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是一个移民的大熔炉,常常有千奇百怪的事,诸如,枪支子弹自由买卖,大多数家里都有枪,电视台丑化总统是家常便饭,学校里集体对美国国歌宣誓也违背宪法,市民经常告美国联邦和各级政府,市长不拿薪水白工作,房地产交易也不例外,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美国人买卖房子时的一些风俗和习惯,笔者简称之为“三不主义” 。
(一) 不搬空
大多数在卖房子时,卖主全家还是与平时一样,住在房子里,搬空的大约30%,中国人可能稍高一些,有一半是搬空的。这一点可能与我们国内大不相同。原因是很多人买房时都用按揭,一般又是中途要卖,贷款没付清,如果搬走了再卖,一是还要付贷款和地产税,二是如果一下子卖不掉,也很难买下一栋,有的人就等着房款来做下一个房子的首期。再者,如果一直卖不掉,也没有什么问题。
在卖房时,卖主要把家里没有用的破烂丢掉或者放在车库里,然后再维修打扮一下房子,才让经纪人代理出售。而且,据研究,不搬空的房子比搬空的出手快,价钱也好一些,因为是由于有家俱和装饰,对买主来说更像一个家,买主容易喜欢上,所以经纪人也建议卖主不搬空就卖房子。
(二) 不见面
虽然,卖主全家人还是跟平时住在要卖的房子里,但当有买主来看房时,全家人都不会在家里,往往先是经纪人打电话给卖主,约好看房的时间,卖主就会在这期间离开家,好让买主豪无拘束的看房子,这时因为卖主不在家,买主一家人也没有不好意思,想看什么就看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如果卖主在家的话,问题就多了,美国不像国内只有汉族和几十个少数民族,种族问题还是敏感的,所以卖主不在家比在家好。
以上是看房时买主,卖主不见面,而且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过户时,在交房时,交钥匙时买主,卖主也都不主动见面,当然也有见面的只不过是偶然或者极少数罢了。那这些过程如何运作呢?这就是双方经纪人的工作,所有的买卖事宜都是在专业的经纪人安排中进行的,这说明了买卖双方对经纪人工作是充分信任的。
(三) 不说话
如果不小心,买主,卖主在房子里或其它场合碰上了,这时一般也只礼貌地打个招呼,买主夸夸房子如何好(也许很烂) ,卖主也会说,的确不错,但没办法,要忍痛割爱。买主经纪人都要很早就叮嘱自己的买主,一旦碰上卖主,最好别问买主有关房子的事,诸如为什么卖房子呀?如果是卖主要离婚,或者刚被公司解雇,这就刺伤了卖主的心,如果卖主说话不友好,那么买主就不会买这栋房子了。
卖主的经纪人也要嘱咐卖主,不要跟买主多说房子的事,诸如房子是不是有问题呀?地基好不好呀?等等,一旦回答的不准确,买主买了之后,有了问题,卖主要负责任的,就跟电影和连续剧中的嫌疑犯跟警察所说的请跟我的律师联系一样,叫他们跟他的经纪人联系。
因为房地产交易是很复杂的一个过程,不是经纪人不让买主与卖主,不见面,不说话,而是怕他们说错话,导致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出现,谁都知道,多如牛毛的律师就等着纠纷的出现,他们好施展自己在法学院学的本领来相互较量一番呢。
像美国这种种族,宗教,肤色,信仰百花齐放的国度里,这种“三不主义”做法,使得大多数买主不知道买了谁的房子,卖主也不知道把房子卖给了谁,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