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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高中的时候,记得语文老师去找我的父母谈话,希望我能够读文科。那时候我的很多的文章都会在年级里作为范文在课堂里朗读,我也很会画画,而数学和物理只是中上的水平。可是爸爸妈妈还是让我选择了理科。他们的理由是将来我可以保证有一份安稳的工作。高考的时候他们帮我选择了建筑,介于工科和艺术之间的一个职业,在一个很有名的建筑系里。算是一种折衷。一直到我在广州有了一份工作,我的父亲还一直叮嘱我不要花时间在读文学书和小说上面,他害怕我不专心搞事业。在他们的心里,除非是天才,大部分搞艺术的人都是穷得被人瞧不起,养不活自己或者是饱受怀才不遇的痛苦,象歌剧“艺术家的生涯”里的那四个男人。艺术是一种精神财富。上帝是公平的,拥有太多精神财富的人在物质上就应该贫穷和颠沛。我的父母成长在艰苦的年代,不想让我经受贫穷,所以宁愿不让我实现自己的选择。刚上大学的时候一度是怨恨的。十几年过去了。现在完全理解了他们的安排。人的一生,每一条路都不会是完满的,即使有的时候会显得完满。知道了这一点,就无悔。
写下这些字的原因是昨天在苏黎世的湖边又看到有街头音乐家的表演,很动听绚丽的古典曲子,很远的地方都能听到。可是他们脚下的装钱的琴盒,让我看到了心痛和不忍。那一刹那,我完全原谅了十几年前父母为我作出的和艺术之间的了断。
Sweetlife:94 94! 俺夫母从小反对俺做跟艺术有关的事!
人間的盒子:我比较信得到的是最好的。我考大学时自认为数学好得不得了,结果一道大题做错了,没考上数学系,后来同别人讲起这种遗憾时,人家说,你真的读了数学,我们现在不会要和你讲话的,读数学的人都象陈景闰,没话可谈的。
简妮真人:随遇而安最好 -
cw:有过同样的故事。所以今天只能画鼠标画:)不过因次又有了,很多别的经历、故事和精彩。
rayray:almost same here~
崇尚和崇拜几乎一切与艺术相关的领域,然而自己的职业最终与艺术南辕北辙。甚至不存在一丝折衷。
作为一个心智毅力普通的人,或许,我们最终的生活态度就是向生活低头?
但我永远感念艺术。它带给我们一颗敏感向善的心一双纯真透彻的眼。它装饰并承载着现实世界的缺失缺憾无可奈何。
人間的盒子:这个要鼓掌地。该低头时不低头是愚蠢,但也有得到蠢福的,说到底都是天定的。
chaojiang: 想到来美后,弃文从理的艰难...。可如果让我再选一次,我还是会走老路
秋凉如我心:是的!人的一生,每一条路都不会是完满的,即使有的时候会显得完满。
陈默:最好的是自己的工作和兴趣完全吻合,其次是随遇而安,最要不得的是既不能追寻自己的梦想,又不甘为五斗米折腰,是不是?
我小时候倒是挺现实的,曾在十二岁时做出一道很tricky的数学题,被数学老师狠捧了一把,不过自知资质平平,也不刻苦,没有被蛊惑去“攀登科学高峰”。写的作文也常常被语文老师在课堂上深情并茂地朗读,想想自己慧根浅,也没有听老师的苦劝去寻“文学梦”。学了“万金油”的经济管理,倒是得以从中国一路混到美国。
不过一直很羡慕有艺术天赋的人,羡慕他们有善感的心而使生活更加多彩。也因着这份羡慕而在与艺术沾边的行业工作过很久。
不过,不论怎样,能及时转向、随遇而安都是值得称赞的,不是吗?
指犹凉:除非有很高的天赋才可以把艺术作为挣钱的手段,否则也就只能爱好而已
你的旗袍物语好像从前拜读过的。那时候想我们两个一定是在某些地方很象,就象镜子的里外。可是你大约要比我细致敏感多了。
有时候,甚至是一句话。
拙心: 旗袍物语
2005-07-23 10:39:09
我有一种很尘旧的味道,那是一种温婉的忧郁。
我喜欢棉布旗袍, 不是缎子的,因为缎子逼目、太招摇,滑彻、太肤浅,我不喜欢。我喜欢棉布的旗袍,黯黯的色调,经纬交织的织法,细索的盘扣,斜斜的滚边,三七的开叉。
我喜欢黯黯的色调。
我喜欢的冷色调冷得并不那么阴寒,只是有一些陡然的无言,就好象昼思夜想的钟情也经不起岁月的无痕,再美丽的红颜也已衰去。于是,连悲哀都不敢彻底,更不敢纵情。在这样的年代,感情是奢侈,活下去才是目的。
我喜欢的暖色调也不那么明亮,因为在灰灰的时代是容不了旋目的颜色。明黄、宝蓝、樱桃红那些颜色属于繁华热闹,不属于我。我喜欢暗红如葡萄的醉色,春深如绿的叶色,昏黄如秋尽的果色。这些颜色是丰实的孤独,让被生活抛掷的手足无措的我定下心来,明白我的一生也只拥有那么一个米粒大小的光华,于是我将生命中的一点记忆拉成一条绵绵不断的丝线,来缝制我的布衣旗袍,而不是华衣锦袍。
将各种含混的色彩混为一体,粗看是瑟瑟的落寞,细看是温婉恬素的寂寞,就象一句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词总比诗瘦。
旗袍的盘扣是用原质的棉布绞成细索,一圈一圈又一圈的绕着,就好象绕一层一层的心事,剪不断、理还乱。将细索紧紧的如咬牙切齿般绕成梅花形、菊花形,浮浮的搭在斜格的棉布上,显得落寞又萧瑟。人生有很多附加,但并不是你想要的,但你却缺不了,就好象盘扣和旗袍,谁也离不了谁,但谁也不属于谁。
旗袍没有滚边显得单薄,有了滚边又显得含混,人生就是这样矛盾。
但我还是喜欢滚边,因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是烘云托月般将人的轮廓勾勒,为什么不在细节上表现我的精心?在重要的地方显示我的漫不经心?女人是会睁一眼嫁人,但决不会闭一只眼买衣。旗袍的滚边必须是原色和斜织。因为非原色的白或蓝或红或黑显得触目惊心,一如戏台上一声长一声短盼夫归家的怨妇。原色的滚边不起眼但可以看到灰了心的你还在挣扎,想着,总有一个结果吧,哪怕是幽幽的一声太息呀。滚边必须斜织是因为在困厄中走出的你形影孤单愈让你觉的要重新振作呀,不能就死在这胡同里呀,就象斜织的滚边立在袖口、领口、裙脚的边缘,试着振作又无力的妥协、粘合。
旗袍的叉,我喜欢三七叉开。开的低无飞扬的姿态,开的高有一种风尘之味,我喜欢三七开不多不少紧紧的裹到膝盖上一寸,有飞扬也有妩媚。
旗袍的领,我不喜欢元宝领,那领僵直的斜斜的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成瓜子脸。将瘦脸显得如细致柔美的泡桐花,静静的将寂寞的青春燃烧。我喜欢的领妥帖的围着我颈,不长也不短,正正好好,不要硬衬要柔柔的贴着肌肤,喜欢领和衣和我溶为一体。分不清是衣衬领衬我,还是领衬衣衬我,还是我衬衣衬领。
衣杉原是可以透落我的心境的呀,衣衫原是有魂的呀。
古戏里的七仙女满心凄恍开箱取衣,只愿平常夫妻相守,但天人两界扭不上同心结。人间天上咫尺别,衣魂如影般,更给戏里的哀愁度上清坚的色彩。经纬立就,丝思缕缕是青青的藤蔓不舍其心。穿过的衣物不舍丢去,翻梦成今古,隐隐约约藏着各种记忆,没有声息,却有风有雨有波涛。旧了的衣服是一种安静的狂澜。
“花来衫里,影落池中”是那么的朦胧不着边际,锦衣绣裳,羽衣金错,或许服装也只是一种心理的补偿。就象 我喜欢旗袍。
其实,人因为活着而附加的东西太多了,那不着边际的负担,尘世的悲凉。
想来想去不如布衣终生,清瘦、平凡但又自在,所以我选棉布旗袍。晒出去的布衣晾干了穿在身上是素直清刚。其间的粗茶淡饭只有深静庄重的人才懂得品尝滋味。
闹市里走一圈,轻轻放下一切。一羽散做千衣,千衣归为一身。人生的终结是一种落花流水的无奈和偶然,想想一切便也放下。
想想,一切也就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