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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七一):广东林文贵

(2024-10-25 06:54:46) 下一个

民国粤人赴澳留学档案汇编(百七一):广东林文贵

广东(县邑不明)

大约在一八八四年左右,Lum Tim Heung(林添会,译音[也写成Timothy Lum Tim Heung])和Lum Chew(林作,译音)兄弟俩就从中国广东省的家乡跨洋过海来到澳大利亚淘金谋生,寻梦发展,最终落脚于美利滨(Melbourne)。在经过一番拼搏之后,兄弟俩在靠近唐人街(即小博街[Little Bourke Street])的礼列立街(Latrobe Street)六十四号开设了一间家具行,名为豪兴号(Horp Hing),属于前店后厂式的家私作坊,有一定的客源,生意稳定。只是本文所据档案中没有说明他们具体来自哪个县邑,因而无法确认其籍贯。如果按照目前我们在档案中所看到的情况,当时位于美利滨城里唐人街及其附近的家具店大都是来自广东四邑的新宁(台山)人和新会人所经营,那么,他们兄弟俩应该是新宁人或者新会人;而且,在美利滨华人家具行里,也是林姓居多[1]

一九○六年十月十九日,林添会通过在美利滨法律界著名的芬克、贝斯特与霍尔律师行(Fink, Best & Hall Solicitors),向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外务部提出申请,谓林添会近期已经向海关部门申请到了回头纸,要回返中国探亲,希望在结束探亲回澳时,顺便将其侄儿亦即林作的儿子Lum Wen Khoey(林文贵,译音[也写成是Lum Wun Khoey])带来美利滨留学;他推算起来,认为侄子林文贵此时虚岁为十二岁(实则出生日期为一八九六年十二月九日[2]),计划让他来此读五年书,接受必要的英语教育,学习西方知识。为此,他本人愿意担当侄儿的监护人和财务保证人,负担其在澳留学期间的所有费用,希望外务部批准并核发其入境签证。因该律师行名气大,是由十九世纪末便在澳洲政坛和法律界颇具名望的罗伯特·华莱士·贝斯特爵士(Sir Robert Wallace Best)所创[3],该行的意见在政府中极具影响力,且在申请函中也特别强调林氏兄弟为人正派,经商有道,最主要的是他们兄弟俩业已皈依基督教,受洗为信徒,是值得信赖和应该予以扶持的商家。由是之故,外务部秘书接到申请后,立即发文到海关,请其将豪兴号家具店的经营情况以及林氏哥俩的经济状况及操行评估尽快报上来,以便外务部长决定取舍批复与否。在本宗卷里,没有看到海关呈交上来的报告,但相信外务部秘书在几天后就获得了满意的结果,因而在十月二十四日便回函芬克、贝斯特与霍尔律师行,表示外务部长批复了上述申请,准允林文贵前来澳洲留学,先给予他一年签证,然后可年复一年地申请展签,直到五年期满。为此,他要求该律师行安排林氏兄弟向海关缴纳一百镑保证金。

事情来得如此顺利,芬克、贝斯特与霍尔律师行立即将结果通知了客户。林作和林添会自然不会怠慢,很快就按照要求向海关缴纳了保证金,然后也通过他们在香港的金山庄为林文贵安排好了出国文件和船票。大半年之后,待诸事安排停当,这位小留学生便由家人送到香港,搭乘由这里出发驶往澳大利亚的“奄派”(Empire)号轮船,于一九○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抵达美利滨,顺利入境澳洲,住进父亲经营的家具行里。

林作把儿子从中国接来读书,自然是想让他进入一间名声好教学质量高的学校,由是,位于美利滨城东山(East Hill)的圣疋书馆(St Peter’s School)便成为首选。自此,林文贵便一直在这间天主教主办的学校读书,前后长达三年半之久。每次书馆校长在给外务部提交例行报告时,都表示这位中国留学生正常出勤,学习认真,学业优异。但是,到一九一一年新学年开始,林文贵突然就于当年二月转学去了另一家颇具声望的名校——考飞文法学校(Caulfield Grammar School)念书。在此事发生几个月之后,外务部方才得知消息,对林文贵这种先斩后奏、不预先知会当局批复便擅自行动的做法非常不满意,便指示海关向其监护人申明违规的后果,要求对此行为作出解释。林添会向海关表示,他们兄弟俩英文不好,不知道转学还需要经过先报备后批复的上述程序,只是想着如何给予孩子最好的教育,而考飞文法学校的学费也不菲,包括住校的食宿等费用,每学期高达十六镑十六先令,尽管如此,他们还是将林文贵转学到上述学校,就是想让这孩子在最好的学习环境中接受教育,以利将来发展。对此,他们对没有事先知会外务部走程序一事表达其诚恳的道歉,并表示此后行事定当遵守规定。外务部在充分评估了此事的前前后后以及相关情况,并且也从校方得到满意的报告,于是,在关注此事半年之后,最终于一九一二年初正式批准其转学。当然,此时林文贵已经在该校读了一年,并且是住校生,学习和生活都受到严格的训练和管理,他在这里的表现也一仍其旧,令人满意。

到一九一二年八月,林文贵的五年留学期限即将届满。就在当年上半年外务部对是否延续他的签证尚在犹豫之中时,四月二十五日,考飞文法学校校长班廷(W. M. Buntine)先生便致函外务部秘书。他在信中表示,自去年进校以来,这位中国青年学习刻苦,与班上同学相处甚得,学业与操行等各方面都很优秀,如能再给他五年时间,让他完成在此间的学业,这对他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皆有极大助益。为此,他希望外务部秘书认真考虑此建议,帮助这位中国留学生。在此之后,芬克、贝斯特与霍尔律师行也再次接受委托,于五月十五日正式向外务部秘书提交了额外的五年展签申请。申请函表示,迄今为止,林文贵无论是在此前的圣疋书馆抑或现在的考飞文法学校,都是在校表现良好,学业优秀;其父也非常希望,在其完成考飞文法学校的课程后能让他有机会进入大学读书,最终获得一个文科方面的高等教育学位文凭,这不仅可以让其光宗耀祖,更可以为他日后进入社会任职甚或自己创业创造更好的条件。为此,希望外务部为其能继续留学,再给予五年的展签。外务部秘书将此申请发给几位主管官员提供意见,得到的都是正面反馈,遂报外务部长批准。五月二十九日,外务部批复了上述申请,条件还是和五年前一样,需要林文贵年复一年地申请展签。

在考飞文法学校住校二年半之后,从一九一三年中开始,林文贵成为走读生。次年,他顺利地通过了初中毕业考试;在余下的二年时间里,他的高中课程也都基本上全部完成。虽然在一九一六年时,他的伯父林添会因病去世,父亲也患病卧床,他不得不请假在家看护并同时兼顾照料家具店的生意,可是他的在校成绩依然未受到多大影响,依然顺利地完成了所有高中课程。此时,他只剩下一年的预科课程,就可以进入大学攻读其心仪的工程学位,而不是父亲所盼望的文科学位。

上一次的五年留学签证展延将在一九一七年八月届满,如果林文贵在读完一半预科课程后提出申请,要求进一步展签,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进入这一年之后,林作的身体健康状况仍然堪虞,时好时坏,遂在年初便决定回国探亲,并且希望儿子跟着一起回去,毕竟他也出国留学近十年,从出国时的一个毛头小孩,长成了现在二十一岁的大小伙子了。可是,按照预定方案,他此时还需要去读预科,次年再上大学,而上一次申请获得的签证很快就要到期,还需要申请展签才能继续此后的学业。为此,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芬克、贝斯特与霍尔律师行再次作为代理,致函外务部秘书,将林作目前的情况与打算和盘托出,也引援考飞文法学校校长对林文贵的极佳评价,为后者向外务部申请另外的五年留学签证展延;同时,鉴于林作要近期携带儿子一起回国探亲,也同时申请林文贵结束中国探亲之后重返澳大利亚读书的再入境签证。这一次,还是跟前两次一样,外务部秘书很快就复函。三月一日,他告知上述律师行,批准林文贵的另外五年留学签证,但在复函中特别说明,林文贵在重返澳大利亚留学时,只要先期获得中国政府所签发的留学护照,就可以获得入境签证,因为外务部已将此决定通知海关备案。

由于有上述著名律师行的协助申请和安排,林作父子的出入境手续办理得相当顺利。待诸事安妥,一九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已经在澳留学十年的林文贵便偕同父亲林作一起去到美利滨港口,登上来往日本与澳大利亚两地的日本轮船“丹后丸”(Tango Maru),驶往香港,转道回国。

林文贵的档案到此中止。在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里,再也找不到他在此之后入境澳洲的任何信息。很有可能,他回国之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也就改变了主意,留在国内或者是去到香港发展。

一九一二年五月十五日芬克、贝斯特与霍尔律师行给外务部秘书的信,申请林文贵展签五年,继续留在澳大利亚留学,完成中学课程。

一九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林文贵离境澳洲回国探亲,在出境时于美利滨海关留下的手印。

档案出处(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档案宗卷号):Lum Wen Khoey Ex. Cert. Exemption Certificate, NAA: A1, 1917/9644


[1] 比如,新宁(台山)县的林南(Lim Nam)和林立福(Lim Lip Fook)在美利滨开有林永和木铺(Lim Wing War),见:Lum Jock Wah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1359;及Lim Yim NAU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7/10132;还有新宁县的赵扶(Chew Foo)所经营的枝隆木铺(Chee Lung & Co.)和伍于根(Yee Kin)设立的广和号木铺(Kwong Wah),见:Chew Ning - Students Passport , NAA: A1, 1929/7426;及Ung Hue Yen (Willie Kim)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1/7430。

[2] LUM Wen Khoey: Nationality - Chinese: Date of Birth - 9 December 1896: Arrived per EMPIRE on 22 August 1907: First registered at Russell Street Melbourne, NAA: MT269/1, VIC/CHINA/LUM WEN K。

[3] Norma Marshall, 'Best, Sir Robert Wallace (1856–1946)',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National Centre of Biography,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http://adb.anu.edu.au/biography/best-sir-robert-wallace-5225/text8793, published first in hardcopy 1979, accessed online 4 October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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