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60)
2010 (70)
祥林嫂终于回了一趟鲁镇,这一回不要紧,她发现自己早已成了鲁迅笔下的一个名人。
这可是她当初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记得那时只问了先生一个问题:有没有魂灵?他说,也许有的吧。
没想到,自己当年的絮絮叨叨,竟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著名的文学典型。可是,谁能理解,一个人之所以会做一样事情,往往是因为不由自主,也就是不得不那样做。不过,现在再看,只会报以淡然的一笑:“什么名不名的,现在于我又有什么意义呢?”
鲁镇再也不是从前的那个鲁镇。现在,再也见不到扎堆聊天的人群,到处是行色匆匆的人流。倒是看见不少年轻人在网吧天南地北的神聊。具体聊些什么,重复多少遍,恐怕再也不会有人介意了。反正他们年轻,不挥霍生命,挥霍什么呢?
嗯,再也不用上河边去淘米洗衣服了,这年头,家家都用上了自来水。坐在自家门口摘毛豆,孩子竟会给狼叼去的事肯定不会再发生了。现在,就是满山遍野的找,怕也找不到狼了。
祥林嫂不由得感叹起来,要是晚生个百来年,该有多好。现在的女人都是自由恋爱,或者干脆想怎么爱就怎么爱。可即便这样,为何反倒不珍惜了呢?不过也难怪,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要真能嫁个好人家,谁又会反悔呢?不是一辈子都不愁吃、不愁穿嘛。
她不由得越想越多了:
“鲁先生觉得我是让那个社会给害了,这话怎么说呢?好像也对也不对。哪个社会没有悲欢离合呢?如果当初他们不在我逃出来后又把我抢回去与贺老六成亲,当然就没有了后来的悲剧。那样,我在鲁四老爷家兴许还能多干几年。忙是忙点,还算是快乐。反正像许多平常人一样的生活就是了。那会儿我还年轻,长得也不难看,手脚也勤快,心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渴望。鲁四爷家先来的那位长工就是个好人。
我刚去鲁镇那会儿,不是连先生也说:‘她不很爱说话,别人问了才回答,答的也不多。’如此可见,我其实并不是一个絮叨之人。
至于后来先生说的:‘她就只是反复的向人说她悲惨的故事,常常引住了三五个人来听她。但不久,大家也都听得纯熟了,便是最慈悲的念佛的老太太们,眼里也再不见有一点泪的痕迹。后来全镇的人们几乎都能背诵她的话,一听到就烦厌得头痛。’
现在回头一想,这才明白。自己之所以会那样,是因为心里实在是痛苦,无法摆脱。女人嘛,只要跟人絮叨絮叨,心里就得到安慰、觉得踏实。女人天性如此,并不是特意要去赚别人的眼泪来着。
再说人们到后来,不愿听我的话,当然是我说多了。可是,我要不说,只会死得更快。离开尘世后我才想明白,为什么那些人后来就不再同情、不再愿意听我絮叨了。原来,同情心这种东西,是老天爷的密码,其目的只是为了让一个人在最为脆弱的时候暂时地得到心灵上的安慰,从而使其振作起来,以度过最困难的时期。我那时的问题,恰恰是一直活在过去,顾影自怜,不可自拔。
我知道自己是失魂落魄了,要不然我何以会变得‘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常言道,哀莫大于心死。当时,我是根本就不想活了。一心想去见我的孩子。想去看看他在那边是否过得还好。我早点过去,就又可以像以前一样的照顾他了。
可是,我还是觉得有点冤枉。当初,我不是不想和过去告别。我当然知道要迈步向前,可是希望在哪里呢?自打阿毛被狼叼了去,我对未来的一切希望就全都破碎了。俗话说,养儿防老。我又没有一技之长,更谈不上有社会保险,我的将来靠谁去呀?在这个世界往前奔的,不都是冲着希望去的吗?要是没有希望,活着干嘛呢?还不是生不如死?
别看现在鲁先生的生花妙笔让我出了名,可改变不了我原本是一棵草芥的事实。哪会儿我还没明白,觉得身为草芥,除了任人踏踩、忍气吞声之外,哪里还有什么别的价值呢?现在我才明白,卑微也可以伟大,因为只有小草才能够做到“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乔木看似高大,可即便躲过了暴风,躲过了雷击,到了人这,还不是在劫难逃吗?哪天被砍倒了,便做成了桌椅板凳。尊严何在?
‘一个人死了以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现在看来,肯定是有的。要不然,我怎么还会回来?回到鲁镇给它祝福?
不过人们不该纠缠这个问题,因为问了也还是白问。就像生命之于人类,你只有使用权,却没有所有权。予取予夺往往由不得你。所以,使用生命的时候要好好爱惜。
我这次回来,除了祝福以外,还想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凡事不要抱怨,尽量做自己想做的事,做自己觉得快乐的事。只要活着,就挺好。即便是一棵小草,也比枯萎的大树要过得有滋有味得多。可不是嘛,生命的意志只有一个,那就是生长、顽强地生长。活着,就是为了尽享生命的荣耀与欢乐。”
至于为什么祥林嫂如今说话的语气和腔调都变了,却没有人说得清楚。反正,这灵界的事总归有点玄妙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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