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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到我们镇的墨西哥餐厅吃饭,点了个叫chicken finger,唉,炸得又老又硬,我想,让偶做一次,恐怕也会比他们做得好,现在刚好有鸡胸肉,就干一次吧。
做法:
一、先把鸡胸肉切成条,再加上料酒、胡椒面、盐、生粉腌好;
二、用蛋清、烤饭的玉米粉和用来做调料的玉米粉,用电动打蛋器搅拌均匀,稠度是能把浆挂住鸡条,用做做饼的玉米粉是为了增加鸡条的硬少少;
三、第一次炸用慢火低温油炸,炸至浅黄色,再将油调高温,再炸到金黄色,看见冰箱有几个蘑菇,就用蛋浆裹住蘑菇炸,不错的。
炸好了的鸡条和蘑菇,用蘸茄汁和其他你喜欢的调配上吃。
里面的肉不柴,蘑菇很香很嫩,正啊。
最后八一八,我看了个美国的连续剧,戏里谈到某个美国家庭吃checken finger,译者译成鸡爪,我不太赞成这个译法,我想应该是炸鸡胸肉条,因为在美国餐厅里的checken finger就是炸鸡胸肉,成条状的,在美国,美国人很少吃鸡爪,绝大多数美国人和墨西哥餐厅,无鸡爪出售,除了在中国人餐厅,华人餐厅早茶会有。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