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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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澳军对中国官兵的救济——《南太平洋祭》(36)

(2011-12-10 04:38:14) 下一个


第四章
劫后余生(续11)

五 战后澳军对中国官兵的救济

解救战俘是澳军接收亚包部队的任务之一。那么,这些战俘解救出来之后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比如说,将各盟国战俘迅速集中管理,伤病人员的救治以及生活物资的接济等等,自然也主要由占领军来处理。为此,澳军对中国官兵的救助和接济,从1945年9月中解救开始,一直延续到1947年8月初最后一批中国军人遣返回国。

2008年,麦添强先生在接受访谈时,告诉笔者说,刚刚开始担任中国军营翻译时,他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中国军人及澳军驻营地联络官做三件事:登记所有官兵的原属部队番号与军阶、配发枪支武器以及订制发放军服。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对于刚刚解放而集中起来、以前又互不熟悉的中国官兵来说,上述三项事情确实很重要,因为这关系到战后维护部队军纪,维持军营治安,待遣返期间的管理,以及澳军管理当局核发给养等最基本的事宜。

1 、配发武器

对于澳军来说,中国战俘是属于盟国的军人,被解救之后,他们就属于友军。但他们又是在澳大利亚的委任统治地里,而此时战争已经结束,整个世界进入了和平时期,理论上,这些中国官兵是不应该拥有武器的,何况澳大利亚自己的军队也很快就面临着大量复员,军队裁撤等战后的善后问题。然而,战后的亚包还有近10万日军战俘,因等待遣返,他们必须在亚包先行分营驻扎,直到最终离开这里被遣返回国。同样,原先的中国战俘,在获得解救之后,也只得先行驻扎在亚包,一样要等待遣返。虽然中国也是战胜国,而日本是战败国,但同处一地,又各自在数量上悬殊太大,只要任何一方因军纪约束等问题而导致哪怕是微小的异动,都会对和平造成威胁。因此,维护军纪至为重要。澳军在协助中国官兵集中到一个新的营区之后,由于中国官兵根据原先的来源地编组为二个暂编大队,有相当数量的军官,可以自行管理,就配发了一个警卫排的武器,作为军营的警卫,并以此作为维护军纪的后盾。[1]前面的由澳大利亚战争纪念馆保存的编号AWM 097899照片中,伊德少将于中国双十节庆典访问中国军营时所检阅的那支武装分队,就是由澳军配发武器装备的警卫排。

照麦添强先生所说的,配发武器无疑是警卫中国军营维护军纪的一种手段。但实际上,这还有另外一层的意思在里边。

战后日军作为战俘,在澳军接收亚包之后,他们就被迅速集中驻扎在不同的营区里;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被分配给澳军做各种体力活,包括一些杂务活,其中也有部分作为服务队的日本人,被分到作为盟军的各国军营来干杂活,受这些盟国官兵管辖。因此,根据前述葛尔上尉的说法,配发武器给中国官兵,还因为他们是战胜国的军人,如果有武器的话,可以满足这些昔日被日本人奴役饱受欺凌的中国官兵因胜利而产生的荣誉感,以及维护他们在此时已战败的日本人面前的尊严,因为此时中国军营里就有一支日本服务队在为这些中国兵做杂役,如上述刘祖荫上尉监督管理的那队日军服务队。此外,澳军派驻中国军营的联络官,还通过当地驻军第11师的关系,从那里调拨了24支柯尔特点三八手枪,配发给那些上了一定军阶并具有一定资格的中国军官佩戴,以使他们在自己的士兵以及日本人面前,也更具有威严和权威感。[2]在1945年双十节期间,有二张照片(编号AWM 097902和AWM 097907),显示李维恂少校佩戴手枪陪同伊德少将检阅部队及站在阅兵台上的威武形象,显然可以作为上述葛尔上尉说法的最好注脚。

由此可知,澳军联络官还是比较懂得中国人的心理,也比较照顾到中国军人的荣誉感和尊严。但即使是这样,澳军却是严格控制弹药的发放配给。澳军如此做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发放的弹药如果被滥用,后果会很严重。然而,也正因为如此,才导致了上述刘祖荫上尉捡到子弹要试枪,而最终使吴坤中尉身亡的不幸事故。

此后,澳军更加严格控制武器及弹药的配发,以防止更多事故的发生。实际上,此后中国军营的武装,更多的只是一种象征性的摆设。

2 、配发服装

前面曾经谈到,中国官兵战时被日本人押送到亚包之后,曾经将他们的军服等全部收缴,换之以日军的旧军衣或工作服。战后,虽然部分官兵将原有国军制服要了回来,但大部分官兵所穿服装皆为日军所发,且已很破旧,同时衣服式样也五花八门,有碍观瞻。一旦这些中国官兵获得解救,集中到了一起,换取新衣,统一制服,已成必要。实际上,这已不仅仅是解放后改变身份的需要,诸如提高部队士气和民族荣誉感,同时亦如中国驻澳公使馆所言,也是为了“维系国体”的需要。[3]

正如前引麦添强先生所说,在中国官兵集中起来之后,澳军就向他们发放了澳军的服装。中国驻澳公使馆该年10月份向中国外交部的报告,已经明确表明,“官兵现均换着澳军服装”。[4]这显示出澳军给中国官兵发放服装的行动,已经请示过澳军部并经中国驻澳机构认可。但实际上,发放的日期显然应该更早些。麦先生已记不清楚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发放的,从档案中目前也尚未查出具体发放的日期,但从时间上来判断,应该是在1945年的9月下旬左右。李维恂少校在访谈中亦称,当时他们被解救之后,穿的都是发放的服装,比如说,他穿的裤子还是自己将发放来的裤子改过再穿的。[5]

从澳大利亚档案馆中,可以找到几张与麦添强先生担任中国军营翻译有关的照片,拍摄时间是1945年9月28日。当对他进行访谈时,我向他展示这些照片,他认出了自己,也表示那个时候已经给中国官兵发了新服装了。从下面这几张照片的镜像内容,可以显示出,至少在这一天之前,中国官兵已经换发了澳军的新服装了。


1945年9月28日,澳军参谋总长骆思科中将视察亚包中国军营。(照片来源:AWM 097470)

1945年9月28日,澳军参谋总长骆思科(J. Northcott)中将在巡视新几内亚各地驻军的途中,当天来到新不列颠岛,视察接收亚包的澳军部队。因澳军第11师当时也接管了日占时期各盟国的战俘营,并成立了由达凌少校主管的战俘营管理处,管理各盟国原战俘营事宜,及负责沟通联络。为此,骆思科中将便在亚包驻军首脑澳军第11师师长伊德少将等人的陪同下,顺道前来官兵刚刚集中完毕的中国军营视察。在卡拉维雅湾中国军营门口,骆思科中将受到了达凌少校及中国官兵的热烈欢迎。从镜像的背景中可以看到,列队以待的中国官兵,穿戴整齐,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穿的是一色的衬衣;而其他大部分人的服装亦与前来视察的澳军所穿相同。


1945年9月28日,骆思科中将听取达凌少校有关中国军营的汇报。(照片来源:AWM 097471)

达凌少校是在麦添强先生(背对着镜头者)和吴棪中校的陪同下,向骆思科中将汇报了中国军营设置以来的相关进展事宜。


1945年9月28日,骆思科中将与中国军营翻译麦添强先生交谈,身穿国军制服正对着镜头者,是中国军营总管吴棪中校。(照片来源:AWM 097472)

骆思科中将显然也对麦添强的翻译工作很满意,可能也对他提出了许多问题,看来麦添强先生都给予了答复。而站在麦添强右边的一位中国军人,可能也是中国军营的一位主要负责人(极有可能就是李维恂少校),穿的显然就是一件衬衣。这与李维恂少校的回忆应该是一致的。


1945年9月28日,骆思科中将在卡拉维雅湾中国军营检阅欢迎他的中国官兵。(照片来源:AWM 097468)

在吴棪中校与达凌少校等人的陪同下,骆思科中将和伊德少将等检阅了中国军营的官兵。照片上显示的,是中国官兵在向盟军在这里的最高长官敬礼。他们所穿服装,基本上都比较整齐,显然都是制式军装,看起来与前来视察的澳军所穿,亦大体一致。

从上述镜像中看到,1945年9月28日,中国官兵所穿皆为夏装。就是说,澳军先发放的是夏装,即向中国官兵“各发一袭”。当时,无论是中国驻澳公使馆还是在亚包的澳军当局,显然都以为中国官兵在那里不会待多长时间,应该很快就会被遣返回国,因此,澳军当时发放的服装,就极有可能是被认为系“回国服装”。[6]可能也是出于中国官兵近期内将遣返回国心理的驱使,中国驻澳武官王致光上校在此期间也曾经向国民政府军政部建议,中国官兵的冬服也应交由澳军代为办理,所费金额款项,待日后由中国政府一并偿还。这一建议,最终于1945年11月24日得到当时的军政部长陈诚认可。[7]为此,中国驻澳武官署于1946年1月4日在墨尔本与澳大利亚陆军战俘管理处达成协议,由澳军部的军需处代中国官兵定制冬服748套,即当时在亚包的中国官兵一人一套。而由于此时在亚包的前印度兵、爪哇兵及马来兵战俘都已经陆续被英国和荷兰政府派船接运回国,澳军当局也许是在希望滞留在亚包的中国军民尽早离开的心理驱使下,甚至主动表示,他们也愿意代在亚包解救出来的中国平民劳工,即前述的“广东民众大队”,也订制750套冬装,即每人一套,以便他们在返回中国时,因季节不同而避免制购冬装之困难。澳军甚至还慷慨地答应,服装一旦制好,就会代为空运往亚包。[8]

但是,中国官兵遣返回国之事,并非天从人愿,他们实际滞留亚包的时间比中、澳二国政府预期的要长得多。而在这种情况下,澳军既然已经开了头,也就好人做到底,不得不继续为这些中国军人代为定制和发放服装,因为他们知道,最终这笔费用开支,如前所述,是要由中国政府偿还的。

进入1946年之后,澳军部还继续核准了中国方面的要求,多次给中国官兵发放了服装。根据澳军部财务署后来提供给中国驻澳公使馆武官署的详细账单,澳军曾于1946年8月7日至1947年2月12日,向亚包中国官兵发放了服装;其后,又于1947年4月23日,向最后一批420人左右等待遣返的中国官兵发放了服装。[9]

也许是最后一批中国官兵的遣返日期尚未确定下来,1947年5月29日,中国驻澳武官朱雨农少校还致电澳陆军战俘管理处处长顾瑞芳(E. Griffin)上校,希望他能为仍滞留在亚包的中国官兵再换发一套夏装,同时发付一套冬装。[10]对于中国驻澳武官署的上述要求,澳军是否最后予以满足,目前尚未找到直接回应的文字资料。但从另一份澳大利亚档案馆里保存的澳大利亚联邦财政部于1949年2月11日致中国驻澳大使的函件中,就曾提到,澳军部财务署曾在1947年10月1日报送给中国驻澳武官署的一份账单,其中就有一项直接写明是服装费,且数额巨大,高达1798.17.6澳镑。[11] 因该文件中未有标明此项服装于何时发放,但因账单日期发生在最后一批中国官兵遣返之后,也许,这笔费用与上述朱雨农少校的请求相关。

( 待续 )


[1] 麦添强先生访谈,2008年8月5日,澳大利亚布里斯本。

[2] Chinese Casualties Correspondence re Chinese casualties copies of proceedings of Courts of Inquiry, B3856, 161/5/1 。

[3] 《驻澳公使郑亦同电外交部为澳政府接收之我国军民急需救济及遣送》(民国34年10月30日)。

[4] 同上。

[5] 李维恂先生访谈,2009年8月7-8日,台湾高雄。

[6] 《驻澳公使郑亦同电外交部为澳政府接收之我国军民急需救济及遣送》(民国34年10月30日)。

[7] 《军政部电外交部官员处置我国留澳官兵处理办法》(民国34年11月24日)。

[8] 《驻澳公使郑亦同电外交部为澳政府代垫我国留澳军民冬服及零用金事》(民国35年1月15日)。

[9] 《驻澳公使馆电外交部捡附澳军部代垫费用收据并催请有关机构迅将船费差额迳汇本馆》(民国36年12月9日)。

[10]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A6059, 23/441/28 。

[11] Inquiries into Japanese atrocities and repatriation of Chinese from Rabaul [deals mainly with financial aspects of repatriation including claims by the Department of the Army agains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or expenditure incurred], A571, 1945/3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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