参加抗日运动么?”

胡适告诉他,有家美国图书公司想请他去写自传,他表示不去,说自己生活很简单,不用去美国,他也厌烦生人。

周佛海等人多次搞所谓的“低调谈话会”,与会者多对抗战持悲观态度,陈独秀曾应邀出席,不过一言不发。

九月十二日,陈独秀从南京乘船去武昌。临行前,陈仲凡赠诗一首,表达他对陈独秀铁骨性格的敬佩之情:“荒荒人海里,聒目几天民?侠骨霜筠健,膏情风雨频;人方厌狂士,世岂训清尘?且任鸾凤逝,高翔不可驯。”陈独秀当即挥笔写了《和瞭玄兄赠诗原韵》:“暮色薄大地,憔悴苦斯民。豺狼骋郊邑,兼之征尘频。悠悠道途上,白发污红尘。沧溟何辽阔,龙性岂易驯。”

在去武汉以前,陈独秀与叶剑英、博古谈过话,以后又与叶剑英单独谈过一次,表示赞成中共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

一九三七年八月底,罗汉以陈独秀代表的身份准备去延安与中共商谈合作。罗汉是张国焘在五四运动时的老同志老朋友,与毛泽东也熟识,后来脱离中共,成为陈独秀托派中一个重要角色。他在南京傅厚岗从叶剑英、李克农处领了路费以及到西安七贤庄八路军办事处的介绍信后到了西安,不过因山洪爆发而未能去延安。

罗汉到西安的当晚,刚从太原来陕的王若飞去他房间。王若飞说:“因延安有事甚忙,否则可随同南下去晤独秀一次。”

林伯渠与罗汉谈到陈独秀是他的入党介绍人,“陈独秀在文化史上有不可磨灭的功绩;在党的历史上,有比别人不同的地位,倘能放弃某些成见,回到一条战线上来工作,于民族于社会都是极需要的;我们深切希望陈独秀等几位老朋友,完全以革命家的气魄,站在大时空的前面,过去一切是是非非都不要费笔墨唇舌去争辩……”罗汉则说到陈独秀过去对中共的贡献、两个儿子为党牺牲、陈本人又被国民党判刑,不久前才获释放,以及陈一直坚持社会主义的立场等等。他说明陈独秀等是坚决抗战的,也赞成中共现行的抗日民族统一阵线的策略,认为国共既能恢复合作,社会主义的老同志们更应重新团结在一起。

林伯渠将陈独秀希望回党内工作的要求电告了延安。

九月十日,毛泽东和张闻天回电,提出与陈独秀合作抗日的三项条件:1)公开放弃并坚决反对托派的全部理论和行动,并公开声明同托派组织脱离关系,承认自己过去加入托派之错误;2)公开表示拥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3)在实际行动中表示这种拥护的诚意。

罗汉接到中共中央的电报后说:“陈独秀的脾气和为人我是深知的,叫他悔过有困难。”

罗汉回到南京时,陈独秀已去武汉。罗汉去傅厚岗八路军办事处见到了博古。对于中共中央提出的三项条件,博古、叶剑英都认为关键是第一条。博古说:“本想和陈独秀谈一次,但因自己党龄太浅,与独秀个人又没有私人接触,恐难于谈到任何具体结果。”

罗汉问:“由毛泽东与陈独秀谈可否?”

博古看了一眼罗汉,说:“如果由润之来谈也不恰当,因为他们个性都很强,有闹翻的危险。不如等周恩来南下后,约他一同去谈,成绩或许会圆满些。且不久必武会回武汉,他自然与独秀交换意见。”

陈独秀对于中共中央的三项条件,说前一项他已声明同托派脱离关系,后面两条更不成问题了。不过他又说:“我不知道过从何来,奚有悔”。

十月二日,陈独秀在《宇宙风》散文杂志发表抗日短文《从第一双十到第二十六双十》。

在武汉的一个半月的时间里,陈独秀先后去武昌中华大学、武昌艺专、汉口市立女中、汉口青年会和武汉大学发表抗战演讲。每到一处,他都受到热情的欢迎。《大公报》曾报道说:“大门外站着两个黑衣警察,执着枪,阻止一片黑压压的群众进门。……台上和台下,到处都有人在密密地聚集着,连风也难透过。……群众的狂热使他微微有点兴奋,枯干的面色泛着红。他老了,头顶秃了半个,发已斑白,留着短须。……倔强的风骨随时表露着,一件灰袍子,失去了光的皮鞋,依然是寒士风度。”

陈独秀的演讲阐释抗日战争的性质和意义,指出现在已是“民族解放运动的最尖锐阶段”,“除甘心做汉奸”以外,全国人民都应投入抗日战争。他特别提到,在全民抗战期间要改革政治机构,使人民享有政治自由,改良人民生活等。

在一次讲演后,罗汉与董必武去见陈独秀。谈到“三个条件”,董必武说:“我劝你还是以国家民族为重,抛弃固执和偏见,写一书检讨,回党工作。”陈独秀不同意写检讨,说:“回党固我所愿,唯书面检讨,碍难从命。”

事后,陈独秀写了关于抗战的七条纲领交给罗汉,请他去南京。罗汉又找了博古和叶剑英。博古说,陈独秀的七条纲领和中央路线并无大的分歧,但根据中央电报,陈独秀必须要有个书面检查。

陈独秀曾设想与第三党、救国会以及部分民主人士接触,组织一个联合战线,不拥国,不阿共,在抗日阵营中独树一帜。

毛泽东当时觉得不能将中国的托派与苏联的托派相提并论,他似也怀念陈独秀的旧谊。他认为可以与陈独秀等形成某种合作关系,以期一致抗战。毛泽东还说到从前中共搞苏维埃运动时期在肃反工作中犯有很多错误,现在斯大林老在闹肃反,恐怕错误尤多于中共。

由于毛泽东的这种态度,张闻天就遵照实行,和罗汉多次商谈,形成了十九个条件,其主要内容是托派坚持抗日,拥护中共与国民党合作抗日的现行政策;托派中愿意恢复中共党籍者,须公开脱离托派并承认参加托派的错误;不愿恢复中共党籍者,可以与中共在党外合作,支持中共的抗战政策;中共中央也不再对抗日的托派人物采取敌视态度。

在南京时,周恩来曾告诉罗汉,“在中国托派中,陈独秀与你是主张抗日的,赞成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不能千篇一律。以后对陈独秀这一派人,可将‘匪徒’二字停止不用。”十一月二十日,《解放》刊登署名文章《陈独秀先生到何处去?》,颇为友善地希望陈独秀“重振老战士的精神,再参加到革命的行列中来。”

然而时隔半月,《解放》的调子突然转了一百八十度。

原来是因为王明知道了这事。他于十二月初在《解放》上发表文章《日寇侵略的新阶段与中国斗争的新时期》,称“在现时……日寇侦探机关必然更加设法安插自己的侦探、奸细、破坏者、暗杀凶手和暗害者到共产党的队伍中来,他们首先是从暗藏的托洛茨基—陈独秀—罗章龙匪徒分子中吸收这种卑劣险毒的干部。”

在十二月九—十四日举行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于中共中央原定的在三条件之下与陈独秀合作抗日的意见,王明声色俱厉地表示反对。他说中共跟甚么人都可以合作抗日,只有托派是例外。在国际上我们可以和资产阶级的政客军阀甚至反共刽子手合作,但不能与托洛斯基的信徒们合作。在中国我们可以与蒋介石及其属下的反共特务等等合作,但不能与陈独秀合作。

王明强调在原则上中共决不能与叛徒恢复合作。他说资产阶级的政客们、蒋介石及其党徒们、法西斯蒂党徒们,与共产主义毫无共同之点,他们反共是理所当然的,但他们不能直接影响共产党内部。为了某种政治需要,中共可以与这些原非同类的人物暂时地或较长时期地合作。而社会民主主义与共产党人较为接近,一直阻碍共产主义的发展,是共产党危险的敌人。至于托派布哈林派以及其他“左”的右的反党派系和倾向,与共产党更为接近,会腐蚀共产党的内部,是较社会民主主义者尤为危险的敌人。清算这些叛徒,在使共产党净化这一点上,斯大林发展了列宁主义,也是斯大林理论的精华。

王明强调斯大林正在雷厉风行地反托派,而中共却要联络托派,如果让斯大林知道了,后果不堪设想。他还说反对托派,不能有仁慈观念,陈独秀即使不是日本间谍也应该说成是日本间谍。

王明进而主张加强对托派及其他反党分子的斗争。他问,苏共内部有大量的托派和反党分子,难道中共内部就太平无事吗?中共内部必然暗藏着许多托派和其他反党分子,只是中共两条路线的斗争不够彻底,没有发现出来罢了。因此,现在决不能与陈独秀恢复合作,而是要加紧反托派。

王明还说根据苏联肃清托派和其他反党分子的经验教训,苏共内被整肃的那些知名人物的叛国罪都是证据确凿的。任何党员,不管他对共产主义信仰多深,过去有过多大的功绩,只要有反党倾向,就可能走到叛党叛国。他又说到托派及其他反党分子,曾利用各种机会,阴谋反对苏联和苏共,甚至利用清党,故意制造供词,陷害了很多好同志。王明不说斯大林疯狂的清党曾杀害了很多同志,反诬是托派及其他反党分子实施陷害。

一九三八年新年,刚创刊的《新华日报》以及《群众》、《解放》杂志突然登出许多文章说陈独秀是“托匪汉奸”、“托洛茨基匪首”、“日寇侦探”等。《解放》先发表《苏联最高法院军事审判庭关于“右派与托派同盟”叛国案的判决书》,宣称布哈林、李可夫等是“德国间谍”、“日本间谍”,“每年获二十五万金马克”,然后康生如法炮制,在《解放》周刊第二十九、三十期上发表长达一万六千字的《铲除日寇侦探民族公敌的托洛茨基叛徒》一文,信口胡说:“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上海的日本侦探机关,经过亲日派唐有壬(国民党外交次长)的介绍,与陈独秀、彭述之、罗汉等所组织的托匪‘中央’进行了共同合作的谈判,当时唐有壬代表日本侦探机关,陈独秀、罗汉代表托匪的组织,谈判的结果是,托洛茨基匪徒‘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而日本给陈独秀的‘托匪中央’每月三百元津贴,待有成就后再增加之。这一卖国的谈判确定了,日本津贴由陈独秀托匪中央的组织部长罗汉领了。于是中国的托匪和托洛茨基匪首,在日寇的指示下在各方面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就大唱其帮助日本侵略中国的双簧戏。……虽然陈匪独秀从九一八以来就与日寇勾结,然而他还可以在武汉演讲,使用其老奸巨滑的侦探技术。……这无怪鲁迅先生痛骂陈独秀等托匪是有悖于中国人为人的道德。”

(污蔑中国托派拿日本人钱的说法的始作俑者大概是鲁迅,尽管鲁迅对别人污蔑他拿卢布深恶痛绝(不过据说鲁迅的那篇著名的《致托洛茨基派的信》是冯雪峰的托名伪作)。陈独秀对鲁迅则非常大度,他在一九三七年写了一篇《我对于鲁迅之认识》:“世之毁誉过当者,莫如对于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短篇幽默文章,在中国有空前的天才,思想也是前进的。在民国十六七年,他还没有接近政党以前,党中一班无知妄人,把他骂得一文不值,那时我曾为他大抱不平。后来他接近了政党,同是那一班无知妄人,忽然把他抬到三十三天以上,仿佛鲁迅先生从前是个狗,后来是个神。我却以为真实的鲁迅并不是神,也不是狗,而是个人,有文学天才的人。”)。

康生的弥天大谎,当然是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他在同一篇文章中说:“日寇每月津贴托洛茨基匪徒张慕陶五万元,”任务是“破坏反日民族统一战线”。以陈独秀的声望,与无名之辈张慕陶相比,日寇收买的价值竟有霄壤之别,陈独秀仅三百,而张慕陶却五万。康生瞒心昧己,欺天害人,已是荒诞无稽,登峰造极。文章所说“共同合作的谈判”,既无谈判日期,又无谈判地点,而端出的唐有壬,早在二年前就已经死了。最荒唐的是,文章编造所谓“共同合作的谈判”的主要内容是用了引号的“不阻碍日本侵略中国”,仿佛日本军国主义者会在谈判中使用“侵略”如此不打自招的词汇!

陈独秀是托派汉奸的罪名一旦传出,立即在社会公众中激起强烈反响,并产生种种疑团。这样一个民族情感极浓的知识分子,怎么可能以每月三百元的贱价,将自己出卖于意图亡国灭种的日本帝国主义,而使自己成为千古罪人?

三月十五日,傅汝霖、段锡朋和高一涵等九人联名给武汉《大公报》发去《公开信》,仗义执言为陈独秀声辩:“……唯近来迭见共产党出版之《群众》、《解放》等刊物及《新华日报》,竟……诬及陈独秀先生为汉奸匪徒,曾经接受日本津贴而执行间谍工作,此事殊出乎情理之外。独秀先生平生事业,早为国人所共见;在此次抗战中之言论行动,亦国人所周知,汉奸匪徒之头衔可加于独秀先生,则人人亦可任意加诸异已,此风断不可长。”

九人《公开信》引起了更多的共鸣。有人在《抗战向导》上发表《九个人拆穿了一副西洋镜》,文章说,康生的造谣文章可笑可耻之至,所谓三百元津贴纯是无稽之谈,“因为陈先生在中国的地位很高,朋友很多,随便卖点文章或由朋友送点钱来,就能度日,何用敌人的‘津贴’来生活呢?‘三百元津贴’出卖了自己的人格和性命,陈先生身为学者和政治家,以五十余岁的高龄,饱经世故,会有这样愚蠢吗?”

对于九人的《公开信》,王明、康生装聋作哑,没有拿出任何相应的证据回应,却利用他们把持的长江局和《新华日报》,在《新华日报》连续发表短评《陈独秀是否托派汉奸问题》和《不容含糊和小心上当》,强词夺理地提出,陈独秀是否汉奸,这个问题“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汉奸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为以为断。” 并一再硬要陈独秀“公开声明”和“公开宣言”。

陈独秀在三月十七日写了《致新华日报公开信》。他说:“我在去年九月出狱之后,曾和剑英、博古谈过一次话,又单独和剑英谈过一次。到武昌后,必武也来看我一次。从未议及我是否汉奸的问题。并且据罗汉说,他们还有希望我回党的意思。

近阅贵报及汉口出版之《群众周刊》及延安出版之《解放周报》,忽然说我接受日本津贴,充当间谍的事,我百思不得其故。顷见本月贵报短评,乃恍然大悟。由此短评可以看出,你们所关心的,并非陈独秀是否汉奸问题,而是陈独秀能否参加反对托派运动的问题。我坦白地告诉你们:我如果发现了托派有做汉奸的真凭实据,我头一个要出来反对,否则含沙射影血口喷人地跟着你们做啦啦队,我一生不会干这样昧良心的勾当。受敌人的金钱充当间谍,如果是事实,乃是一件刑事上的严重问题,决不能够因为声明脱离汉奸组织和反对汉奸行为,而事实便会消灭。是否汉奸应该以有无证据为断,决不应该如你们所说:‘陈独秀是否汉奸,要由陈独秀是否公开声明脱离托派组织,和反对托派汉奸行动为断’。除开真实的证据而外,声明不声明,并不能消灭或成立事实呵!况且现在并非无政府时代,任何人发现汉奸,只应该向政府提出证据,由政府依法办理。在政府机关未判定是否汉奸以前,任何私人无权决定他们为汉奸,更不容人人相互妄指他人为汉奸,以为政治斗争的宣传手段。……你们向来不择手段,不顾一切事实是非,只要跟着你们牵着鼻子走的便是战士,反对你们的便是汉奸,做人的道德应该这样吗?”

《新华日报》拒绝发表陈独秀的信。于是陈独秀把这封信寄给了《扫荡报》,《扫荡报》于三月二十日刊出。

陈独秀的这封信发表后,新华日报社发表了《关于陈独秀来信》,称陈独秀“直至今天还是托派思想的俘虏,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他不愿意坚决的反对托派汉奸的行动,也正因为这样,中国人民把陈独秀和托派汉奸联结在一起,不是没有理由的。”

就这样,王明、康生等照搬苏联把托洛茨基及托派或观点类近者污蔑为法西斯德国间谍的模式,把陈独秀一派打成了日本汉奸,掀起了一场“肃托”运动。

四月,周恩来多次托人到陈独秀寓所,调解这场笔墨官司,劝他“不要活动,不要发表文章。”徐特立来看他时说:“事情是解决了的。”

但陈独秀估计王明、康生不会善罢甘休。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关于我,恐怕永无解决之日,他们自己既没有继续说到我,而他们正在指使他们在汉口及香港的外围在刊物上,在口头上仍然大肆造谣诬蔑……我在社会上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人,社会自有公评。他们无情理的造谣中伤,于我无损,只他们自暴其丑陋而已。我拿定主意,暂时置之不理,惟随时收集材料,将来到法庭算总帐。”

中共中央于四月十九日发出开除张国焘党籍的党内报告大纲,又扯上了陈独秀,无中生有地提到张国焘脱党前“曾见过陈独秀一次”。其实陈独秀当时并没见到张国焘,他是在张国焘被开除出党以后才见过张国焘。

王明在武汉颐指气使,借共产国际的权势,狐假虎威,本想炮制陈独秀的“汉奸事件”,以与“托派汉奸”陈独秀合作为把柄,再堂而皇之地冠之以违背斯大林的“肃托精神”,从而达到一箭双雕既打倒陈独秀又打压毛泽东的目的。后来,王明在他的《中共五十年》一书中承认,他就是想利用此事作为打击毛泽东的一张牌。他说:“一九三七年底,在我回到延安之后,便得知毛泽东已和陈独秀的代表罗汉达成协议,因此毛泽东允许托陈集团的成员全部恢复党籍(由于我已回到延安,‘恢复党籍’的计划才未实现)。这一事实证明,毛泽东当时已准备同帝国主义反对派的积极帮凶—托派分子勾结起来。”

王明在一九三九年底在延安写的五律《新民主主义论—评毛泽东这篇论文的根本错误》也曾断言:“新民主义论,理论自托陈”。

因为王明的背后站着斯大林的巨大身影,他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中央政治局的决策,因此,陈独秀的回归统一战线就自然而然地流产了。

(一九五一年八月,中共中央毛泽东选集出版委员会编辑的《毛泽东选集》中,选入《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文,其注释三十仍沿用王明等强加于陈独秀的不实之词:“在一九二七年中国革命遭受失败之后,中国也出现了托洛茨基分子,他们与陈独秀等叛徒相结合,于一九二九年形成了一个反革命的小组织,散布国民党已经完成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等类的反革命宣传,完全是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反对人民的卑污工具。中国的托洛茨基分子公开参加国民党的特务机关。在九一八事变后,他们接受托洛茨基匪贼的‘不阻碍日本帝国占领中国’的指令,与日本特务机关合作,领取日寇的津贴,从事各种有利于日本侵略者的活动。”

一九九一年二月,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重新修订《毛泽东选集》,把同一的注释中内容修改为:“在一九二七年中国革命遭受失败之后,中国也出现了少数的托洛茨基分子,他们与陈独秀等相结合,认为中国资产阶级对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已经取得了胜利,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完结,中国无产阶级只有待到将来再去举行社会主义革命,在当时就只能进行所谓的以‘国民会议’为中心口号的合法运动。因此他们又被称为托陈取消派。”

在《论持久战》的注释九,则增加了如下文字:“抗日战争时期,托派在宣传上也是主张抗日的,但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把托派与汉奸相提并论,是由于当时在共产国际内流行着托派与帝国主义国家间谍组织有关、中国托派与日本帝国主义间谍组织有关的错误论断所造成的。”)

王明失势后,周恩来曾多次托人劝说陈独秀,希望他放弃个人成见与固执,写个检查到延安去,均遭拒绝。陈独秀对好友说,党内的熟人大都已经离去或逝去,现在对共产党已经不熟悉了。

一九三八年七月,陈独秀从武汉经长沙辗转抵达重庆时,遇见一同乡发小,经过他又认识了四川江津名绅邓蟾秋、邓燮康叔侄。邓蟾秋仰慕陈独秀之名,邀请他去江津。

八月,陈独秀到了江津。在蛰居中,除了北大同学会每月的资助和朋友的接济,他主要靠一些稿费和卖字度日。对于别人的资助,陈独秀有他的原则:“素无知交者”的钱不收,共产党叛徒的钱不收,政治立场不合者的钱不收,国民党著名官僚的钱不收。他曾考虑过迁居贵阳,因为那里的生活费用要低得多。

周恩来曾去江津看望过陈独秀,更资助他一百银元,被他拒绝了。国民党中组部部长朱家骅送他五千块钱,他也不要。朱家骅转托张国焘再送去,他还是不收。蒋介石也曾派胡宗南和戴笠微服访问过陈独秀。

十一月三日,陈独秀在他的《致托洛茨基》一信中明确表明了他对中国托派的彻底失望,他说:“这样一个关门主义的极左派小圈子,……当然没有发展的希望。假如能够发展,反而是中国革命运动的障碍。”

陈独秀本是个大思想家,好学深思,精力过人,而且喜欢与朋友们畅谈高论,他的谈吐不是学院式的,而是引人入胜的。他往往先提出一个假定,然后层出不穷地发问,不厌其烦地去求得他认为最恰当的答案。谈得起劲的时候,他会双目炯炯发光。他坚持自己的主张,不肯轻易让步,即使不大显著的差异也不愿稍涉含混,必须说得清清楚楚才肯罢休。但遇到他没有考虑周到的地方,经人指出,他会立即坦率认错。他词锋犀利,态度严峻,像一股烈火似的。然而在江津的那段时间里,他贫病交迫,身心疲惫,只能埋头于写诗和文字学研究,正如他在一九四一年送台静农和魏建功等东归时写的一首诗中所说的:“除却文章无嗜好”。陈独秀完成了他在狱中已经开卷的《小学识字教本》,该书总结了他几十年来文字研究的心得,是他的最后一本学术著作。历来中国学界所谓的“小学”,指的是研究文字的学问。稿件送审时,教育部长陈立夫认为“小学”二字不妥,容易被误解为粗浅的儿童识字课本,要陈独秀改书名。固执的陈独秀回说“一字不能动”,并把预支的几笔稿费退了回去。

暮年陈独秀书信来往的对象主要还是中国托派成员,讨论的依然是革命的主义和策略之争,而全国的托派分子始终没有超过过五百人。中国托派是世界范围的托洛茨基主义的一个分支、是在中国立起的又一座外国神龛,但始终没有在社会上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一九四二年五月十二日,陈独秀根据医生介绍的据称可治高血压的偏方,泡制蚕豆花茶水,但其所用之蚕豆花部分已发霉,用开水泡过后,汁水呈黑色,且味不正。陈独秀喝了以后中毒,苦苦挣扎了半个月,于五月二十七日在江津鹤山坪石墙院逝世,享年六十三岁。当地的《江津日报》在报道陈独秀的死讯时写道:“陈先生死得不松活,在床上拖了十多天才落气。”

晚年的陈独秀是落寞的,然而为他送葬的人却有数百人之众,不乏各方名流绅士,三十里的路程上,一直有人放鞭炮送行。

江津各界人士还在国立江津九中礼堂为陈独秀举行了简朴的追悼会,没有花圈和鲜花,没有青松和翠柏,只有陈独秀的遗像放置在礼堂主席台桌子上,两边挂着几副挽联,其中两幅为:“伊人去兮事迹犹存,人生功过自有评述”和“言皆断制,行绝诡随。横览九州,公真健者!谤积丘山,志吞江海。下开百劫,世负斯人!”

陈独秀去世以后,全国各界人士,包括许多曾经与他政见敌对的人和团体,连同他的死敌蒋介石在内,纷纷以不同的的方式对他的一生表示了敬意。唯一的例外,就是他早年为之献身的那个党表现冷漠。

潘兰珍无力将陈独秀归葬安庆,只能由当地士绅和生前友好资助,临时厝于西门外鼎山,墓碑上刻有陈独秀生前好友欧阳竟无书写的“独秀陈先生之墓” (这块墓碑后来被当地农人搬去当了猪圈围栏)。

一九四七年二月,陈独秀的三子陈松年根据父亲遗言“以后回家,把我的棺木和祖母的棺木都带回去”,将其归葬于安庆北门叶家冲,与原配夫人高晓岚合于一冢(高有“生不能与丈夫同寝,死能合冢”的遗愿),墓碑上刻“先考陈公乾生之墓”(陈乾生是陈独秀参加科考时所用的名字)。此碑后来不知去向。

一九七九年十月,陈松年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同意和资助,以延年、乔年、松年和鹤年四个儿子的名义重修了墓地,碑文为传统行文“陈公仲甫字独秀、母高太夫人合葬之墓”。

一九八二年,安庆市人民政府将陈独秀墓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又重修了墓冢,此次所立碑上刻着“陈独秀之墓”五个字。

一九九八年五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陈独秀墓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碑上刻的是“陈独秀先生之墓”。同年中共中央领导李铁映、曾庆红对陈独秀父子故居和墓地的问题作了批示,十一月,中央还派督查员到安庆就落实李、曾批示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共投资一千三百万元,对陈独秀墓进行全面修缮,并开辟了陈独秀生平事迹陈列馆,供人瞻仰。

陈独秀原配高晓岚,育有三子二女:陈延年、陈玉莹、陈乔年、次女早夭(名不详)和陈松年。

第二任妻子高君曼,育有两子一女:陈光美、陈子美和陈鹤年。陈光美为陈独秀与高君曼早年所生,被寄养在四川,长期隐居蜀中。陈子美在文革中被抄家,被关押在看守所十四个月。她忍受不了批斗游街的羞辱折磨,决心偷渡香港。在一九七0年九月的一个夜晚,她把五个装食油的铁皮桶绑在身上,在朋友的帮助下,跳进大鹏湾,经过九个小时的漂流,终于平安登陆香港,香港警察纷纷和她握手致敬。她是以五十八岁高龄泅水偷渡到香港的第一人。

第三任妻子潘兰珍,有一养女潘凤仙(潘兰珍死于一九四九年,年仅四十一岁)。

据说陈独秀曾有情妇施之英,为上海医科大学毕业的医生,后另嫁他人。

毛泽东始终不曾忘记陈独秀这位“五四运动时期的总司令”。他多次说过,陈独秀对他的影响“也许超过其他任何人”。他对斯诺说:“我特別爱好胡适、陈独秀的文章。他們代替了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时成了我的模范。……我第二次到上海去的时候,曾经和陈独秀讨论我读过的马克思主义书籍。在我一生中可能是关键性的这个时期,陈独秀表明自己信仰的那些话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然而,当斯诺要求毛泽东对大革命失败的历史进行评价时,毛泽东毫不犹豫地把最大的罪责归于陈独秀,认为他的“动摇的机会主义,在进一步妥协明明就意味着灾难的关头,使党丧失了决定性的领导和自己的路线”。他甚至认为“陈独秀是个不自觉的叛徒。”

一九四五年四月,中共中央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中央决议的形式确认了“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路线”的说法。

在中共七大的政治报告中,毛泽东又严厉指责陈独秀是“不懂马克思主义的人”,“到了大革命后期就不要马克思主义了”。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陈独秀头上一共有十宗罪:一.机会主义的二次革命论;二.右倾机会主义;三.右倾投降主义路线;四.托陈取消派;五.反苏;六.反共产国际;七.反党;八.反革命;九.汉奸;十.叛徒。

一九五五年三月,毛泽东写道:“我们党内曾经出现过陈独秀、张国焘等著名的大叛徒,他们都是阶级敌人在我们党内的代理人,我们曾经进行严肃的斗争驱逐了这些叛徒。”毛泽东认为,对这一类人,“无法采取帮助态度,因为他们不可救药”,所以“只能打倒”。

然而,历史—尤其是苏俄披露的档案—已经证明,陈独秀在大革命中的“右倾机会主义”案是中共冤案史上的第一大案。尽管近年来官方对他的评价渐趋正面,但是往往依然半遮半掩,离实事求是还远。

而陈独秀的托派案,官方至今讳莫如深。一九七八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检讨历史,逐步改正过去的错误,而中国托派案是唯一没有触及并丝毫没有打算平反的案子(俄罗斯政府从一九八八年开始,就开始为托洛茨基和所有被涉及的人平反了)。

中共欠陈独秀一个大大的道歉,光修墓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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