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东风

桑尼不可救药地爱耍文弄墨,人却很木头,性格和行为总是南辕北辙。心里有话,嘴上寡言,怕憋出病来,所以欲寻一块模板以涂之
正文

那次第怎一个“穷”字了得

(2022-01-19 14:11:14) 下一个

        时常给两个女儿讲我小时候的故事,每次讲故事总是这样开头:“小时候,妈妈家里很穷……”。

         的确,走过半世纪的岁月了,每每提及儿时的情事,“穷”便是一切的基底。然而,穷虽穷矣,记忆中,却并未因穷而窘迫,相反的,那时的天是那么的湛蓝,那时的自来水是那么的甘甜,那时我们的小心灵是那么的纯净,所有关于那时的回忆都是那么的美好,一句话,年少时的我们,穷并快乐着!

                                                                           吃喝穿戴篇

         我家兄弟姐妹四个,我是老小,按老北京的说法,就是老嘎嗒。我的生命起源及诞生在三年困难时期,这使我注定脱不开“生就的穷命”的干系。因那时全中国都缺衣少食,所以在我一生中身体生长最快的月子里,我一喝不上母奶,二喝不上牛奶,这决定了我以后的身材理所当然地是又瘦又小,无怪乎院儿里的孩子给我起了个外号叫“面条”,这外号真的很贴切。

         想那小时候的吃喝,窝头和凉水是最常见的搭档,俨然现在的咖啡和咖啡伴侣。我妈经常会蒸一锅窝头,正餐的时候,它是主食,零食的时候,它就成了点心了,如果偶尔在窝头上抹点芝麻酱,再撒上薄薄的一层白砂糖,那就是超豪华的大餐了,假如你拿着这样的窝头就出去跟院儿里的孩子们玩,要么你是显摆,故意逗人家的馋虫;要么你就是糊涂油蒙了心,忘记了所有的孩子都是饥饿的小狼,他们会想方设法地吃掉攥在你手里的这美味佳肴,末了,他们还会问你,你们家还有这样的窝头吗?因了这等的原因,我从小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吃东西要在家里吃,不能在外面边做事情边吃。

         不过,在家里吃也并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当然,因我是家中的老嘎嗒,我妈就偏向我一点,我生来没吃没喝的嘛,日后被偏向些或是耍赖些也是情有可原的。有一回,妈妈去买菜,很少有地顺便买了两块水果糖,就是一分钱一块儿的那种,回来给我和二哥分,拿到糖的我,立时三刻就把糖吃掉了,二哥呢,舍不得吃,就放在抽屉里了,放妥后,他就出去玩了,我没出去玩,以往这种下午的时候,院儿里的孩子们做完了作业,都会到院子里一个篮球场那么大的空地上玩各种游戏,我也是春夏秋冬从不落场的,可这天我没出去,我有心事,我心里惦记着比玩儿远具吸引力的二哥的那块糖,二哥前脚走,我后脚就开了抽屉,拿出那块糖,迅速麻利地剥去糖纸,又麻利迅速地把糖塞进嘴里,“嗞儿嗞儿”地咂摸着那糖的甜甜的味道,我这才心满意足地出去玩了。

         在院儿里,我并不和二哥玩,他和与他年龄相仿的男孩子们玩儿,我和与我年龄相仿的女孩子们玩,等到玩够了,回家了,我看见二哥正在委屈地向妈妈诉说着什么,我一下子就意识到了,他在诉说着与他放在抽屉里的糖有关的事情。见我回来了,妈妈和二哥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妈妈问我:“你二哥放在抽屉里的糖你看见了吗?”我很不坚定地摇了摇头,妈妈又说:“把你的嘴张开。”我心里这个急这个怕呀,后悔为什么不早点把糖嚼碎咽到肚里去。我张着大眼睛望着妈妈,妈妈又命令我:“把嘴张开。”我实在没招儿了,缓缓地把嘴张开一条缝儿。“把舌头伸出来”妈妈又命令。万般无奈,我把舌头伸了出来,那含化了的、只剩下薄薄的一片的水果糖赫然贴在我的舌头上,明显得比秃子头上的虱子还扎眼。二哥一见,气急败坏地喊道:“妈你看,真是她给偷吃了。”看着无辜被侵犯的二哥,我羞愧地低下了头。妈妈并没有像我设想的那样骂我或者揍我的屁股,二哥也没有跟我没完没了地闹。妈妈只严厉地说:“下次,你只能吃你的那份儿,不能动别人的。”妈妈又对二哥说:“她小,是你妹妹,让她一回吧。”外号叫老蔫儿的二哥也就作了罢。以后,我再也没有仗势欺负过二哥,他也懂得凡事让着我,我们到现在,头发都半白了,还是铁哥们儿呢。

         我姐,比我大七岁,十六七岁就参加工作了,在进厂最初的时候,单位里给他们新进厂的小青年办学习班,学习班办在了怀柔县,他们是怎么学习、怎么生活的,十岁的我一概不知,也想不起来去知,只是觉得那些天忽然家里少了一个人,一个每天洗菜、做饭,闲时爱拿着手抄歌篇唱歌的人。那天晚上九点来钟,我洗过脸和脚,就钻被窝了,记忆里好象是秋天,我盖的是挺厚的棉被,躺在被窝里,我闭着眼听着妈妈和一个来串门的邻居大妈聊天。那时我们一家四口(大哥支边去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爸爸支援三线去了湖北,家中只有我妈、我姐、我二哥和我),住在一间二十来平米的房子里,我就是睡觉,也躲不开串门聊天的大妈大婶们,反正她们聊的家长里短我也不感兴趣,时间长了,她们的聊天就成了我的催眠曲。那晚,就在我快要睡着了的时候,我隐约听到门开了,接着就听见我姐说:“妈,我回来了。”我一下从朦胧中醒过来,半睁开眼,冲着姐姐就笑。大人们又聊了一会儿,邻居大妈还没有要走的意思,我姐就坐到我旁边,悄悄地从洗得发白的军用挎包里拿出一个什么东西,从我被子的边缘塞进我的被窝,我被一个凉凉的东西冰了大腿,伸手一摸,喔,圆圆大大、光光滑滑的,我赶紧出溜到被窝里,用鼻子使劲闻啊闻,原来,我姐给我塞进来的,是一个新从树上摘下来的大苹果,我急忙把被子盖盖严,一点缝隙都不留,然后,我就一小口一小口,不出声地慢慢吃开了苹果……那一个苹果我吃了很长时间,一边吃,我一边在心里说:“姐姐上班了真好啊,我有大苹果吃啦。”

         是啊,我怎么能不乐透了呢,要知道,那时能吃上苹果,而且是我一个人吃一整个的大苹果,这样的时候是太少太少了,让谁赶上谁能不乐呢。何况,又是那样一种“偷吃”苹果的经历……

          这次吃苹果是不期而遇的,它让我格外的满足,另有一次期而未遇的事情,却着实让我懊悔了半天……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新玉米刚上市,我上小学三四年级的样子,已经会帮我妈打酱油了,我妈那天给了我两毛钱,让我到马路对面的商店里去买玉米,我手里攥着钱就跑了。出了我们宿舍大院的大门,没几步路就是马路,当然,大马路的两边是自行车道,恰那时,一个老大爷脚蹬一辆平板三轮车在自行车道上由远而近行来,待到三轮车从我身边过的时候,我的眼睛立刻睁大了,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老大爷车上拉的是四四方方一大块人造冰!那个年代,商店里没有任何制冷设备,生肉什么的怕坏了,就到冰库里去拉人造冰,然后把人造冰放在肉上冰镇着。冰啊,七月流火的夏天里,那可首先是特稀奇,其次还是特稀奇的东西啊,我很自然地就跟在了三轮车的后面,不时地把两只满是汗的手放在冰上,一边冰着手,同时,一边用力帮老大爷推着车。

         半站地的路程,十来分钟就到了,从肉店里出来的工人拿一个大铁锤,照着大冰块儿的中央,“咔咔”就是两锤子,那冰就裂成了几小块儿,工人一块儿一块儿地往肉店里搬着冰,我和另外一些闻讯赶来的孩子,则抢那些如块儿糖般大小的冰渣儿,来不及擦去沾在冰渣儿上的泥土,我们便贪婪地把冰渣儿放进嘴里,“嘶嘶”的吸吮声响成一片,此时的冰块儿比糖块儿还好吃呢。等工人搬完了冰,老大爷也把三轮车蹬走了,从冰的沉醉中醒过来的我才想起我此行的任务是来买玉米的,于是我开始找钱,哎?我妈给我的那两毛钱怎么不见了,我浑身上下找了好几遍也没找着,是啊,我穿的是裙子,又没有兜儿,我没法儿往身上放啊,我搜肠刮肚使劲想啊想,终于想起来了,我本来是用手攥着钱来的,后来,摸冰推冰的,不知什么时候,钱就从手里溜走了。这可糟了,为了贪嘴把钱丢了,回去怎么向妈妈交待呀,两毛钱呢,不是个小数目,红果冰棍能买六根还找二分钱呢。我的脑子顿时就懵了,我赶紧顺着原路来来回回走了两遍,可是连个钱毛我也没看见。丢了钱了,犯了错误了,不敢回家见妈妈了,我就在我们宿舍大院外转呀转,转了好几圈,心里想着,就这么转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呀,最后,我一咬牙,一跺脚,硬着头皮回了家。

          我出门好半天了,我妈都着急了,见我回来了,我妈就问我:“怎么买个玉米去了这么半天呀?”我抠着手指甲缝儿里的黑泥儿,低着头默不作声,我妈发现我空着两手,奇怪地问:“玉米呢?你买的玉米呢?”我看这祸是怎么躲也躲不过了,就实话实说道:“我把钱丢了。”我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经过如实向我妈做了汇报,临了,我还给我妈提了一个建设性的意见:“您给我的裙子上缝个小兜吧。”我妈给了我屁股上一巴掌,骂了我一句:“你怎么这么搀呀?!见着冰,就忘了一切了!”然后,我妈就去做饭了,我心里预计的一场暴风雨,到头来只是飘了点零星的雨滴,就雨过天晴了。

          我妈说得对,我绝对是见着冰就忘了一切了,那一刻,那块冰就是我眼中的一切、脑中的一切,除了那块冰,别的就什么都不存在了。那是一个物质极大不丰富的年代,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孩儿,肚子总是处在一种半饥半渴的状态里,见着了稀罕的、能吃的东西,他能不忘乎所以吗?我能不忘乎所以吗?尽管大人们总夸我是个文静的小姑娘。

          感谢我妈那一次对我的重大错误只给了一巴掌的惩罚,这使我今天在想起“两毛钱      玉米    冰”的真实版童话的时候,心里充满了甜蜜的、趣味十足的滋味。

          我妈一方面对我们很严厉,管得我们兄弟姐妹各个都像书香门第之后似的,另一方面,她要求自己更严厉,她非常懂得持家之道,其治家的管理水平当不在今日的MBA话下。我家六口人,加上奶奶,共七口,全仰仗当工人的爸爸一个人七十来块钱的月工资度日,奶奶虽不跟我们一起住,但每个月要给她10元钱的生活费。这样的经济基础放在别家的主妇那里,全家人早就是衣不裹体、食不饱腹了。而我们一家呢,即便在三年困难时期,也窝头白菜汤的,没太饿着,我们兄妹四人虽然穿的衣服总是补丁摞补丁的,但在妈妈的一双巧手、勤手的伺弄下,我们永远是院子里穿戴最整齐也最干净的孩子。 我记得特清楚,我们兄妹四人有一件墨水蓝色的棉猴儿,这件棉猴儿最初当然是给大哥买的,大哥穿了三年,个儿长高了、穿不了了,姐姐开始穿;姐姐穿了四年也穿不下了,二哥又接着穿;二哥长得快,只穿了两年,我又开始穿。到我穿的时候,棉猴儿的袖口和底边都露棉花了,我妈就给我仔仔细细地把破了的地方缝补好,就这样,我又穿了两年。由于这件棉猴前前后后被我们兄妹穿了十一年,到最后都不怎么保暖了,而那时北京的冬天又特别的冷,无奈,它只能被淘汰了,淘汰下来时,这件棉猴儿依然干净整齐,尽显我妈的风范。

          说到穿,还有一件事我必须提及,因为这事儿发生得太巧了,或者说发生得太不巧了,以至于,时至今日,当时的情景我都历历在目……

          那是我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妈在不是春节的寻常日子里,给我做了一条新裤子,当时我妈是在买东西的时候,碰上商店里有一块灰色的确良的布头便宜卖,我妈就买回来了,到家后用尺子一量,这块布头拼拼凑凑的也只够给我做一条裤子,于是,我妈就给我做了一条裤子。我妈的手非常的巧,虽然家里没有缝纫机,但我妈一针一线手工缝出来的针脚,均匀、平整得就像是用缝纫机砸出来的一样,我在还没钉扣子试穿的时候,就爱不释腿了。

          的确良的布料是很薄的,留不到冬天过春节的时候穿,所以,那次新裤子做好后,我妈就叫我穿上了,绝无仅有的舍得呀。

          穿新衣服的感觉真好!尤其是在平常的日子里。那熨烫得直直的裤线,让我腿上的裤子一直都是挺挺的,为着这裤子,我的小腰板也一直是挺挺的,我相信我的脸蛋儿也只能是红扑扑的,什么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啊,不用说了,就是那天穿了条新裤子的我——朝气蓬勃的。上完了心存旁骛的前三节课后,上午第四节课是体育课,那天体育课的内容是60米速跑测验,因为再过两周就要开春季运动会了,班里要选出成绩在前三名的同学代表我们班参加学校运动会。速跑是我所有体育课项目里最糗的一项,而我又永远做事不甘于人后。所以,那天,当老师的一声“跑”令下达后,我就铆足了力气向前冲去。这次速跑测验,是在校门前的那条柏油小马路上进行的,和我一组跑的还有两名女生,跑出去有三十来米的时候,那两个女生就都超过了我,我心里一下子就急了,心里一急,脖子就梗梗上了。体育老师曾就我跑步时总爱把力气错用在脖子上给我纠正过多次,慢跑的时候,我还能把劲儿用在腿上,速跑起来,那劲儿就由不得我地往脖子上跑了。我明白我的软档就是我的硬脖子,为了让我的软档硬起来,我必须让我的硬脖子软下来。这些念头瞬间之内在脑中闪着,我故意转动了一下脖子,想让我僵硬的脖子放松一下,没想到,这一转,我立刻失去了平衡,脚底下编开了麻花,由于前冲的巨大惯性,就在离终点一两米的地方,我一个趔趄,“噗”的一下,就摔趴在终点线上了。这一跤摔得那叫狠呀,我趴在柏油路上,身体半天动弹不得,唯一动弹不止的,是扑簌簌往下流的眼泪。老师和好几个同学都跑了过来,有两个女同学把我拉起来,坐在地上,透过泪光,我看到我早晨才穿的新裤子,在右膝处破了碗底大的一个洞,洞后的膝盖,擦伤了一大块,血珠在一点一点的往外渗,我心疼啊,既为我受伤的膝盖,又为我被毁的新裤子。

          放学后,我忍着剧痛,一步一步地蹭回家,一见我妈,我就忍不住伤心、委屈地大哭起来,我伸出腿来给我妈看我的伤腿和伤裤子,我妈一边给我脱裤子,一边使劲安慰我,裤子因为血浆干了,与我的伤口粘在了一起,我妈又用剪子把裤子粘连处剪掉一圈,才帮我把裤子脱下来。我妈给我用凉白开水清洗伤口、上红药水,我呢,一双泪眼死死地盯着裤子上如烧饼般大小的圆圆的洞。我妈看了我的可怜样,就逗我开心说:“你就是把两只眼睛都瞪出来,那洞也不会自己长上。好了,别心疼了,一会儿,妈帮你补一补,左腿补一块儿,右腿补一块儿,多给你缝几圈线,让它们看上去,就像是一对靶子,你说好不好?”我听话地点点头。事已至此,难道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办法吗?

          那以后好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法停止责怪我自己:明明知道那天有体育课,干吗还非要穿条新裤子不可呢?!臭显摆!

          穿新裤子摔大跟头,看似只有苦痛没有乐趣,其实不然,有些时候,乐趣发生在当下,有些时候,乐趣发生在日后;有些时候,乐趣发生在事件本身上,有些时候,乐趣发生在对事件本身的回味上。今天当我说起这档子事儿时,我只觉得那时的经历太好玩了,如果能让我回到那个时候、那个年龄,哪怕再摔一百个大跟头,磨破一百条新裤子我都心甘情愿。这大概就是童心做傻事所放射出的魅力吧。

          自那以后,我穿新衣服什么的就格外小心了。

                                                                              玩耍娱乐篇

          热衷于玩耍,是所有的时代孩子们的共性,所不同的是,穷时与富时玩的观念、玩伴多时与玩伴少时玩的方法各有不同,非要说出个孰优孰劣来,我倒是觉得我们小时候的穷欢乐,才更是欢乐:嬉笑怒骂皆成游戏。

          由于玩具太少,又由于孩子太多,所以我们那时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玩人,不凭借任何玩具,就是一大群孩子动手动脚、追追跑跑,推来搡去,蹦蹦跳跳,比如“攻城”、“官兵捉贼”,“藏猫猫”,等等等等。当然,除了这大部分的徒手游戏外,我们也自制一些简易玩具,比如挖一块儿红胶泥捏个坦克;撕一张旧作业本上的纸叠个飞机;路边上捡一块化石,就成了画笔;把破橡胶熬成黏胶就满世界跑着去粘知了、蜻蜓;再有,就是大家“集资”,每个人贡献出几根皮筋、一小段松紧带,接在一起,就成了长长的一条,男孩儿女孩儿一起跳皮筋,谁蹦得高、谁的腿脚灵活,谁就是拔尖儿的那一个。

          院儿里好多家庭都是双职工,父母上父母的班,孩子上孩子的学,没有丢孩子这种邪事,甚至家里没人的时候都不用锁门,也没听说谁家丢过东西。冬天的时候,外边太冷,我们就到父母都上班了的孩子家里去玩。有一阵儿,我们老去一家,因他家有一间半房子,相对宽敞。记得我们爱玩一个叫“骑驴”的游戏,这个游戏照常把所有的孩子分成两拨儿,当驴的那拨儿人里,有一个幸运角色是“棍儿”,棍儿,顾名思义,就是往那儿一戳,“棍儿”须两腿劈开,尔后,同拨儿的第一头驴弯下腰,把脑袋夹在“棍儿”的两腿之间,其余的驴们紧随其后,也都是九十度大弯腰,一个挨一个地,把脑袋 夹在前一头驴的两腿之间,这样,驴与驴紧密相连,一条驴阵就摆好了。每每驴阵就绪之时,就是骑手们兴奋之际,但见骑手们各个摩拳擦掌,有的还往手心里吐唾沫,然后,一名骑手借着三四米距离的助跑,  双手在最后一头驴的屁股上一撑,整个身体高高跃起,重重地砸坐在下面驴的背上,那架势,已经赶上体操运动员跳马了。骑手一个接一个地助跑、起跳、砸下,骑在驴身上,简直乐不可支,骑在最前面的人,等自己的伙伴都上了驴阵后,就要和棍儿以“锤子剪子布”论输赢,赢了的,就成了骑手,输了的,就得当驴。有那当驴的年纪较小的、或是比较柔弱的女孩儿 ,一旦支持不住,被背上的驴压趴下了,得,同拨儿的人都得被株连,得重新当一回驴,再吃二遍苦,再受二茬罪, 所以,年纪小的、身体弱的孩子,通常在玩“骑驴”游戏时,是被列入“不受欢迎”的黑名单的,我就是黑名单上的常驻人员,好在由于我瘦小灵活,当驴不是好驴,当骑手却能一下跃上两摞人的上面,是个好骑手,所以正负抵消,我也大多时间能玩个痛快。

          “骑驴”这个游戏一般都玩不太长久,一来,驴拨儿的人都争着当“棍儿”不当驴;二来,骑手也都不愿意最后一个出战,因为前面的人把地方都占满了,最后一个人经常没地方骑,而骑不上驴的,也将被视为输了,会遭到其他骑手的怨骂。一来二去的,打架骂人就在所难免了。所以,“骑驴”玩儿上两三个来回,人困驴乏了,就得换别的游戏了,既在家里嘛,能玩的就是“摸瞎子”了。一个人被毛巾或手绢或围脖蒙上眼睛,然后就乱摸乱抓,逮着谁,谁就得被蒙眼睛。为了不被逮着,我们是“各庄有各庄的高招儿”,有人躲进大衣柜,有人钻到床底下,还有人更绝,干脆拉开被子,藏进人家的被窝里。

          就那段时间,我们连着在那家玩了几天,几天后, 我的身上就开始痒痒了,先是脖子下边的衣领处,后来是胳肢窝,再后来是浑身上下无处不痒,尤其到吃饭吃出了汗时,那真是奇痒难耐呀。我妈看我到处乱抓,就问我:“怎么了你?”我说:“我也不知道,就是特痒,越热越痒,越挠越痒。”我妈立刻叫我把衣服脱下来:“都脱下来,连裤衩、背心都脱下来,脱下来扔地上。”我不知道我妈要干嘛,我把衣服里里外外的都脱净,我妈拿起我的秋衣,把里外翻了个个儿,就着灯光一看:“啧啧,”我妈咂着嘴说,“你这是上哪儿疯去了,给我招了这么一身的虱子回来?”“啊?虱子?!”我一听,头皮都麻了。我妈把秋衣拿到我眼前:“不信呀,你自己好好看看。”我鼓起勇气一看,可不是嘛,那蓝色的秋衣上有许多白芝麻粒儿大小的活物,我那是生平第一次瞻仰虱子,当然也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我立马认定世上不会再有什么活物会比虱子更恶心的了。我妈连烧了三壶开水,一遍一遍地浇烫我脱下来的衣服,那阵势,漫说是吸血的小小的虱子了,就算是非洲的大大的狮子,被这样烫来烫去的,也得呜呼哀哉!

          那一次对“虱意”的领教何其深刻乃尔!

          幸好这“虱意”不是那“湿意”,另有“诗意”来交替……

          送走了冬天,我们也走出了家门,在明媚的春光之下,我们玩起了另一个游戏:“种玻璃”!它还有一个靓丽的名字,叫“种太阳”!

          我们住的居民大院,是一片平房。那时,北京的普通百姓大都住平房,住平房有着诸多的不便,但却有一点独到的好处,就是屋门前的那块巴掌大的土地,很自然地归你家使用,可以种点花儿呀草儿的,还可以搭鸡窝,更有的人家还盖了小厨房。我和邻家的女孩一块儿抢在大人种蓖麻、种向日葵之前在我家的门旁边窗根儿下种了玻璃。

          我们先捡些小拳头大小的碎玻璃,不知那时候为什么碎玻璃、半块砖头、竹竿、铁丝什么的怎么那么多,反正我们想做什么玩具,出了门,院儿里溜一圈,都能捡回合适的材料来。我们预备好玻璃,然后,用小树棍儿比着玻璃的大小挖个五厘米深浅的坑儿,再把玻璃水平地扣上,把玻璃的四周用挖出的湿土严严实实地封好,最后,把其余的土均匀地撒在玻璃上,就像做陷阱一样,只不过,封陷阱的盖儿不是树枝树杈,而是玻璃。

          玻璃种好了无需浇水,也没有发芽,只要在第二天或第三天上午,太阳三杆子高时,拨开掩盖在玻璃上的土,你就会发现奇迹,每当这时,我们都会兴奋地惊呼:看,玻璃下边有水珠了,玻璃上长出太阳了!那些因凝聚了从地下升起的潮气而成的一滴滴小水珠贴在玻璃的内壁上,在春光的映照下反射出五彩光芒来,一滴水珠,就是一颗小太阳,许多水珠,成就出许多小太阳,每每在数点着这些小太阳时,我心里都有一种莫名的冲动,虽然那时我不明白,这种冲动来自于诸多被种出来的小太阳给了春潮涌动的我许多朦胧的憧憬和期待,但我心里十分明了的是,种玻璃,收获太阳,是所有儿时的游戏中最美最美的。那一份心中的感动啊,是任何超现代、超名贵的玩具都激荡不起来的。

         今天,当我回想从前的穷困日子时,那小小的我竟然成了诗意无穷的水墨画中的写意人物。那次第啊怎一个“美”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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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桑尼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ID的D主' 的评论 : 有共鸣啊。
桑尼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oakvillelife' 的评论 : 你说得对。
桑尼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眸影摇红' 的评论 : 谢谢鼓励。
眸影摇红 回复 悄悄话 美!
oakvillelife 回复 悄悄话 是啊,虽然小时候不富裕,但是童年过得很开心
FollowNature 回复 悄悄话 相对来说,当时的中国,更穷的家庭更多。
ID的D主 回复 悄悄话 好美!可以想象得出博主写这篇文章时,脸上甜甜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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