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杏仁的气息看电影[爱在霍乱蔓延时]所有的作家都有两副面孔,说到马尔克斯,此君至少有三四种不同的面孔,他有本事在一部作品里呈现多种不同的叙事人格,所以读者被误导是情理之中的事。好像马老头也喜欢别人误读,他不像托尔斯泰那样板着脸说故事,也不像罗曼罗兰皱着眉头为人类精英的遭遇而叹息,也许是活泼好动的西班牙血液的缘故,他更像老顽童毕加索,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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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了避着老头子,又搬了一次住所。我家在城北面,新的住所远在南面,靠近一个小公园,区域很坏,晚上常有毒品贩子在小公园里做生意。我下班回家都提心吊胆的。但是我知道老头子不会找到这儿来的,并且连以前的室友都不知道我的新地址。但我忘了,在现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如果有人要找你,只要那人有足够的办法,手段,权威,没有可能找不到的。那晚上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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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磕磕绊绊,日子也要过下去的。我虽然跟他们很少联系,但中国城就这么点大,有时还有零星半点的风刮到我这里来。我一律装傻,不吭声,不评论,不参与,就图个耳根清净。中秋节前,老头子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去吃饭。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说功课太忙。老头子说还是回来一次吧,你差不多半年没进家门了。何况,你妹妹回来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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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搬出去,随老头子怎么去折腾,眼不见为净。我在离学校不远处找了个跟人合租的公寓,白天除了上课,还在学校咖啡厅里打份零工,晚上开车送披萨。日子紧巴巴地还过得去,只是睡不好,合住的一个家伙养了条奇娃娃狗,别看巴掌大小的一条,只要风吹草动,半夜也会狂吠一通,把人吵醒。一天我在超级市场买牛奶,碰上兔子,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早下班?兔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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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妈(中篇连载)3,老头子回来了,把饭店扔回给他。我得以抽出空来专心对付功课,已经拖下一大截了。如果连续两个学期都被当掉,别人不说,我自己都觉得太没面子,在学校里走路都抬不起头来。家里有文娟成天在那,诸样不方便,我一般是在学校图书馆复习,或者找个咖啡店,买杯咖啡,一直泡到打烊,回家就一头钻进自己的房间。店里并没有什么起色,大厨阿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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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妈2,暑假了,宿舍关门,我实在没办法了才回家,像做贼似的关在自己房间里,或者带了电脑,在星巴克泡个整天,很晚回去,客厅里老头他们在看电视,我眼神慌乱,含糊招呼一声,跑上楼锁在自己房间里,老头子粗声大气地来敲门:小弟,吃过了没有,文娟给你包好了菜肉馄饨。包了金子我也不吃,还有两年半,毕业了工作在伊拉克我也去。在一个屋里,总有抬头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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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妈(中篇连载)
我早知道要出事的。
老头子已经五十出头,头发一大半花白了,天知道他打哪来的精神头,娶来这么个年轻老婆。按理说;我的脑筋也没这么死,你找个老伴儿过日子,柴米油盐,端茶送水,以慰晚景寂寞,再则餐馆里有人搭个手。这些我都能理解,人都是怕孤独的动物。但你找个二十八九岁的,算起来比我大不了七八岁,我的脸往哪儿搁?亏你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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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淌如水(发表于世界日报20080429)
江南水乡记忆
二三十年,只是历史短短的一瞬,物华风貌却面目全非。
当年去江南一带写生,少见游人,在淡蓝色晨雾中的小镇,青瓦粉墙,遗世独立,被大片金黄色的油菜花田围着。在昏朦朦的清晨去茶馆,门口的老虎灶水汽蒸腾,等着灌水的热水瓶有如彩色的炮弹成列。幽暗的茶馆里,一群老者各人面前一杯清茶,一律蓝灰色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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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读杜牧
遣怀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悻名
读罢这篇浪子日记,只能会心一笑;这个杜牧,如果穿越到今天,肯定要被上头双规。堂堂一个监察御史,类似中央纪委书记的官位。却懒理政务,天天厮混于青楼酒肆,歌女舞姬一个个泡过来。恣情放纵,酒色无度。更因迷恋十三岁的雏妓,遂写下传世书法名篇‘张好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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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读李商隐(发表于世界日报20160625)夜深人静,一卷唐诗,是我睡前读物。读诗如品茗,要静心,要沉潜,要化身物外,要心有灵犀一点通。年轻时从读普希金开始,灵魂开始跳跃不安,携着巨大的热情。莱蒙托夫的悲怆诗句塑造了一代青年世界观的雏形。读歌德的浮士德,虽晦涩难解,却剥离出人类黑暗复杂的内心世界。马雅可夫斯基的梯形诗基本上是政治垃圾,饥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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