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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八三):香山关泗合

(2025-04-13 05:42:53)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八三):香山关泗合

香山隆都

关泗合(Quan See Hop)生于一九○九年四月廿五日,香山县隆都人。他的父亲名叫Wah Sun(华新,译音),或者这个名字就是“关广焕”的小名[1],只是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里查找不到与其名字相关的宗卷,难以弄清楚他是何年到澳大利亚发展的;但当时在澳大利亚鸟沙威省(New South Wales)北部的内陆大埠嘅嗹弥士(Glen Innes),有一家规模相当大的由香山籍华商合股开设的商行,名为广生隆号(Kwong Sing Long & Co.),他是其中的股东之一[2]。经商成功,使其得以有能力赡养家庭,给其家人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机会。

一九二一年,澳大利亚实施《中国留学生章程》,正式开放居澳华人之在乡子弟前来留学。得知这一消息后,关华新便计划将十二岁的儿子申办来澳,进入他所在的嘅嗹弥士埠读书。当年的年中,由广生隆号经理关广结(Quan Kwong Gett)出面,他以监护人的身份,代关华新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领关泗合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他以广生隆号商行作保,允诺每年供给膏火五十镑,作为关泗合在澳留学的所有费用,准备将其安排进入嘅嗹弥士埠公众学校(Glen Innes District School)念书。

中国总领事馆接到申请后,很快便按照流程进行了审理。当年八月四日,中国总领事魏子京给关泗合签发了一份中国学生护照,号码是80/S/21;八天之后,澳洲内务部也批复了他的留学申请,在护照上钤盖了入境签证章。随后,中国总领事馆便按照护照请领人的指示,将其寄往香港的金山庄,由其安排关泗合的赴澳行程并负责将护照交到后者手中。

在关泗合申办护照和入澳签证的过程中,他的族兄关添(Kwan Tim)也在此之前从广州申领到了赴澳护照和签证。当关泗合的护照还在寄往香港的途中,关添就已经去到了香港,准备搭船前来澳大利亚的嘅嗹弥士埠留学。因此,关泗合无法跟着这位族兄一起赴澳,只能等到次年他也来到这里后,再在嘅嗹弥士埠见面了[3]。由是,在香港的金山庄将诸事安排妥当之后,关泗合便去到那里,搭乘中澳船行经营的“获多利”(Victoria)号轮船,于一九二二年四月八日抵达雪梨(Sydney),入境澳洲。他父亲关华新在广生隆号的同事提前赶到雪梨,从海关将关泗合接出来后,便辗转乘车回到了位于雪梨北部六百公里之外的嘅嗹弥士埠。

在父亲那里安顿好之后,十三岁的关泗合便注册入读嘅嗹弥士公众学校。学校在当年底提供的例行报告显示,他的在校表现及学业都非常令人满意,认为他的功课做得很好。这一信息表明,他在来澳前已经接触过英语,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因而很容易便适应了当地的学习环境。他以这样的学习态度和良好成绩,一直在这间学校读到一九二四年底学年结束。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三日,关泗合给内务部长写了一封信。他在信中表示,目前他已读完小学五年级,计划明年去读雪梨工学院(Sydney Technical College),想选修那里的羊毛处理工艺课程,同时也想选修夜间授课的簿记课程,希望批准转校,并给予他另外的二到三年的签证,让他可以完成上述课程。他之所以选修羊毛处理工艺课程,也许是受其族兄关阿灼(Ah Chok,也写成Ah Chok Yee)的影响。后者是广生隆号的另一位股东关洪裕的儿子,于一九一五年底来到此间留学,从一九二一年开始便在嘅嗹弥士工学院(Glen Innes Technical College)选修上述课程,现在已经结业,以实习的名义在广生隆号里协助经营[4]。对此申请,内务部表示,转校没有问题,签证之事则要到次年四月他的签证到期时,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按正常渠道申请便可。当然,内务部复函也强调,其原则是,中国学生在澳留学,只能全日制上学,不能做其它的事情。实际上就是不允许打工。

可是到一九二五年年中,内务部接到的是嘅嗹弥士工学院提交的例行报告,而不是关泗合早前所预先告知的雪梨工学院。虽然该报告表明关四合聪颖好学,各方面表现都不错,但却没有说明他读的课程及每周上课的时间安排。内务部事先已经知道,羊毛处理工艺课程一周只上一次课,如果关泗合的羊毛处理工艺课程是在嘅嗹弥士埠读的话,那么,其余的时间他去做了什么呢?为此,内务部觉得其中有猫腻,遂于七月三十日下文到鸟沙威省海关,请其对此事予以核实。就在这时,暨八月二十二日,广生隆号给内务部长发来一封函件,希望准允关泗合利用其所学之澳大利亚商务知识,在进修其羊毛处理工艺课程之际,在其余时间里为该商行工作,以便学以致用,最终目的是将澳大利亚的羊毛销售到远东地区。也就在这封信之后,内务部秘书接到了海关反馈回来的报告,证实自年初开始,十六岁的关泗合已经像几年前他的族兄关阿灼那样,进入到广生隆号商行工作,学习反而成了业余之事。对此,内务部秘书颇有上当受骗之感,遂于九月二十五日复函,质问为何隐瞒实情不报,即便是要关泗合协助广生隆号经营,至少事先需报备并获得内务部长批准方可。接到上述质问后,广生隆号经理自觉理亏,赶紧于九月三十日写信给内务部秘书,先承认是自己考虑不周,表示如果需要的话,现在就安排关泗合就读夜间课程,以便其学习仍然可以视为全日制的上学性质;至于让其到商行来协助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广生隆号是大商行,致力于将澳大利亚的商品出口到亚洲地区,而关泗合所学的羊毛处理工艺课程,就有利于促进这类产品的外销。广生隆号经理表示,之所以安排关泗合做此事,还有一个原因,即他的父亲就是本商行的股东,他也有利益在里面。正是基于上述诸因素,希望内务部长能批复关泗合一边进修上述课程,一边为商行工作,为商行出口羊毛到远东地区做好准备,打下基础。虽然关泗合的违规和广生隆号商行的做法引起内务部极大的不满,但上述出口羊毛的说辞,又点中了澳洲非常希望将此产品出口到中国这一愿望的软肋。因此,几经考虑后,十月十九日,内务部长最终同意了广生隆号的申请。由是,关泗合便以学生的名义,但却做着商行出口业务员的工作,兼具两种身份。

但关泗合实际上把所有精力基本上都放在了协助广生隆号商行的经营上,除了每周一次定期去上羊毛处理工艺课程外,原先应承要去就读的夜间课程根本就无暇顾及,甚至都根本没有去报名注册就读。当次年四月初内务部秘书接到嘅嗹弥士工学院报告得知真实情况后,正准备采取行动,拒绝核发其展签时,就在四月二十八日接到了当地著名律师兼政客艾伯特(P. P. Abbott)的律师函,要为关泗合申请展签。艾伯特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便是鸟沙威省北部地区的著名律师,曾两任嘅嗹弥士埠的市长,也担任过一届联邦众议员,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服役澳大利亚皇家陆军,跟随部队进入欧洲战场作战,战后以中校阶级退役,重操旧业,随后在一九二五年成为联邦参议员,在政商两界极具影响力,法律界也地位崇高[5]。广生隆号在当地深耕几十年,自然也跟艾伯特私交甚笃。在这种情况下,内务部长于五月十七日批复了关泗合的展签,第二年也予以同样处理。

很快就到了一九二七年底,关泗合想要回国了。十一月十四日,他致函内务部长,表示明年四月他的签证到期时便返回中国,但他不仅仅是回国探亲,而是还肩负拓展生意的重任,尤其是希望跟相关方面联络和接洽,希望确实找到真正的中国羊毛买家,从而使澳洲的产品确实销往中国。他之所以这样做,不仅仅是为了澳大利亚国家,也是因为他的父亲是广生隆号的股东,他和父亲都在这里边有相当大的利益,而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加强澳洲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为此,他希望内务部长能核发给他十二个月的再入境签证,以便他届时还能返回澳洲。为增强上述申请的力度,他仍像此前两年一样,请艾伯特参议员也给内务部长写信,为他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内务部秘书遂表示,只要关泗合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出申请,将会按照流程审批。之所以有这个要求,主要原因是直到此时,关泗合仍然保持着学生身份。而按照一九二六年修订的《中国留学生章程》新规,他必须要有学校愿意接受他重返澳洲留学,内务部方才接受审理。由是,经过一轮公牍往返,确定他仍然重返嘅嗹弥士工学院读书之后,直到次年四月十六日,内务部长才核发了他的再入境签证。

五月三十日,关泗合再函内务部长,表示此前收到的再入境签证是学生签证,而他本人现在为广生隆号工作,而且回去中国事实上本身也是为了做好出口工作,因此,他希望将此换成商务签证,亦即他返回澳洲时应该是商人身份。对于他的横生枝节,内务部秘书便指示海关查查广生隆号到底年营业额多少,所雇佣的员工人数如何。海关实际上跟广生隆号经常打交道,对其比较熟悉,遂于六月二十二日报告说,在过去一年里,该商行的年营业额为八万镑,进口商品价值一万五千镑,出口商品价值五千镑。从上面提供的报告看,广生隆号的规模确实不小,即便是以其员工的名义回国采购及推销商品,核发一份再入境的商务签证也是没有问题的,加上还有艾伯特参议员也为此事从旁催促,内务部长遂于七月十日批准了关泗合的要求。于是,在安排好一切之后,志满意得的关泗合去到雪梨,于九月十九日登上驶往香港的“彰德”(Changte)号轮船,返回中国去了[6]

差不多一年后,二十岁的关泗合如期返回。一九二九年九月九日,还是乘坐同一艘“彰德”号轮船,关泗合与族兄关沛泉(Poy Chin)等人一起回到雪梨。后者是其族叔关洪裕的小儿子,即前述关阿灼的弟弟,此前他们哥俩一起前来嘅嗹弥士埠留学读书;现在关沛泉是带着两个妹妹结束回国探亲回澳读书,而自己则返回澳洲前往父亲开设在昆士兰省(Queensland)与鸟沙威省交界处的斯坦索普埠(Stanthorpe)的店铺协助工作[7]。关泗合因按期返回,自然通关顺利,也获发一年期的商务签证。他随即便返回嘅嗹弥士埠,继续在广生隆号商行工作。

一年时间很快就过去,又到了申请展签的时候。在核发展签前,内务部总是按照惯例,需要查看广生隆号的业绩。但这次还没有等到内务部秘书下文给海关询问相关数据,就接到艾伯特参议员在一九三○年九月六日发来的展签催促信,告知关泗合现在是广生隆号的部门经理,并且也成为该商行的股东之一,因为他的父亲将其股份分了一部分给他;其职位重要,重任也更大了,请按照惯例核发签证。于是,一个星期后,内务部秘书按照惯例下文海关核查。这个时候的广生隆号商行也许还是处于生意比较好的经营状态,股东有二十人,雇员三十五人,其中十五人为华裔,二十人为西裔,年营业额为六万镑,出口商品价值一千镑,进口商品价值二千镑。但相比较前两年的业绩,则下降得很多,毕竟世界性大萧条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只是对广生隆号这样的企业则影响现显得缓慢一些。尽管如此,内务部长认为关泗合没有达成此前所夸下海口的出口任务,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否决了上述申请,要求他立即安排船期,返回中国。

艾伯特见自己的意见被否决,很不高兴,立即复函内务部长请其考虑到贸易是需要时间的,希望他给个机会让关泗合用事实说话。与此同时,他也通过现任嘅嗹弥士埠市长写证明信,表明他们眼中的关泗合是很有能力的商人,当地社区也期望他率领其部门创造更多的业绩,希望内务部长不要赶他走。在这种压力下,内务部长考虑到广生隆号商行是老字号,有一定的影响力,最主要的还为当地创造利税和吸纳就业人员,遂于十二月九日取消了此前的决定,核发了关泗合的展签。但为了给自己挽回面子,他只给六个月时间的签证。接到这样的展签,关泗合很不高兴。一九三一年二月十一日,他致函内务部长,表示自己申请的是十二个月展签,不是六个月。他表示,以其父亲和他本人在商行的股份以及服务,他们在这里实际上也是为当地人创造就业,为当地服务,为此,只有按照正常的十二个月签证,才能让他更加安心地努力工作,创造业绩。第二天,艾伯特也致函内务部长,表达了对他只给六个月的这种小气做法不满,要求他按照关泗合的请求,再考虑到该商行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换发给这位中国年轻商人一年的展签。此时,由于世界性大萧条的影响,该商行的股东刚刚作了调整,只剩下七人还在坚持经营,加上十八个西裔及一位华裔雇员工作,即便这样,也算得上是不错的业绩。了解到上述情况并衡量了当时的经济形势后,四月七日,内务部长只好迎合同僚的请求及申请者的申诉,决定换发十二个月签证,满足了关泗合的要求。因此前的六个月签证已在三月九日到期,此次是一年签证便由此日期起算。

此后虽然关泗合仍然获批展签,但因经济大萧条导致的业绩继续下降,到一九三三年真是遇到了危机。此时,在其商业签证到期后,内务部只给他三个月的展延,亦即意味着他必须在这三个月内结束业务,返回中国。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艾伯特出面为他解围。他建议内务部长再给这位年轻的中国商人六个月展签,然后让他回去中国,通过广生隆号在香港等地的联号和其它关系,扩大其出口贸易额。他相信这位年轻人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内务部长虽然不太认同艾伯特的意见,但还是给了他一个面子,于九月五日同意再给他三个月的展签。到时再视情而定,看是否可以给他核发再入境签证。随后又经过几个来回的公牍往返,就离境事宜一再商榷,最后,关泗合于一九三四年四月十八日在雪梨搭乘“太平”(Taiping)号轮船离境回国。在他离境之后不久,经过艾伯特的争取以及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陈维屏出面代为向内务部申请,也为他拿到了次年重返澳洲的再入境签证[8]

在中国呆了大半年时间后,关泗合又于一九三五年一月十六日从香港搭乘“南京”(Nankin)号轮船抵达雪梨入境,返回嘅嗹弥士埠。他是否跟他的几位关氏堂兄弟或者族亲一样,也在这次回国期间结婚生子,因档案中未有涉及,无从得知。此后,他继续在广生隆号商行服务,直到一九四一年[9]。由于此后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里再找不到与其相关的宗卷,不知他最终是否定居于这块土地。但从大概率的角度看,他此后留在澳大利亚继续发展的可能性最大。

一九二一年的年中,广生隆号商行经理关广结填表,以监护人名义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申请关泗合的赴澳留学护照和签证。

一九二一年八月四日,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魏子京给关泗合签发的赴澳留学护照。

一九二八年五月三十日,准备回国探亲和做生意的关泗合致函澳洲内务部长,申请将其再入境学生签证改换为商务签证。

一九三五年一月十六日,关泗合重返澳大利亚,入境雪梨时的入关登记表和照片。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Quan Sec Hop - Student Pass Port & Bus. Ex/c, NAA: A1, 1935/1774


[1] 见:“朱汉关洪裕启事”,载《东华报》(The Tung Wah Times),一九三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第六版。

[2] 根据鸟沙威省档案馆(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收藏之该省工商局二十世纪初工商企业注册记录,广生隆号重组并向工商局正式注册的日期是一九二一年一月十二日(见:https://records-primo.hosted.exlibrisgroup.com/permalink/f/1ebnd1l/INDEX1808885),但该商行的前身广生和号(Kwong Sing War),则最早在一八九二年之前便已在嘅嗹弥士埠开业。例如,广生和号给嘅嗹弥士埠医院捐款四镑的报导,见:“Local and General News”, Glen Innes Examiners & General Advertiser, Tuesday 20December 1892, p. 2。此外,同村的关氏族亲关洪裕(Harry Way Yee)早在一八九四年便从家乡来到这里发展,他也是该广生隆号的股东之一(详见:H Way Yee [Henry or Harry Hong Yee, includes photograph], NAA: SP42/1, C1915/3553)。按照当时粤人赴澳谋生和发展的特点是兄弟联袂、同宗结伴、乡人同行、抱团发展来看,显然关华新也应该是十九世纪末那段时间里来到这里发展的。只是该商行股东众多,最多时达二十人,但从上述注册成立时出现的股东名单里,找不到与关华新可以匹配的名字;事实上,这些出现在公司注册登记表里的股东名字,有很多也无法在澳大利亚档案馆里查找到相应的名字和宗卷。

[3] 关添的档案,见:Kwan, Tim - Canton student passport - Part 1, NAA: A433, 1947/2/2545。

[4] Ah Chok Yee, Harry Way Yee, Poy Chin and Mrs Harry Way Yee [includes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for Poy Chin] [includes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for Mrs Harry Way Yee] [includes 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for Ah Chok Yee] [box 329], NAA: SP42/1, C1936/5876 PART 2 OF 6。

[5] Terry Hogan, “Abbott, Percy Phipps (1869–1940)”,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National Centre of Biography,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http://adb.anu.edu.au/biography/abbott-percy-phipps-4962/text8231, published first in hardcopy 1979, accessed online 11 May 2020.

[6] Quan See Hop [includes 1 photograph showing front view and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correspondence concerning Exemption status of subject] [box 446], NAA: SP42/1, C1941/3353 PART 3 OF 3。

[7] Ah Chok Yee, Harry Way Yee [also known as Henry], Poy Chin [also known as Pay Chin] and Mrs Harry [Dora] Way Yee [includes numerous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and left hand prints for Poy Chin, Mrs Harry Way Yee and Ah Chok Yee] [includes 2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of an unknown girl] [box 329], NAA: SP42/1, C1936/5876 PART 6 OF 6。

[8] Quan See Hop [includes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and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correspondence concerning Exemption status of subject] [box 446], NAA: SP42/1, C1941/3353 PART 2 OF 3。

[9] Quan See Hop [includes Certificate's of Exemption and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correspondence concerning Exemption status of subject] [box 446], NAA: SP42/1, C1941/3353 PART 1 OF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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