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地喜欢车,喜欢开车。不论是新车、旧车,大车、小车,我都喜欢开。不论我去什么地方旅行,我都不愿坐火车、飞机,只想开车去。因为那样比较自由、方便。可以随时停车,看自己想看的风景,可以随时改变方向和计划,去自己想去的地方。我喜欢驾驶所带来的那种颠簸的感觉,特别是开着越野车高速行驶在乡间土路或者根本没有路的田野里的那种原始的感觉。
在东北的平原开车是不需要路的,尤其是秋天收了庄稼以后,一望无际的平原可以随意驰骋。甚至可以降落飞机。大约二十年前的秋冬季节,曾有一个苏联的民航飞行员在飞行途中劫持飞机飞到了Q市,降落在郊外的收割后的庄稼地里。当时中苏还是敌对关系,Q市的空军基地为此而长时间地处于紧张状态。那段时间天天都有飞机在Q市上空飞来飞去。
在冬天进入冰冻期以后,东北的大小河流、湖泊都结了至少一米厚的冰层。各种车辆可以在冰上行驶,而不必再绕路过桥了。但经常有人凿冰捞鱼或者取冰块用,因此封冻的河面上会有很多“陷阱”。有一次我高速地开车从河堤上冲向冰冻的河面,差点掉到被凿开的冰坑里。
以前老型号的汽车操纵起来是很麻烦的。没有同步装置,因此换档时需要两脚离合器。远近光的转换是用脚来调节的。没有空调,没有CD,座椅也不柔软舒适。即便如此,驾驶仍然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也许是男人的天性,很多人对枪支弹药特别感兴趣。我有个表弟对各种武器的性能了如指掌,如数家珍。虽然他从没摸过任何武器。我表哥年轻的时候,天天都带一把枪上街。一次路见不平,拔枪相助。开枪打伤了一个人。结果被打伤的人的父母和我父母、我舅舅还是老同事。我也喜欢射击,常和父亲一人带一支枪去打靶。我父亲对枪支更是情有独钟。家里大小长短的枪有好几支。如果美帝再胆敢亡我之心不死的话,定叫他们有来无回。父亲去世以后,我整理他的遗物,几颗子弹被夹在我的背包中。结果我在机场被检查了好一阵,差点被当做本.拉登的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