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是一种需要共处时才会具有的一种特质。矛盾如果势不两立,却又要共处,要么就必须求同存异。也就是学会共处。再不然就相互离远点,眼不见心不烦。否则,只好消灭一方来保证另一方的存活,也就是置其于死地而后快,以便彻底拔掉这个眼中钉,肉中刺。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都是两败俱伤。家庭如此,社会如此,国家还是如此。
包容是一个人精神生命强健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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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觉得俺这辈子,想干的事是一样也没干成,没想干的事却偏偏让俺给碰上了。其实也没啥,就是有天在校园里瞎溜达的时候,让俺遇到了她。遇到就遇到了,别偏着脑袋瞎瞅,弄得俺脚脖子直发软,浑身还打颤,就像打摆子似的。巧了,原来还是同事。接着,俺进了她家的门,她也进了俺家的门。最后,又进了同一个家门。
不过,俺一直来不及细想为啥跟她进了同一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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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
新房子——
就是能把一个人先当成一个傻瓜,再变成一个读书郎,然后再变成一个工匠的那么一种东西。
旧房子——
就是把白领直接变成黑领、让人有条件要上,没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这么一种东西。
2.职业——职业有两个极端: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喜欢的叫恋爱;不喜欢的叫包办。谈恋爱的,可以尽享鱼水之欢;给包办的,只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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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送儿子出门去等校车。谁知刚从家中出来,他忽然来了句:“花落知多少?”俺一听,吓得差点没跌个跟头,四处一看,树上连片树叶都没剩,这地上哪来的花?难道是惜香怜玉?不会吧,他才多大点?再一瞧,四周的草地上,倒是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霜。虽说他这诗好像不大应景,不过好歹也算是触景生情,七步成诗了。小鬼子能有如此雅兴,老夫突然觉得“孺子可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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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感恩节,也是一家人合家团聚的日子。美国人的家里吃火鸡,中国人的家里就是八仙过海了:有吃火锅的,有吃烤鸭的,还有油焖大虾的。火鸡个太大,吃起来忒不容易,每年都尽量免了。实在不行就就着孩子,吃个烤鸡凑数。饭前的感恩祷告是女儿做的。有感而发,我也接着感恩吧。
人说上拜天地,下拜父母。就跪着对父母说一句:谢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没有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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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原来觉得俺的命苦,而且不是一般的苦,是那种苦水哗哗地往外倒都倒不完的苦。
俺不知道俺前世作了什么孽,为啥五百年的回眸,偏偏让俺碰上了她?她长得实在是不好看(其实俺是不忍心说她长得特难看)。那会儿,老师发现谁都不愿意和她同桌,也不管俺到底愿意不愿意,就把她随手塞给了俺。从那一刻起,这世上又多了一个再不分心的少年。
俺向毛主席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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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友病,夜不成寐。病在尔身,痛在吾心。仰天长叹,如梦如幻。
想尔当年,雄姿英发,豪情万丈,文理双佳,才华横溢。心之所指,行之所至,过关斩将,云游四方。出乎其类,拔乎其萃;屏声敛息,成人之美,恰如子路:“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
寻寻觅觅,追梦求真,方寸之地,纵横驰骋。于盈尺之间,尽显山河之壮美、生命之唯坚。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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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发小儿绘画之潜能,老妈亲自出马,且信心满满,势在必得。不期,开学不及一月,铩羽而归。忿忿然曰:“孺子不可教也”。遂请老爸出马。
老爸无奈,只好领旨出征。虽坐镇课堂,但掩卷苦读,无暇他顾,任由小儿乱涂乱画,井水不犯河水,各得其乐。
俺暗自寻思:涂鸦实奈个性最佳之表达。只要小儿不大声喧哗,乃至上房揭瓦,老夫一概不予干涉。老妈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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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面能足够强健地承受,另一方面又能保持清醒的品质,正是一个拥有一颗完善的、不可战胜的灵魂的人的标志。
2)一个人退到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如退入自己的心灵更为宁静和更少苦恼,特别是当他在心里有这种思想的时候。
3)道德品格的完善在于,把每一天都作为最后一天度过,既不对刺激做出猛烈的反应,也不麻木不仁或者表现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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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足球,很好玩。
踢足球,不用拳。
踢足球,不能停。
踢足球,要地平。
踢足球,不说累。
踢足球,在国内。
踢足球,人喜欢。
踢足球,不能慢。
后记:俺家儿子有点像着了魔似的,开始对写中文文章感兴趣了。这首“三字经”可全是他自己打出来的,其中只问了我几个拼音。我怕影响他的写作积极性,只好按原作发表了。由此可见孩子爸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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