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烫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个人资料
正文

教训

(2007-05-22 12:38:46) 下一个

 

 

 

这真是个教训。

今天收到 Revenue Canada 的 Notice of Assessment。明明该付的钱都付清了却要让我们再付 instalment interest 。

去年是收到过一封 instalment reminder,但误以为这个是可以自己选择的,想着到交税的时候再一齐交掉不是蛮好嘛,何必先把钱垫上呢。于是就把那张 reminder 扔进垃圾箱了。

这次看到那个利息,感觉有点胸闷。明摆着抢钱嘛。

打电话咨询,人家告诉我们这个是法律规定的。我们这里非常生气地问:是不是 Conservative 干的?人家那边慢条斯理地回答:不是,从 Liberal 的时候就有了,都实行了10年了。还让我们去看Federal Income Tax Act Section 156.1。这是我们自打那次 Telus 不经同意随便切换我们的长途服务并收我们400多刀促使我去 CCTA 查阅相关法律和他们成功交涉后第二次涉及法律问题。

看了法律文本,说老实话,更糊涂。

抓耳挠腮了好一阵子,突然意识到应该去 Revenue Canada 的网站上看个究竟,总有些让老百姓能理解的 FAQ 之类的吧。

果然,有许多相关的介绍,看完之后的感觉是:这是个法制社会,要抢就得抢得让你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我可真得把这个牢牢记住了:今后但凡政府来的通知,都得先搞明白透彻了,该问的要问,该查的要查,然后再做决定,不能凭主观或所谓的经验想当然 。否则,后果挺严重。

[ 打印 ]
阅读 ()评论 (1)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