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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稿启事

(2007-03-22 09:18:04) 下一个

为记录发生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上山下乡运动,纪念原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六团“以下简称‘六团’或‘二龙山农场’”知青下乡四十周年,特组织本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曾在“六团”生活的知青和干部、职工及其子弟,或稿件内容反映“六团”知青者,均可参加本征文活动。作者系六团知青者应注明原所属具体单位。 

二、应征稿件要求基本内容真实,鼓励反映真实经历,抒写真实情愫,阐发真实感悟。

三、应征稿件要有时代感,要以今天的认知来审视当年的生活,反映北大荒经历对这一代知青的人生影响,既要有“怀旧”,也要有回城后的“励志”与今日的“感悟”。充分表现都市中曾经上山下乡的这一特有人群在行事、处世、思索上有别于其他都市人群的特点。 

四、应征稿件体裁不限形式不拘,如回忆录、感悟、小说、散文、诗歌、旧的日记和文稿等。

五、应征稿件字数一般不得超过3000字。 

六、应征稿件可附图像资料;欢迎附作者近照或下乡时的照片。 

七、应征稿件一律不退稿;重要文稿、图像资料请自留底稿(数码纪录)。 

八、因编辑时间关系,征文编委会在不违背来稿主旨和未同作者商量的条件下,有权对拟采用稿件进行删改。对拟采用稿件的改动必须征得作者同意者请在来稿时注明。 

九、本征文活动一律以一本样书返作者充抵稿酬,录用稿件不另付稿酬。样书不敷使用者,可另行购买。 

十、征文一经采用,其署名权永远属于作者(署名方式请作者在来稿中注明),其著作权则由本征文活动编委会和作者共同所有,凡被其他出版物转载,应注明出处,稿费使用权属作者。 

十一、本征文活动自2007年元月起,至2007 630日止。 

十二、凡应征稿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B 1402室。党大建收;邮编100044 ;电子稿件请发至liutuan40@163.com 邮箱。 

十三、本征稿启事具有格式邀约之效用;其解释权属征文编委

                                       六团40年纪念文集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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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淡薄天涯 回复 悄悄话 我也是六团的,可惜才看见征文启示, 还来得及吗?
阿里的画廊 回复 悄悄话 侯爷吉祥! 俺想应征来者,可惜俺资历不够,嗬嗬,开个玩笑:))

祝侯爷新的一年里开心快乐,多多发表好文章!!!
土村大家庭 回复 悄悄话 候哥俺忘记了俺在哪个团了好像是在还乡团哈哈哈俺的领导是胡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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