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国的第一个晚上,我失眠了。
也许是时差,也许是谭思懿最后对我说的那句:“你先想明白自己为什么哭,行不行?”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个粗线条的女孩子,不太懂得细细品味和体会情感中的细微之处。当初谭思懿因为一个意外走进我的生活,然后顺理成章地与我出双入对起来。我从来没有去想过这个顺理成章里包含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所以当我爱的肖恩对我表白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就放弃了谭思懿。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能感觉到我对谭思懿也有爱。尤其是他在我身边的时候,他的体贴,他的温情和他的自然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靠近。他对我的吸引力犹如一块磁铁对小铁屑,只要靠得近,小铁屑就会抗拒不了地飞扑上去。
我想,我明白了肖恩说过的“你们之前朝夕相处的那段时间,给你们的感情也打下了很深厚的基础”是什么意思。我和谭思懿有很好基础,所以想造起一栋牢固的建筑也不会太难。这两个男人都比我来的心细,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也比我看得更清。我想,肖恩一定是看到什么,才不许我和谭思懿再接近。
我突然想起老友记里的一段情节。
Richard对Monica表白后,Chandler冲到Richard的公寓里去质问他。
Richard说:“我没干什么呀?”
Chandler说:“你没干什么?!You made my girlfriend THINK!”
其实,人生最好还是难得糊涂,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最怕的,就是太深刻太仔细地去看去想,想得太清楚了,反而是一种痛苦。
谭思懿挺懂我的,他让我弄明白自己为什么哭,就是逼着我好好地去想一想,认真地去体会一下自己的内心感受。我憋着劲给自己找到哭泣的理由,可找着找着就跑到感情上头去了。大家都不傻,我还能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呢?无非就是喜欢他。
谭思懿逼着我,面对自己对他的感情,而我却很害怕,从心里有种抗拒。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大中午的时间了。
陈颖不在屋子里,我起身来洗漱了一下,然后下楼去对面的cafeteria买点东西填肚子。
我们宿舍楼下有个简易的lobby,摆着几张半旧不新的人造革沙发。我走出电梯的时候,就看到谭思懿坐在其中的一张里和我们随团的一个姓秦的老师聊天。
他今天穿得很休闲,Levis的牛仔裤,始祖鸟的T恤衫,休闲鞋。听到电梯的动静,他抬起头来看,见到我,立刻就笑了。我走过去和他们打招呼:“秦老师好啊!”
“季芃芃!”秦老师起身来说:“昨天你到的吧?我陪几个学生出去了,没见到你。怎么样,都安顿好了么?”
“好了好了,”我说:“昨天有人来给我们登记过了,周一直接去admin office拿临时证件和出入卡就行。”
秦老师说:“那就好,详细的课表和材料都在我这里,等下午的时候我拿过来放到你们的门口去。我走了,你们玩吧,反正这两天也没课。”
我坐到谭思懿边上的沙发里,问他:“今天你不上班么?”
“请假了,你没听他说吗?这两天你没课。”
“谭思懿——”
“你知道秦老师刚才跟我聊什么了?”谭思懿打断我道。
“不知道。”
“他看到我的开的是宝马,就对我说:‘小谭啊,做人,要低调不要炫耀!你看看我手上戴的这块表就4万多,我跟谁说了我?’我忍得好辛苦,才没当他面笑出来。”
我绷不住,笑出来了,指了指他的手表说:“你怎么不告诉他,‘我手上的这块劳力士11万多,我跟谁说了我?’”
谭思懿收起笑容来,对我说:“芃芃,我十点多就来了。遇上陈颖,她说你还没起来,我不想吵醒你,就没上去敲门,一直等你到现在。这里附近有家Danny’s,我们一起去吃东西,顺便聊一聊,好不好?”
他都这样说了,我实在不能说不好,只能点点头。
谭思懿给我点了我喜欢的早餐和冰咖啡,对我说:“傍晚的时候会困,喝点咖啡坚持坚持别睡,不然夜里又失眠。”
我抱着杯子,拿吸管搅和里面的冰块。谭思懿的眼神落在我的戒指上,好一会儿才看着我说:“真要结婚了啊?”
“嗯,”我点头:“回去就领证。”
“你才不过22岁,这么着急干什么?”
我没说话。
“你想出来自己昨天干嘛那么哭了吗?”
“舍不得你那样难过,”我很老实地说:“我确实喜欢你,所以不想让你因为我难过。但是,喜欢不是爱。”
“喜欢也是一种爱。”谭思懿笑着对我说:“能听到你说喜欢我,我很高兴。”
“谭思懿,你能不能听我说?”
“季芃芃,你先听我说。”谭思懿打断我,慢慢地说:“你知道吗?一个女人一辈子有两次生命。一次是出生,她无法选择;另一次就是嫁人,她有权利去选择。一个决定影响你的一生,千万别轻易地去做。你都还没有机会见识过外面的世界呢,怎么就知道他是最好的选择呢?”
谭思懿停顿了一下,说:“这三个月,对你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在你闭着眼跳进婚姻之前,先睁大眼看看外面。既然大老远来到美国,那就好好看看这里的生活方式和理念。你知道我从来不会强迫你,我只想跟你讨一个机会,一个让我带着你看看我的世界的机会。”
我咬着吸管,紧皱着眉头看着他。
谭思懿伸手过来按住我的眉心,说:“再着急,也不差这三个月,是不是?”
(千万别当真,就是一故事。未完待续,原创作品,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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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城漫游多年,今天为瓶子,正式注册成为会员了。
一直追读,上来冒个泡。。。
钉在城里久了,就成了螺丝,忙于活着,只能不定期地刷屏,就定性成了casual^_^
瓶子好,瓶粉好!
生活中我也经常篡改别人的名字,弄得我老公总拾乐。
肖恩是把芃芃抢回来的,却又那么不自信,分不清自卑和自尊。
我觉得女主还是喜欢小潘大于爱,化学反应没有那么强。终于自己的心吧,就是不要左右摇摆。
两个不错的男孩子喜欢自己,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样的,反正我当时觉得挺能满足我的虚荣心的。
:)
当初芃芃和谭好好的,肖作为旁观者受不了非要跳出来把芃芃抢回来,芃芃越向往外面的世界,肖就越紧张。唉,不自信的人怎么许诺别人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