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前诗:
天赐双德仁与义,参之以命曰修习。
浮生禄蠹多尘虑,君子焉能利为疾?
心静如无波古井,神清似放矢无的。
箪食瓢饮何足道?须只善图眼前题。
足下或以为此诗所吟纯属无稽之谈,尤其是“神清似放矢无的”一句,人若没有目的,如何算得上“精神清醒”呢?而此间道理,便在下文之中。
在上篇关于孔夫子的文章中,我已经将我自己对于孔子的生平,以及世人对孔子的传统评价的看法粗略地介绍了一番,并不算十分成熟,更不敢说是绝对正确,未免贻笑于大方之家。今日,小生斗胆再操拙笔,小议一回先师的哲学,或是儒家的哲学。
可能许多人会问,哲学到底有什么用?我认为,哲学也者,乃人生大道之学也。简单地说,哲学可以为世人提供一种人生理想(或是对人生的见解)。这种理想(或见解)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片面的,即哲学家们在他们所生活的特定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地理的环境下所提出的见解(理想)。这种见解(理想)可能在当时红极一时,然大多数都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譬如让现今的中学生去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很难再有痴迷于其中的了,因为我们所处的环境变了,鲁迅的魅力也便显得苍白而无力了。还有一种是永恒的,那就是哲学家们对人生所提出的一般性的见解(理想)。正是因为它们具有哲学的一般性,所以这种见解(理想),没有国家、地理、政治以及文化的限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见解并不完全等同于真理。譬如现今的人们在读先贤经典时,仍能受到启迪,何者?大道使然也。
我想,以“博大精深”来形容儒家的思想,并不为过。而众所周知,“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仁义二字,无疑是儒家思想的精华所在。刘歆在《七略》中写道:“儒家者流……游文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间。”乌飞兔走,时至今日,儒家所提倡的“仁义”仍然散发着人性的光辉。这就是我前面所讲的哲学的“永恒价值”。那么儒家思想中是否也有在那特定的环境下而产生出来的见解,或者说理想呢?答案是肯定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世人常说的“繁文缛节”。我并不是在否定礼仪制度的价值,并且我深信,无论何时何地,人类社会都不能完全放弃礼法。然而,正如孔子所说的那样,“过犹不及”。过分地讲究礼法未免有些不妥。我承认,严格的“礼”确实能地让社会变得更加井然有序。但是,在现今的这个生活压力极大的、节奏极快的社会背景下,“繁文缛节”显然是不太适用的,而不讲“礼”亦是不行的。而如何取消前者的片面性,并非本文所要论证的主题之一,是故暂且设而不议。
中国人讲究“无三不成事”,为了避免“过犹不及”,所以我的每篇作文中,只讲三个小题目,玩笑地说我写的都是“三点式”。本文将涉及到在儒家思想中,极其重要的三点,即“义利之辨”、“仁与忠恕”、以及“乐天知命”。其实这三点是孔子本人很少提及论题,据《论语》记载:“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何者?我以为,夫子之所以“罕言”,乃因此三者皆“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属也。小生不才,试言其一二,拙论中不当之处,还望指出。然则晚生便要献丑了。
义利之辨
义者,宜也。什么叫“宜”?“宜”在这里当“适宜”讲,即所谓“义”的本质就是“事物应当有的样子”。那么事物到底应当是什么样呢?不知道。但扪心自问,我们是否常常会这样想呢?“要是这样、这样,就好了”,并且深信此事物就应当是这个样子的。殊不知,“天下不如意事,十有八九”,而“这样、这样”也只能在我们的幻想中存在,因为它是我们个人的理想。所以我认为,儒家所说的“义”就是一种“理想的本质”,或者说是“善的本质”。《礼》云:“理者,义也。”当他人冒犯你或试图破坏你的个人理想时,你可能会说“你不讲理”云者,是不是也可以用“你不义”或是“你不道义”来代替呢?而这个“义”就是你个人心中的“义”。我认为“义”是抽象的道德价值,正是因为在我们每人的心中,都有自己所定义的这样、那样的“义”,各不相同。亚圣孟子将“义”的共性提取出来,试图将抽象的道德具体化,曰:“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也就是说,如果你做错了事,通常会感到羞愧,而这所谓的“羞恶之心”,就是孟子所讲的广“义”。那么我们暂且称之为“普遍的义”。
孔子对“义”是如何理解的呢?让我们先看看这段话: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夫子的这段话可以说是很不明晰,也可以说是很明晰。说它不明晰是因为他并没有实实在在地指出应该如何“之于天下”(为人处事),只是说“义之与比”(用“义”为人处事),而“义”恰恰又是抽象而不明晰的;同时,他也很明晰地指出了应当如何为人处事,那就是用“义”,而“义”作为一种处世的道德,它便成为具体而又明晰的了。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了,在人类社会中,“普遍的义”究竟是什么样的?我认为,粗略地讲就是每个人要各司其职,做自己应做之事。换言之,就是人人应当完成他分内的社会责任,其实,这不就是每个人“应有的样子”吗?
做学问讲究严谨。那么将我刚刚得出的定理带回到孟子的箴言中重新审视,即一个人做错了事,或是说没有完成他分内的社会责任,他会不会感到羞愧呢?
举个例子,大家都做过学生,学生的责任是学习,而如何检验你是否学到了知识呢?无疑是用考试。同窗好友门门皆是 A , 惟有你门门不及格,你会感到羞愧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答案自然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可以说,由验证所得,答案成立。
孔子接着对“义”做出解释:“君子思不出其位。”也就是说,君子需要思考的只是如何很好地完成他的分内之事,故曰:“不可出其位。”然后强调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意思是你不要吃饱了撑的,越俎代庖,为古人担忧,也就是咱们通常所讲的“越位”。所以我以为,孔子与孟子一起定义了“普遍的义”,即“完成你分内的社会责任”。
那么“义”的概念应该说已经基本完成了,看似很简单,只要你能完成你分内的社会责任,那就是“义”了。那么为什么世上仍有一大批不义之徒呢?他们粜风卖雨,杀人越货,虽不至“丧尽天良”,也算是“死有余辜”了。儒者认为,祸因在于世间还存在着另一种物质——“利”。
孔子称“义”为“上达”,“利”为“下达”,用他自己话说就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正如我之前所讲,“子罕言利”,孔子本来就不愿谈论那些“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之事。对于那些只知买菜求益、求田问舍,图财有如罗雀掘鼠般的小人,他只是说句“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便不屑再与之以言了。孔子的智慧在于,他并没有像道家的诸位先哲那样,一遍又一遍地否定名利的价值而凸显自己的超脱,他只是很少地或是根本不去谈论“利”。在这一点上,倒显得一贯崇尚“无为而治”的道家有些庸人自扰、丰干饶舌了。
然则“利”在夫子眼中又是如何呢?据史料记载,孔子因为
为避免受利所惑,儒者便为自己制定了一套意识形态的规定,即“儒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礼记》)”,并告诫后来人:“仁者以身发财,不仁者以财发身。(《大学》)”那么意识源于何处?这是哲学上的一个难题。前面我已经讲过了,人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义”,那么“义”的定义便存在于你心中。所以一件事物到底是否符合“义”的标准,需要你在心中自己去衡量,而旁人是帮不上忙的。然则“义利之分”的关键也自然在你的心中。
我们之前已经论证过了,“普遍的义”就是所谓的“完成分内的社会责任”,即“完成分内的社会责任”就是“义”的动机,也是“义”的唯一目的。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你做事不是为了(或是不只是为了)“完成你分内的社会责任”,而是为了别的什么目的,譬如说金钱、名誉、或是美色,那么你是不是就属于“不义”了呢?诚然,“食、色,性也”,这些目的在客观上讲是完全合理的,人性使然,无可厚非。但关键在于他们并不归于道德要求的范畴之内,自然更不属于“义”(这个抽象道德价值)的范畴之内了。“义”的目的就是“完成社会任务”的过程本身,即属于“做没做”的问题,不图回报;而“利”则是“做了以后,我能得到什么”的问题,这合理吗?自然合理;道义吗?差点意思。
仁与忠恕
如果说“义”属于抽象的道德价值,那么“仁”的概念则较为具体得多。什么是“仁”?在《论语》中,有这样一件事: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者爱人,这“爱人”二字简短、明晰而有力地表述出了“仁”的真谛。正如《礼记》所云:“恩者,仁也。”你说我今天为地震灾区捐了 500 美金以表爱心,算“仁”吗?要我看,这顶多算是“妇人之仁”,“妇人之仁”虽只是小仁,但是他也证明你还是个“人”。那么,怎样才可以做到真正的“仁”呢?
在汉语中,“仁”同时也代表品德完美。那么我们应当如何做才能达到品德完美呢?即如何“成仁”。诚然,不是只有“杀身”才可“成仁”的。
《论语》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七十二贤人之一,曾参,尝向老师讨教其学说的精妙所在,孔子只说他的学说可以用“一”来贯穿到底(“以一贯之”)。曾参出来后,旁人问他这“一”是指什么,曾子淡淡道:“忠恕而已。”我以为,“忠恕”二字,乃“成仁”之关键也。正如《中庸》所说的那样:“忠恕,离道不远。”
然则何谓“忠”?我以为这里的“忠”并不单纯指忠君爱国,而是指“尽己所能”之“忠”。作为一个男人,为朋友两肋插刀、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是对友情的“忠”;对妻子坚贞不二、至死不渝,是对爱情的“忠”;为国家鞠躬尽瘁、肝脑涂地,是对民族的“忠”。而我以为孔子对于“忠”的诠释则更侧重于社会伦理的层面上,而不是相对于人际关系而言的。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儒家把社会实践当作一种修行的手段,或是说途径。咱们通常意义上讲的“修行”是指道士或是僧侣在世外所做的“出世修行”。而儒家是“入世修行”。
对于修行,孔子指出“先事后得”、“先难后获”、“劳而不怨”以及“先劳后禄”,若需要后世的例子,我想最合适不过的就是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忧天下之乐而乐”了,不在话下。那么我们如果从“修行”的角度看“忠”,那就别有一番滋味了。
为什么人要“修行”?换句俗话讲,人为什么要学习?可以说,为的是增加自身修养,增长见识。那么有学习的机会而不好好学习,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花了时间,而知识却没有学到手,就是对自己的“不忠”;那么如果我们“尽其所能”地去修行,从而提高了品行、增长了知识,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这就算是对我们自身最大的“忠”呢?是故我以为,孔子所说的“忠”有内外之分:外者,自是指坦诚而恭敬地待人接物;内者,则是指真诚而严谨地治学态度。而前者是修行后的产物,而后者却是修行的要诀。
对于“恕”,我想应该是最容易理解的了。在儒家“恕”的哲学中,到处闪耀着人性的亮点。
“恕”就是宽容与忍让。当我们责备他人时,经常是求有过于无过之中;至于检讨自己时,那就变成了原无过于有过之内了。我们常说:“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换句话说,这就是儒家的“正己恕人”的思想。前半句是儒家的“正己”思想,抑或是前面所讲的“忠”之外延。前文之述备矣,然则我们如何才能真正地做到“恕”呢?
然则我们首先需要确定“恕”的前提。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换言之,就是你若想当君子,首先便需要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也就是“为人着想”。我们已知,“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是故君子也不能“以其能病人,以人之所不能愧人。” 然这些皆属于“以己度人”的范畴之内。
《礼》云:“以人望人,则贤者可知也。”即“以人度人”。其实,此二者所讨论的都是咱们常说的“换位思考”。众所周知,在一定程度上,人和人是绝对不一样的,道理很简单——“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愿意给,他愿意要,两厢情愿,何乐而不为之哉?所以,我以为“以己度人”并不是“恕”的真正前提。然“以人度人”不仅包含了“以己度人”的玄妙之处,同时去掉了“以己度人”的片面性。是故,关于“恕”之前提,我认为应当是“以人度人”。
至于“恕”的本质,其实就是“宥过”。“宥过宥过”,必先“有过”,才可“宥过”。那么“过”,无疑就属于“过去时”了。我们无法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所以对于过去的事,我们自然没有能力改变,子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当他人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得罪了你,你是否真的可以很轻易地做到“既往不咎”呢?大多数人是没有这个肚量的,但我们不能只是望洋兴叹,即使这是一个永远也达不到的目标,我们也要朝着个方向努力。因为孟子说了:“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若能如此修行,终有一日,我们必能做到真正的“恕”。
我通过上面的几段文字简单介绍了一下儒家的“忠恕之道”。总而言之,儒家的思想家们认为,“忠恕”就是修行仁德的途径,也是“完成社会责任”的途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笃行“忠恕”就是“道德生活”的开始,同时也是“道德生活”的结尾。换言之,儒家认为“忠恕”就是“道德生活”的全部。而我之前那么说并不是啰嗦,请试想,对己“忠”就是认真修行,而修行的目的就是达到最终的“恕”,此时,修行是“道德生活”的开头,而止于“恕”;而如果以“义”的角度来看,修行,这个行为本身也是修行的目的,(儒家认为,“道德生活”应当是人类理想的生活方式,“修行道德”是每个人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分内之事,即“社会责任”)既然要修行,君子就要做到“忠”。此时,“忠”不但“道德生活”的开头,也是它的过程。因此,“忠”同时又是修行目的,即结尾。我们只有通过“忠恕”进行“道德生活”,才能接近到真正的“仁”!
乐天知命
孔子晚年曾这样看待自己的一生:“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知命”,或是“知天命”,是儒家衡量一个人是否
“命”,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命运”。前面
人和人的命运各不相同,有命好的,也有命不好的。举个例子,假设有这样两个人,一个人出生在富贵人家,父亲是美国总统,母亲是英国女皇,那自然是纸迷金醉、纡青托紫了,功名利禄,自不在话下;另一个人,出生贫寒,家徒四壁,寅吃卯粮,父亲是刷厕所的,母亲是扫大街的。中国有句俗话:“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两个虚拟之人的命运能一样吗?
当你刚刚来到人世间的那一刻,你与这个社会的人际关系网便已经构成了,这便正是你“命数”所在。你说你不信命,你爱信不信!这话你还别不爱听,“命数”不会因为你相信与否而存在或消失。你信,命数在;你不信,命数仍在!
那么我们人类是否有能力改变自己的命数呢?很难,也可以说近似等于不可能。这并不是封建迷信,如果你要反诘我道:“我就改变了自己的命运!”那很好,你是伟人,比孔子还伟大。我在这里只想探讨一般性的哲学见解,庙小,容不下您这方外之人。我之所以说命是很难改变的,是因为我们只能通过修行来改变自身,而世上的所有外部条件是你不可操纵的,譬如说政治环境、人文环境、或是地理环境。庄子称此为“生非遭时”。中国古代有多少文人志士,因为“生非遭时”,而被束之高阁,继而鸾飘凤泊,这也正巧使我国形成了著名的“贬谪文化”,不在话下。
据《论语》记载:孔子大弟子仲由(子路)路过石门,与晨门闲聊,此人是一位道家的隐者,其言孔子曰:“知其不可而为之。”也就是说,孔子虽然理解外部条件的不可操纵性,而兀自尝试改变那“礼崩乐坏”的天下,我们不禁要问:那孔子真的知道什么叫“命”吗?从这个角度看,好像不是。
正如我之前所讲,关于“命”,主要是道家所研究的对象。他们看尽世间沧桑邪恶,放弃兼济天下之志,消极隐遁于山野之中,参悟天机大道。是故,我们一般会认为“听天由命”、随波逐流是消极的表现,显然与儒家所持的观点不符。那么儒家所讲的“知命”是指什么呢?
前面在论“义”的一章内,我已经说明,“义”的目的不是“做”的结果,而在“做”的本身,并且“做”是指“完成你分内的社会责任”。正如孟子所说:“不为其所不为,不欲其所不欲。”换言之,“为义”就是“为而无所求。”听起来,这句话倒颇有些道家思想中“游”的意味。
庄子说:“浮游不知所求,猖狂不知所往。”道家所指的“游”也并不是漫无目的的“游”,而其目的正是享受“游”的过程;儒家所讲的“义”也并不是有任何目的“义”,而其真正目的就是修行的过程。注重过程,乃二者玄机所在也。
既然“游”与“义”的目的都是在于其过程本身,那么儒者也应如道家一般,何必在乎其最终的成败得失呢?成败得失也者,命之外物也。所以如果一个人明白了“义”与“命”,他便能真正地坦然自若地为人处世了,这不正是孔子所说的“君子坦荡荡”吗?同时,达到这个境界的君子无疑是已经做到了道德的成功,而道德的成功正是君子最大的快乐,而小人,自然是无法因此快乐起来的。
所以,一个君子如若真正理解了外部条件的不可操纵性,也便理解了“命”。既然“知命”,他便不会再看重这些最终的成败得失,是以能“乐天”。故本章叫做“乐天知命”。
孔子同样也在享受他“做”的过程,是故“知其不可而为之。”他最大的快乐就在于尽力“为之”。所以即便是饭糗茹草、啜菽饮水,夫子亦不在乎。子曰:“饭食疏,饮水,曲肱而枕,乐亦在其中!”在这里,儒家思想与道家的思想再次不谋而合。先看真人:“不为轩冕肆志,不为贫约趋俗。”再观《礼》:“儒不陨获于贫贱,不充诎鱼富贵。”这正是看似放荡不羁的“游”与看似教条死板“义”相反相成的产物,也是“出世哲学”与“入世哲学”的相交点,即儒、道两家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不在话下。
通过以上的论证,我们大概可以这样描述“义”、“仁”、“命”之间的关系。
“义”的目的就是“完成你分内的社会责任”的过程,而不是“完成社会责任”之后的结果,若果动机不纯,就是“不义”。
对于“仁”,我们说,人人都应当完成的“社会责任”就是“爱人”,即“仁”。完成“仁”的途径就是修行“忠恕之道”,“忠”是指“正己”修行之“忠”,而“恕”则是以“以人度人”为前提,宽以待人的道德思想,“忠恕”相结合,便是“内圣外王”之道。所以,“忠恕之道”又代表着“道德生活”,而“道德生活”同时又是“完成社会责任”的过程,也所以“忠恕之道”同时又是“义”的目的。是故“仁义”就是“品德完美”。
作为君子,不仅要做到“仁义”,而且还需要做到“知命”。然而,“命”则是有不可操纵性的,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力“完成自己分内的社会责任”,而注重外在的成败得失只会给我们凭添烦恼,故子曰:“君子坦荡荡”。这时“知命”与“仁义”便可以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最终形成一个集儒道思想之精华于一身的人、一个品德完美且道德成功的人。
品德完美(“仁义”)与道德成功(“命”)的结合体,就是儒家理想中君子的最高境界。
一些观点见仁见智,然很有深意。
个别用字似为笔误:
“君子需要思考的只是如何很好地完成他的分内之事”、“完成你分内的社会责任”等处之“分”似应为“份”。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似应为“......伤悲”。
“父亲是刷厕所的”是否为“...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